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捕杀季振同
季振同原名季振佟,号异之,又名季汉卿。1901年3月出生于河北沧州狼儿村。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毕业后,入冯玉祥西北军第16混成旅当兵,以后逐级升至冯玉祥部卫队团团长。1926年9月,参加冯玉祥部五原誓师,任国民联军第十四师师长,参加北伐战争。 1930年4月,蒋冯阎爆发中原大战,后阎锡山、冯玉祥战败,残部被蒋介石改编为国民党军第26路军,季振同任该路军第25师第74旅旅长。1931年1月,第26路军被调往江西“围剿”红军。“九一八事变”后,季振同明确反对蒋介石的“剿共”政策,他领头联名给蒋介石发电报,要求回北方与日军作战。蒋介石则严令26路军继续“围剿”红军,“侈谈抗日者杀无赦”。这更加激起季振同等26路军官兵的不满。1931年10月,第26路军参谋长赵博生加入中共后,中共第26路军特别支部积极做季振同、董振堂的工作,投奔红军已成为他们之间的公开话题。经过缜密准备,季振同、赵博生、董振堂等于
1931年12月14日发动了著名的宁都起义,率领第26路军17000余人参加中国工农红军。起义部队被编为红军第一方面军第5军团,季振同任军团总指挥,肖劲光任军团政治季员。起义后,季振同即率领红五军团投入到反“围剿”作战中,成为中央红军的一支劲旅。
1932年1月,经朱德,周恩来介绍,季振同加入中共。这支绝对不是“根正苗红”、而装备实力又远远优于原汤原汁红军的红5军团,很快引起了红军高层领导人的警惕。于是,事情很快就开始了变化。1932年3月12日,中革军委发布命令,决定混合组编红1方面军的3个军团。红5军团被一分为三:黄中岳的15军到1军团,赵博生的14军到3军团,只有董振堂的13军和原第1军团的第3军组成新的第5军团。季振同仍是第5军团总指挥。肖劲光为政委,周子昆为参谋长。这使得季振同、黄中岳等人有了“共产党终究信不过咱”的想法,加之在混编过程中,季振同对一些人事提出自己的要求,非但没有一项得到同意,反而遭到某些领导人的揶揄,季振同深感怨怒。而原26路军的官兵得知混编的消息后,极度震惊和不满,有些人情绪激烈,不分场合大呼小叫。黄中岳(红15军军长)表现尤甚。他不愿离开季振同去红1军团。当然,最后他不能不服从军令。毛泽东只想要团以下军官,中上层都不想要,除董振堂、赵博生外,最大的就是副团级的苏进了,苏进能活命还是跟毛泽东亲自谈话得到毛认可才留用的。而且中下级军官大多差遣到红军学校教书,没有带兵权。
就在此时,1932年4月初,冯玉祥派胡景陶到瑞金见季振同。季振同得到消息后不敢随意,立刻告诉了政委肖劲光。肖劲光代季振同向中央请示该怎么办?苏区中央局同意季振同在于都县城与胡景陶会见。不出季振同所料,胡景陶是来“劝降”的。胡景陶带来了冯玉祥、刘骥等许多人写给季振同的信件。季振同拒绝了老上司、老朋友们的好意。季振同礼送胡景陶回来后,立即把所有的信件都交给了肖劲光。几天后季振同向肖劲光提出离开苏区,到苏联学习军事的请求。季振同要求辞职出国的事很快就被老部下们知道了。黄中岳、肖世俊等纷纷从各自驻地赶来劝阻。这些伤了心的军人聚在一起,大发牢骚是不难想象的……
4月12日,国家政治保卫局接到季、黄密谋反叛的密报,告密者是原26路军潜伏党员王超。4月19日,漳州战役前一天,1军团侦察排在漳州荷花庄抓获一疑犯,从他身上搜出张贞签发的秘密通报,经审讯,此人名叫刘佐华,据称是冯玉祥派来和季振同再次接洽的代表。下午,经1军团保卫局严讯,刘供认季、黄的“叛乱计划”“同谋名单”。中央接报后决定秘密逮捕季、黄等人,先批准季振同离开苏区去厦门,在半路上实施逮捕。
4月下旬,肖劲光主持召开了一个隆重的欢送会。季振同临走时把自己的战马和望远镜送给了肖劲光,并且主动把所有的东西都交了出来,包括他的手枪。5月5日,季振同来到了福建汀州,准备从这里化装潜往香港……季振同当然不可能知道,就在他到达汀州之时,他的老部下、红15军军长黄中岳正被中华苏维埃国家政治保卫局所逮捕。那天上午,黄中岳正在南靖镇天后宫主持连以上干部会议。一个排的马队突然冲进院中。中华苏维埃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带着荷枪实弹的战士走进了会场,宣布逮捕15军军长黄中岳、军参谋长肖世俊。全场200多名干部,包括军政委左权,无不目瞪口呆。大家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军长和参谋长被五花大绑捆走了。3天之后,还是这支武装马队,在汀州城逮捕了红5军团前总指挥季振同。红15军副军长张少宜等9人随后也被逮捕。
季振同、黄中岳、张少宜、萧世俊、高达夫、朱冠甫、李锦亭、曹振毓等人被捕后在1932年8月3日接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审判。法庭由何叔衡、梁柏台、刘伯承、陈寿昌、刘振山5人组成;原告李克农代表政治保卫局提出公诉。李克农拿着《国家政治保卫局控诉书》,缓慢而有力地念着:“……季振同、黄中岳……参加宁暴根本就是投机的……”听到这里,季振同、黄中岳等一怔,忍不住喊了起来……但他们立刻就被制止了。李克农继续缓慢而有力地列举出季振同、黄中岳等人的罪状:在九堡召开拖枪会议,阴谋反叛过去;在汀州设立反革命的联络机关;与白军张贞订立通报……审判结果:8月4日下午,临时最高法庭宣判:季振同、黄中岳、肖世俊、张少宜等8人执行枪决,并没收一切财产。法庭甚至宣称:“判决是最后的,无权上诉。”
按照当时的程序,最高法庭的判决须经中央政府批准,经过项英的努力,8月10日,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决议:因宁都兵暴的功绩,季、黄等人减刑免死,季、黄减刑为监禁10年,张、萧等人为监禁8年。1934年10月上旬某一天,在中央红军长征前夕,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中执委颂布了《惩治反革命条例》:“应当采取坚决迅速的办法去反革命!……在边区的地方保卫局,在战线上的红军保卫局,对于敌人的侦探、法西斯蒂分子、土匪团及反革命的豪绅地主,有权直接处置,不必经过裁判部。”根据周恩来的指示,季、黄等人从拘押地——瑞金麻田收容所被解往于都梅子山处决。
在梅子山谷深林密的腹地,国家政治保卫局挖了几个大坑,作为处决各类“反革命”的刑场。当同为31岁的季振同、黄中岳在荷枪实弹的红军战士押送下磕磕绊绊走进深山之中时,他们已经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他们默默无言地向前走着,直至在一个深深的大坑前被喝令站住时,他们才突然双泪长流着哈哈大笑起来……
毛泽东曾经两次说过,处决季、黄是完全错误的。1972年6月,在中央一个“批林整风”的会议上,周恩来沉痛地说:“宁都起义,当然是我党做了工作,但季振同、黄中岳起了重要作用。后来说他二人不安心,想把队伍拖走,李克农向我报告,我也同意将他们逮捕,结果搞死了!这件事,我也有责任的。”1979年6月,姬鹏飞、黄镇、李达、王幼平、袁血卒、苏静、孙继先、王秉璋、孟庆山、孙毅等宁都兵暴参与者上书中央,要求为季、黄平反。不久中央书记处批准为季、黄平反,恢复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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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12-5-13 08:5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