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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长之子被重判

台北市长之子被重判

吴三连(1899年11月15日-1988年12月29日)生于台南,父亲吴徙以木匠为业,自幼家里贫困。父母均为基督教徒。吴三连幼时学习罗马拼音版的《圣经》。1915年考入台北国语学校,1919年考上板桥林家林熊征奖学金留学日本,在1920年台湾总督府为台湾留学生举办的招待会上,吴三连即于会上当着台湾总督府总务长官批评日本殖民统治的高压政策,随后积极参与了“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1925年3月自东京商科大学毕业,7月出任《大阪每日新闻》记者。1933年吴三连任《台湾新民报》的东京支局长。1938年1月18日,东京警视厅到吴三连家中搜查,然后将其带到大森署警视厅拘押21天。1941为躲避轰炸,从东京迁到天津。

1946年吴三连在台南县选区参选制宪国大代表选举并以23万多票,全台第一高票当选;1947年又高票当选中华民国第一届国大代表。1950年吴三连获得蒋介石召见,2月出任官派台北市长,致力于安置国军。1950年辞去市长来竞选台北市长,1951年1月7日开票当天,吴三连以65.5%得票率当选。

1948年吴三连长子吴逸民(1929年1月18日-2014年9月22日)就读台大经济系,因受同学欧振隆介绍加入了共党的外围组织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52年台大经济系张英杰自首,将欧振隆供出,而欧振隆表示欲吸收吴崇慈及吴逸民加入组织,6月7日吴逸民被保密局逮捕,同时被捕的台大学生还有十多位。以台大经济系学生为主的这个案子,是“叛乱案”,最后以“否决宪法,颠覆政府”的大帽子,扣上各种不同罪名判刑的,有七人:吴哲雄(台大政治系毕业,货运公司业务主任)、欧振隆(台大毕业,鹿野乡会计)、洪金盛(台大肄业)、吴崇慈(女,台大三年级)、涂炳榔(台湾师院四年级)、洪育樵(台大四年级)及吴逸民。

其中,欧振隆(1929年4月12日-1952年12月11日)因1949年曾涉入“匪伪民主自治同盟”且“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被判死刑而枪决。吴哲雄原为本案的案首,但他与洪金盛两人都主动自首,军法官认定他们有“悔悟之心”,判刑15年。吴逸民、吴崇慈两人因“参加叛乱之组织”,各判刑十年。涂炳榔因“连续参加叛乱之集会”,也判十年;洪育樵则因“明知为匪谍而不检举”,判5年。

吴逸民“参加叛乱之组织”当时还只是一个左派读书会,平常集会都是交换《资本论》、《青年休养》、《唯物观辩证法》之类的书籍。参加读书会遭到重判,显见当局防微杜渐。当时吴三连曾托人出面说情,时值国共内战结束之际,许多资料显示共谍渗透致使战事失利,如傅作义女儿泄漏军情,蒋介石非常痛恨共产党,同时也正处于韩战爆发,大肆搜捕共党的阶段,台电董事长刘晋钰甚至因为儿子的家书而遭怀疑被策反而枪决,无法说动高层,吴三连只得用市长身份去台北监狱视察,趁机偷偷去看吴逸民。

吴逸民被关在军人监狱时并不安分,他对狱官贪污腐化、虐待政治犯等等恶形恶状,感到非常的愤怒,后来狱方竟然连囚犯的粮食也贪污了,于是,他就暗中联合几位政治犯共同提出控告,案子透过特殊管道,突破狱内的重重关卡直达国防部。创下政治犯逼使典狱长被撤换的罕见记录。

新典狱长到任后,为报典狱长被撤之仇,着手搜集政治犯的活动。他了解到:政治犯将反共书籍中所引用的马克思言论摘录下来,彼此传阅、研究和讨论。于是,展开狱内翻箱倒柜的大搜查,将所有政治犯的书籍、笔记及只字词组的纸条全部没收,进行显微镜般的判读,以及规模庞大的侦讯行动,最后罗织成以马时彦为首的“军人监狱叛乱案”。

经过严刑逼问后,这些囚徒供认:在军人监狱内非法组织了“新联会”准备迎接“解放”,抄阅新民主主义等文章。于是,一举将读书会的成员全部提送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吴逸民也是读书会的成员,包括他在内总共有53人遭送办。结果,以马时彦为首的13人被判死刑,吴逸民等4人被裁定原本的徒刑之外都再加上3年的感化。吴逸民在军人监狱内的笔记(资本主义替代者、唯物史观的公式、人民民主专政全文等等)、纸条(抄录英文小说精彩段落、英文单字背诵纸片等等)都被扣搜,连台大的注册证也没遗漏,还被逼写悔过书。由于吴逸民没有涉入马时彦等人的行动,而且从头至尾都坚决否认抄录笔记有任何企图,更有旁证确定他所供的情节非假,才能躲过“军人监狱叛乱案”的罗织,但又多了感化三年的苦牢,实在冤枉。

马时彦案13人枪决,非同小可,吴三连毫无疑问受到重大影响。由于深感精神与体力磨损,吴三连遂不参选1954年的市长选举。1954年吴三连在台南县议会议长邀请下参选台湾省议员并当选,1957年连任。任内与郭雨新、郭国基、李源栈、李万居等人并称为“党外五虎将”。这期间他参与雷震的组党运动。吴逸民被送感化时,正好是雷震的组党行动进入高潮之际,吴逸民的事件遂成为当局对吴三连进行政治勒索的筹码。1960年9月1日,《自由中国》组党工作的团体“选举改进座谈会”曾经发表紧急声明指出:“吴三连由于国民党当局向他的事业集团施用压力之下,不得不暂时出国六个月。”吴三连被迫出国,其子吴得民的婚礼也安排在这段期间举行,更重要的,反对党被国民党当局瓦解之前的最后那个阶段,他被迫没有参与。因此,吴逸民最后比其他同案被感化者提早获得释放。

蒋家王朝以绑架亲属来进行威胁的作法司空见惯,在很多政治案件中不断重演,像“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的廖文毅被迫由日回台投降,除了组织面临重大困境之外,就是蒋家王朝逮捕包括他的兄嫂、侄子等家属及同志,并即将判死刑,对他使出胁迫手段所致。

2018年12月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45A号函文,公告受难者黄藻儒君等1505人应予平复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41)安洁字第2448号/(47)警审更字第 1 号,有关吴逸民参加叛乱之组织/叛乱案之有罪判决暨其刑之宣告正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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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7-28 15: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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