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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反逻辑

“天人合一”反逻辑

要控制一个民族,就得抢夺他的全部财产,让他变为奴隶——这叫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再给他一点甜头,让他感恩于帝王——这叫做“利出一孔”,生杀予夺由天王;要搞垮一个民族,就得把他隔绝在“洞穴”,“民老死不相往来”,让他变成聋哑瞎的愚民——这叫做“返璞归真、无知无欲”的“纯天然”赤子,像野鹿一样地愚昧生活。这就是诸子百家为权力永固献给帝王的愚民术。

一,是天大还是道大?

中国人以为:什么都大不过天!将一个外在的世界对象看作终极的存在,这是唯物主义的“图”腾文化深入中国人潜意识的表现。在古中国人心中,天是至高无上的,而道只是探寻天的方法论。老子《道德经》却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就自相矛盾了。天既然至高无上,怎么还要“法道”“法自然”?这个完全是本末倒置。有人说,老子的“自然”不完全是“自然而然、天然”的意思,其中含有对自然神灵的敬畏和惶恐的心理。这表露出一种自然崇拜的原始宗教的色彩,包含了一种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无能为力的消极避世的含义。

孔子提倡“畏天命”,相当于今天的“敬畏大自然”,就是敬仰和害怕自然,“畏”就是怕。这种心态和原始人的泛灵论、中国古人的“天人感应”说一脉相承,都是把大自然当成有意识、有人格的神灵,担心冒犯了它就会遭到报复。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巫术观念,与科学思想和基督教的世界观格格不入。基督教和现代科学假设,物质世界是一个无意识的客观世界,自然规律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

“道”崇拜的对象是“不存在”即“无”。老子认为:人和世界是被一种“无”的力量所控制的,由于人永远无法进入这种“无”的世界,所以,人最好的选择就是进入一种“无知无欲”、“心如死灰”的“上善若水”状态。“无”这个本体看不见、摸不着,而且还说不清、道不明,是一种“既不能被感知也不能被理解”的对象,甚至这个“无”对人毫无兴趣,视万物与人为刍狗。可以说,这种“道”崇拜把人抛在了一片无尽的黑暗之中,让人的存在彻底归于虚无,是一种巨大的、无边无际的沉寂。

而“天”崇拜与人是有互动的,比如天人感应、天人合一,所以,“天”是承认“人的存在”的,这就与“道”崇拜所宣扬的“无”相冲突,所以“道”崇拜必然要想办法消解原始的“天”崇拜。老子给“天”配备一个矛盾的对象——“地”,将“天”转变为“天地”,这样一来“天”的神性就被“地”抵消了,所以汉语中有“地道”一词,即“地”出现了,“道”就取代了“天神”。“道”崇拜树起了一种“不存在”的信仰体系,使得中国人对于一切“存在的信仰”具有坚强的抵抗力,这是中国一直排斥外来宗教的力量之源。

中国文化的真正主流是“道”崇拜而不是“天”崇拜,“道”崇拜构建的是一种“无”的思维方式,一种对于“人的存在”的彻底否认。所以,中国文化的根本就是“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就是自然崇拜,自然崇拜就是多神论。自然崇拜的思想基础是万物有灵论。自然崇拜本质上是一种功利主义的崇拜,也就是说,中国人多神崇拜都是乞求神仙保佑自家健康发财,都是为了家族的现世的幸福。西方的一神崇拜带有唯心主义的色彩,乞求上帝保佑自己死后灵魂进天堂,为个人来世谋幸福。为现世谋幸福,简称为拜物教;为来世谋幸福,简称为拜上帝的正义之道。中国文化的起点—— 汉字,就是象形字,就是在法自然。汉字确定了虚无主义的价值观。“物”、“屋”,都同音于“无”,说明房屋等一切物质都是虚无。所以,为了获得人生的意义,只能拜祖恢复孝道,这是儒家、道家的共同点。所以,中国人是拜物教的信徒,没有神的信仰,没有自我意识。甲骨文里,“我”象“一根长柄绑着三个戈”,表示部落强大的武力;“我”字代表殷商部族,并没有个人的意义。在汉语中,没有一个像英语的“I”那样,专用于指代单数第一人称的专有名词。“我”的指代范围与“I”不同,它大可指国家,如“敌师伐我”,小可指代个体。这说明华夏社会里没有“个体”的独立地位,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家”,而“家”又是一个可变的“弹性结构”。

逻辑学家维特根斯坦指出:“语言不能说清楚的,请保持沉默。”老子违反了这一原则而走向忽悠。老子曰“道可道,则非常道”。在其它的文化中,把“终极的道理”说清楚是非常重要的;老子立下一个“不可言说”的禁忌,就是对人主体性的剥夺,禁止人将“道”作为认知的对象,也同时禁止人成为认知的主体。人类通过理性来认知世界,首要条件就是以“有限的方式”进行。不管是基督教的创世纪,还是现代的宇宙大爆炸论,都是将宇宙看作是一个有始有终的对象。中国人认为宇宙是“无始无终”,而“无始无终”的对象是不能被人认知的,也就是说,中国人的世界观是反逻辑的。如果说逻辑思维方式是“对无限的对象进行有限的认知”,那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恰恰相反,是“对有限的对象进行无限的臆想”,经常沉迷在“博大精深”的巫术状态之中。所谓“不可言说的道”,其实是假设了一种不可认知的“客观事物”或者说假设了一种对于人类无意义的事物,但这种对人类无意义的事物却被定义为“最高的准则”,这是对华人主体性和存在感的彻底摧毁。所以,中国人必须走出“道”崇拜,放弃对于“不存在”世界的痴迷,否则就永远无法体验到自身存在的意义,也就永远无法体验真实的生命。

基督教也认为上帝是不可认知的,但并不是不可言说的,相反一部圣经将上帝的观念、想法乃至在世界上的历史经历说得清清楚楚,使得人类可以了解他、接近他。虽然上帝在人类的理性之外,但上帝仍然以人类能够理解的方式向人类展现他自己,从而尊重了人类的主体性。如果“道”就是上帝,则意味着上帝在中国文化中隐藏了他自己,或者说,有人特意关闭了中国人通向终极认识的大门。中国人的迷失和中国文化的特色,都可以在不可言说的禁忌中找到原因。

二,“天人合一”反逻辑

诸子百家推崇的“天人合一”就是一种向动物回归的愿望,即对人类理性与道德的否认。《道德经》鼓吹的“无知无欲、不仁不义、复归于婴儿、赤子之心”,都是对人类逻辑理性和道德意识的否认,使你成为与世无争、听天由命、上善若水的“刍狗”。

动物没能力将自己从自然界中独立出来,更没有自我意识,是一种纯粹的“天人合一”状态。华人的“天人合一”就是不发展自我意识,不让理性发育成熟,将自己禁锢在无法独立的婴儿状态;就是人类忘记自己的主体性, “与天融为一体”,让自己成为“天道”主宰下的一个被动的附属物,泯灭自我的独立人格。所以,“天人合一”的状态就是“复归于婴儿”、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无知无识的境界,就是畜生的境界,将自己看作一个大自然的附属物而听天由命,即满足一种动物般的命运。

庄子进一步发展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庄子的“天人合一”通过“将自己降低为动物”来解决人的问题,这是一种典型的原始思维的显现。庄子说:中央帝王浑沌没有七窍,既无感性认识也没有理性;其他帝王为他凿七窍。每天凿一窍,七天后,七窍出而浑沌亡。《山海经》中的野兽叫浑沌,若遇到了好人,浑沌便大肆施暴,若遇到了恶人,浑沌便听从它的指挥,这混沌就是典型的是非颠倒、欺软怕硬。道家向动物看齐,庄子向往“民如野鹿”的生存状态,即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主宰下的蒙昧状态。中央电视台报道:21世纪的每年春季,江苏大丰的麋鹿都要通过公开的打斗决赛出鹿王,所有的母鹿都为鹿王所有,鹿王享有优先交配权。这就使人想起儒家鼓吹的:“天下一切包括女人都属于皇帝所有,皇帝享有优先交配权”。可见,“民如野鹿”的社会就然是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

华人看到的自然是浑沌的、无形式结构的,是一种象征性的空灵;而西方人看到的自然是秩序的、严格形式化的结构。所以,华人将自然作为一个宗教对象,体验象征性的意义;而西方人将自然看成一个认知的对象,严格的分析自然,产生动物学、植物学、物理学和化学。比如在绘画艺术中,华人认为自然是飘逸的、不可名状的,艺术的目的是表达这种朦胧的“意境”;而现代科学早已证明,这种飘逸只是视觉的假象,物质和生命都是具有严格形式的。细胞、原子、DNA都是极其精密的数学结构,混沌只是感官的假象。

中国文化的核心基础是象形文字!即一种象征性的表意符号,而象征性符号不可能纪录极度细化精确的逻辑信息,所以理性无法发展,对世界的认识不得不停留在一种原始人的水平。可以说,汉字这种符号的特征决定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情感模式,即非逻辑性和非自我性。在汉字文化的引导下,混沌和模糊就成了中国人审美和体验的唯一选择。

被“天人合一”绑架的华人,对于自身和自然都缺乏好奇心,也没有发展出能够探索自然的逻辑语言和理性思维,长久的停留在了一种无意义的“纯天然状态”;华夏文人墨客寄情于山水、花鸟,其实都是在寻找“与天融合”的存在感,幻想自己能像猴子、鸟儿一样成为自然界一个组成部分,享受“无知无欲的饮食男女”的天然生活。庄子说,必须销毁计量工具——“掊斗折衡”才能到达这个“混沌”乌托邦,人民象野鹿一样生活。贾平凹的小说《废都》中主人公庄之蝶为了喝到“纯天然”的牛奶,让奶农把奶牛牵到城里来,他钻到奶牛肚子下直接用嘴对着牛奶子喝奶。我们知道:生鲜牛奶含有大量有害细菌,必须经过消毒才能饮用。贾平凹是庄子的信徒,反科学反逻辑是必然的。

可见,天人合一是野蛮愚昧的原始文化的内核,是人类在脱离动物界不远但还没有发展到成熟人类文明之前的一个过渡阶段,说是垃圾也不为过。人就是人,他不能够成为非人的存在,所以设想将人回归为无自我意识的动物是一种反人类的思想,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阴阳矛盾就是用感官经验来描述感官经验,永远不启动理性思考程序,永远的原生态,就像孙基隆所说的一样,中国文化是一种“植物人”文化,其终极目的是塑造一种“无知无欲、逆来顺受、坐吃等死”的植物人生!对天人合一进行着吹捧和崇拜,就是对科学文明、逻辑正义的践踏。

三,在万事万物中,人是第一位!

象形文字塑造了中国人基本的思维方式,那就是在视觉“大小”的比较中寻找价值。比如追求“大气、大器、大度、大战略、大手笔”等等,但这些“大”中却并没有包含逻辑信息和可分析的结构,是非常荒谬的。可以说,“大”视觉的假象使华人走错了方向。西方人喜欢挑语言和逻辑上的毛病,立了许多文法上的规矩,光逻辑规则可以写成好多本厚厚的书。华夏数千年的文化传承,涌现出了那么多的文人骚客,哪有人在意什么“文法规范”?对大气的中国文人来说,即使是错别字都不用改,就叫“通假字”好了。

理性思维追求逻辑的一致性,形成了西方人“斤斤计较、精益求精”的思维惯性,即什么东西都要解析得清清楚楚,既不能装糊涂,也不会潜规则,完全没有东方人的“大道至简”智慧。华夏文化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大气、就是“不拘小节、差不多”,最讨厌那些钻牛角尖、认死理的人。可以说,西方的那些大思想家,如果出生在中国,估计要么是饿死、要么成为弱势群体,总之,肯定是没市场的。

华人喜欢朦胧之美,推崇“大智若愚、难得糊涂”的糊涂精神,强调所谓的“水至清则无鱼”。其内在的观念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让别人觉得你是糊涂虫,你就有机会成功”。以至于中国人观念中标准的“福相”即有福之人的面相,就是一个半弱智形象:肥头大耳、半呆不呆、满脸憨笑!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之下,思维缜密的人往往被看成“非盗即嫖、斤斤计较”的人。华夏的传统精神是与分析方法相对立的,因为分析方法就是逻辑的方法。由于华人不懂逻辑,所以华人大量的写作“不可分析”的文章即无意义的文章。逻辑常识的缺乏使华人呈现出一种思维上的病态——诉诸情感、诉诸传统、诉诸暴力、诉诸自然……等背离逻辑的交流方式在社交媒体上随处可见。有人说:“拿破仑说过,中国是一头沉睡的狮子,当这头睡狮醒来时,世界都会为之发抖。中国这头狮子已经醒了,但这是一只和平的、可亲的、文明的狮子”。这个世界上是否可能存在“爱好和平”的狮子呢?是狮子的本性发生了改变?还是出现了新品种?其生物科学的根据在哪里?

中国文化强调尊重自然,却没有意识到人是自然里最精密的一部分。由于没有结构的观念,以“大小”作为判断标准,所以中国文化认为“渺小的人”应向大自然学习,比如人需要向“水”之类的无机物学习“上善若水”,这个方向显然是错的:复杂的结构怎么能向简单的结构学习呢?道家认为:“道高于人”,所以人要“法自然”,学习大自然中的猴子、狮子之道来建立一个等级社会。西方文化由于几千年字母文字的理性熏陶,强烈的反对“肉体高于灵魂”的唯物主义信条。在唯理论哲学里,自我意识就是指人类的理性战胜了感官经验,人类运用理性来将自己的经验作为一个对象,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就证明了理性是先验的,是人类经验的前提,即人类必须通过理性来组织他的经验。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人类逐渐意识到“大与小”只是人类视觉的假相,真正的存在是结构!比如:现在的cpu越来越小,运算的速度却越来越快;存储器越来越小,但存储的信息却越来越多,原因很简单:它们的结构更复杂了,这与体积的大小无关。同样的道理,虽然人的体积相对于宇宙来说非常小,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在结构上的复杂程度会低于看似庞大的宇宙。银河系虽然庞大,但它的结构的复杂程度可能不及一个昆虫,离人类的语言能力和自我意识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人绝不可妄自菲薄的将自己视之为“渺小的尘埃”。有科学家假设:人脑的结构和宇宙是同构的,人类的大脑包含了整个宇宙的信息,所以人类可以认知整个宇宙。

西方人认为:“什么都大不过人”;古希腊智者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他们认为人才是这个物质世界终极的存在,天只是人类认知的一个对象而已。在万事万物中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人的生命永远摆在第一位!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人的生命是绝对重要的!除了上帝之外,人是至高无上的;人是我们生活的全部目的,人就是目的。康德说,“一切人都是目的而且一切人又彼此地都是手段”,在相互利用中达成自己和他人之目的。这种“互利”必须在有利于生命的范围内,而不是相互危害生命。凡危害生命活动如吃人肉、喝人血、吸毒等必须禁止。康德强调:人不能仅仅作为手段;人就是人的最高目的。

近代日本的植木枝盛在《尊人论》中说:人是万物的灵长,有无限的创造力;寰宇之间最大的是人。他批判历史上把人与天、地并列的“三才”说,认为人是凌驾于天、地之上的,天、地、人的排列方式,就是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贬低。他提出“人就是神”的观点,并且说神的时代已被人的时代所代替。1879年他在《民权自由论》指出:国家为自由而设,结果反使人受奴役;人民不自由,国家又怎能独立?每念及此,他就大声疾呼:“专制就是卖国!”他认定,国家在本质上就是“恶”,而“专制”则尤其“恶”。他告诫人民,不要“以政府为天”,要“以自由为天”;不要“以国家为神”,要“以自我为神”。他声称,自己是“世界精神之王”、是神、是佛,如果没有我,世界就会暗无天日。他不仅称自己为神,而且认为,全体人民都是神。其《贫民论》曰:“天地间有至重至贵之神,这神就是你——守夜的更夫、街头的人力车夫、挖薯类的庄稼人、挑大粪的农夫,……你们应该重视自己,尊重自己。”这样,他就从根本上,扭转了国家与个人,既然个人是神,那么国家,就应该反过来为个人服务,个人的利益,哪怕微乎其微也要争取,国家的利益,要在个人利益的权衡下来考虑。

顾准在日记中说:没有最终目的(即共产主义);只有不断地实现或完善人的自由的经常性的工作。声称证明了“终极真理”的言论都是谎言,因为“终极真理”是不言自明的,是不可被证明的。因为任何演绎证明都需要某个前提,而这个前提必然是高于需要被证明的道理。由于“终极真理”是最高的道理,没有任何“道理”高于它,所以不可能找到前提来为它提供证明,也就是说“终极真理”无法被证明。由于“宇宙真理”太高了,高到无法被证明,所以它不具有强制性,属于“心证”的领域,由每个人自己来选择是否相信。

1988年6月的《河殇》批判了圣人崇拜的大救星意识。谢选骏说:“龙神崇拜就是让人去崇拜那种不是人的东西——龙。中国的统治者自命为龙的化身。龙是自然界的横暴者,皇帝是人世间的横暴者。皇帝要把自己打扮成一种不是人的东西。”《河殇》摧毁了整个皇权思想——皇帝神话、龙神崇拜。《河殇》批判“长城保守精神”,是在提请大家注意以“我们的血和肉,铸成我们新的长城”的贱民哲学。华人人贱到倡导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满足“国家”的胃口。贱民哲学就是轻视人命的哲学,就是让人屈服于龙、屈服于暴君、屈服于皇帝、屈服于长城。象形文字的“图”腾文化致力于灌输刍狗、韭菜观念,那就是:人只是一个肉体的存在,人类没有独立于肉体之外的精神生命!由于人类的肉体存在是非常有限的、狭小的,这就为图腾文化贬低人类提供了可能,也使得人类的尊严面临巨大的威胁。中国文化中虽有重生精神(未知生焉知死),但并不尊重个体生命,所以有“杀身成仁”(仁最初意思是怀孕,转义为爱;“杀身成仁”好比说“死后投胎,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这就像农民养猪,他们很重视猪的“生殖”,其目的是为了杀猪吃。汉人的“易子而食”确实是把人当猪在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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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7-18 1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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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修人与自然,儒述人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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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以视觉为基础的形象思维法,无法逻辑化。因为:视觉追求的是“高大上”的“面子”,“大”至上的价值观使华人保持弱肉(韭菜,小)强食(镰刀,大)的陋习,无法形成个体主义的价值观——人权,以及个体主义的思维方式——逻辑。中国人追求“大气、大器、大度、大战略、大手笔”都是辩证法策略:“抓大放小,突出中心,突出重点”,这些说法的意思就是“为了多数可以牺牲少数”;“重本轻末”的意思就是“为了母亲可以牺牲子女”,母亲是生命之本,在把母亲比喻成了国家和党,就意味着“为了党国可以牺牲百姓”……汉语这些说法就是违反了“每个人的人权不可侵犯”原理,是弱肉强食的体现。当然这些说法也是反逻辑,如“把党比母亲”就是荒谬的说法,一是这种比喻是类比不当;而二是某党的历史才百年,而中国人的历史上万年,百年的母亲怎么会有一个上万年的儿子?太荒唐!

拼音文字是以听觉为基础的抽象象思维法,才能逻辑化。因为听觉已经剔除视觉的“假大空”的追求,而把思维的起点首先固定在坚实的个体之上,形成了个体主义的价值观与个体主义的思维方法。

李敖的错误就是追求“大”,他说台湾“渺小”,中国才是“大”,也就是说他陷入中国人“假大空”的追求,最后成了一个反文明的野兽。其实瑞士比台湾还小,瑞士人口只有台湾的三分之一,人家创造的文明的公决制度、以及科技成果、幸福指数,都领先于世界。这一切都源于坚实的个体主义逻辑,反对“多”可以牺牲“少”的弱肉强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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