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共产主义乌托邦的兴衰——公共食堂和《食堂报告》
作者:张曙光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及其造成的经济危机中,农村公共食堂是一个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几亿农民在被剥夺了生产资料和实现了集体劳动以后,一夜之间又改变了生活方式,吃上了大锅饭,过上了集体化的生活。这是开天辟地第一遭。它被毛泽东和共产党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坚强阵地和通向共产主义的桥梁。然而,历史是无情的。它以三年的经济危机和几千万人生命的代价,宣告了这种共产主义乌托邦的破产。
在大办公共食堂的高潮中,经济研究所派到河北省昌黎县的调查组写了《关于农村公共食堂的几个问题》的调查报告,人称《食堂报告》,揭示出公共食堂存在的几个问题,与毛泽东和党中央的看法相左。这一下触犯了龙颜,捅了个大漏子,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判,经济所也出现了一场过山车式的表演。因此,公共食堂的兴衰不仅集中反映了共产党的治理结构和最高决策者的行为方式,而且折射出经济理论界的生存状态。
1.公共食堂的起源和发展
在公社化以前,个别地方为了解决劳动力紧张的问题,建立了公共食堂。如,湖北京山县合作乡八一社,1955年就办起了农忙食堂。但规模很小,且零星分散,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中,由于兴修水利、大炼钢铁和大办其他工业,各个地方普遍发生了劳动力紧张的情况。为了腾出劳动力更多地用到工农业生产上去,一些地方试办了一些简易的公共食堂和托儿所,开始引起共产党高层的注意。
1958年6月14日,刘少奇与全国妇联党组谈话,提出了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意见,要求在农村大办公共食堂、托儿所和敬老院。这是我们看到的中共领导人关于公共食堂问题的最早谈话。
7月12日,新华社《内部参考》刊发了湖北省粮食厅工作组《农业社办食堂对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有很大促进作用》一文,介绍了京山县八一社办食堂的四大好处,毛泽东看到以后,于7月14日批示陈伯达在《红旗》杂志发表。8月1日出版的《红旗》第5期全文转载。这是毛泽东关注食堂问题的第一个记载。
8月4日~5日,毛泽东视察徐水、安国,称赞“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当听到保定地委书记李悦农汇报当地“妇女都脱离了炕台、锅台、磨台、碾台”时,毛泽东高兴地说,“是呀!人人都吃食堂,社社都办幼儿园”。并且说,粮食多了,每人每年可吃六七百斤,土地实行轮作。
8月18日,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大谈粮食供给制和吃饭不要钱[1],“大概十年左右,可能产品非常丰富,道德非常高尚,我们就可以从吃饭、穿衣、住房子上实行共产主义,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就是共产主义”。这样一来,公共食堂就与共产主义划上了等号。
9月5日,在第15次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大谈公共食堂的优越性。他说,“农民劳动起来是有纪律的,军事化,干劲甚大。公共食堂一来,节约时间,免得往返。节约粮食,节约柴火,节约经费,此外还节省大批时间。这是徐水的经验。”
10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办好公共食堂》的社论,把办好公共食堂作为巩固人民公社的关键,“办好公社的集体福利事业,特别是办好公共食堂,已经成为当前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成为巩固人民公社的一个基本关键”。11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再论办好公共食堂》的社论,不仅提出食堂要把供菜一事“务必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而且极力称赞和大肆鼓吹“放开肚皮吃饭”,说什么“江苏有个很好的口号:‘鼓足干劲生产,放开肚皮吃饭’,它把生产和生活的关系说得非常清楚,要鼓足干劲生产,就要放开肚皮吃饭,要放开肚皮吃饭,就要鼓足干劲生产”;并在第一版上发表了陶铸关于“三餐干饭不要钱”的谈话。
12月10日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对公共食堂作了十分具体的规定:“要保证所有的社员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干净卫生,并且符合民族习惯和地方习惯。公共食堂要有饭厅,要经营好菜园、豆腐房、粉房、酱园,要养猪羊、养鸡鸭、养鱼等。饭菜要多样化,要有味道。要同营养学家商量,使食品当中包含有生理上必需的热量和成分。对老人、小孩、病人、孕产妇和哺乳的母亲,在伙食上要给以必要的和可能的照顾,并且可以允许某些社员在家做饭吃。公共食堂要实行管理民主化。食堂的管理人员和炊事员要选择政治上可靠的人担任,最好经过民主选举。”这样的规定表面上看非常全面具体,但几乎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做得到。
就在全会闭幕的前一天,毛泽东作了长篇讲话,把公共食堂的巩固和垮台与共产党和共和国的巩固和垮台相提并论。他说,“食堂、托儿所、公社,巩固和垮台两种可能性都存在。垮台是部分的和暂时的。党的巩固和分裂,都可能。小的分裂是必然的,几乎每天都有,无此不能发展。大的分裂也可能。大、中分裂都是暂时的。人民共和国,或者胜利,或者灭亡,如果有灭亡的情况出现,它只是暂时的,而世界上资产阶级的灭亡,则是永久的。”可见,公共食堂在毛泽东心目中的地位,几乎成了生死存亡命运攸关的大事。
在毛泽东和党中央的直接号召和大力推动之下,全国上下出现了大办公共食堂的高潮。据不完全的统计,到1958年10月底,全国共办公共食堂265万多个,在公共食堂吃饭的人数占农村人口的70%、80%和90%。其中,河南、山东、河北、辽宁、安徽等五省,共有人民公社5254个,计划实行粮食供给制(吃饭不要钱)的842个,占21%;实行伙食供给制(吃饭、吃菜不要钱)的2151个,占61.3%;实行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资料不要钱)的590个,占15%;实行全供给制(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全由公社包干)的103个,占2.7%。当年很多公社秋后就不再给社员分配粮食,而把粮食直接拨付给食堂,只给社员发一张就餐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