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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贴三四:自由主义之恶,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每日一贴三四:自由主义之恶,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既不是自由的体现,也不是平等的体现,只不过是通向奴役之路的又一步而已。

一、从自由平等的角度讲
  从自由这个角度讲,人们应该有权搞同性恋,但所谓的“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指的不是“你可以搞同性恋”,而是“你搞同性恋同居,官方必须认可你是结婚”。
  结婚本来就是男女之间的事,不是男女却要结婚,凭什么要求官方认可?

  这跟自愿可没关系。
  婚姻本来就很精确的事,在大部分当代国家,如果三个人自愿互相结婚,那是犯罪(重婚罪)。此外,近亲也不可以结婚。尽管三人结婚,近亲结婚或多或少都是人类历史上曾经被允许的,眼下都不仅不被承认,反而被禁止。凭什么同性恋可以结婚?

  从平等这个角度讲,也是如此。你和近亲相爱,然后指责不准许你结婚就是不平等?
  平等指的是你干一样的事有权获得同等的待遇,而不是你干不同的事却有权获得同等的待遇。

二、从与人为善的角度讲
  如果同性恋群体非常希望有类似婚姻的保障,例如财产继承等方面的保障,那他们可以自行约定一个“同性恋同居契约”,由公证处予以公正,由国家法律保障执行。
  这个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契约自由”。

三、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通向奴役之路
  首先,婚姻不是自由。正如“免于匮乏的自由”不是自由一样。一个人有免于匮乏的自由,必然导致别的人有保障他免于匮乏的义务。婚姻也是权利和义务的综合体。
  正常的婚姻家庭是旧世界的基础,这也是为什么共产主义要共产共妻的原因,建立新世界,必须打破正常的婚姻家庭。

四、从技术角度讲
  从技术角度讲,虽然同性恋对旧秩序有所妨碍,但让同性恋结婚,是否反而可以让他们更正常一点?
  这个问题得这么考虑:同性恋对我们确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妨碍(有什么妨碍最后再罗列一下),从与人为善的角度,我们也应该考虑他们的利益。但是,“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有“二”中所述的那类方案,其实足以保障同性恋的实际利益;如果为了表达善意而做出让步,这种让步就会成为惯例,而接下来的让步必然接踵而至。
  他们一开始只是要求“平等”,而一旦他们获得了错误的“平等”,他们肯定会要求更多的错误。中美两国的少数民族政策,都有这种后果,即导致某些少民追求特权。
  至于同性恋群体是否像“某些少民”那么不堪?难说。“同性恋群体”把自己和“亲穆斯林”的群体打包在左翼阵营内,这就是一种很糟糕的迹象。
  注:在当代背景下,伊斯兰教远比基督教更反同性恋。
  对左派进行无原则的让步,后果都不堪设想。

五、同性恋对旧秩序有哪些妨碍
  1、同性恋会增加性病的传播几率。
  这是一些人体生理特征的必然结果。
  2、在白人和汉人人口形势崩盘的背景下,同性恋婚姻也有不利影响。
  也许有人说了:就算是正常婚姻,他不生孩子你也没辙吧?
  确实没辙。但婚姻是制度,这就如同义务教育是制度一样。义务教育的设计,就是让人学习。当然你可以不学,上课发呆。但不等于可以这么说:反正教什么你都可以不学,所以义务教育就随便瞎教好了。
  3、同性恋妨碍正常的性别隔离,会给一些普通人带来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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