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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就高大上吗?

爱国就高大上吗?

每文提要:每当你批评我国缺点的时候,一些人很可能抛出“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俗语,云云。意思就是应该“避讳”,做到“家丑不可外扬”,不得批判本国的缺点、错误,以免被人嘲笑而丢了“面子”,否则就是大逆不道。其实,这句俗语隐含着两大错误。

一,把人比喻为狗是反逻辑的思维错误

这种思维错误叫类比不当。儿不嫌母丑,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为了让个人完全屈服于集体,很多人不惜挖空心思,有人不惜放下身段,将自己和狗相提并论。于是有了这个错误的类比。我们要记住一个逻辑原则:非同类,不比较。人与狗是不能放在一起作所谓的忠诚度对比的。

人和动物之间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不是吃喝拉撒性交,人和动物是一样的。能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其实就是人的思维和自由意志。人能够形成抽象概念并运用概念进行逻辑思维,而动物不能。借助逻辑,人的意识就再不局限于直观所见,而是能想到过去和将来的事情,从而有了许多希望和烦恼;而动物没有这种的能力,它只是活在当下,于是就有一种令人羡慕的无忧无虑。人与狗是两种不同的物种。我们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我们有理性、能思考、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包括了要表达自己的思考。如果你想说一个话,别人不让你说,你就不说了,这就是你不把自己当人看。文明的启蒙就是要认识到:人就是人,人之所以跟动物不一样就是有自己。每个人都有自由权利和人的尊严。我们只有有了自由,我们才活得有尊严。如果没有自由,你就没有尊严,这一点非常重要。

把人和狗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对象放在一起作对比,这本身就是严重的思维错误,你不能够用狗的行为来作为人的行为标准或去证明人的行为。在传统中国,狗是等而下之的:鸡鸣狗盗、蝇营狗苟、狼心狗肺等等,作为一个自尊自重的中国人,绝不会把自己和狗作类比。我们不妨抛开传统中国的语言色彩,从生物学上考量。大猩猩的基因最接近人类,似人类的“表亲”,但人类绝不会学习它们的伦理,更何况是狗呢?

据专家研究,现代家狗可分为两类:胡狼血统与狼种血统。实际上,对这两种不同血统的狗而言,忠诚有了不同的含义。胡狼血统的狗,可以忠诚于所有对它示好的人,与家贫不贫没有关系。而狼种血统狗,它的一生只忠诚于一个主人。相对于狼种狗对主人的忠诚,胡狼血统狗就是一叛徒。两种狗忠诚度的差异是这两种狗的遗传密码差异决定的。狗的忠诚是本能的结果,而人的忠诚是思维的结果。不分是非的江湖义气是一种被中国人推崇的忠诚,那种关羽式臣子对君主的愚忠也是被推崇的。但其实都是经过利弊或是非权衡的结果,并非出于动物本能。

说这句俗话的人制造一个道德标准:如果你不是无条件地忠诚于你的家长或上司,你就连狗都不如。这句话与孟子“无君无父禽兽也”的荒唐思想等价。这就是用来原始的丛林道德绑架人。所以,当听到对手抛出这句俗语的时候,应该问一下对方:“你是狗吗?你是在用狗的本能方式思考人的问题吗?”

二,神化“母亲”设置批评禁区是反人权的违宪错误

1.母亲只有一个,不能把什么都扯倒母亲上来。华人普遍将官员看成父母似的权威人物,所以,就有“父母官”的说法,这是汉语文化的“集体主义的依赖性”特征。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应具有自我意识,将自己看作独立的个体,而不是依附于父母(的近似物)而获得依靠。婴儿在妈妈的怀抱里是最安全最舒适的,他无需要思考也不需要判断。但人不应长久固化在婴儿阶段甚至“复归于婴儿”的无知无欲、不仁不义,成为一个混吃等死、与世无争、听天由命的 “自然物”。“道法自然”的原始思维,不以人的理性和道德原则来看世界,也不利用理性和道德来定义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而是将人视为一种无意义的刍狗,将人看作大自然的一个附属物,像“婴儿”像水一样地、被动地接受大自然的安排,听天由命。这种整体主义的道家巫术思维模式使华人难以产生个人自主、个人自由的独立意识。没有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大家都将自己看成需要照顾的婴儿,每个人都依附于无数个潜在的母亲而成了奴隶。

2.政府官员不是母亲,汉字也不是母亲、中医更不是母亲,它们不应该成为批评的禁区。古代草菅人命的官老爷喜欢把自己比喻为父母官,然后要下属“子不嫌母丑”,无条件地孝顺而严禁批评。其实,批评、质疑不等于“嫌”,而是帮助与改革。即使那个真正生养我们的母亲,她也是人而不是神,她与我们是平等的关系。每个人与母亲都应该是平等的相互尊重和相互关爱的,如果一个母亲由于无知而潜在的伤害自己的孩子,她也需要被告知和阻止,这位母亲也会接受理性的意见,所以,对母亲的行为也要保持一种理性的批评态度,这是一个现代人的基本素养。

3.“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穷”的驯化下一代是错误的。狗被人拥有是出于其本能,因为狗根本不会选择。而人是会选择的,一个网友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带着上小学的儿子被派驻美国三年,儿子在美国上了三年小学。任期结束要回国时,孩子问她:“妈妈,你为什么要把我生在中国?”儿子未成年,只能跟着母亲回国,接受他母亲的安排。

华夏没有个性化自我——个人,只有集体性自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孔子这句话,定义了国人如何才能成为一个人,就是要对自己的亲人好,这就是仁。孙隆基说,中国人的自我必须在“二”人关系中才成立;并且必须是“我”对另一个人好的时候,“自我”才在这二人关系中形成。中国人非得找一个伴——因为巫术辩证法使他们成了不能独活的婴儿。作为“复归于婴儿”的成年人,从物理上是能独活的,但心理上不能,他们还得像婴儿一样,找一个人看护自己。中国人的传统文化里没有独立个体的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角色等级观念延续几千年。“父母在、不远游”,“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千年古训,名正言顺地将父母与孩子紧紧地绑在一起,无论财产也好,精神也好,都要共存到密不可分的程度,什么“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孩子是父母理想的寄托”等等。

在华人的习俗中,父母对孩子有所有权,以这个“所有权”驯化子女“孝顺”,剥夺子女的自由选择权。这是完全错误的。所谓的“所有权”,实际上只是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带来的监护权;当孩子成年独立之后,随着抚养义务的解除,监护权也消失了。

国家真的像母亲一样对“子民”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吗?当然没有。公民的权利在宪法里规定了,如果公民权利没得到保护,人们可以声讨政府。从理论上讲,官员是公民选出来的为公民服务的公仆,公民当然有权批评他。官员是公民雇佣的保姆,保姆服务不好主人,主人可以批评他也可以换人如台湾罢免韩国瑜。民主制就是文明地文斗,不能达到一致,就用投票表决的方式来解决;输了也平心静气,再等下一次投票。

“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或许是真的。但用这个类比句子来禁止人们批评,设置言论禁区,是错误的。一个人出生在某个地方这是自己不能决定的,他可以对自己的邻居和村庄无限忠诚、勇于献身;但如果强制他这么做,就是践踏人权的违宪错误!爱乡爱国,应该是出于每个公民的自觉而不是强迫。这是因为:爱因斯坦说“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这就是说,国家应该是我们的勤务员,而我们不应该是国家的奴隶;个人的价值永远在国家之上,没有必要把国家和阶级奉为神圣”。1933年纳粹上台,身在美国的爱因斯坦发表声明,他“只想生活在实行公民自由、宽容以及在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的国家”,2005年德国政府把这个信条刻在德国政府大楼上,作为爱因斯坦逝世50周年的纪念。

三,爱国就高大上吗?

很多人把爱国当作道德,把不爱国视为不道德。这是错的。中国人常说:“儿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这句话来论证爱国的正义性。言外之意是,一个人不爱自己的祖国就如同一个儿子嫌弃母亲丑一样不道德。儿女与母亲的关系被移花接木地用于类比人民和国家的关系。这是错误的。孩子与家庭成员之间是血缘关系,有亲情维系,这是家庭伦理适用的范围。但是,人民与国家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是社会契约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家庭伦理不适用于国家和人民之间。这就如同宏观世界的经典力学定律和微观世界的量子力学定律适用于不同的范围一样。

“儿不嫌母丑”是可以接受的伦理规范。无论母亲相貌如何,儿子都应该对母亲给予爱戴和尊重。但是,国家不是人。国家没有人格,所以,人民不需要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对待国家。国家作为一个复杂的公共体系,需要不断地被检验、被批评、被修正,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全体人民。如果国家的错误不容揭露和批评,那么国家就无法进步,在该国生活的无数尊贵的母亲和公民都将深受其害。

“子不嫌家贫”的合理性更有待商榷。假如在我老家的村子里,我家最穷。我承认这个事实,并不代表我厌弃我的家人。我厌弃贫穷的生活,也不代表我恨恶我的父母。相反,正是因为我敢于面对家境贫穷的现实,我才更有努力奋斗的动力。经过努力之后,我改变了我的家境,也让我的家人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这种直面现实的勇气和冷静理性的思考正是改变命运所必须的。同样,每个有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该揭露国家的黑暗,指出国家的弊病,这样才能让国家得以改良,让人民得以蒙福。

“儿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用偷换概念的方式把爱国正义化了。如果人民的爱国情感只停留在本能的阶段,而缺乏独立的理性判断,则很容易统治者利用。如果统治者推行的意志是邪恶的,那么“爱国心”则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法西斯挟爱国之名挑唆民众;许多德国人以爱国为名加入纳粹的大屠杀。这种爱国不仅不道德,反而是助纣为虐。

另一句常听到的谎言是“有国才有家”或“没有国,哪有家”。这句话把国设定为家庭赖以存在的前提。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自古以来,家的存在先于国。个人组成家庭。家庭组成社区。社区构成社会。社会在公共政策的协调下组成国家。个人和家庭是国家的基本单位。如果没有个人和家庭对社会的贡献,国家机器则无法运转。

戈培尔说:“没有国家,你什么都不是。”这句话至今仍然欺骗着许多中国人。许多人无意中把自己的尊严和国家紧紧捆绑在一起,把自己的荣誉依附于国家的荣誉。事实上,在国家尚未产生的远古时代,一个孩子呱呱落地,他就有了尊严。人的尊严是上帝赋予的,而非国家赋予的。国家兴亡,王朝更替,但人依旧拥有人的尊严。当你听到别人批评你的国家,你不必愤怒。那与你的个人荣誉毫无关系。请摆脱国家与你个人荣誉之间的捆绑关系,让你的感情得以释放和自由。在上帝那里我们找到了人的尊严和荣誉。请不要把上帝赐予我们的荣誉与尊严献给世俗的偶像。

我们常听到一句话:“国家培养了你这么多年,你难道不应该报效祖国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把国家当作施恩者,要求人民用感恩的心回馈国家。但事实上,国家机关由纳税人(人民)供养,理应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比如学校教育、投资环境、个人发展的机会,等等。为人民提供教育等公共服务是国家机关当尽的义务。国家机关开办教育使用的经费来自于人民缴纳的税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理所应当的。

有人把国看作母亲,宁可被打死也不愿抱怨一句。他们说儿不嫌母丑,说即使你父亲是个混蛋,你也不能不孝更不能顶撞(即批评)。还有人把党比作母亲,把领袖比作父亲的,郭沫若曾写出“斯大林是我父亲”这样的肉麻诗句来。他们实际上认同:国家、党和领袖对他们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他们是党国领袖的奴隶或奴才,作为中国人就应该接受党国领袖的一切,包括它的丑陋。这是他们的奴性选择,但这些人不能要求别人也作这样选择。祖国没什么神圣的,它不是母亲。你花了钱(纳了税),它做好那些它理应做好的事情,不是其职责吗?所以,主人翁们批评一下官员,又有什么不对呢?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积极地发现国家官员的错误,提出批评,是在推动社会进步。相反,以爱国之名排斥一切批评的声音才是最大的误国。由于基督教“人人都有原罪”教义,作为国家整体代表政府以及议会都善于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去看看华盛顿的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你就会吃惊地发现:美国人正视自己的历史,一点也不讲情面,丝毫没有“家丑不可外扬”,“父子相隐”的忌讳。

现在五毛公然地叫嚷;“批评者滚出中国去”。也就是说,他们不承认公民有批评政府的权利,公民只能像狗一样巴结上级。这就是把中国人当成了狗,把中国当成了狗国,是世上超傻的笑话。有的官僚说:“这是我们的国家,你不爱它就离开它。”每文说:不爱国的人不一定就得离开他的国家。在私有制国家,土地属于私人所有,官员无权驱赶人们离开他的土地。事实上,任何国家的官员都无权驱赶本国国民出国的,因为开出国籍是非法的,没有一个国家做过这么荒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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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20-6-26 16: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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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围观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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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不等于爱政府,更不等于爱执政党,很多智障傻傻的分不清这三个概念,比如4楼这个智障,还号召大家围观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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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iracle.cn 于 2020-7-3 22:11 发表
爱国不等于爱政府,更不等于爱执政党,很多智障傻傻的分不清这三个概念,比如4楼这个智障,还号召大家围观智障

这个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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