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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派复仇难文明

帮派复仇难文明

一,扣案争论的两个问题

祖宗崇拜的孝道是国人最高信仰,因此,血亲复仇就成了国人的最高的事业!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扣扣杀了邻居家3人。扣案引起许多争论,主要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扣扣的血亲复仇是否正义?就算他为母报仇,也只能杀一人(扣父说:就是一个人打死了其老婆)。由于多杀了2人,不可能正义了。

血亲复仇的前提就是:天下无共同的正义观,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此,复仇者绝不会承认他人的裁决和国家机关的裁决是正义的。如果承认他人的裁决是正义的,复仇就失去了借口!可见,中国人的“正义”观就是反正义的家族正义观。家族正义观旨在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其手段是多样的,如:通过复仇来消灭仇家,通过“父子相隐”来包庇犯罪,在战场上当逃兵,做好事向官府要奖酬,都是孔子提倡的。这些与真正的正义无关!由于自然经济的影响下,中国人的正义观是片面、单向的正义观;不是那种全面、共同的契约正义观!真正的契约正义就是对立的双方理性思考后的公约数,就是公共理性,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底线正义,而不是你家利益最大化的那个正义!

在扣案中,许多人只看到扣妈被打死了,没有看到扣妈是寻衅滋事者而且先打伤中学生!20多年前,张王两家在“打架过程中,张扣扣的姐姐先回家拿了武器扁铁交给母亲。正因为张母先用扁铁把王家三儿子头打破,王家三儿子才捡起棍棒一棒子打在张母头上。”https://mp.weixin.qq.com/s/rlBn6-Jy5PrGSViYtpqnJA 如果只看一方,张家的正义就是片面的单方面的畸形正义观,不可能为社会所信服。因此,必须让第三方即法院来审判,法院认定双方都有责任,遂判了王家中学生7年!根据昆山龙哥被反杀的案子,王家属于自卫反击。故,张家对七年判决并未异议,只是认为赔钱少了。

既然双方当事人基本认可了判决。2018年扣杀人,完全是野蛮的复仇文化造成的,不是审判不公导致的。那些说审判不公者缺乏证据支持。譬如:纸上建筑说,“张扣扣或许不能被称为英雄,但是绝对无愧列祖列宗……”。21世纪了,还把祖宗当成最高正义的化身?真差劲!许多人说:报仇雪恨是正义,血债要用血来还(文革样板戏《智取威虎山》的歌词);而且要连本带息地还血债,所以,以3人偿1人命是回归正义……每文先生问:扣扣原计划是要杀4人的,难道4人都该死?扣扣与王家之间的矛盾是邻里矛盾,不是官民矛盾。如果王家直接领导着张家,扣扣的母亲也没有胆敢同王家吵架的!现在,只因为死者中有一个科长,就把这复仇杀人说成是民对官的反抗,是英雄,这就把邻里矛盾混同为官民矛盾了!这是思维混乱的结果!

扣扣觉得审判不公,在政府已司法处理的情况下,他只能向有司反映。即使找仇家,也不能杀无辜之人。扣所杀的三人中,被污蔑干涉了司法的大哥,首先与扣妈之死无关,他不在现场;其次说他干涉了司法也无证据。即使王家大哥反对法院判刑,也不能说操控了司法,因为他只是乡政府的办事员。他作为被告亲属有发言权;就像被告律师反对判刑一样,你不能说律师操控了司法。中国文化是“有罪推定”的帮派立场文化,一旦认定你是坏人,他人怎么害你都是对的。扣扣仅仅凭猜测就杀了无罪的王家大哥,显然是滥杀无辜,违反了无罪推定的法治原则。可见,挺扣者是滥杀的鼓吹者,他们希望仲国像明末混战一样,乱杀一气,他们好乱中称王!挺扣者阳说,专制社会的每条法律都是恶法,这是夸张。象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这些法,你就不能说它是恶法,刑法每条法律也不都是恶法。在你未能证明针对扣妈案的法律就是恶法的条件下,就必须守法。挺扣者否认现在所有的法律,是在为无法无天滥杀鸣锣开道。

第二,假设扣扣复仇是正义的而把扣扣立为英雄,是否会带来社会进步?天天鼓吹:访民无需上访,只要自己动手毁灭自己的仇恨对象,正义就实现了。2018年春节,无眠等人捧张扣扣为大英雄;这只会挑起滥杀无辜,打开了底层互杀的大门,社会就会越来越坏。

挺扣者鼓吹:审判不公而复仇多杀人是正义的,那么,因为政府不搞免费医疗,使一些穷人病死在家里,这些穷人家属就有权去杀卫生官员甚至炸医院吗?美国人向中国政府讨要清末债券的万亿美金,在被中国官方拒绝后,他们难道有权像伊朗人一样去占领中国使馆?意大利足球队对裁判不服,认为他判决阿根廷足球队获冠军是错判,意大利球员和球迷是否有权对阿根廷队来一个打砸抢烧?

挺扣者Y说:“我需侠客三千,杀尽天下贪官。”这些人认为:他们在“替天行道”杀坏人,杀尽了坏人,剩下的好人必然会使社会美好;所以,杀人的时候就特别残暴,像扣扣反复捅刀子还放火烧汽车,就很残忍。杀杀杀杀杀,绝对杀不出文明来!你没有生命神圣的价值观,你越杀就越坏,你就变得比强盗、比贪官还坏,因为你在杀的过程中会变坏。你拥有了屠杀权,别人就会巴结你,你将比贪官更贪。这是“人性恶”使然!所以,杀官、杀坏人,绝对建立不了好制度。即使你把现在官员都杀尽了。新上来的官员也会变坏,甚至比以前更坏。

杀官与改变制度是两码事。李自成杀贪官无数,他的大顺新朝并未建立新制度,贪污更严重。只有改变制度才有希望,那就需要人们的认识水平提高,特别是上层的认识提高才能改制度;你在下层杀杀杀,一点用都没有。若农村人学扣扣杀自己的邻居,农村人都同归于尽了,就无人种地了,何进步之有?这和基督教“爱你的邻居”的价值观是冲突的。看看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的改变是议员决定甚至全民公决的,而议员是老百姓选的。所以,法制的改变是与全民认识水平相关的。如果邻里之间都以屠杀方式来解决彼此的矛盾,这与理性讨论、秘密票决的民主制度是背道而驰的,只会使国人越来越残忍!如果全民还是弱肉强食的强盗价值观,你杀官再多,建立的制度依然是人吃人的丛林制度。价值观不文明,一切都是惘然。好制度是由全民观念水平所决定,与嗜杀成性的英雄人物如朱元璋、李自成无关。

二,血亲复仇难文明

复仇厮杀是你死我活的价值观的体现。帮派立场思维的原则是:“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按照这原则是无所谓是非曲直的,只要认为是同志,白的是白的,黑的也是白的。如果认定是敌人,则黑的是黑的,白的也是黑的。这是典型的感情用事的帮派至上!华夏大地血亲复仇了几千年,华人的道德品质却是越来越恶劣……

“万物纷错则悬诸天,众言淆乱则折诸圣”(杨雄《法言·吾子卷第二》)。辩证法的拜圣思维认为:孔子是圣人,听他的话就行了。孔子提倡复仇: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周礼.秋官》中说:“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这表明,只要事先到朝士处登记仇人的姓名,报仇杀人便无罪了。《孟子.尽心上》说:“杀人之父者,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子者,人亦杀其子”——这便是血亲复仇原则。

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动物的仇斗本能被汉人发扬光大了。复仇已是中国人的习惯思维,华人不满足于观赏斗鸡、斗蟋蟀,而以欣赏复仇杀人为乐;对仇人,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食肉寝皮”。中国古代复仇之风极盛,“报仇雪恨”被视为美德;讲博爱不报仇的人被视为“无君无父”之禽兽。“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其中“义”含有报仇意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说:君子报仇可以韬光晦迹,不择手段。《赵氏孤儿》讲晋国的屠岸贾借君主的名义杀了赵朔一家300多人;赵朔的妻子是晋国公主,怀孕隐匿在宫中,生下一男孩;赵的门客即奴才程婴、公孙杵臼不惜自己的性命和自己孩子的性命维护赵氏孤儿,程婴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公子杵臼牺牲了自己的生命。20年后赵氏孤儿再度发动宫廷政变,杀了屠岸贾及其一家300多人。《赵氏孤儿》令一代代中国人效仿!东汉的《轻侮法》规定:若因为父亲受了别人的侮辱,儿子杀死了侮辱者,可免除死罪。这部骇人听闻的《轻侮法》的立法精神源于儒家的《公羊传》。东汉有个叫阳球的,因为妈妈受了郡吏的侮辱,他便纠结了几十个同伙,一股脑杀光了那郡吏全家。而这位灭门惨案的制造者阳球,不但未受法律追究,反而从此成名!而更加骇人的是,阳球后来居然还被举荐为孝廉!看来孝廉可不都是善男信女。东汉末年的酒泉,赵娥亲的爸爸被李寿所杀,发愤砍下了仇人李寿的人头,提着它去衙门自首。赵娥亲不但没被治罪,反而被朝廷树为活典型,“刊石立碑,显其门闾”,成了大家学习的好榜样。

《圣经》记载:希律王为杀害耶稣,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两岁以下的男童都杀尽了。然而,最终耶稣没有像赵氏孤儿那样复仇,他为所有人做了“代罪的羔羊”,为害他的人祈求神的赦免和祝福。在西方,上帝为西方人伸冤。上帝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意味着,人没有权利去讨恶报冤,有上帝作最后审判。这样,伸冤的权利交给上帝;就不会出现冤冤相报、世世代代仇恨不解的情况了。

由于没有上帝,中国人为自己伸冤。孔子说:“以德报德,以直报怨”(用恩德来报答别人的恩德,用应得的惩罚来回报别人的恶行)。这对比出了上帝的观念与人的观念是多么不同!一个西方人临死,会对牧师说:“我宽恕以前得罪我的人”。而一个中国人死前,会对儿子说:“记住,谁是害了咱的仇人”。报了这仇,就平了,也就“直”了。“直”就是一报还一报的意思。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父亲辈是世仇,可年青一代没有仇恨反而爱得死去活来。中国却是父仇子报,仇恨代代相传啊!一个网友说:侯宝林文革被马季打了一个耳光,这仇恨传给儿子侯耀文!仇恨成了传家宝代代相传,要等待时机给以报复!齐襄公为报九世祖齐哀公之仇,居然灭了纪国,事隔近200年。220年关羽杀了庞德;263年邓艾破成都后,庞德的儿子把关羽一家老幼全杀光了。华人报仇可以扩展为集体行为。如关羽被东吴杀害,刘备倾国家力量报仇。中国历史上出现了14次人口大灭绝,消灭了全国人口50%-90%,都与斩草除根的复仇理念有关。

西方之所以进步,就是全民团结一致斗国王!国王不得不屈服,被关进笼子搞君主立宪!1215年英国大宪章就是全民斗国王范例,站在国王一边不到十人!后来英国杀国王的革命,是支持国王人多了,爆发内战,国王失败后被杀!1789年法国大革命也是全民团结一致对付国王,国王是少数派!中国人之所以失败,就是不会斗顶层,只会下层窝里斗!

三,否定血亲复仇的株连主义是正义文明的开始

中国人的仇恨不是个人之仇,而是集体之仇即家仇国恨,这必然导致仇恨扩大化和社会的混乱倒退!2014年1月30日,大年三十的下午,因妻子出轨三人,邵宗其枪击9人,导致6人死亡、3人受伤。2017年2月18日,元宵节,武昌火车站因吃面争1块钱,胡泽东砍下了面馆老板的人头。胡泽东按律当死,谁敢枪毙胡(耀邦、耄)泽东?所以,就以一个精神病的理由判死缓了事。在复仇文化主导下,农村家长告诉子女说,“某家是我家的仇家,今后有机会就要报复他一家子。”可见,报仇是针对一个家庭或家族的,绝不是针对某一人,所以,死也要多拉几个垫背。中国青年网说:2016年2月22日,扣扣曾在朋友圈转发过一篇关于杀村官的胡文海案的文章,其所配评论为“英雄,致敬”。加上网络上的“复仇主义思潮”泛滥(譬如:有人鼓吹,你改变不了制度,你就杀你的仇人),扣扣受此影响,从而采取仇杀行动,杀了王家3人。扣扣被枪毙之时,其父还向记者说:“只要王家的人进我门,我就会杀他们!”这只会导致同归于尽的毁灭!

蚁人说:“同归于尽不可怕!可怕的是苟活百岁。”这是在贩卖恐怖主义的毁灭价值观,是与生命至上的价值观相悖的。人都死光了,正义又何在?有一些蚁人,竟然还要去慰问扣扣之父,给予金钱以支持其复仇!这些人巴不得老百姓恶斗。许多人就是为了宣扬“同归于尽”的毁灭价值观而挺扣!事实上,同归于尽于事无补,只会使社会豺狼化。一个豺狼化的社会是绝不可文明的!

我们必须明白:以任何理由进行的屠杀和斩草除根都是犯罪。欧洲宗教改革的最大成就是“博爱”。博爱就是爱所有的人尤其爱你的敌人,它要求我们把他人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有一次马丁.路德到南德去演讲,有人偷偷地对“神圣罗马”皇帝说,乘机把马丁抓来杀掉,就不会有一个精神中心来影响皇帝的权威了。皇帝想了想,最后放弃了。马丁.路德逃过这一劫,为世界文明带来了新的曙光。

宗教改革后的西方人认为,“坏人”并不是“这个人坏了”,而是这个人拥有了邪恶的思想,所以“消灭坏人”并不是要消灭这个人的肉体,而是消灭他的邪恶思想。一个人生下来就有灵魂,还没有形成思想,思想是灵魂逐渐穿上的一件“外衣”即文化和语言构成的观念体系;而且灵魂会默认“外衣”是合理的,会被“外衣”所控制。人类要消灭坏人,就是要对披在灵魂上的“外衣”进行替换,以恢复灵魂中的真善美,而不是消灭灵魂本身。所以,消灭邪恶的思想并不是消灭人的肉体,也不是消灭人的灵魂,而是剔除笼罩在灵魂上的腐朽“外衣”。而这一步的前提是要能够对“外衣”进行鉴别,这个鉴别的力量来自于理性的启蒙和逻辑分析能力。

中国人认为:“坏人”就是“这人坏了”,所以“消灭坏人”就是要把这个人“从肉体上消灭”!所以,在汉语文化中,“消灭坏人”就是消灭人的肉体,比如法家的严刑峻法;其次是消灭人的灵魂,比如道家的无、禅宗的空;而没有解救灵魂,鉴别“外衣”的能力。究其原因:是汉语无法建构逻辑化概念体系,没有自我反思的理性工具,所以,要么杀人、要么诛心。所以,没有汉语的逻辑化,就不可能有文明。

有人说:为母复仇天经地义。事实上,为母复仇在华夏,从来就不是什么天经地义的孝道原则。如果他母亲被父亲杀了,做儿子绝不会替母亲去杀父亲的。譬如,汉武帝杀死了小儿子的母亲,这儿子做皇帝后,他不敢非议其父亲汉武帝的,而是“立太子必杀其母”的规矩在华夏流行数百年。如果说扣妈被扣父杀了,扣扣绝不会去杀他的父亲来报仇的。所谓“为母报仇”,不过是滥杀外姓仇家的借口,是一种拉人陪葬的恐怖主义心态。所以,否定斩草除根的株连主义是重建中国正义底线的开始。

挺扣者鼓吹血亲复仇,“血亲复仇”不是普世价值,不为全人类所支持,不过是屠杀他人的借口。汉武帝说:匈奴调曾戏弄我太祖母吕后,我要为太祖母吕后报仇;所以,我要派兵入侵匈奴。努尔哈赤以“血亲复仇”为由即所谓的“七大恨”发动了对明朝的侵略战争,最后吞并了中华。希特勒也是以此为由说,捷克人杀我德意志同胞,我们要向他们讨还血债,从而灭捷克、灭波兰而世界大战。斯大林也以俄罗斯人被张学良所杀于1929侵略我东北,屠杀十多万华人以讨还血债。可见,血亲复仇往往会成为侵略战争的借口,还是不鼓吹为好。

人类进入政府管治后,血亲复仇已被司法解决所代替。讯2说:“以色列追杀纳粹罪犯几十年、对加沙的阿拉伯人实行严厉打击,难道不是正义的复仇?”每文说,“国与家是两码事,以色列是国家行为,扣扣是家庭行为;岂能混为一谈?如何处理邻里关系,耶稣说得很清楚——爱你的邻居。不要鼓吹私人复仇,那只会导向毁灭。”个人“血亲复仇”在文明国家是不允许的,因为惩罚他人的权力已为国家所有,只有通过司法渠道进行有节制的惩罚才合乎文明精神。像传统中国的五马分尸、千刀万剐、食肉寝皮、诛灭九族都是反人道、无节制的惩罚,没有文明可言,是丛林法则的体现。若政府允许血亲复仇,说明该社会的文明程度低,中国的帝制时代允许血亲复仇,那是“易子而食”的野蛮文化使然;朝廷允许血亲复仇,是因为皇帝希望老百姓内斗成一盘散沙,他好拉一派百姓打压其他百姓,是帝王的权术。

司法代替个人复仇的越彻底,社会就越文明。古希腊的伟大法律精神就是以经济惩罚代替了以牙还牙的冤冤相报。如《格尔蒂法典》基本上摆脱了初民社会法律的残酷性,表现出一种“法律文明”(民法文明)。该法典对于强暴、通奸、遗弃、妨碍诉讼等行为的处罚中,没有任何人身型刑罚,只有罚金的规定。如:对男女自由人施以强暴者,罚其一百斯塔特;企图与一位在亲属保护之下的女自由人交合者,若证据确凿,罚其十斯塔特;与女自由人通奸者,若在其父亲的、兄弟的或其丈夫的房间中被捉,罚其一百斯塔特,若在其它房间被捉,则罚五十斯塔特(这样情形若发生在中国,都是你死我活的血案,或奸夫被杀死,或捉奸者被灭口,如武大郎被西门庆潘金莲谋杀)。香港的(英国)司法体系的精神就来自于古希腊法律的经济惩罚精神,香港警方抓了成千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付保释金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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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7-7 19: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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