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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辩证法

毛泽东的“辩证法


邹思聪:毛泽东的“辩证法”


 







  翻译家傅雷在1957年二月听了毛泽东的讲话,那是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之后,他在写给儿子傅聪的信中如此写道,“地方上越来越强调‘肯定’,老谈一套‘成绩是主要的,缺点是次要的’等等。毛主席大概早已嗅到这股味儿,所以从一月十八到二十七日就在全国省市委书记大会上提到百家争鸣的问题……他胸襟宽大,思想自由,和我们旧知识分子没有分别,加上极灵活的运用辩证法,当然国家大事掌握得好了。毛主席是真正把古今中外的哲理融会贯通了的人。”(《傅雷家书》)对毛泽东的钦佩,溢于言表。



  事后看来,这段话当然是犯了文人的幼稚病,但是这其中至少有一点是非常正确的——“极灵活的运用辩证法。”



  毛泽东是一个极其擅长运用“辩证法”的人,在毛那里,“辩证法”和形而上的哲学无关,恰恰相反,他对“形而上学”嗤之以鼻。但凡谁没理解到他的意图,他便会说,“没学好辩证法,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所以说,他的辩证法就等于“矛盾”观念。比如,毛泽东说过:“又怕又不怕,又高兴又不高兴,问题解决又不解决,这就是辩证法。比如打仗,开始提心吊胆,越打下去越大胆,没有几次路线错误,就不会现在这么好。”(《在上海局杭州会议上的讲话》)



  这样通俗的话,当然和黑格尔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否定之否定”有着天壤之别,但是在毛泽东一生中对辩证法的运用看来,上面这段话几乎可以算是与辩证法十分接近的了。更加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毛泽东几乎可以把中国传统中的各种“对子”理解为辩证法——



  “有红白喜事……中国人结婚叫红喜事,死人叫白喜事……中国人是很懂得辩证法的。结婚可以生小孩,母亲分裂出小孩来,是个突变,是喜事。一个人分裂出三个两个,甚至十个八个,像航空母舰一样。新事物的发生,变化,死亡,百姓们叫喜事。如果有人死了,会举行一个追悼会。当人们为痛失亲人而哭泣的时候,他们觉得,那也是一件喜事,实际上,确实如此。你们设想,如果孔夫子还在,也在怀仁堂开会,他两千多岁了,就很妙。”——《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第三次讲话》这段话讲到后来,很难让人能够理解清楚,比如孔夫子2000多岁为什么就很妙了?这样的问题在毛泽东那里,都可以归结为辩证法。



  毛泽东经常会在重大会议上讲类似这样充满矛盾观的话,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资料中记录,毛泽东声称:“儿子转化为父亲,父亲转化为儿子,女子转化为男子,男子转化为女子,直接转化是不行的,但是结婚后生男生女,还不是转化吗?”



  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第一次讲话》记录中,又有这么一段——“我问过我身边的一些同志,我们是住在天上,还是住在地上,他们大家都摇头说,不是的,是住在地上。我说,不,我们是住在天上。在地球山看到别的星球是在天上,如果别的星球上有人,他们一看我们,不就是在天上吗?所以我说,我们是住在天上,同时,又住在地上。中国人喜欢神仙,我问他们,我们算不算神仙?他们说,不算。我说,不对,神仙是住在天上的,我们住在地球上,也即在天上,为什么不算神仙?如果别的星球上有人,他们不把我们看成神仙吗?第三,问他们中国人算不算洋人?他们说,不算,外国人才是洋人。我说,不对,中国人也叫洋人。因为,我们看外国人是洋人,外国人看中国人不也是洋人吗?这说明,这点上有迷信思想。”



  毛泽东的这种“矛盾观”与“辩证法”,与其说是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毋宁说是古希腊的智者学派和中国古代公孙龙的思想,一种类似于白马非马的诡辩术更为确切些。



  这种“矛盾观”和“辩证法”不仅仅体现在毛泽东的文章和讲话中,还充斥了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的一生之中,他的信誓旦旦与出尔反尔,他的独断专行与民主集中,都能够通过他的这一套矛盾观而自圆其说。



  在政治风格上,从毛泽东的言论上看,毛泽东对中国最底层的老百姓是非常支持和相信的,他提倡“群众路线”,号召大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对知识分子是十分反感的。汉学家白鲁恂在《毛泽东的心理分析》一书中这样写道:



  “在毛泽东的脑海里,‘人民’并非某种受过教育、掌握很多知识、充满了好奇和各种不同观点的人口群体。恰恰相反,‘人民’是那些单纯、朴素、勤劳、温顺的人们。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提供,改进自己的地位。毛泽东对农村生活方式、农民言行举止的赞美,与他这样一种为人熟知的信念是一致的。这一信念就是,相对于机械技术,毛泽东更相信人类努力的优越性,以及怀疑、不信任正规教育。不过,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毛泽东虽然总是以正规教育与‘书本学习’为由而攻击他人,但他自己却沉浸于各种书本中。”



  然而,在实施政策的过程当中,取“人民”而代之的却是一个最神秘的政治局,充满了“某种列宁主义的精英式政治原则”。从经济到政治,中国的各种政策都来自于一个地方——中央。可是这个中央到底是什么,或者到底有哪些人组成,没人知道——“有时候,‘中央’不过是北京的某个适当的部,而在其他一些时候,它又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局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的形式出现。甚至在某些时候,‘中央’可能是党的中央委员会本身。当提及北京的时候,较低层次的官员们总会说道‘中央’。但是,他们究竟在讨论那一个确定的人?对此,似乎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毛泽东一面声称“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然而这些群众却看不到那些被宣传为利于他们的运动是如何发出来的。



  这样看来,仿佛毛泽东就是一个打着人民的旗号做着帝王的事儿,然而事实上,毛泽东对于中国的官僚体系又确实极度厌恶。不管是在延安整风运动,还是在三反运动,以及56年之后的整风运动中,反“官僚主义”都是一个最重要的目的。



  这种矛盾不仅仅体现在宏观的政治统治上,还体现在毛泽东作为决策者的行事和做人风格。一九四五年夏,黄炎培对毛泽东提出了历朝历代“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执政周期困境,毛泽东当即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就是著名的“延安对”,一是被誉为当世的隆中对。



  然而在庐山会议上,毛泽东读到了一份江西党校的出版物,里面一篇文章谈到了秦始皇为什么要倒台,是因为修筑了万里长城。这种最多算是暗示性的批评意见就为毛泽东所不容,“右派讲,秦始皇为什么要倒台?就是因为修长城。现在我们修天安门,搞得一塌糊涂,要垮台了。”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林彪打断毛泽东的评论,插了一句:“秦始皇焚书坑儒。”林彪在庐山会议上是毛泽东的坚定支持者,这句话林的本意很可能是在撇清毛泽东和秦始皇的相似之处,然而毛泽东却不领情,而是说了一句令人惊诧的话来,他立马反驳道:“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我与民主人士辩论过。你骂我们是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秦始皇一万倍。骂我们是独裁者,是秦始皇,我们一贯承认。”(李锐《庐山会议实录》)



  一方面说,我们找到了一条新路——民主,另一方面,又自称比秦始皇还独裁,要知道,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一任帝王敢公然宣称:“坑了四万六千个儒”这样的话。然而,在毛泽东那里,由于“极灵活的掌握了辩证法”,民主与独裁,群众还是精英,这些似乎都如他所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毛泽东在一次干部会议上说:“矛盾要暴露,问题才能解决,不应该压制矛盾”,“以揭露矛盾解决矛盾为好,不要一棍子打死,如果总是压,结果一定会总爆发,就会变成拉科西,也不能一味迁就,如果总是迁就,又会变成纳吉。”拉科西是当时匈牙利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而纳吉则是1956年匈牙利事件中的主角儿人物。这似乎体现了毛泽东宽容和从谏如流的态度,也是因此,毛泽东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党外民主人士帮助共产党整风的运动——可6月,便是一篇《这是为什么》,矛头一转,便成了反右。



  同样的,在庐山会议上,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失误,毛泽东面临党内的巨大压力,这时候,他对刘少奇等人讲:“有话就讲出来嘛,你们抓住,就整我嘛。成都会议上我说过不要怕穿小鞋。穿小鞋有什么要紧。还讲过几条,甚至说不要怕坐班房。不要怕杀头,不要怕开除党籍的……不赞成,你们就驳。你们不驳,是你们的责任,我交代了,要你们驳,你们又不驳。说我是主席不能驳,我看不对,事实上纷纷在驳,不过不指名就是。”(李锐《庐山会议实录》)



  这样说,仿佛是在让党内同僚批评自己,但是他接着便说了这样一段话,“我少年时代、青年时代,也是听到坏话就一肚子火气。我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先犯我,我后犯人。这个原则,现在也不能放弃。”



  “现在也不能放弃”的这个原则当然就是“我若犯我,我必犯人;人先犯我,我后犯人。”前面明明说了“有话就讲出来……我交代了,让你们驳,你们又不驳”,后面便紧跟了这样一段威胁的话,实在令人费解。更令人尴尬的是,毛泽东似乎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说:“我劝同志们,自己有责任的,统统分析一下,不要往多讲,也不要往少讲,都吐出来。无非拉屎嘛,有屎拉出来,有屁放出来,肚子就舒服了。”(同上)可是接着他又说,如果愿意的话,他们可以带走他的妻子;而他,将再次上山,拉起另一支红军来反对他们。可以说,在庐山会议上,他针对刘少奇的反戈一击,为他定性“彭黄周张”的四人反革命集团,毛泽东的这一套翻云覆雨起了巨大的作用。



  到如今,毛泽东早已不再如当年那般被神化,相反,有很多文章把毛泽东单纯的描述为一个无恶不作的人,这显然是不适当的。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对于研究一个伟大的人(这个“伟大”不含褒贬)来说,显得太过草率和简单。而当我在试图理解毛泽东的时候,每每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词——“辩证法”,本文便是从引用史料和国内出版物的方式,以此说明——



  毛泽东既不是毛主义者所奉为的神,也不是很多境外出版物所描述的魔,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而且,要理解这种复杂,必须理解毛泽东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的观点,导致了一个看上去没有底线和原则的人,但是历史地看,这样的逻辑,恰恰是一代中国人都认同和赞美的,甚至连傅雷这样的翻译家和文学家,也不能分辨出其中的谬误,而只是说,“毛泽东是极灵活的运用辩证法”,“极灵活的运用辩证法”的人,又岂止毛泽东一人,如果只有这么一个人的话,这个国家也不至于发生如此多的悲剧。



  从这一点看,便不难理解毛泽东为什么可以把整风与反右视为同样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再来反思“反右”的时候,便不会把它简单的理解为毛泽东一个“请君入瓮”的阳谋,在毛泽东那里,整风是最正确的,反右,同样也是最正确的。整风与反右,只要灵活的运用“辩证法”,对他而言,在道德上,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只是可能在具体的操作上,出现了某些瑕疵。到时候,我只需要竖起三个拇指,“功过三七分”。这一套逻辑,从最高层到最底层,像一个幽灵一般的,一直延续至今。



  (此篇是“反右”系列文章的第二篇。第一篇是《知识分子集体溃败的那个时代》)



[ 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12-7-1 08: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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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逻辑中国难以民主兼批方励之



没有形式逻辑中国难以民主



唯物辩证法存在着难以克服的悖论。辩证本身要求用联系的、发展的、变化的观点看问题;而“唯”是单一、独有的意思,具有排它性。强调事物的单一、独有,本身就是偏执,就是违反辩证思维的,它的发展结果只能是片面、独断。辩证唯物主义这一命题,从形式上分解开来的意思就是:用变化、发展的观点方法服务于偏执、独断的世界观。这很荒唐,讲辩证就不能有偏颇,讲“唯”就要排斥“辩证”,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把两种相反、对立的概念揉在一起形成一种主义,并用这种主义指导人们的行动,其结果是灾难性的。



共党讲原则时用唯物,改变原则时用辩证,讲唯物可以否定人的精神本性、道德。这样一来,共产国家普遍都实行禁锢思想镇压不同意见、封锁资讯、限制自由、偏执独裁、一党专制,同时,党的政策、原则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指鹿为马,都是辩证思维的产物。



费希特和谢林试图从形式逻辑中找出辨证逻辑来。黑格尔企图取消形式逻辑并发展他的辨证逻辑,但他的论证错误。马克思和恩格斯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认为辩证逻辑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逻辑;黑格尔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自然就是辩证逻辑的规律。共党认为:形式逻辑不过是刻板的死脑筋,而辩证逻辑则能适应千变万化,具有更高级的意义;实际上是诡辩逻辑。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诡辩法Dialectics汉译为“辩证法”,其原意有“诡辩术”之意)。



辩证法和辩证逻辑的根本错误就是违反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譬如:关于社会的“多样性”,中共就违反了同一律而自相矛盾、自打嘴巴。中共国务院新闻办的对外文章认为,世界的多样性决定了人权观的多样性,因而不可能有一个对各国来说都一致的人权观,这是一个官方津津乐道的说法。官方还有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对内说法: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即便世界的多样性决定了人的思想认识的多样性,也不允许人的思想的多元性。很显然,这样的两种说法是截然相悖,不能同时成立。违背了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然而,官方居然漠视形式逻辑,把两个说法都当成至宝,当外拒普遍人权观时,援用对外的那个说法;而内统多元思想认识时,祭出对内的那个说法。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出于何种利害考虑,才麻痹了一个正常人起码应该具有的理性,乐此不疲地一再做出这种自相矛盾、滑稽可笑的事来?如果还有尊重形式逻辑的意愿和能力,则官方明摆着只能忍痛割爱,二中择一。世上哪有违背逻辑而左右逢源、风光尽占的便宜事?



死板板的形式逻辑只知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能跟着独裁者的意志转,当然不合独裁者的心意。而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灵活性,最能博得独裁者的青睐,反正最终解释权在他们手中,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唯物辩证法导致了“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的强权逻辑。这套为强权服务的“辩证思维”最受统治者欢迎。毛泽东什么都不说清楚,只是云天雾地地暗示一通,还要强调“两种可能”,让下属去揣摩圣意。如果事情办好了,他就说是他的英明指示使然;如果办砸了,他就说是你违反了他的教导──他不是早就强调过失败的可能吗?唯物辩证法成了他们最得心应手的锐利武器。俗话说得好:“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共产党讲辩证法。”这可是专门针对毛的辩证法而言。



人类追求平等的前提就是人能遵循思维的形势正义——形式逻辑的要求;否则,搞类比推理,把人当牛马当猪狗当砖头当螺丝钉,最后必然走向东方似的非人社会!为了永远奴役中国人民,中共猛批所谓“形而上学”,压制逻辑学教育,使得学生成了毫无辨别能力的井底之蛙。1949年以来,中国人的教育中,完全只教辩证唯物主义,极不重视甚至完全不教形式逻辑。中国学生被告之,形式逻辑是“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是错误的思维理论。1980年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



没有了形式逻辑作基础,辩证逻辑就成了伪逻辑。很明显,推广这套东西,势必彻底摧毁人的思维能力。它不仅不能帮助人们进行正确、有效的思维,更搅乱人们的正常思维,把人们的思维引向错误,引向根本不能产生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死路。人类要正确思考,就必须遵循一套规则,这就是形式逻辑。不遵守这套“交通规则”,头脑中的各种模糊概念就只会纷至沓来,杂乱无章,永远也理不出个脉络来,也就不可能形成井井有条的思想体系。



中国“革命”的次数也不少了,为什么不能民主?因为中国人不懂正义、不讲正义。讲正义首先得讲“形式正义”——即程序方面的正义。形式逻辑就是思维方面的形式正义!没有逻辑,中国不可能民主;逻辑是理性思维的前提!没有理性,是不可能民主的!中国人根本问题是没有遵守逻辑的同一律。对他人严,对己松;对上级拼命的吹捧,对下级百般刁难愚弄。在他们的心中永远没有平等,他们只有强盗逻辑和法西斯逻辑。有人鼓吹“不平等是人类发展的动力”,真是反人类的奇闻!动物世界是不平等的世界,人类社会是追求平等的社会。要追求正义、追求民主,首先必须尊重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才行!



8    方励之中马毒不浅



马克思的信徒们告诉人们,马克思主义是世界上唯一正确反映社会规律的真理,但是世人看到马克思神吹的预言一个也没有实现。人们看到却是:马列垃圾被苏东人民彻底抛弃,李森科的身败名裂,毛泽东使中国沦为吃人的动物世界,邓小平重铸了新三座大山压在国人身上。试问百十年来,马克思主义成功指导了哪一个国家的进步?使哪一个国家的政治廉洁经济繁荣科学文化教育昌盛?马克思主义者们告诉人们,马克思主义使工农大众翻身做主人的主义,事实是,工农大众成了共党权贵的奴隶?在共党干部看来,老百姓根本不是人!纵观百十年来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的过程,可以断定:马克思主义不过是乱中夺权建立极权专制的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从来就不是工农大众维护其人权、自由、平等的思想武器。



中国民主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中国的自由化领军人物没有彻底抛弃马克思主义,还沉浸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无限的留恋之中。本文2008年底初创,然而在海外的北京之春和自由圣火都不予以发表,说明了海外那个圈子也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



方励之在北京之春2009年第1期发表了《西(科)学东渐四百年》,文中说:“2009年是联合国的天文学年,用以纪念400年前——1609年伽利略第一次用望远镜观察天体,开创了以观测和实验的方法追寻宇宙起源的时代。伽利略观察标志着现代科学的兴起。按照爱因斯坦的说法,现代科学的发展依靠两个基础:实证方法和形式逻辑体系。爱氏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形式逻辑体系,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出这两步,是不用感到惊讶的。令人惊讶的是,这两项居然被发现了。”(爱因斯坦给J.E. Switzer的信,1953)。……



(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的影响并不限于数理学科。马克思的《资本论》也是依照《原本》格式展开的。50年代在北大物理系上学时,马氏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必修课。《资本论》第一卷,一开始是一大堆定义(商品,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剩余价值,相对和绝对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就像牛顿的“原理”一开始定义速度,速率,相对和绝对速度,加速度……。随后是有关剩余价值产生的基本方程,即剩余价值的产生等于生产劳动率乘以可变资本投入。它相当于牛顿第二定律那种动力学方程(公理)。再由此推出引理,定理等命题,如: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经济危机周期律,等等。……公理演绎体系,有助于辨别什么论断是证明了的,什么是未曾证明的,什么是不可能证明的,什么是不自洽的。而且,可以从“体系”中推断新结论,或者修正旧结论。比如,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动力学方程,可以推论,正的剩余价值可由正的生产劳动率和正的可变资本投入产生。正的剩余价值也可以由负的生产劳动和负的可变资本投入产生,因为负乘负为正。所以,在撤回资本(负的资本投入)的条件下,破坏性生产劳动率愈高(负的生产劳动率),剩余价值产生愈多。这是当年北大物理系学生根据公理演绎体系对马克思《资本论》作的一个“发展”。谁要不信这个佯谬,谁就必须找到《资本论》的公理演绎体系中的逻辑漏洞。



方励之的上述说法存在以下问题:



1.形式逻辑学的奠基人是亚里士多德(前384-322年);欧几里德(约前330~约前275)几何学是形式逻辑学的应用,欧几里德并没有创立形式逻辑体系。如果不强调这一点,会错误地以为:只要掌握了几何学,就等于掌握了形式逻辑。事实上,方励之先生精通几何学,但由于没有认真学习形式逻辑学,所以,依然没有掌握形式逻辑,以至于闹出了笑话。形式逻辑为几何学的成功奠定了逻辑基础。形式逻辑与数学相伴生,是人类最早出现的学科,几何学是形式逻辑学在数量上的表达。形式逻辑与数学都是人脑自由创造,不依赖外界而存在。人们可凭借形式逻辑,从欧几里得公理出发,一步步严格证明,诸如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度等许多定理和推论来;也可以从牛顿定律进行行星轨道计算和地面上的各种力学计算。事实上,无论是各门科学还是演说辩论,都得符合形式逻辑。



2.马克思的《资本论》不是依照《原本》格式展开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的“跋”中认为,黑格尔辩证法是“头脚倒立”的,而我们要做的,乃是把黑格尔的“头脚倒立”的辩证法再颠倒过来。



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说他采用的是辩证法(即辩证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他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因此,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中文版《资本论》P24-25)。马克思所需要的黑格尔的“合理内核”,这一“内核”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变”字,就是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变的,向对立面变。因此,“生”会向“死”的方面变,“死”也向“生”的方面变,“大”会向“小”的方面变,“小”也向“大”的方面变,如此等等。



恩格斯将形式逻辑斥为“形而上学”,马克思率先使用“辩证思维”的非人思维方式,它的特点就是从不明晰界定概念,吐出大量云雾,让你怎么理解都行。



譬如:马克思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又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两种说法,哪个说法是定义呢?马克思没有讲。连定义的逻辑规则都不讲,怎么能说马克思象几何原本一样地遵守形式逻辑呢?根据形式逻辑的要求,揭示概念内涵的方法是下定义。下定义的公式是: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简单地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物品。在这个定义语句里,“用来交换”是商品的“种差”;所以,交换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事实上,只有通过交换过程的物品才成为商品,决定商品价格不是劳动因素而是交换因素即供求状况。交换属性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劳动价值不可能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可是,马克思偏偏把劳动价值说成是商品的本质属性,是典型的指鹿为马。这导致马克思经济学从一开始就是荒谬的。



马克思用辩证逻辑的矛盾分析法把商品复杂化,什么“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社会劳动与私人劳动的矛盾”等等。马克思强调矛盾激化的一面,忽视了矛盾消减的一面,从而陷入了“斗、斗、斗”的泥潭。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历史的暂时的范畴,这样使用价值与价值就无法对立统一了。同样,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也不成立,因为劳动这一概念本身就是对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的抽象,在“劳动”面前再加一“抽象”,实在是又臭又脏的裹脚布。



3.《资本论》里根本就没有公理演绎体系



按公理体系的要求,原始概念是构造一门学科的最基本的概念,它不能定义,只能大致解说,被称为元概念,用它可定义其它概念。在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首先解释了点、线、面的概念,点是几何学的原始概念。从历史主义的视角看,原始概念反映的事物正是复合概念反映的事物的起点,可见公理体系法与历史主义的研究法是一致的。马主义把从原始概念出发的公理体系法贬为唯心主义的方法。马克思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这样,产品就成了定义商品的原始概念。马克思未从原始概念“产品”出发却从复合概念“商品”出发来研究经济学,违反了公理体系法的要求,把经济学引向了邪路。



公理体系的最初的设定主要包括元概念和公理。几何学的元概念是点,再就是5条公理,然后按形式逻辑的规则进行构造。非欧几何学的元概念也是点,再就是5条公理,不过第5公理相反,然后也是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则进行构造。谁是谁非?都正确。为什么互相反对的学科体系都正确,因为它们都遵守了形式逻辑。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元概念、公理是什么?显然是没有的,而且马克思鄙视形式逻辑,搞的是辩证逻辑——强权逻辑——流氓逻辑的骗人把戏!说马克思《资本论》按照公理体系构造,那只能说明这种人根本不懂形式逻辑。



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们弄了一点形式逻辑,他们用“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来定义商品,又用商品来给价值下定义,陷入了绕圈子的循环定义(详见北京大学1980年代编写的《大众政治经济学》)。只有用公理体系法才可消除循环定义。马克思尚能区分过程与结果,可马克思的信徒们把过程与结果也混淆了。南开大学的谷书堂大教授在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第6期上发表文章说:“把劳动定义为:生产一定的使用价值所支出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产品÷劳动时间;代入换算得,劳动量=产品。劳动、劳动量、产品三个概念都被谷先生弄成了等义词,从而混淆了过程与结果。



4.方励之先生中马毒不浅



方励之先生说:“50年代在北大物理系上学时,马氏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必修课。”方励之先生以上说法还是他50多年前的记忆。如今一些理工科大学生依然在上马氏政治经济学或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为了激起学生听课兴趣,老师故意把《资本论》与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相提并论。其实,一个是致使人脑残的三聚氢胺,一个是使人明智的真理,相提并论是对欧几里德的污辱。从这里可以看出,方励之先生的课堂笔记做得很好!方励之先生只有彻底清除自己身上的马毒,才能成为一个彻底的民主主义者。方励之的糊涂决不是个案。象李泽厚、刘再复、郭罗基、刘宾雁、苏绍智、王若水等都曾这样公开宣称。郭罗基说:“马克思主义还是很有价值的……是斯大林、毛泽东这两个歪嘴大和尚把马克思主义真经念歪了。”马克思主义与共产党暴政能够分割开来吗?不能。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之一是《共产党宣言》,它是共产主义在全球蔓延的滥觞。“知识精英”们这种试图把马克思主义与共党分开的想法,实质上是对共产主义作为一种全球性的邪恶运动的认识极为缺乏。



中国那些理工科出身的人,很多人会以为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强,可是现实的结果却极度令人失望。当理工科出身的人进入社会科学领域时,其抽象思维能力贫弱的让人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的教育制度只懂得依葫芦画瓢,在极为狭窄的领域内,按照一套标准化程式化的程序思考问题,结果出了这个狭窄的领域后,因为汉语言文字的强大类比思维方式的影响,这些人思考社会问题时,根本就不懂、也根本不会用形式逻辑对社会科学问题进行抽象思维。于是中国的理工科,在全世界面前的表现,简直让死爱面子活受罪的中国人羞愧难当。绝大多数中国人不具备抽象思维能力,中国的所谓知识分子就只具备模糊思维能力,而广大的民众以类比思维为主体,这样的中国人总的思维能力平均下来,模糊思维能力都达不到,这就是中国人面对的尴尬局面。也是中国人没有学习能力、认知能力以及改变现状的预见能力的真实现状。这种连自知能力都欠缺的汉民族,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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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学说的错误与危害
辩证法被黑格尔变成思维的规律和存在方式,并将自然界同化其中,变成了走向绝对理性的惟一的方法。黑格尔把辩证法作为其哲学体系的核心及根本方法去涵盖一切、说明一切。他提出并论证了“辩证理性”,认为这包括了“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并批评其他哲学家不懂得这点。他的辩证法强调:只有在有限里的无限、在相对里的绝对,才是真的无限、真的绝对,并且认为这些就是具体的、真实的东西,是现实;他认为哲学不是“抽象概念”的体系,而是“具体概念”的体系。这些观点和表述虽然看起来深奥莫测、大有玄机,但实际上却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想说是什么就是什么,随心所欲,没有任何依据和公认为正确的验证标准,实际上他也不想去验证。他用自己“系统”阐述的庞大哲学体系本身为自己的一系列观点进行论证,似乎十分严谨,但实际上漏洞百出,经不住哪怕稍微仔细的推敲和辩难。实际上,他的这个思路是完全错误的。黑格尔的辩证法把德国古典哲学最终推向了死路。20世纪世界公认的最聪明的人之一,英国哲学家罗素说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
人们常说辩证法就是变戏法,确实一点不假。黑格尔构筑体系两大辩证工具——对立统一规律和正反合三段式(所谓否定之否定规律)。体系三大部分:逻辑学(正),自然哲学(反)和精神哲学(合),每个部分又依次分数个层次的三段式,层层相套,叠床架屋。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最精彩的部分,它从一无所有的“纯存在”经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最后发展壮大为内容无限丰富的“绝对理念”(逻辑学的最后一个概念)。这里推演几个供大家娱乐:绝对理念最初穷得只有“存在(Being)”,就是“有”(正);这样的“有”其实就等于没有,所以就产生出了第二个概念——“无”(反)。但是说“无”时也就意味着“有”了,至少“有”一个“无”吧。这样从有到无,从无到有的来回倒是什么呀?是变哪!于是又产生了第三个概念——“变”(合)。回头看看,最初的概念都潜存着它的对立面(“有”潜存着“无”),后面的概念都包含着前面的概念(“无”包含“有”,“变”包含了“有”和“无”)。绝对理念就这样正反合、正反合地向前发展,就不断地从抽象简单走向具体复杂。
据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介绍,黑格尔先假设“绝对”是“有”,不包含任何“质”,可不包含任何“质”的“有”是“无”,于是就得说,“绝对”是“无”,这就走到了反面,产生了矛盾,为了解决矛盾,就得假设“绝对”是“有”和“无”的“变易”。可还是不行,因为总得有什么东西在“变易”才行。罗素指出:这是偷换概念。
黑格尔的说法太空洞,换一个比较接近的例子来说。想象一间空屋子,那里间没有看得见的东西,也没有空气,没有光……总之在想象中把一切我们想得到东西都弄出来。那么屋子里就什么都没有了……慢着,那里面还有空间。这就有点象黑格尔的“有”和“无”了,空间就象不包含任何“质”的“有”,它是存在的,可它里面又没有任何东西,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说是“无”。所以空间就可以说是“有”和“无”的对立统一。能这么说吗?说里面没有东西,那是没把空间算作东西,说有“东西”,那是又把空间算是“东西”了。说它既是“有”又是“无”,指得不是一回事,偷换了概念,违背了同一律。
不矛盾律是逻辑学中的最为基本的规律之一,是指在思维当中不允许有自相矛盾的现象存在。康德把自相矛盾看作是理性逻辑思维的最终界限,超出这个界限以外的地方是人类思维不可踏入的区域。“无论如何都不能违背不矛盾律”,哲学是把识破矛盾和排除矛盾作为自己的理性使命去完成的。黑格尔对此不以为然,大批了一通康德。他认为矛盾乃是人类思维的内在的必然特点,并不是什么错误,也不是理性的局限,甚至认为不矛盾律不是思维(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波普尔说:黑格尔摈弃了不矛盾律,从而摈弃了逻辑推理的基础。他运用逻辑推理证明“如果一种理论含有矛盾,则它可以导出一切。”有人曾经嘲笑说,在黑格尔体系中,手套可以变成兔子。由于我们不认可相互矛盾的命题或理论,批判和揭示其矛盾才会促使我们变革我们的理论并由此得到进步。如果我们容忍矛盾,那么批判精神和一切人类智力进步都必定会同归于尽。难道不是吗?正是因为中国的中医学辩证的看待问题,同时加上五行的死循环逻辑,中医数千年来没有得到什么发展和进步。而信奉辩证法的社会主义阵营,几十年来都没有半点的社会进步,最终在矛盾面前轰然倒塌,成为一篇历史的笑谈。所以,辩证法是人类思想进步的大敌这一点怎么样强调都不过分。
当一个理论遇到反常经验时,逻辑会告诉我们要对理论作出修改,或把经验解释成表面上反常但其实并不反常,但不会告诉我们如何调整。辩证法更糟,它会告诉我们无需调整,因为据说理论和经验组成的系统本来就是矛盾的,但可惜科学家是不会听它的鬼话的。
按照那位希腊哲人的证明,运动得慢的物体A永远不能为它后面的运动得快的物体B追上,因为B要追上A,必须先到达A现在的位置,但当到达A现在的位置时,A又向前进了,所以B下一步要到达A的这个更新的位置,这个过程可以一直进行下去,没有完结。这明显是个悖论。但视矛盾为当然的人当然不会劳神解决它。这个问题直到两千年后才被数学家解决。数学家告诉我们,虽然这位哲人设计的过程可以没有完结地进行下去,但这无穷多个时间段相加却不是像他想当然认为的那样是一个无穷大的值,而是存在着一个极限的。通过问题的解决,我们的认识深化了:无穷多个数相加被古人不假思索地看成会是无穷大,而我们通过数学家的帮助则认识到无穷多个数相加可以是无穷大也可以是固定的值,要看这无穷多个数形成的级数是发散的还是收敛的而定。对矛盾听之任之的人不会推进人类认识的深化,这是只有那些辛勤工作不懈努力的科学家才能做到的。
根据不矛盾律,我们清醒的看到,矛盾律严格的表述是:两个相互矛盾的陈述绝不可能同时为真,必有一个为假。换句话说:一个有合取而自相矛盾陈述所组成的陈述,根据纯粹的逻辑理由,必定被斥为虚假的。这时候,辩证法家们面临着一个困境:要么摒弃矛盾律(但这是不可能的),要么摒弃辩证法。辩证法家们为了逃避这种困窘的问题,异想天开的,毫无根据的杜撰出了一个新的逻辑――辩证逻辑――据此对抗两个对手:不矛盾律和形式逻辑。不过这种对抗是徒劳的,绝大部分西方哲学家根本不承认所谓的辩证逻辑,否则的话逻辑的大厦和不矛盾律就将崩塌,整个哲学大厦将推倒重来。不矛盾律是自明的,是无需证明的。信奉对立统一规律的人当然不会视对立统一规律为自明,事实上认为事物包含矛盾的想法是与人们的直觉相冲突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才认为我们这些死守不矛盾律的人俗不可耐,而他们才是无比深刻的一群人。因此,人们有权要求他们给出这一深刻规律的证明。
这个本身就违背不矛盾律的辩证逻辑规律,又能得到什么样的证明?只能是荒谬的证明。辩证法大师黑格尔的证明是这样:一方面,玫瑰花看来是红的;但另一方面,玫瑰花又不能和红划等号,所以,玫瑰花既是红的又不是红的。所以,玫瑰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稍有逻辑知识的人,不难看出其论证的荒谬性。确实,玫瑰花是红的,但这里的“是”应理解成两类集合的包含关系,即由所有玫瑰花所组成的集合包含在由所有红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中。确实,玫瑰花不能与红划等号,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玫瑰花并不是红的,但这里的“是”应理解成两类集合的等同关系(相当于数学中的“=”),意思是由所有玫瑰花所组成的集合和由所有红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并不是同一个集合。如果能正确理解“是”这个词的歧义性,那么“玫瑰花是红的又不是(≠)红的”这句话是没有任何矛盾的。但黑格尔没有认清这一点,这才使他看出了“矛盾”。黑格尔正是靠着这样错误的论证,才得出他的矛盾无处不在的怪诞学说的。黑格尔那个庞大的、堂皇的哲学体系只是一些愚蠢而无聊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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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堕落为强权哲学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是斗争哲学;唯物论的实质是相信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换句话说,就是信奉物质利益及能够带来物质利益的政治权力的至高无上性,相信肉体高于心灵。概括而言,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是:斗争哲学(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极权专制)、人间上帝(革命领袖和党组织崇拜)、此岸天堂(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社会)、唯物主义(对物质利益和政治权力的狂热终极崇拜)。唯物辩证法是共党一党专政不可或缺的理论基础:
其一、革命需要“科学”的外衣。辩证唯物主义告诉人们,社会发展是有“客观规律”的,唯物史观是正确反映了这种客观规律的科学,社科领域只此一家,别无分店。马主义告诉人们,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已经产生了它自己的掘墓人,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其二、革命需要乌托邦理想,唯物辩证法又告诉人们,现在的阶级社会是对无阶级的原始共产主义的否定,人类社会必定会在更高的层次上来一个否定之否定——实现无阶级差别的极乐的共产主义。为了把共产主义说成是真理,就编造出“原始共产主义的公有制社会——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公有制社会”的否定之否定公式;恩格斯甚至编造共产共妻的否定之否定公式“原始公妻制——夫妻家庭制——共产主义的公妻制、无家制”。
其三、革命需要破除“抽象的”价值观,使暴力合理化。启蒙时代以来,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文主义价值观在欧洲已深入人心,以致于哪怕是统治阶级使用暴力都有所顾忌,所以,社会民主党和势力更大的社会革命党都主张和平改制。但唯物辩证法说:没有抽象的自由、平等、博爱,有资产阶级的自由,就没有无产阶级的自由;善的理念要用恶的手段实现,历史是在恶中发展的(黑格尔语);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摧毁(马克思意指暴力革命)。
其四、革命需要领袖独断。人群是要分阶级的,阶级是需要政党的,政党要有领袖(列宁语)。革命实践证明,党内七嘴八舌、莫衷一是是革命成功的大忌;但领袖独断权的合法性依据何在?因为辩证唯物主义说:真理是唯一的,所以掌握了这个唯一的真理的人就法定是革命领袖。因为革命的理论基础其实是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只能来源于解释权,掌握了党内最高权力的人自然而然就成了真理的代言人。
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中,辩证法被定义为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官方教科书上对辩证法的定义是:以普遍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世界,这就是辩证法。对形而上学的定义是: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世界,这就是形而上学。
殊不知,丧失了“孤立、静止、片面”的抽象思维,何来联系、运动、全面的思维?事实证明,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研究事物的方法,在人类现有的认识情况下是最好的方法论,才可能了解事物的本质。物理学的“质点”、“刚体”、数学的“点线面体”等概念,完全是人为捏造出来的,捏造的目的就是为了把问题简化到有研究的可能。如果不在思维中把概念固定下来,让它的内涵外延始终不变,而是让它如同孙悟空一样,忽而是A,忽而是B,忽而兼有AB,那你就根本不可能明白任何问题。无论是实验条件的摸索,还是寻找一种现象背后的决定因素,只有一种最为可行的方法,那就是固定其他的变量,通过改变某一个变量研究这个变量对结果的影响。否则的话,胡子眉毛一起抓,只能让人晕头转向。
试想,对部分无知或曲解有可能正确的进行联系吗,有可能正确把握整体吗?“静止固定”的逻辑思维方式,乃是人脑对付不断运动变化的外界的唯一利器。这和拍快照乃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你不把曝光时间缩小,胶片上的运动物体就只能是一片模糊。事物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如果把所有的关联都考虑进去,就等于什么也干不成。
马克思主义才真正是“孤立片面静止思考问题”的行家里手。毛泽东二分法将复杂的社会、丰富的人性都简化成马克思主义的斗争哲学框架。“两分法”应用于社会实践,便成了世上最机械、最死板、最僵化的黑白两分法。将万事万物的运动和变化都归结为所谓的“矛盾运动”,这本身就是形而上学的“玄学”,它和老子将一切归结为“道”,柏拉图将一切归结为“理念”,在本质上完全是一回事。它纯粹是人们的主观臆想,没有任何实证的支持。
但是必须看到:几乎所有的形而上学体系都试图掌握世界万物运动和变化的本质规律,既都关乎运动和变化,这样一来,几乎所有的哲学思想都可以冠名为“辩证法”,至少包含有“辩证法”思想。结果就是,“辩证法”这概念很难有确切的内涵和外延了。辩证法是个筐,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对立统一是辩证法;量变质变是辩证法;孔子看见流水,说了一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所以孔子有辩证法思想;老子专讲柔能克刚,弱可胜强,这也是辩证法;出现一件好事,我却见到它的坏处,这还是辩证法。辩证法使我们逐步走向了相对主义,然后演变为诡辩论,变成了强权即真理,实在是后患无穷。
1.相对主义的盛行
为了说明应该把事物看成对立面的统一,我们常说的理由是:矛盾的双方相反相成,没有正就没有反,没有曲就没有直,没有低就没有高,没有邪恶就没有正直,没有卑微就没有伟大,如此等等。这听起来都不错!但这除了说明我们头脑中的抽象概念总是一正一反而存在,还能说明什么呢?能据此说明事物必然是“对立面”的统一吗?不能!如果我们做这样的推论:这棵树很高大,但没有矮小就无所谓高大,所以这棵树也必然包含了矮小的性质(或变矮小的倾向),这样的逻辑推理只怕任何人都会觉得荒唐。由于无法自圆其说,于是很多人就借用相对主义,试图用相对主义来使辩证法成为真理:这棵树很高大,但相对于泰山,它还是要矮小的,因此这棵树也是一颗小树,所以“高大”和“矮小”依然是共存于这棵树里。这么一说,弄得你是哑口无言。你说姚明是高个子,我可以批评你不懂辩证法,说姚明其实也是矮个子,因为他比泰山、华山矮多了。你说投资失败,损失很多金钱,心情非常沮丧,我说你要辩证地看问题,这其实也是好事,吸取了教训嘛。辩证法让知识不再受到尊重,让真理成为了人们随意戏弄的对象!
其实,人类对事物形状的描述和形容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绝对的“高”,只有相对的“高”。所有的形容词都只有相对的意义。说姚明是高个子,那是对普通人而言的。虽然我们没有在语言中特意交代:这里的所谓“高”,是相对普通人而言的“高”,但听话的人自然明白。相对主义者就抓住了我们没有在语言环境中特意交代相对物的这一“疏漏”,刻意行使移花接木之计,另行找来一相对物,使“高个子”这一概念的本意发生了变化,使正确的判断看起来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从而强迫我们接受“要把事物看成为对立面的统一”。
毛应用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来为自己的错误作狡辩,即,成绩是主要的,错误缺点是不可避免的,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问题。并用这个理论当做挡箭牌,保护自己、打击敌手,别说打右派,即便是对他称为“昨日的功臣”的人,也能叫你瞬息变成彭黄张周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就是一个扯皮的主义”。看看毛泽东如何把辩证法变成诡辩的。在1958年11 月23 日的武昌会议上,在谈到作假问题时,毛泽东虽然明确地表示了反对虚报成绩,但又说: “世界上的事,有真必有假。没有假的比较,哪有真的?”这几句话,冲淡了作假的严重性,似乎作假是自然的、不可免的事。毛的“矛盾转化论”,也强词夺理到抓住鼻子不顾腮的地步,例如对满天飞舞的大跃进中扯谎撂炮的万斤、几万斤、十几万斤、几十万斤的高产假卫星,他说:“放卫星,放了许多假卫星,还要放的。大放假卫星,有极大好处,无假哪来真?有假卫星,才有真卫星”(李锐《庐山会议实录》第241)。
2.理论联系实际的诡辩
辩证法还弄出一个著名的“科学”论断,叫做“理论联系实际”。依据是:由于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永恒的,事物从其外在的现象到内在的本质都是可变的,因此真理也不是绝对的。形象一些的说法是:“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因此理论就必须联系实际才成立。这的确是辩证法的推论,却是典型的使真理不再受尊重的诡计。对于那些照搬书本知识来指导实践活动的人,常常会被斥为“书呆子”或者教条主义者。理由是:理论是一会事,实际情况又是一会事,所以不能照搬理论。
理论总是对某种普遍性的东西做出判断,即具有普适性。既然理论具有普适性,那么在应用理论时就没有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没有必要“理论联系实际”,要联系实际才成立的理论它就不是理论。如果你说1+1=2,我这里却偏偏不,我这里有“矛盾的特殊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论联系实际”,所以我这里1+1=3。这样的诡辩实在太荒唐了。
对那些理论不联系实际的人,习惯的说法叫做“纸上谈兵”。然而,纸上谈兵不可取的根本原因在于,军事理论告诉我们的主要是前人的经验之谈而不是普遍成立的规律,因此必须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比如,兵法上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但真正狭路相逢的时候,一味恃勇逞强肯定不行,正确分析敌我双方的形势、利用地形排兵布阵、运用声东击西等都是必要的。“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句话只不过指出在遭遇战的时候,勇敢是极其重要的品质,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如果你认为只要依靠勇敢就可以取胜,那是你对理论的理解有问题,绝不是说这个理论须联系实际才生效。对那些刚性的、真正的理论,说什么“理论联系实际”,那纯属无稽之谈。是的,看待事物要尽量全面一些,掌握的信息要尽量多一些,适用理论的时候应该小心。这是很朴素的道理,不需要用“理论要联系实际”辩证法来说事。
3.事后诸葛亮的“自圆其说”
辩证法自称是变化哲学,能适应各种变化,决不会傻头傻脑地把话说死,因此,其最大专长莫过于当事后诸葛亮,不管发生什么事,到头来都能用辩证法解释得通。很多人即使不能未卜先知,如果有当事后诸葛亮的能耐,一样能吃得开、混得转。关键是两点:一是事先把话说得越模糊越好;二是要牢牢抓住最终解释权。掌握了这两点,就永远不会穿帮。辩证法如同算命瞎子,没本事预言未知,解释已经发生了的事却头头是道。“父在母先亡”不就是准确预言天下一切父母死亡时间的宇宙运行规律么?父母死于同一时刻的概率小到几乎不会发生,如果父亲先死,那就是“父在母先亡”;如果母亲先死,那就是“父在,母先亡”。这是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乩语。它也有四种解释:一是“父在,母先亡”;二是“父在母之先亡”;三是如果父母健在,可以解释为将来;四是即使父母都去世了,也可以解释为“父亲在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或者是“父亲在母亲以前就去世了。”真是左右逢源。这种处处反对形而上学的辩证思维,岂不是无往而不胜?和尚和道士是这方面的老手,到庙里或道观求签,竹签上玄而又玄的文字,最终当然由他们来解释。商家们深明此道,把格式合同的条款写得模模糊糊,最后附上一条:该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唯物辩证法,完全是为所有邪恶行径狡辩的歪理邪说。用它可以为自己的一切罪行辩护,丑化一切自己想丑化的人。谎言的基础就是唯物辩证法。用林彪的话说,“辩证法就是变戏法”,也就是诡辩法。文革有这样一段笑话:干部学哲学时,一个农民干部发言:“马克思主义就是‘折了主义’,怎么说都有理。”正是深得辩证之道,大人物才能在犯罪之后心理平衡下来。他们根本用不着解释什么?只要事后一辨证,什么都是为了劳苦大众。于是,他们继续错误着昨天错误,罪恶着昨天的罪恶。只要有辩证法来撑腰,也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了。正过来看是不行,就反过来看。反过来看不行,就再倒过来看。只要用心厚黑,就没有什么不能实行的东西。在今天,人和人之间,互相不信任,辩证思维是罪魁祸首之一。
党为了自己永久的统治,教人们看毛共要七三开。毛执政27年犯了23年左的错误仍然只三分错误而且“功大于过”。领袖垄断了资源做有利于人民的事是他们应尽的义务。这点义务和他们享受的巨大权力是不成比例的,何功之有?既然无功,又何以掩过?如果是错误,就应该受批评,如果是犯罪,就应该受审判。“功过论”背后蕴涵着深隧的奴性意识。
1956年苏共批判世界魔王斯大林,毛泽东为之辩护,提出对斯大林要“七三开”。1960年代“九评”的总策划邓小平就把“七三开”贯彻到反对苏联修正主义的宣传中。1978年,中国人批评宇宙总魔王毛泽东,邓小平说对毛泽东要“七三开”,很多人则说要“三七开”。看起来针锋相对,实际上一回事。没有人对希特勒“三七开”,也没有法官对犯了杀人罪医生“三七开”,把他无罪释放。若这个医生在法庭慷慨激昂:“我是医术最高明的医生,拯救过许多人的生命,用医术杀人是第一次,不过是1%的问题,你们要向前看,把我释放。”法官认为:救人手术的失败是技术问题,而蓄意杀人是犯罪问题,岂能混为一谈。“七三开”之说的要害是混淆过失与犯罪之间的原则界限。这种混淆由来以久。毛泽东就以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区分取代了过失与犯罪的区别,掩盖斯大林的罪恶。按照两类矛盾的学说,只要你站在党一边,你就是自己人;纵然滥杀无辜,也不过是犯了“扩大化”的错误。如果你反对党,你就是敌人;哪怕你的反对仅是发表几条不同异见,你也会被批判、监禁、流放乃至枪决。如今不少人认为,邓小平是七分功三分过。按照这些人的观点,“六四”屠杀只是“错误”而已。有些人也承认“六四”屠杀是犯罪,但奇怪的是,他们又不承认邓小平是罪人;理由是这个人还做了许多好事。这样以来,人类行为的道德底线被抹煞了,区分无罪者与罪人的基本界限被抹煞了。为了未来不再发生“六四”悲剧,必须彻底批判死有余辜的屠夫邓小平;从而让世人都知道,有些事是万万做不得的,一旦做了,不管你以前或以后还做过多少好事,你都永远钉在了历史罪人的耻辱柱上,以儆效尤。
4.为什么辩证法在中国大行其道?
首先是因为中国人在《四书五经》、《老子》、《庄子》的浆糊桶里打了足足两千多年的滚,传统思维方式就是模糊混乱思维。辩证法那种典型的错乱思维深符国情民俗,当然要甚嚣尘上。顾准指出:“形而上学”即对于自然的研究,采取分门别类的、一项一项“孤立”地深入钻研下去,不仅在世界科学史中是必不可少的阶段;而且,中国人正因为没有这个笨劲,所以中国有天才,而没有科学上系统的步步前进,不停滞、不倒退的前进。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是总想一口吃成个大胖子,一开始便从总体上提出本质的观点。这种带有原始思维特征的传统正与辩证法不谋而合。“辩证法可把中国人坑害苦了。”
其次是儒家积极反智主义的影响。宋儒搞“百科等级制”,把学科分成贵贱殊途的“大学”、“小学”、“异端邪说”等三大部类,只有“修齐治平”的“大学”才是金光大道,掌握了便一通百通。这种“纲式思维定式”在毛时代得到了空前的发扬光大。辩证法作为官定意识形态,取代圣贤之道成为“万王之王”,完全符合咱们的传统。
第三是官方强制推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方法从1949年后,就开始主宰中国。时至今天,已经成为海内外华人的主要思想习惯。作为一种暗藏着杀气的霸道思维,它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起着重要的影响。黎鸣说: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完全迎合了中国历史上独断论思维传统的需要,致使中国人的平均思维能力普遍低于西方人,乃至低于日本人、韩国人,甚至低于香港人、台湾人。中国(文)人不仅不会思维,而且还反思维,倒退思维,这种趋势更突现在中国的教育,特别是中国的大学教育,以及所有文化媒体的传播之中。
无论你说啥观点,“辩证的看问题”都能将你轻易击败。有个笑话这样说:教授正在讲辩证法的时候。一个学生放了一个屁。“请你自己对这个屁作一下判断,”教授说,“它好还是不好?”学生回答:“不好。”“错了,”教授说,“任何事物都由矛盾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这个笑话看起来很有趣。然而这真的是个笑话吗?
君不见:当我们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时,总有个故作老成的人充满智力优越感的说:你要辩证的看问题,民主不是万能的,民主有民主的缺陷……当我们说强拆是个坏东西时,那个“智者”又跑出来说:你要辩证的看问题,强拆有强拆的作用,不强拆怎么发展……当我们批评官员的腐败风气时,“智者”又开口了:你要辩证的看问题,官员也很不容易……哦,对了,“你要辩证的看问题”还有个一样无敌的姊妹句式――“你太偏激了”。更厉害的是“辩证的看问题”发展到高级阶段后,你连发表观点的必要都没了。
在“方舟子打假唐骏”时,一位叫“李国良”的说:“方说非黑即白,看来其完全不懂辩证法。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黑中有白,白中有黑,方却一口咬定他就是白,唐就是黑,连对立统一规律都不懂。”你看看,反正“黑中有白,白中有黑”,进一步“善中有恶,恶中有善”,最后“是中有非,非中有是”,所以“是非”并不分明,甚至有人直接说本就无所谓“是非”,你还废什么话。生活中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假丑恶,有些假丑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我们就参与其中。如果我们批评或抵触假丑恶,可能会对自己不利;而不批评不抵触,自己内心又不安。这时候,“辩证法”就派上用场了。只要我们改变思维方式,去“全面的”看待假丑恶,那么你会发现假中有真、丑中有美、恶中有善。唐骏是造假,可人家毕竟激励了很多年轻人;贪污让人痛恨,可贪污也是经济的润滑剂;强拆是惨烈,但没有大拆大建哪来让我们骄傲的市容市貌……就这么一“辩证”,原本假丑恶事情没那么糟糕了,甚至面目可爱起来,简直能成为真善美了。
所以“辩证法”是犬儒的最爱。所谓儒,就是知识分子;所谓犬儒,就是像狗一样的奴才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本该是道义的坚守者,无奈上面要指鹿为马,知识分子该怎么办?坚持“鹿不是马”,要掉脑袋;而难得糊涂,才能明哲保身。
“辩证法”正是一门“糊涂”学问。被誉为“中国古代辩证法”的老庄哲学,有不少这类说法:“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恢诡谲怪,道通为一”(见《庄子・内篇・齐物论》)。
在庄子看来,马亦鹿也,鹿亦马也,所谓“万物一齐”也。于是知识分子们释然了:你指鹿为马,我难得糊涂,“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这种“辩证法”实乃诡辩术。
教科书上说,对立统一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事实上,这里的“一切事物”指的是“一切连续性的概念”,比如高度、数量、面积、价值。拿高度来说,包含高和矮两个方面,高矮对立,但没有高就无所谓矮,没有矮就无所谓高,而且随着标准的变化,原来高的以后可能变成矮的,反之亦然,这就叫两个方面的统一性。高矮、长短、左右、东西不过是人的主观认知而强加于客观世界的。
然而中国人理解的“辩证法”,却是抓住“一切”、“两个方面”、“统一性”等字眼大做文章。比如“唐骏造假了”,这本来是个事实判断,根本不是个“连续性的概念”,不适用辩证法,更不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再比如“唐骏造假的价值如何”,这是个价值判断,对一件事做价值判断必然可以判断出好和坏两个方面,但“唐骏造假的价值如何”同样不是个“连续性的概念”,也不适用于辩证法。唐骏造假的正面价值――激励了年轻人,和负面价值――损害诚信,二者根本是两回事,不存在什么“统一性”。
但是,中国人的“辩证法”却认为,既然“一切事物”都有“两个方面”,那么“唐骏造假了”肯定也有两个方面,然而这两个方面是什么?你总不能说唐骏既造假也没有造假吧?于是“聪明”的中国人继续挖掘,发现做价值判断总是能找到“两个方面”,于是就以价值判断的多样性来混淆事实判断的单一性,在我们指出唐骏造假这个事实时,在旁边一个劲说“唐骏造假的积极意义”。好吧,既然你要做价值判断,那我们就来谈谈唐骏造假的负面作用。这时候,“聪明”的中国人又拿出了“统一性”法宝,把两个逻辑上不相干的事情“统一”到一个逻辑下,以“唐骏激励了年轻人”来否定“唐骏损害了诚信”。
好吧,既然你要讲“统一”,那么我们从整体来看,“唐骏损害了诚信”之恶还是超过了“唐骏激励了年轻人”之善吧?所以唐骏造假的整体价值仍是恶的。 这时候“聪明”的中国人又绕了回去――“你不要太偏激了,毕竟人家唐骏激励了年轻人,你自己又有什么贡献……”。所以中国人的“辩证法”就是种以价值判断混淆事实判断、让逻辑上不相干的价值左右互搏、以局部的价值否定整体的价值的诡辩术。
更“高级”的“辩证法”干脆认为不存在是非、善恶,一团糨糊就是最大的“智慧”更“聪明”的中国人都懒得诡辩了,他们认为既然“两个方面”有“统一性”,可以“相互转化”,那么“两个方面”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亦是我、我亦是你”吗?“两个方面”根本就分不清嘛。明白了“分不清”这个“本质”,才是达到了“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的最高级“智慧”。“聪明难,糊涂更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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