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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不过去的犹太人三十: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理由

绕不过去的犹太人三十: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理由

  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理由很单纯:犹太血统危害太大。《我的奋斗》中还明确排除了宗教因素,即当希特勒不知道犹太人是另一个种族的时候,他对人们以宗教理由反犹是非常不满的。希特勒说:本了人类相互宽容的精神,我极不想就宗教而对他们加以攻击。

  对这种诡异的逻辑进行全面分析,以说明为什么希特勒采取如此立场,说来话就太长了,也距离“绕不过去的犹太人”太远。这里只说一个原因,希特勒理论上是天主教徒,德国的天主教和新教有源远流长的矛盾,而天主教还是少数教派,这就导致希特勒非常不适宜去考察宗教是非,否则很容易引火烧身。

  实际上,犹太人的血统非常杂。尽管如以整个历史为尺度,犹太人显然远比德国人更反对异族通婚,但也没用。
  这里顺便说个经常被误解的事:
  一个民族的混血程度,主要取决于其人数规模和混居程度,而不主要取决于其排外程度。如果一个地方90%的人都是汉人,哪怕汉人和当地少民完全通婚,且当地少民与汉人血统完全可以区分,其结果,汉人的血统也只有10%的混血。

  犹太人以少民身份与其他民族高度混居了2000年,等回到以色列以后,其血统的差异是一目了然的。

  回去接着讨论纳粹的血统论。
  血统矛盾往往会首先集中在通婚上,防止犹太人污染雅利安人血统,是反犹的基本原因。然而,对于混血后代,即便是纳粹,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
  混血后代肯定被歧视,但很少被消灭。当然,纳粹可以采取“永久性绝育”的手段来“杜绝后患”,但这一招是否能真的普及,也是一个疑问。

  我的意思是说:排外如犹太人和纳粹者,当他们面对既成事实的时候,其实也没什么太好招数。

  包括中国历史在内的人类历史,其特点都是:容易出暴君,但暴君也不能持久。犹太人在尚握有政权的时代,就时而会出现那种以“血统纯正”为诉求的暴君,他们是不惮于用屠杀和驱逐的手段对付通婚的。
  但仅从这种暴君屡次出现,就说明他们维护“血统纯正”的努力,也不怎么成功。

  纳粹这个,即便德国未战败,其政策也早晚会缓和下来。从结果上看,不能说没效果,但效果也不会是决定性的。

历史教训就是:
  有些你不希望它发生的事,最好是一开始就不要发生。
  不要指望补救。
  我说的并不限于,也不主要是血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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