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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的“七杀权”源于《老子》

张献忠的“七杀权”源于《老子》

张献忠“吃光”四川,在二维码后,更精彩

即使吃人者再愚蠢,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公然承认吃人的,于是孔子的仁者爱人论便成为他们美丽的装饰。吃人者大谈礼教,标榜自己如何仁,如何爱人。中国历史上有哪个吃人的帝王如刘邦、朱元璋承认自己是暴君的?他们不都是自诩为仁君,爱民如子吗?

华夏的整体性价值观,反对天赋人权,鼓吹天赋圣权。蒋庆说:“圣人有天然教化凡人的权利,曰‘天赋圣权’,而凡人只有生来接受圣人教化的义务。”“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也就是说,圣人有杀人(民)权;而且圣人的杀人权是天赋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即天有杀万物的权力,天把这个屠杀权赋给圣人了。老子把人贬为“刍狗”,“刍狗”是用了即扔的道具,有兔死狗烹、草菅人命的涵义。

在老子的教导下,国人心中只有“不仁”不义的大恨,大西皇帝张献忠干脆把“替天行道”改写成为“替天杀人”。他在成都立七杀碑,上边刻着:“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他把四川人都快杀光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张献忠是在师法自然、师法天地的名义下进行的大屠杀,因而有着无穷的“合理性”。若张献忠成功地统治了中国,他将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最伟大的“圣人”了。可见,将人民当作杂草与猪狗者,只能是暴君,何“圣”之有?“法自然”不过是把专制暴行“合法化”而已,是一种巧饰。

近代精英如梁启超、胡适者,把自己自由追求依附在《老子》的“道法自然”上,他们把“道法自然”解作“顺其自然”或所谓“自然主义”,进而断定老子是“放任主义”或“不干涉主义”。《老子》何尝主张过“放任”?区区五千言中,光是“杀”字就有好几个!《老子》73章云:“勇于敢者则杀,勇于不敢者则活。”这是宾语前置句型,即:杀勇于敢者,活勇于不敢者。谁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圣王!谁是圣王管辖对象,臣民。可见,被杀的人就是臣民。因此,老子要求政府培养臣民贪生怕死的精神。

再看《老子》第74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奇,与“正”相对而言,就是不正。为奇者,就是犯上作难者。老子的本意是让“民”怕死。如果民不怕死,用死吓唬他们有什么用?如果老百姓贪生怕死,有人犯法,就把他们杀掉,就没人再敢犯上作难了。全文翻译如下:“如果民不怕死,为什么要用死去威胁他们呢?如果让民经常恐惧死亡,那么,对于那些对抗统治者的人,我们把他们抓来杀死,谁还敢再聚众闹事?永远应该由专司杀人的人去杀人,而圣王不要亲自杀人。代替屠夫去杀人,就好像代替技术高超的木匠去砍木头,很少有不伤着自己手指的。”

老子的意思是:最糟糕的是老百姓不要命;如果庶民怕死,一干坏事,统治者就把他杀掉,就再也没有人敢出头了。这就是“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的绑匪精神的体现。所以,老子的主张就是要对老百姓施行严刑峻法,而且还要施行死刑,只不过统治者不要亲自动手。这里,老子的立场鲜明,就是要折磨虐杀庶民,杀人还不让庶民知道。很重要的一点是,“吾得执而杀之”中一个“吾”字,是老子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的明证!老子为维护奴隶主统治,竟然灭绝人性,丧尽天良,愚民杀民,与民为敌!

在老子眼里,老百姓都是坏蛋。所以,要防止民盗民乱。具体办法在道德经第3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这是老子的纲领,其目的就是防止智者窃国,使“智者不敢为”。这里“智者”就是民众的领袖人物,“智者”能言善辩,聚众闹事,所以,老子说“辩者不善”,“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可见,老子要杀掉这类“为奇”的“智者”,其残暴举世罕见。

老子要求人们像水一样“利万物而不争”,还要求“知者不言”。这分明就是要老百姓做哑巴。而且老子要人们效法的天道正是哑巴之道。大家都成了哑巴,能聚众闹事的“智者”将寸步难行。圣王的政权就稳定得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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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吃光”四川

每文提要:明代中期的人口已达两亿了,据说是引进的玉米和红薯的功劳。从明末到清初,居然损失了超过十分之九的人口。康熙初年,疆域超过明末,而清朝人口,不过1900万左右。这还是已经经过了十几年恢复的结果,如果统计顺治年间的人口,比这还要少。一场大乱,人口十个里头得死掉九个半,让人震惊。张献忠(1606~1646年),字秉吾,延安人。张献忠小时候就因为看到他父亲被人喂马屎,于是发誓杀尽天下富人。崇祯三年(1630年)于米脂起事,自号八大王,人称“黄虎”。其起事后,克凤阳、焚皇陵、破开县、陷襄阳,胜战连连。1637年被击败,投降官军,皇帝赦免其罪。1638年夏,张献忠复叛。张献忠的队伍,甚至张献忠的政权,始终都是靠打土豪来维持的。他们抢光杀光一切的富人,接下来,就得杀和抢不怎么富的人。杀人不是为了抢粮,而是拿人当粮食。以前当局总讲,张献忠屠川,是对地主阶级的污蔑。好像那么多记录,都集体造假一样。事实上,单单靠“抢”来维持的队伍,早晚都会走到把人吃人的地步,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而张献忠几乎把四川吃光了。

1.草菅人命。

张献忠们认为,人命是不值钱的。不但他人的生命不值得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值得珍惜。“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那些专一杀人害命的人渣,如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居然成了张献忠们的英雄。从崇祯3年到17年,张献忠度过了整整14年的“流寇”生涯,在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四川、湖广几省间来回大幅度高速流动,纵横上万里,不断地进攻、逃跑、转移,从来没有固守一地。在流动过程中,跑到哪里,就烧杀掠抢到哪里。他人的性命,在张献忠眼里,只分有用和无用两种。年轻身壮的,可以为自己冲锋陷阵或者当挑工、人夫,所以是有用的,可以留下。年老体弱的,对自己无用,就一律杀掉。《张献忠陷庐州纪》载,张献忠进庐州后,起先并未大杀。第二天在城楼上发现许多火药,“随报,八贼即动气,大嚷曰:‘这蛮子养不家(即养不熟),我厚待你,这火药就该说,并无一人提起’,遂令搬火药来营中,放火烧楼,又传令进城补放火、杀人、捉人,一人不许放走”。张献忠还列木为台,命男女共登台上,然后在四面纵火焚烧,一时间惨叫声震地,张献忠与属下看着狂笑不已。他为了喂养战马,在杀人剖腹后挖去脏腑,然后用人血浸过的米豆喂马,使马长得十分肥壮。 

2.杀食妇女。

张献忠每攻陷一城,所掳掠的妇女必须由他先挑选出几个姿色美艳的轮流伴宿。这些美女的上半身穿着艳装,下半身赤裸什么也不穿。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张献忠淫兴勃发,立刻命这些美女横倒在地让其奸污。等到他玩腻了的时候便将她们洗剥干净杀死,蒸着或煮着吃。有时他等不及这些美女煮熟了,就带着血大嚼起来。张献忠的部队不论到什么地方都不停地奸淫,他以此笼络士兵。他们往往将丈夫与妻子面对面缚在一起,让丈夫亲眼看着妻子被人奸淫,只要作丈夫的稍微流露不满的神情就会惨遭杀戮。或者强迫父淫女、子淫母,等他们互淫完毕再一起斩首;再制成军粮。在攻城的时候遇到激烈抵抗,张献忠就让所掠的妇女裸体向城上辱骂。在攻打滁州战役中,因久攻不下,张献忠听信了一个阴阳先生的话,到周围乡村掠来妇女数百人,凡是有姿色的妇女都被轮奸得奄奄一息,然后“尽断其头”,将尸首倒埋在城下,露出阴部对着城上,想以此来压住城上的大炮。这个办法当然不好用,那次战役,张军一败涂地。

除了在一种情况下妇女可以免死,那就是张献忠的士兵一进入百姓家,家里的妇女装出十分情愿的样子主动与士兵相淫。因此张献忠的士兵经过的地方,妇女不得不首先迎出来自己脱了衣服供他们侮弄,这样才有机会救一家人的性命。而且张献忠对付妇女还有特别的办法,他设计了一种叫做“骑木驴”的酷刑用来对付不合作的女子:首先将该女子吊起来,使其阴部对准一根高竖的木竿,然后割断绳子使这个女子坠落下来,让木竿从女子的阴部穿进来,再从口鼻中穿出去。被折磨的女子直到三四天后才死去。民女惊骇之极,只好纷纷主动献身,比娼女还像娼女。

张献忠患了疟疾,他对天许愿说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给上天,直到他病好后周围的人才明白这话的意思。张献忠即令兵士,专砍女子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专门搜寻女子的纤足,只要遇见女子就先将脚砍下来。将收集的的三寸小脚叠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他带他最心爱的小妾去参观。小妾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小脚放在顶端,就再好不过了。”张献忠说:“你的脚就最秀美。”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山尖”上。随即再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至于男子则被砍脑袋或割下阳具,也堆在一起在太阳下暴晒。 

有时张献忠命人将被掳的孕妇衣服剥去,他与部下一边饮酒一边猜测打赌孕妇的腹中怀的到底是男还是女,然后剖开孕妇的肚子查验。或用矛刺入小孩子的身体高挑到空中,小孩子在矛尖上痛嚎而死。他还用大锅先将人油煮沸,然后将小孩子扔进去,直到小孩子被活活煮熟了便充作下酒的食物。张用刀子戳锅中小儿的肉,吃饱了之后剩下的赏给兵士下酒。崇祯十六(1643)年春天,张献忠连陷广济、蕲州、蕲水等地。他攻入黄州的时候百姓都逃走了,于是他集中全城的妇女,然后挑那些年老或者貌丑的放走,留下那些年轻漂亮的,强迫她们去拆城墙。这些女人平时哪干过这样的重活,许多人手指被磨得鲜血淋漓,昏厥在城下。城墙拆掉后,张献忠又命令士兵把这些妇女全部杀死填在沟堑。张献忠的军队5月克武昌,张献忠的部队分食了楚王朱华奎的肉,同时把楚王宫里的金银珠宝统统拉走,用了数百辆车子也没拉完。张强迫15-20岁的男子入伍,其余的人一律屠杀;由鹦鹉洲至道士洑,浮尸遮蔽了江面,水面上人的脂油漂了几寸厚,水里的鱼鳖都不能再吃。

祟祯十六(1643)年11月,张献忠占领了湖南全省和江西一部。按理他可以以此为根据地,以图霸业。然而此时李自成已横扫北中国,北京也指日可下,一统帝国的大势已显。张献忠既然不甘心向李自成俯首称臣,那只有及早放弃这块与李军接壤的地方,远离李自成的卧榻,以待将来。天下易守难攻之地,无过于蜀。

3,“吃光”四川。

崇祯17(1644)年春,张献忠率全军溯江而上,准备“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6月20日,张献忠攻破重庆城。张此次宽大为怀,俘虏一个不杀,仅剁手为戒。6月21日,重庆通远门外的广场上,3.7万名明军聚集。他们被编成百十个长队,鱼贯前进,到队伍前的木案处,伸出右手,放在案上。站在木案前的士兵手起刀落,那只手应声而断,留在案上,手指还在抖动。血如喷泉一样从断臂上喷出。农民军明令伸右手,有人却伸出了左手。一刀下去,左手掉了,然而又被刀刃拦住:“右手!”于是两只手都废掉了。这些断手的士兵被放出城,逃奔各自老家。他们把恐怖像瘟疫一样传播到了四川省的各个角落。 

1644年阴历8月初9,张献忠陷成都。张献忠下令屠城3日。明朝投降的各卫籍军98万全部被杀死。城破之后的第3天,张献忠曾经“尽驱城内军民男女于(城外的)中园,将尽屠之。俄尔天上出现一片云彩,如同龙尾下垂之状,张献忠以为祥瑞,遂免死”(《蜀难叙略》)。三日过了,停止大杀,仍然每日小杀百余人以树威。男子无论老幼一律杀死,或者剥皮后剁碎制成醢酱。每屠杀一地,都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张创造了许多杀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事后,各路将军还是因为所报首级太少,以纵逆通敌罪名受剥皮死。同时,都御史项忠在湖北郧县一带“平乱”,一次杀人90多万立功升迁。

1644年11月16日,张献忠正式建国于成都,国号大西,因为过去一直奉大顺军名义,一时不好转圜,遂以“大顺”为纪年,改元大顺,献忠称“大西王”。上朝的时候,百官在下边跪着,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这叫“天杀 ”。

张献忠的私人生活更是荒淫,称帝之后仅后妃就多达300余人,并使用大批太监,他的腐化程度与李自成后期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他也同历代统治者一样,下令各地恭避御讳,不准人们使用“献”字与“忠”字,甚至连以往历代留传下来的石碑上的“献”和“忠”字都一律要铲掉,以至后人叹息“蜀无完碑”。

张献忠在他控制的地区严厉实行保甲制。如在广元,“城中不论男女老幼,一律入籍,不能遗漏一名”。为了保证成都城内的安全,张献忠做了更为严苛的规定:首都的四个城门,不许擅自出入。凡城里人要出城的,先得到兵马司递申请,申请里得写明某人到某处,左右邻居是谁,由某人担保,某日回城。如果到期未回,先拘左右邻居及保人斩杀,再不回,则取这家人口,不拘老幼,尽行斩杀。城外入城办事者,要在左脸部盖上一个印章。出城时,如果印章被汗水冲掉或者不小心擦掉,看不清楚,则立刻斩首。

张献忠还大行特务统治。他派出大量士兵,装成百姓,游串大街小巷,侦听人们的谈话。发现“讪讽新朝”的言论,立刻绑走治罪。以至“虽至亲遇于道,不敢相问,遥望即各低头去”(《蜀警录》)。一天夜里,一个男人在家里和老婆絮絮叨叨讲邻里的琐事,女人说他:“天这么晚了早点睡吧,净说些张家长李家短有什么用!”第二天,这个男子就被捕了。张献忠听了汇报之后,掀髯大笑,说:“这是说我(张)家长,李自成家短。没事,是良民,放了吧!”张献忠还派心腹去士兵中间窃听,士兵偶有怨言就会全家被杀。

张献忠放纵士兵在“国家”之内强抢“军粮”。见粮就抢,见猪就杀,见人就绑,绑起来用火烧烤,逼老百姓供出所知的藏粮地点。见到路上行人端着一碗米,也“杀而夺之”。文革时期一本肯定明末农民战争的书说得更清楚一些:“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大西政权在四川没有实行按土地或人口征收赋税的政策。几十万大军和各级政权的消费,基本上是依赖没收和打粮。当时人士傅迪吉和李蕃的著作中,都描述了大西军出外打粮的情况。明末社会中,家有余粮的固然主要是地主,可是这种见粮就抢、见猪就杀的政策,必然要侵犯到一般农民的利益。”张献忠入川之后,兵锋所过,大部分四川农民都逃入山里,大片土地撂荒。剩下的农民在大西军打粮队横行之时,进行经济生产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民遂不耕”,田地大片荒芜,百姓益发大量逃亡。 

张献忠的刑罚极其残酷,包括剥活人皮之类。张献忠军中掳获了两名在四川传教的西方传教士,分别是意大利的利类思(Ludovicus Buglio)和葡萄牙的安文思(Gabriel Magalleans)。他们分别于崇祯10年和13年来华,崇祯15年进入四川传教。他们被张献忠留在身边,相处一年多。逃出张军后,他们把所见所闻写成《圣教入川记》一书,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记载。两位传教士回忆,随着军事上的失利,张献忠的酒越喝越厉害,也越来越依赖流血来寻找一点刺激。他们经常见献忠发脾气,谁也不能劝止。某日,张献忠心情不好,“即杀军官三员,宣其罪状,谓伊等在席间高声谈论绝无顾忌”。某日“又杀文官一员,谓其吸烟太多,精神疲惫”。“又杀太监七名,谓有多数军官在朝私语,该太监等溺职不报,罪当斩决云云”。无论是宫内男女还是大小官员,只要稍不如意,即处以绞刑、斩首,或凌迟碎骨。有一次,部下大将孙可望远征凯旋,张献忠部下的文官们按明朝官场旧例,出城远迎,进献贺礼,递“连名状”。张献忠闻知,“怒其沿故朝陋习,按名棒杀二百人。”有一次,因一点小小过错,株连杀掉了自己属下三百多名文官。有人劝他说:都杀光了谁还为他服务,他说:“文官怕没人做耶?”张献忠一天不杀人就悒悒不乐。他在蜀地开科取士,得到一个姓张的状元。张状元的外表学问都很优秀,张献忠对他非常宠爱,吃饭睡觉形影不离。但是有一天张献忠忽然对左右随从说:“我很爱这个状元,一刻舍不得他离开,还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整天牵肠挂肚”。于是,将张状元砍成了好几块,用布囊装了,挂在床边。

张献忠于大顺2(1645)年2月13日立的一块“圣谕碑”,碑文有两句话:“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传说张献忠在成都(今天绍成公园)立七杀碑,上边刻着:“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里的“天”,指的就是他自己,他认为自己代表上天,已将万物恩赐于四川的百姓,而四川的百姓有负于他的大恩大德,实在忘恩负义,他对四川民众百姓是极其失望而怨恨的。他曾经命人在一处碑文中写道:“焚戮良民,非本心之所愿,实天意之所迫。”在成都屠城的时候,突然间雷声大作。张献忠为此愤怒地指着冥冥之中的老天爷发泄说:当初是你放我下界杀人的,如今你怎么又用雷来恐吓我呀?!

张献忠深知,广大读书人是老百姓的头脑,士绅阶层的骨干,是最难驾驭的人群。1645年夏,大西皇帝张献忠发布“选举考试令”,命令全川读书人一律赴成都应考。考取者,将按等授以官爵。谁敢阻挠子弟赴试,必将严惩不贷;并令各地军人搜查,百姓检举,如果不出来应考,本人全家斩首,不报告的邻居连坐。命令一下,大家知道“大西皇帝”军令严明,纷纷带上家人仆从住进了大慈寺。进去之后,就不许出门,关押起来,一如囚犯。一个月之后,各地报告,生员已经齐聚。于是,张献忠命令他们走上河上桥中,斫入水中,师生主仆悉付清流,河水尽赤,尸积流阻,十余日方飘荡去尽,死者人数达5千多人。史称大悲寺屠戮士子事件。原来,所谓“特科”考试压根儿是个精心策划的骗局。张献忠因大西政权的各地官员不断被四川人民捕杀,于是迁怒于四川百姓和文化人,便下决心大规模报复,设下这一计策聚而歼之,一网打尽。而且,“僧道、医卜、阴阳诸流及百工技艺人”都在消灭之列,这些人是流民中的精英人物。张献忠知道,农民们是一堆干透了的柴火,而这些有些知识、见多识广、爱动脑筋的人就是一个个危险的火种。历次起事都是由于这些不安分的人振臂一呼,广大愚民才群起响应。所以,此等人亦应作为不安定分子,除之而后快。所以,张献忠亦采取欺骗手法,“托言斋醮,或考试,或兴大工之类,至则皆死”。仅在成都城一地,他就杀死和尚2000多人。

1645年11月,大西军在汉中前线连连失利,清军节节进川东,川南又逐渐为南明军队攻占。张献忠决定,剿灭各地城市人口,以彻底消除内应。11月22日张献忠悍然下令将成都“城内居民一律杀绝”,军队把居民驱赶到成都南门集体就刑,杀人无数,接着传令各乡镇村民“均可移居成都城内为京都居民”,后来又一把大火将成都焚毁,其状惨绝人寰。

老百姓消灭净尽,自然粮食就越来越难找。数十万军队,没吃没喝,如何行军?张献忠想到了屠杀自己的部下。当然,要杀必先杀那些掳来的四川人。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老弱病残)再到他部队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剐杀之列。在杀过自己士兵以后,张献忠把屠刀探向军中妇女。

1646年7月他离开成都时,首先将自己的300嫔妃杀掉280名,只留了20名侍候自己。并命令“各营所有妇女,齐集一处,由兵围绕,献忠另选兵人一队为刀斧手,号令一声,乱砍乱杀,叫冤哭惨之声,震动天地。妇女尸身堆积如山,血流成河”。张军还把这些死亡者的尸体“剐之割之,制成腌肉,以充军粮”。9月献忠率部起程。开国时的一千多文官,此时被杀剩25名,忠心耿耿地跟在身边。士兵人数亦已只剩1/3。1646年11月27日,他行至西充盐亭界凤凰山凤凰坡,遭遇清兵,突然一箭飞来,正中献忠肩下,由左旁射入,直透其心,献忠在血中乱滚而亡,死时41岁。

当清军到成都府时,整个成都只剩下不到20户人。《温江县志》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1659 年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 14户”。张献忠与清兵入侵使四川人口由明万历6年(1578年)310万降到康熙24年平定全蜀时(1681年)的9万,即四川人口只有原来的1/34,从中可窥战乱血腥之一斑;而垦田数字则从万历年间的13万顷到康熙24年的1.7万顷,可见田地荒芜的凄惨景象。时至今日,每逢成都城区改造、挖路修渠,还经常会暴露白骨,现身说法他们彼时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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