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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只配颁“党官发财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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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只配颁“党官发财奖”

http://www.chengmingmag.com/cm398/398spfeature/spfeature10.html
2010年11月号
争鸣总398期

   疑似下届特首参选人梁振英在中文大学逸夫书院演讲时,被问到对刘晓波获颁诺贝尔和平奖的看法,声称自己不太了解刘晓波,反而认为邓小平才配得上是第一个中国人获颁诺贝尔和平奖,引起社会舆论哗然。当日,他在个人网志上继续辩解,澄清邓小平应该是和平奖首位华人得奖者的两大理由:一是和平收回香港,二是推动改革开放。

  根据他的特异逻辑:希特勒也应该追颁和平奖,两个原因,他是素食者,他最后选择自杀;波尔布特也应该追颁和平奖,两个原因,他跟中共睦邻,拥抱全民务农和平梦;毛泽东更应该追颁和平奖,也是两个原因,他和平奉送国土给苏联和朝鲜,和平推动中美建交。

  评价一个政治人物,应以他是否尊重人性尊严(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为最高原则,综观其一生事迹,衡量其是非功过。抓住两件好事,掩盖九十八件坏事,简直以偏概全。更何况那两件所谓好事,看真一点,也不必然全属好事。针对希特勒、波尔布特、毛泽东这些历史屠夫,如要挤出各人两件好事不太难,如要数出千百件坏事,就罄竹难书了。

  谈到邓小平,以他是否尊重人性尊严作为判断标准,笔者能承认他平反文革冤假错案、放弃毛式个人崇拜、推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允许有限的言论自由(尽管被定期扼杀)等方面的功劳,但他的历史罪过也相当显着:镇压西单民主墙运动、树立四个坚持、放任清除精神污染等定期斗争运动、逼退胡耀邦和赵紫阳、屠杀“六四”平民学生、关押各类政治犯、不肯平反文革前(包括反右、大跃进)冤假错案、不肯开放党禁报禁、不肯放弃党委制度、不肯将军队国家化、扼杀独立公民与工人组织、奉行扩大城乡和贫富差距的权贵资本主义、放任贪腐官倒横行失控、坚拒民主宪政以致无法突破专制循环等等,实在不一而足。

  姑勿论大家对邓小平的功过评价是五五开、四六开、三七开,抑或二八开,笔者认为他都绝对没有资格获得和平奖。理由很简单:他从井冈山到“六四”,杀人视若等闲,株连无辜民众,双手沾满鲜血,至死毫无忏悔;无论他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无论他曾经为一部份人多赚几万亿,也只与“发财”两字有关,与“和平”两字绝对无缘,因为生命比一切价值更重要,也正是和平的核心元素。何况把原本属于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还给人民,本来是统治者应尽的义务,绝对不是什么大爱与至善。

  梁振英说:邓小平和平收回香港功不可没。那么邓小平以武力威胁来恫吓台湾,又应如何评价?更何况如果当年邓小平不向英国政府暗里要胁以武力解放香港,中英能如期签署联合声明吗?至于说邓小平推动改革开放功不可没,这跟和平奖有何直接关系?颁个“党官发财奖”给他不是更贴切吗?刻意造成城乡和贫富差距、党国官员把民脂民膏中饱私囊、引发官倒蔓延和群众抗争也算是和平?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要自欺欺人了。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 本帖最后由 红灯记 于 2010-12-30 18: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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