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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为何无逻辑?

华夏为何无逻辑?

原因如下:

1.汉语言简义丰,无法进入明晰的逻辑思维阶段。汉字是巫师发明的文字,甲骨文是商王的占卜纪录。甲骨文刻写在乌龟壳上,乌龟壳是古代的货币,乌龟是生命力(生殖神)的象征,甲骨文是求神保佑的文字,当然昂贵!周代文字最初叫金文,刻写在金属器物上,更是一字千金。既然汉字成本高,必然导致“越少越好”的写作风格——大道至简。汉字在甲骨文中的数量约为3000个,西汉的《仓颉篇》有3300个汉字,《说文解字》有9353个汉字。古英语有5万多个词汇,是汉语的10倍以上。现在,汉语大词典里收有5万多个词汇;而现代英语有50多万个词汇,仍然是汉语词汇的10倍以上。用十分有限的词汇来表述无限的客观事物,必然造成汉字的一字多意,语言模糊不清。

2.逻辑是抽象思维的方法,而汉字是以视觉为基础的形象思维法,无法逻辑化。象形文字不可能发展出逻辑,因为概念必须被精确定义,而图形永远可以被后人解读出新含义,从而导致偷换概念的诡辩而无法进入思维清晰的逻辑阶段。

科学的发展已经证明,事物的主要特征与视觉无关,比如哺乳动物与卵生动物的分类、DNA的结构等等,这些区别动物类别的标准都是非视觉的。如果以视觉经验作为主要的原则,我们就永远无法把握住事物的内在逻辑结构。比如:数学、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等,都不是基于视觉的。汉字强迫中国人将事物的视觉形象作为思维的根本,使得很多概念在汉字思维中无法建立起来,极大的阻碍了中国人理性思维的发展。另外,“视觉化的方向”还使得中国文化成为一个注重“表面现象”的文化类型,比如很看重“面子”和形象工程。

汉字是象形文字,使汉人长于形象类比思维;“类比”把外表上相似的不同事物当成一回事,把比喻当必然性推理,有时把押韵的顺口溜或谚语也当真理。而且绝大多数汉字一字多义,这就促成了偷换概念诡辩蒙人,使人们与逻辑绝缘了。譬如墨子说:“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第一个“木”是木制品;第二个“木”是“木头”即原木的意思。同一词语的含义前后不同,这就是偷换了概念。墨子之所以搞诡辩,就是为了推出:“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这个推理是错的,因为:“盗人也”的“盗”是指人,“爱盗非爱人也”的“盗”指的不是人而是盗窃行为!如此偷换概念,玩弄文字游戏,哪里还有逻辑?

象形文字是一种象征性符号,是原始宗教的产物,对应的是人的集体潜意识;象形文字不可能纪录极度细化、精确的逻辑信息,所以理性无法发展,对世界的认识不得不停留在原始人的水平。可以说,汉字这种符号的特征决定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情感模式,即非逻辑性和非个体性。在汉字塑造的文化中,混沌和模糊就成为了中国人思维的唯一选择。中国文化的首部经典——易经的“天人合一”,未把人类从自然中分离出来,胡子眉毛一把抓,岂能把事情说清楚,能说几句类比的俏皮话就不错了。如“反者道之动”“道可道非常道”都是属于直观的形象思维。中国的思维不需要范畴和严格的意义,没有能力把自然物和人自身严格区分开来,因而无法建立一个逻辑推导系统。这种类型的思维方法绝对不会达到对事物探究的逻辑公理系统的层面,绝对不会产生科学。

3.汉语是饱含巫术的语言,充满了各种忌讳,没有言论自由。譬如:中国人喜欢“8”,因为它与发财的“发”谐音,所以,中国的电信公司、交管局高价拍卖含有“8”字的电话号码、汽车牌照号码。这是人们巫术思维惯性认为:吉祥语音可消灾避难;非吉祥音可导致灾难。比如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要饭”;否则会穷得“要饭”。

汉语本身就有反逻辑的特点。如,“恢复疲劳”、“打扫卫生”、“吃食堂”、“晒太阳”、“养病”、“看医生”、“救火”等,从逻辑上、语法上说是错误的,甚至是荒唐的,但在语义上却很清楚,通行无阻。“恢复疲劳”要表达的是消除疲劳、恢复体力,而非恢复疲劳的意思。“吃食堂”要表达的是吃饭的意思,而非吃食堂的意思。“晒太阳”要表达的是被太阳晒的意思,而非晒太阳的意思。“养病” 要表达的是治病的意思,而非养护病的意思。“救火” 要表达的是灭火的意思,而非救火的意思。

4.华人一直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靠天靠地靠家族,没有个人的独立,无法形成个体主义的思维方式。人在水面看见自己的影子,能把自我与环境区别开来,给予不同概念(名称)。猫不知道水里的影子是自己,无法区分自我与环境,当然无法产生概念。原因是人有高于动物的分类能力!这个分类能力与人直立行动和人的性爱有关!直立避免了昏睡,狮子经常昏睡,脑子就无法发达起来!猴子虽然睡得少,但缺乏人类的爱情。爱情使人最产生“阴阳合体”灵感,提出各种新概念,从而进入模糊概念的前逻辑思维阶段即整体主义思维阶段。

华人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生生不熄”生命之流,万事万物都只是这个生命之流溅起的一朵浪花。因此,严格说来,事物并无一个“自己”,都是因时因地而变化的。世界是一个整体,人和自然都包含在这个整体之中。整体中包含了密不可分的部分,要了解各部分,必须先了解整体,忽视了对“自己”对个体的研究。中国人忽视细节、忽视个体的浆糊思维习惯妨碍了真理的发现,导致了技术的落后,陷入了“上智下愚”的专制的、奴隶主义的泥潭。与此相反,西方人较早的走出了混沌一体的思维方式。西方思想着眼于“自己”。任何事物都有一个“本性”(nature),“本性”是属于事物自己的。追求事物的“本质”、“本性”,就是追究事物的“自己”,这是理性的内在性原则,即从个体的自身中寻求其内在根据。西方认为世界的本质是和谐一致性,世界的奥秘是可分析的,明确地把自然界概念化(即通过严格定义而逻辑体系化),明晰地划分出个人与社会,促进了个体意识的觉醒,较早地保障了个体权利,而中国始终没有走到这一步。这样,就无法产生科学的逻辑思维。

个体性未觉醒之前,个体和大自然浑然一体,这就是庄子梦寐以求“民如野鹿”的生活,不能和自然分离。原始思维的“互渗律”认为:万事万物都存在着一种神秘的“灵”,从而把所有的事物连成一体。金、玉、珍珠永恒不灭,因此活人吞服这三样东西,就能延年益寿甚至长生不老;死人嘴里含着这三样东西,就能长久不朽,有利于转投来世。华人选用松柏之类坚硬的木材来做棺材,也是“互渗律”的产物。《原始思维》说:“菲吉人认为踩了谁的影子就是给谁极大侮辱”。中国的小孩子们一闹矛盾就踩对方影子,因此打得头破血流;山区妇女抱小孩外出要插几根桃枝“避邪”;一干部说:你手一指小南瓜,它就要萎缩!“互渗律”使原始人不能区分主体和客体。他们认为:人们的环境就是他自身的延伸,好像一块磁铁与它周围的磁场,是一个整体。一个人的品质会内化到他环境和所使用的器物中,如果人去世了,这些器物就保留着这个人的品质。所以,人们对死人的遗物就诚惶诚恐。而且,原始人没有不矛盾律,华人相信“存在着鬼的世界,它是人世的翻版”;又相信“死人在自己的棺材里是活着的。”由于相信互渗,下葬时,“他的衣服、武器、饰物,乃视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必须使这些东西跟他一起去。”此外,人被视为整体的人,初民缺乏个体的观念也与此有关。

5.中国的元气论讲的就是一团混沌、无边无际的气,没有个体性,只有整体性。这样就无法定义它,这就为辩证法“无可无不可”地偷换概念敞开了大门;同时也无法质疑它,你质疑整体的浩然元气,就是犯上作乱的“为奇者”,杀无赦!没有定义,没有反驳,就失去了生成逻辑的土壤。

前逻辑的思维特点就是从整体性来把握世界,就是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其思维公式是:个人被视为社会总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总体永远大于部分乃至大于部分之和,总体是目的,部分只是为总体服务的手段。为了总体的利益,每个部分都应该随时为总体而牺牲。都应该为大局牺牲。这个总体性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政治势力那里,有着不同的说法,它们可以是历史、国家、民族、人类等宏大的目标,也可以是一个阶级、集团、先锋队、社团等先进性群体。但对于个人来说,它们都是总体性的,都具有决定个人命运的力量;它们要求个人为集体而牺牲。

而字母文字是人类理性发展之后产生的符号,对应的是人的个体意识!民主理论的哲学源头却是个体经验主义的怀疑论。近代思想家洛克认为:人们对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积累和更新经验的过程,任何现有的“真理”都只是一种或然性,随时有待于被新的经验所修正。因此谁也不能独占真理,人人有权根据自己的经验去重新认识真理。洛克以怀疑论向独断论挑战,从而引出了思想自由、人人平等、权力分立、造反有理等民主理论,对后来的法国大革命有着很深的影响。其中“造反有理”即如果政府违背人民意志,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后来被杰佛逊写进了美国的独立宣言,成了民主第一原理,史称“洛克—杰佛逊原理”。

6,逻辑学诞生于古希腊的根本原因在于希腊人以知识作为最高追求;而华人以“内圣外王之道”作为最高追求从而拒绝了逻辑学!

古希腊凡是研究世界本原和形式逻辑的哲人,大都是追求知识的数学家。把水作为世界本原的泰勒斯,在埃及曾用太阳光的影子和比例测出金字塔的高度;毕达哥拉斯发现了勾股定理;柏拉图在他的“学园”中,号召学生通过几何学养成逻辑思维能力;亚里士多德更是百科全书式的数学家;原子论的创立者德谟克里特也是熟悉几何学的哲学家。中国的哲学家都不是追求知识的数学家。在整体主义的元气论哲学的支配下,中国哲学最后走向人学,研究的对象仅限于政治、伦理、军事,把伦理当真理,自然知识根本不受重视,这样畸形的的知识结构,怎么能产生逻辑?

《左传》襄公24年,晋国大夫范宣子向鲁国大夫叔孙豹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何谓“死而不朽”?“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叔孙豹的回答反映了中国古代的价值观(当时孔子年两岁):至高无上的价值是“立德”,这属于道德范畴;次高的价值是“立功”,属于政治范畴;三等价值是“立言”。值得注意的是,“立言”包括发表言论或文章,都是为道德和政治服务的。庄子把这种价值观概括为“内圣外王之道”(《庄子·天下》)。“内圣”指“立德”,“外王”包括“立功”,也就是说:道德是政治的内核,政治是道德的外化,二者合为一体,恰与儒家“以德治国”的理想相符。在“内圣外王之道”中,“立言”失去了独立地位,而成为道德与政治的附庸。

逻辑学是价值中立的。这意味着,逻辑是超阶级、超民族、超意识形态的。而意识形态是有阶级性的,中国古代的政治和伦理价值压倒一切,使价值中立的逻辑学根本就没有生存空间。就以墨辩而论,尽管含有丰富的逻辑萌芽,但是,当《墨子小取》提出“辩”要为“审治乱”和“处利害”服务之时,也就赋予“辩”以意识形态的属性。“治”和“乱”是政治价值的基本概念,“利”和“害”是经济价值的基本概念,这些概念的意义决定了墨学属于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墨辩既以“审治乱”和“处利害”为目的,就必定成为维护墨家意识形态的工具。但墨辩的价值目的与逻辑学的价值中立的本性不相容,当墨辩为“兼爱”和“杀盗”两个互相冲突的价值判断进行调和之时,就陷入“杀盗非杀人”的偷换概念的诡辩陷阱,导致一系列矛盾,断送它的逻辑前途,因为一个包含矛盾的理论不可能成为逻辑学。

道家甚至要求绝圣弃智、得意忘言,儒家反对花言巧语,佛家主张沉默寡言强调悟性。文人们贬低语言的结果就更不可能产生逻辑学。由于没有普世的逻辑标准,所以只能崇拜权力崇拜天子崇拜圣王,强权崇拜进一步隔绝了逻辑学的诞生。这就是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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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7-8 20: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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