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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本质是正义

人类的本质是正义

亚里士多德讲:人的本质是正义,这是古希腊文化的逻辑起点。西方人由此强调公平正义,强调真理至上和逻辑规则指引下的批评自由,从而成就了法治文明。洛克指出:“人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如不得本人的同意,不能使任何人受制于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力。”

一,动物也有公平观念

李长春《观猴有感》宣扬:猴群没有产生公平正义的意识,更不可能形成公平正义的分配机制,只能靠强力来解决食物分配问题。吴思大肆传播:“暴力元规则”是动物界的(包括人类)的普遍规律。事实并非如此。

据《中国青年报》2003年9月19日报道:美国Emory大学动物心理学博士生布鲁斯南通过研究来自南非的褐戴帽卷尾猴发现,在与一群猴子的游戏中,如果完成相同的工作而给予不同的奖励,猴子会拒绝奖励。例如猴子可能不吃拿到手的黄瓜甚至将黄瓜扔向不平等对待它们的人,原因仅仅是看到同伴得到的是更可口的葡萄;而且能得到葡萄的猴子也表现对不公平的愤怒。这是研究人员第一次发现人类之外的物种具有平等观念。

公平观念与获得感有关。灵长类动物都有较为发达的数觉,能够立即觉察出获得的物质是否相同,从而来表达他们是否满意。鸟类的数感感觉只有1、2、3,超过3的数就茫然无知,所有鸟类动物不可能有什么正义感,虽然鸟类是最爱自由的动物(毕达哥拉斯说4代表正义,不知道4的鸟类当然不懂正义)。

二,公平正义根源于人类的大脑结构

众所周知:人的本性自私的,不过人的自私是以理性来节制的!人的自私首先是爱自己,其次是爱配偶及其子女,由此而引出同情心——对弱者的怜悯与保护;第三才是爱父母。人的爱只有超越了亲情和肉欲之爱,才进入到博爱正义层面,这需要好宗教来训导。

基督教认为:由于上帝造人时赋予了人自由意志,人有选择自由;但人受肉体支配后易偏离上帝的正道,就犯罪了。从基督教的角度看,人的本质就是自由+贪婪=罪。可以这样解释:贪婪是人的生物本质,自由是人的大脑本质。人的大脑是倾向自由的。大脑思维的自由性,使人追求新奇、追求创造、追求公平正义(不被奴役也不奴役人),这是人的最高本质或后天本质。相对于人的利己的贪婪本性,人的大脑的自由(正义)本性依然是第二位。

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中说,人不仅有欲望与理性(算计),而且还应该包含着“获得认可的要求”、“理想”与“自尊”的正义要求。实验经济学有很好的证明,其中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最后通牒”游戏(theUltimatumGame)。这一游戏的情境是:有两个参与者A与B,给A一百美元钱,但前提是A必须提出一个被B所接受的划分这笔钱的方案,如果A提出的划分份额被B拒绝,那么A与B什么都得不到。两个参与者都不知道另一参与者的真实身份,且都被告知他们永远不会跟对方再次打交道。在这种情况下,按标准的经济学理论得出的结果,A提出的划分方案应该是给B尽可能小的份额,比如一美元,而B也一定会接受,因为A知道,对B来说,接受了毕竟意味着能得到一美元,而不接受什么也得不到。但实验者在高度异质的文化背景下进行了几百次实验,数额从一小时的报酬到一个星期的报酬都有,反复出现的情况是,A提出的分割方案给B的比例都很高,其中最频繁出现的分割比例竟然是50%。这表明人类有追求公平正义的倾向,这是人的自由本性决定的。

科学研究表明,人类基因结构的区别极其微小,黄种人、白种人和黑种人,在基因结构上没有优劣之分,这给人人平等原则提供了理论支持。事实上,人脑有着趋向于正义的倾向。人的正义感是天生的,位于中脑系统的尾核和壳核,医学上称之为“鸦片爆肠区”,这个区域负责酒瘾、烟瘾。也就是说,人的同情心、正义感就像抽鸦片一样,也会上瘾。当你看见强者肆无忌惮地践踏人类尊严的时候,对强者的愤怒就会在心中升腾起来,对弱者的同情也会油然而生,这就是正义的力量在起作用。恃强凌弱难以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侠义之道获得了广泛的共鸣和响应,并固定为一种终极的正义价值——善应善报,恶应恶报。

三,人类的本质是正义

古往今来,有众多的学者、学派和社会名流对正义问题发表众多看法,择其要者有:

正义是神的赐予。公元前700年,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批判了“抢劫乃美德”的邪恶观念,他在《工作与时日》中强调劳动是人的幸福之本:“不论你的运气如何,劳动对你都是上策。”他强调“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把抢劫财富看成是罪大恶极。他指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是人类知道什么是正义,并依正义来行事;而其他动物之所以互相吞食(弱肉强食),是因为它们不知道正义和法律;而宙斯却把正义和法律作为礼品赐予人类。这就是说,法律乃是神赐的正义秩序,人们应当依据正义的法则来解决人们之间的争端,而不是依据暴力。所以,人类社会为正义所统治。

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前481年~411年)说:宙斯要求所有的人都拥有正义与敬畏的品质,所有人在政治活动中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这个观点得到亚里士多德的肯定,并终于使希腊人形成了一个更为普遍的观点,即:承认普通人的尊严和主权在民。

智者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前481年~411年)在与苏格拉底对话时说:人类刚被神创造出来时,过着赤裸裸的单身生活,没有能力抵御野兽的进攻;神就给人以维持生存所必须的智慧,但人们缺乏政治方面的智慧。后来,人们就联合在一起,“创建城市,保护自己的生活”。但城里充满了纷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为市民不懂得“公民政治技巧”(politikē technē),他们“互害”,这样,“人类又开始分散开来,终于面临灭亡”。后来,人们懂得了联合他人的必要性,并通过建立城邦国家来达到自保之目的。但人们之间总是恶意相向。“宙斯恐怕整个人类会毁灭,于是派遣赫尔美斯到人间来,带来尊敬(aidos又译为羞耻心)和正义(dike意味着正义感和同情心即尊重他人的权利)作为治理城市的原则,作为友谊与和好的纽带。赫尔默斯问宙斯,是否像分配技术仅仅分配给少数人?宙斯说,‘分配给所有的人;我希望他们每人都分到一份;因为倘使只有少数人分配到这些美德,如同分配技术一样,那么城市就无法存在下去。再有一点,用我的命令立下一条法律,凡是不讲尊敬和正义的人,一概处死,因为这种人是国家的祸害’。”宙斯的回答意味着:宙斯赐予所有的人以“公民政治技巧”即尊敬和正义的道德素质,因为如果只有少数人拥有这样的素质,社会生活就无法形成就像新冠病毒使每个人孤独化。可见,宙斯要求所有的人都须拥有正义与敬畏的素质,赐予所有人在政治活动中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这个神话故事得到亚里士多德的肯定,并终于使希腊人形成了一个更为普遍的观点,这就是:承认普通人的尊严和主权在民,由此形成了希腊的民主先河。可见,要求人们提高素质绝不是反民主,恰恰是为了更好的民主文明生活!

人类的政治生活与建筑楼房不同,建筑需要专家的指导,需要的是专业知识;而政治要求共同参与,需要的是常识(共识或公共理性)。常识也包括各种知识,但主要是指协商、沟通的艺术。这表明:政治和人们的良知、正义是紧密相连的,正义是政府的目的,也是人类社会的目的。正义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普罗泰戈拉说:“法律是一种互相保证正义的约定俗成”。他给人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只有拥有自制和正义的人才配称为人。

三,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正义论

亚里士多德认为:男女结合形成家庭。若干家庭就组成了村坊,再由若干村坊就组成了城邦,到了高级而完备的境界。他在《政治学》中写道:“由此可以明白城邦出于自然的演化,而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由于“政治”(Politis)就是由“城邦”(Polis)一词衍化而来的,“人类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也就可以解读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儒家就把人本质界定为“群”,这就把人等同于蚂蚁、蜜蜂等低级动物了。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与任何蜂群和兽群相比,是更大意义上的“政治动物”。因为在动物中只有人有语言和理性,语言和理性可以用来揭示利害,因而也揭示正义和不正义。理性就是逻辑思维,就是“闭上眼睛的思维”。有了逻辑理性,人类就可以辨认善和恶、正义和不正义以及其它类似的观念;有了语言,人类就可以把这种理性的认识相互沟通;有了语言和理性,人类就可以通过讨论思考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公共理性,进而结成政治上的共同体——“城邦”国家,实现利益协调。这种理性认识、沟通能力与利益协调能力就是政治能力。因此,人比任何群居动物有着更高级的特性,即利益协调性,也就是政治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在城邦中实践所有美德时,他是最好的动物;但若是背离法律与正义,就会堕落成最坏的动物。…失德的人淫凶纵肆,贪婪无度,是最下流最残暴的野兽”。“人离开了德性,将是最肮脏、最残暴的、最坏的纵欲者和贪婪者”。“人类所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就在他对善恶和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其他类似观念的辨认,而家庭和城邦的结合正是正义的结合”。这是人类独有之天赋,人是有理性且能发现正义的动物即政治动物。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被简称为政治人。亚氏说,政治人的本质就是通过理性言说来认识正义并能按照正义原则生活。“人是政治的动物”是指“人是特殊的动物”──即“人是正义(或权利)的动物”。这种“特殊”使人区别于其他动物!动物处在“弱肉强食”的状态,是没有“权利”的;所以,动物是没有“政治”的。在自然界中唯有人类具有“天生的正义感”,人是正义的动物,以人的权利拒绝“弱肉强食”。所以,人过政治生活就是在追求或实践正义。可见,政治人是通过理性言说来认识正义并能按照正义原则生活。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人”的特点:1)强调人类的“合群性”;2)强调言语的逻辑理性的分辨能力,人能认识正义过合乎道德的生活;3)在国家管理中,主要依靠“法治”而不是依靠“人治”;4)按照人的理性本质,人人都有同等的价值,因而也有同等的权利。所以,人人都有可能成为社会的管理者。这就是希腊人实行轮流坐庄、抽签民主制的原因。

“政治人”假设的重大意义。首先,国家是自然形成的,不是圣人创造的。其次,国家不是强权阶级弱肉强食的暴力工具,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理性工具。东方的人们对政治有着太多的灰暗的理解。政治总是与愚昧野蛮残酷联系在一起。亚里士多德说:政治不是阴谋诡计,而是人类共处的美德;政治不是为权力服务,而是权力服务于公益;政治不是暴力征服,而是协商说服的逻辑;政治不是苟活混饭吃,而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尊严。“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是政治人、正直人和正义人,因此,政治从本质上讲并不必然是少数人(或某阶级)谋取利益的私器。它可以并且必须以全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这样的政治就告别了丛林生活中的蒙昧、野蛮和黑暗,从而走向了文明。由此可以看到,“政治人”假设隐藏着文明的种子。

四,自由平等博爱——人类基本价值观

亚里士多德后的思想家们深入研究了自由、平等、博爱。洛克指出:“人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如不得本人的同意,不能把任何人置于这种状态之下,使受制于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力(《政府论》下篇95节)。”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国家利益是公共利益,只能以“平等的原则”获得和分配。

从自由、平等和独立,可引伸出正义、博爱。因为:一个纯粹“自由”、“平等”社会也许无法存在,必须有“博爱”这一重要准则作为中介或溶合剂把人们粘结起来。实际上,博爱已渗透在自由、平等之中不可分离,可以说它也是自由、平等的一种本性。自由、平等、博爱是一体的,共同构成人类基本价值观,是人类社会正义框架,是人类社会的元规则,是人类社会道德、法律的基石。

人类追求的不只是物质利益,还追求尊严和人格上的公平对待。在尊严上的平等对待,是民主的前提。正因为平等对待,政治统治才成为平等的双方自愿订立的契约,统治者的产生才须被治者的同意,法律才变成一视同仁的超验正义,权力的分立和制衡才有可能,民间社会才成为名副其实的自治领域,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才有公正可言,每个人才能够自主地谋划自己的幸福。

在对几个经合组织(OECD)国家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高收入国家的公民表现出对平等的强烈偏好。即:各个收入层次的公民通常认为较低收入的职业应该得到更多报酬,而较高收入的职业应该适当降低其收入。可见:公平更符合人性。正因为追求公平正义是人性的需要,因此,可以把一部人类史看做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历史过程。二战以来,这种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就成功地推动了人类的进步。这些成就包括美国的人权运动、南非反种族隔离的运动、一些巴西城市中出现的参与式预算以及在印度喀拉拉邦所展开的改革,等等;弱势群体成功地打破了不公平造成的陷阱,成为这个社会中有机的组成部分,而原本强势的阶层也因让步换得了长远的利益保证以及生活的安全与社会和谐。

公平正义可以提高人们的幸福感。世界银行报告透露,当收入不平等程度高的时候,个人更倾向于认为自己是不幸福的。《南方周末》在对中国富人进行调查时发现,高达80%以上的富人认为自己并不幸福。不公平的社会中,人群之间分配性冲突会加剧,严重时可能造成穷富之间的“战争”,即“拉美化”现象,这样的社会无幸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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