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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克拉玛依大火】图文资料完整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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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管理环节

友谊馆投入使用以后,虽然带有火灾隐患,如果严格管理有可能是避免火灾发生的。但由于友谊馆及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管理监督上的疏忽,养患成灾,火灾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终于引发了“12·8”特大恶性责任事故。

 管理环节中违反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

友谊馆日常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已有的制度形同虚设,工作人员劳动纪律松懈。适用于友谊馆的《俱乐部服务员岗位责任制》第3条明确规定:“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期间不得随便脱岗、串岗。”但在“12·8”案发中,友谊馆具体管理人员中就有人违反以上规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出外办事。

2、      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友谊馆作为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安全是第一位的。但友谊馆的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都没有安全意识。主要表现在:

(1)      防火通道不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11条规定:“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建立起严格执行用火用电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加强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但友谊馆内的太平门在集会活动中长期关闭。在“12·8”当天,友谊馆共有10个通向外边的门只有一个正门开启,观众厅通往过厅的6个过渡门也有2个上锁,致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拥挤堵塞,来不及逃生,造成大量伤亡的惨剧。

(2)      配置人员不当

友谊馆有两名电工,一名在外地学习,另一名在127又被派去乌鲁木齐出差,请来文工团的灯光设计师马建民替代电工,由于马建民不懂电,尤其是对友谊馆内的线路情况不熟悉,在火情发生之初,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火灾发生。

(3)      火灾隐患不除

友谊馆在“12·8”之前已经发生过两次火情,起火原因与“12·8”相同,尤其是1994928,消防支队来进行消防检查,已经查出火灾隐患并向友谊馆有关人员作了汇报,但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虽然在防火检查登记表上签了字,却没有及时整改,使火灾隐患又一次从眼前漏掉,失去了“12·8”前最后一个消除的机会。

3、消防管理方面的问题

1994928,克拉玛依市消防队支队防火科王庆等4人到友谊馆进行消防检查,查出幕布上第三、第五、第六道灯光距幕布太近,目测距离约20-30厘米,不符合安全要求,提出应不小于50厘米的防火间距。这时,电工邹光训说起以前曾发生过幕布烤糊的现象。王庆等人提出必须马上整改,但并没有当作重大火险隐患,而只是当作一般的不安全因素处理。根据199192公安部《消防监督程序规定》第5条:“公安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按下列要求填发法律文书:检查出不安全因素,应当作出详细记录,由被检查单位防火负责人和安全消防监督员签字,一式两份,分别存档备查,重大火险隐患,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填写《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核签发。”由此可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安全因素,另一种是重大火险隐患。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已经发现过幕布烤糊的火情,友谊馆又是重要群众性活动场所,虽然容易整改,也应属于重大火险隐患,从“12·8发生的严重后果也证明当时判断有误。即使是一般的不安全因素,规定了整改期限,也应及时进行复查。但在此后的两个月的时间内消防管理部门没有复查。我们注意到此前的两次消防检查也没有复查,结果消防检查成了逢年过节的例行公事,认认真真走过场,火险隐患依然存在,消防监督形同虚设。

(三)      组织环节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从友谊馆改建开始,就埋下了火灾祸根,管理过程中虽然发现了火灾隐患,也未能消除,这一火灾隐患总有一天会发展为重大火灾,这一不幸降临在了“12·8”汇报演出的数百名优秀少年儿童的身上。而它的发生,又与汇报演出的组织者不注意安全有着重要的关系。

应当指出,“12·8”汇报演出本身就是形主义的表现。因为自治区教委评估检查的内容是基本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并进行验收,按照这项工作的性质与内容,完全没有必要组织这场文艺汇报演出,不惜牺牲中小学生的时间与精力,刻意组织了这场文艺汇报演出,从而在无意之中将这些优秀少年儿童推向了火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了保护未成年人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特定法律义务。但“12·8”文艺汇报的演出的组织者,从领导小组的三个组长,到具体承担接待任务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均没有向友谊馆提出安全要求,安全工作没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严密检查和有效落实,这是“12·8”惨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      疏散环节

在火灾发生以后,友谊馆管理人员、汇报演出的组织者由于没有思想准备,惊慌失措,因而未能组织有效的疏散和抢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友谊馆管理人员,尤其是当天值班的人员,在得知火灾发生以后,没有及时打开疏散通道,也没有及时报警,而是逃到馆外。

2、汇报演出的组织者有的只顾自己逃命,根本没有组织、指挥疏散、抢救人员,有的组织疏散不力,从而使大火夺去了323人的生命,并致伤致残132人,造成巨大的危害后果。

         以上我们从改建、管理、组织、疏散四个环节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12·8火灾的发生是由于各个环节上各个部门及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共同造成的,这是一个整体。如果孤立起来看,其中某一个环节上的某一个行为单独并不能产生火灾后果,恰恰是这些因素在特定的条件中,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火灾发生的共同原因。因此,在分析“12·8火灾原因的时候,必须要对全案有一个整体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为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提供完整的事实根据。


   三、对“12·8案件的责任分析

      责任是建立在事实与法律的基础之上的。如上所述,本案涉及的环节与人员很多,对于各个环节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都应当毫无遗漏地追究法律责任,包括刑事法律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本案起诉书对14名被告人提出刑事指控,下面我们就这1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分析。

         我们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火灾隐患方面的责任;二是疏散抢救方面的责任。

(一)      友谊馆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管理人员的责任

友谊馆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管理人员阿不来提、陈惠君、刘竹英、努斯拉提四人违反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具体责任分析如下:

1、火灾隐患方面的责任

友谊馆在改建完成以后,就已经留下火灾隐患。在友谊馆的管理过程中,具体工作人员由于违反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扩大了火灾隐患,对火灾隐患的形成负有责任。其中,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作为友谊馆的主管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违反消防法规,购买、使用未经过防火处理的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又提出并安装了卷帘门和防盗铁栅栏,在消防管理部门检查出火灾隐患以后没有进行整改,“12·8”演出之前又将唯一的电工派去出差,他对于火灾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陈惠君、刘竹英、努斯拉提等人作为友谊馆的具体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明知疏散通道长期不打开而熟视无睹,置之不理,对于火灾的形成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2、    疏散抢救方面的责任

在火灾发生以后,阿不来提未能组织有效的疏散。刘竹英违反规章制度,在明知友谊馆举行活动的情况下,擅自外出办事,脱离工作岗位,因而火灾发生时不在现场,没有参加疏散抢救。陈惠君、努斯拉提虽在现场值班,但违反规章制度,没有在剧厅内巡回值班检查。在火灾发生后,既未报警,又没有开门疏散。上述四人都应负疏散抢救方面的责任。

(二)      友谊馆主管、领导人员的责任

友谊馆主管、领导人员岳霖、孙勇、赵忠铮、蔡兆峰四人违反消防法规,对“12·8”火灾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这主要表现为火灾隐患方面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认定和处理玩忽职守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对属于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造成重大伤亡;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重大伤亡;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造成重大伤亡的,都是玩忽职守行为。岳霖等四人具有上述玩忽职守的行为。岳霖作为市工会副主席,分管文化艺术中心的工作,对友谊馆安全工作负有职责,她明知友谊馆存在不安全的隐患,但从未要求检查整改。岳霖还签字同意128日下午使用友谊馆,也未对安全问题提出要求,因而应负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孙勇、赵忠铮、蔡兆峰分别是友谊馆的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对友谊馆的安全负有法定职责,其中孙勇、赵忠铮都知道友谊馆曾发生火情,1994928,消防检查查出火灾隐患后,消防检查人员王庆等人向赵忠铮、蔡兆峰汇报了检查情况,但他们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因而应负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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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2·8”演出组织、领导人员的责任

12·8”演出组织、领导人员赵兰秀、方天录、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6人违反法定义务,玩忽职守,构成犯罪,其具体责任分析如下:

1、      火灾隐患方面的责任

       在火灾发生之前,赵兰秀等人作为“12·8演出活动的组织领导人员,没有提出安全要求,也没有落实安全措施。这次演出活动是使用友谊馆作为演出场所,但这并不能免除他们的责任。因为在使用友谊馆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对友谊馆提出安全要求,也未对与会者提出安全要求,因而对火灾隐患负有责任。

2、      疏散抢救方面的责任

      赵秀兰等6人作为“12·8演出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在火灾发生以后负有疏散抢救的责任。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没有组织有效的疏散抢救工作,不履行法定义务。其中,方天录、况丽、唐健、朱明龙四人没有组织疏散抢救,很快逃离火灾现场;赵兰秀、赵征组织指挥疏散不力,都应对这次火灾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应当指出,以上14名被告人之所以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在于其客观上的违章行为与玩忽职守行为,而且其主观上都具有犯罪过失。这种犯罪过失主要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对于火灾隐患责任来说,各被告人由于没有安全意识,疏于管理,因而主观上具有犯罪过失;对于疏散抢救方面的责任来说,各被告人由于惊慌失措或者只顾自己逃命,因而主观上具有犯罪过失。

     以上我们对友谊馆具体管理人员、友谊馆主管领导人员以及“12·8演出组织领导人员的火灾隐患责任和疏散抢救责任分别作了分析。这14名被告人的责任既应当整体分析看出其共性,又应当具体分析看到其个性。从整体上来说,他们应当共同对“12·8火灾的危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从具体上来说,他们既有领导责任,又有具体实施责任,但都是一种直接责任,应当根据各自的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对“12·8案件犯罪人的严惩要求

     本案详细的案卷材料,庭审中的全面调查,起诉书和公诉词,以及我们依据卷宗材料、庭审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发生原因和被告人责任所作的上述分析,完全可以证明,本案14名被告人均已构成犯罪而且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我们同意起诉书的指控,认为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陈惠君、刘竹英、努斯拉提·玉素甫4人作为友谊馆的主要负责人中具体管理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11条之规定,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岳霖、孙勇、赵忠铮作为友谊馆的上级主管领导,被告人蔡兆峰作为友谊馆的第一负责人,不抓安全工作,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告人赵兰秀、方天录、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作为“12·8演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领导得,对汇报演出事先没有向友谊馆或其上级主管机关提出安全要求,没有安全措施,火灾发生时又没有有效地组织指挥、疏散、抢救场内人员,而是仓惶个人逃生,大多很快逃出火灾现场,况丽躲进厕所直到大火被扑灭。这10名被告人均触犯了《刑法》第187条之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

     起诉书认为上述14名被告人是造成“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其行为后果特别严重,要求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惩处。公诉词中进一步提出了对被告犯罪人的惩处意见,主张对阿不来提等4名构成重大玩忽职守罪的被告人应依法从严惩处,对赵秀兰等10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被告人应依法惩处,其中对起火时作了一定救助工作的被告人赵兰秀、赵征应依法适当从宽处罚。根据被害者的强烈委托要求和本案的有关情况,我们代理人认为,对于本案中被查处的犯罪分子,应当在查清案件事实、全面追究刑事责任和准确、恰当地认定罪名的基础上,在被告人所触犯的法律条文所允许的范围内,严肃地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上严厉地适用刑罚。即除非被告人有特别确凿的对危害后果或罪责之减轻有显著影响的从宽情节,否则原则上不应考虑从宽判刑。我们之所以要求对被告人在准确定罪的基础上要严厉适用刑罚,主要根据和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本案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如前所述,本案造成了323人死亡、132人伤残的极其惨重的人身伤亡后果,导致了数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数额特别大巨大的经济损失,产生了广泛而严重的社会危害和影响。可以说,本案的危害后果之如此严重,为建国以来极其罕见,有些方面绝无仅有。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之大小,历来是我国刑法和司法实践所要求的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之一。本案的被告人所构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均为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之危害程度主要体现在危害结果大小之上;因而对过失犯罪人处罚之轻重,亦合法合理地应当以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之大小为主要依据之一。本案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因此,应当依法严厉惩罚犯罪人。

第二,本案犯罪人的罪责严重。犯罪人主观罪责的大小,是决定对犯罪人适用刑罚轻重的另一个重要依据。本案的查处和庭审情况证明,本案的14名被告人通过其不履行职责的一系列行为,清楚地表现出他们对各自所构成的犯罪在主观上具有不可饶恕的罪责,他们的罪责虽有一定程度的区分,但总的说来都比较严重,尤其是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尔,友谊馆当班的服务组组长陈惠君,以及作为“12·8”演出组织、领导者的赵兰秀、方天录、况丽等,他们的罪责相当严重。因此,由于本案犯罪人罪责严重,适用刑罚时也应从重考虑;对罪责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罪犯,更应严厉惩处。

第三,本案犯罪人的认罪悔罪问题。犯罪人在犯罪后能否认罪悔罪及其程度,是表明犯罪人主观恶性大小和适用刑罚后改造难易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也历来为我国司法实践中掌握适用刑罚轻重时所适当考虑。案卷材料和法庭调查情况表明,本案14名被告人中虽然有些有一定程度的认罪悔罪表示,尤其是一些被告人如况丽、陈惠君等,尚无基本的认罪悔罪表示。鉴于上述情况,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时,原则上也应从重掌握;特别是对尚无基本认罪悔罪表示的被告人,更应严厉地适用刑罚。

第四,现行法律条文法定刑偏轻问题对本案处罚轻重的意义。阿不来提·卡德尔等4名被告人触犯《刑法》第114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据我们了解赵兰秀等10名被告人触犯《刑法》第187条,构成玩忽职守罪,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由于本案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人罪责严重,在查处本案的过程中,被害人亲属一致认为上述刑罚对本案犯罪人适用失之过轻,被害人亲属甚至一度出现过要求采取以类推定其他罪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制定特别法等方法来加重对被告人处罚的主张;许多公民乃至有关各级领导机关、政法部门的一些人士中,也存在现行刑罚对本案犯罪人适用失之过轻、罪不当罪的看法。据我们所知,近年来国家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刑法学界较为一致地认识到,现行刑法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法定刑确实存在着失之过轻的弊端,其法定最高刑已经远不能符合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时常遇到的危害后果相当严重的这两类犯罪案件之惩处与防范需要,难以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在近年来正在进行的刑法中的修改中,已经准备将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法定刑予以较大辐度的提高。

      应当怎样看待现行刑法中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失之过轻的弊端和将来刑法修改时其法定刑要提高这两点情况对本案犯罪人适用刑罚的意义?我们认为: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和有法必依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审判机关只能依法判案,即依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对“12·8案件的犯罪人适用刑罚,修改刑法是国家立法机关的职责和任务,而不是司法机关的权限。而且,即令目前或今后修改刑法软解压了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新的法律也不能适用于在新法律之前已发生的“12·8案件的犯罪人;同时,本案犯罪人的行为在刑法中已有明文规定,不符合刑法第79条适用类推定罪必须是针对法无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的条件,因而本案也不能适用类推。另一方面,我们已经知道现行刑法对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失之过轻,具体到本案的危害程度而言,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可以说失之畸轻,刑法今后修改后会显著提高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因此,在现行刑法所规定的这两种犯罪法定刑的幅度内,审判机关就应当原则上掌握严厉适用刑罚。

     总之,根据本案特别严重的危害后果,被告人严重的罪责,以及被告人基本无真诚而深刻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案件事实,同时也适当考虑本案所涉及的现行刑法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原来失之过轻而正在立法修改过程中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主张,对本案的被告人除个别具有重大从宽情节的以外,原则上均应依法严厉处罚而不从宽量刑。唯有如此,才能在现行法律所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尽可能地贯彻、接近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才能严肃刑事法治,使几百名死难者瞑目,向被害者亲属和全国人民有一个负责的交待。

     在讲到对本案现有的14名被告人严惩要求时,还应当指出,被害者亲属提出的本案存在漏诉问题的意见,我们作为代理人已经给予充分的重视,并将在庭审后向司法机关具体反映,希望能引起重视,依据事实和法律查处。

    五、与“12·8案件有关的几点认识与建议

    通过对“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的审判,得以揭露犯罪的原因、危害和后果,依法惩处犯罪人,告慰被害的死难者、伤残者及其家属,伸张正义,并进而防范犯罪。因此可以说,审判是本案查处的一个高潮,一个至为关键的环节。我们上面发表了关于对本案性质和危害、犯罪原因、犯罪责任以及严惩犯罪人要求的代理意见,提供给法庭和法院参考,希望有助于审判机关对本案的正确审判。下面,本着为巩固本案审判之功效的目的,我们再提出与“12·8案件有关的三点认识与建议:

第一、要坚决摒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12·8”案件是一起由严重官僚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和严重渎职行为所共同造成的恶果。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严重渎职行为密切联系,彼此影响,互相强化,简直像是一对孪生兄弟。发展到严重的程度,就会酿成违法乃至犯罪大祸。因此,查处“12·8”案件被告人的渎职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应从根本上反对和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第二、      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与希望。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尚不成熟等特点,需要得到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全面的特殊保护。国家为此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各省、市、自治区也均有有关的地方法规。但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仅仅写在法律法规中,而要在全社会都得到切实的贯彻。尤其是要使负有法定义务的机构和人员充分了解与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如若未能依法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或者违法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对此种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当严惩不贷。同时,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学习、健康成长和人身安全,有关组织与部门均应杜绝让未成年人参加各种形式、各种目的的与他们的学习和健康成长无关甚至有害的政务、商务活动。若能通过“12·8”案件的查处和深刻反思进而有效地促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依法切实保护,则“12·8”案件中克拉玛依市近400名死难、伤残的优秀未成年人所付出的生命、健康的巨大代价,就没有付诸东流,我们各有关部门、各方面都有责任、有义务这样做。

第三、要切实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在现代经济发展、人员和物资集中、文化生活丰富的情况下,安全问题格外重要,稍有不慎,即会酿成事故,造成人员、物资的重大损失,责任人也会沦为人民的罪人。近年来我国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此起彼伏、连绵不断,克拉玛依“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名列榜首。据有关方面的资料反映,近两年来,新疆石油管理局已累计发生47起重大事故,死亡23人,重伤29人。而“12·8”被害者亲属所提供的该局的安全责任事故次数和死伤人数则更多一些。基于这种情况,应当说,“12·8”案件的发生就不是偶然的,忽视安全是其重要成因之一。安全,对特殊行业的新疆石油管理局和特殊城市的克拉玛依油城,应当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建议并相信新疆石油管理局和克拉玛依市有关领导、有关机构当以此查处与审判“12·8”案件为契机,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安全规章并督查其切实运行,从而有效地减少乃至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最后,我们还要特别表达对我们的委托人即“12·8案件的几百家被害人的同情、赞赏乃至钦佩之情。你们在这起特大惨案中遭受了亲人死难或严重伤残的巨大创伤与损害,你们对犯罪的强烈愤恨之情和对亲人死、伤的深切悲痛之心,可谓人神共知,理所当然,无可非议。但是,你们并没有因此而失去理智,而是基本上都能以理智的心态,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事,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来合法合理地主张权利,要求追究和惩处犯罪分子。在这次大家盼望已久的审判中,你们自始至终自觉遵守了法庭秩序,可以说,这是你们深明大义、遵纪守法的最好说明与例证。我们希望并相信,在法庭接下去的审判中,以及此次审判以后的有关善后工作和主张合法权利的过程中,你们一定会继续遵纪守法,言行理智,我们也希望并相信,有关领导、有关机构和油城人民应当并一定会理解、同情、关心你们,支持、协助你们主张并实现合法合理的要求与权益。谢谢你们对我们代理人的信任和对我们代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谢谢有关机关、有关方面、克拉玛依司法机关尤其是本案法庭对我们代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北京市第十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秉志    陈兴良

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邓又天    赵长青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于克拉玛依市


【护律师有陈兴良和赵秉志,两人都已成为京城知名法学家了---转贴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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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之一:对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追究

     颁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时效:有效

  颁布日期:19960322

  事实日期:  
  
  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男,59岁,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副主任。
  被告人:陈惠君,女,39岁,原系友谊馆服务组组长。
  被告人: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女,43岁,原系友谊馆服务员。
  被告人:刘竹英,女,46岁,原系友谊馆服务员。
  被告人:蔡兆锋,男,58岁,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
  被告人:孙勇,男,35岁,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被告人:赵忠铮,男,45岁,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教导员。
  被告人:岳霖,女,41岁,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副主席。
  被告人:方天录,男,60岁,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被告人:赵兰秀,女,54岁,原系克拉玛依市副市长。
  被告人:唐健,男,54岁,原系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被告人:况丽,女,40岁,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被告人:朱明龙,男,52岁,原系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长。
  被告人:赵征,女,44岁,原系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长。

  1994年12月10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等14名被告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1995年5月30日向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上述被告人犯罪事实如下:
  
  1994年12月7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12月8日18时由克拉玛依市教委、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在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举办专场文艺汇报演出。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教师、学生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演出至18时20分左右,舞台正中偏后北侧上方倒数第二道光柱灯(1000W)烤燃纱幕起火。火灾发生后,由于电工被派出差,火情没有及时处理,迅速蔓延至剧厅,火势越来越猛,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而通往剧场的七个安全门,仅开一个。演出现场的组织者赵兰秀、方天录不积极组织指挥疏散,火灾现场秩序大乱。致使323人死亡,1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

  立案侦查证实这起特大火灾的发生是由于上述被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

  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身为友谊馆副主任,在主管行政业务工作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部门的三次防火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不加整改;对舞台幕布曾发生过的火灾险情,没有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卡德尔明知12月8日有演出活动,还将电工派外出差;演出现场7个安全门仅开一个。火灾发生后没积极采取措施组织疏散抢救,是这次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

  被告人陈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刘竹英作为友谊馆服务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演出期间,陈惠君、努斯拉提未在场内巡回检查。火灾发生后,不履行应尽的职责,及时打开安全门,而是一起逃出馆外。被告人刘竹英脱岗外出。以上三名被告人是造成事故惨重伤亡后果的直接责任者。

  被告人蔡兆锋,不重视安全工作,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友谊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加整改,不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孙勇、赵忠铮,身为文化艺术中心领导,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友谊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督促检查予以消除,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岳霖,分管文化艺术中心的工作,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明知友谊馆存在不安全隐患,未要求检查整改,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被告人赵兰秀、方天录系迎接“两基”评估验收工作及演出现场的主要领导人,发生火情时,没有组织和指挥疏散,对事故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是此次演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疏忽大意。唐、况、朱在发生火灾时,未组织疏散学生,而只顾自己逃生,对严重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1995年8月14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分别判决: 

  一、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二、被告人陈君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三、被告人努斯拉提·玉素甫江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四、被告人刘竹英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五、被告人蔡兆锋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六、被告人孙勇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七、被告人赵忠铮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八、被告人岳霖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九、被告人赵兰秀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十、被告人方天录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十一、被告人唐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十二、被告人况丽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十三、被告人朱明龙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十四、被告人赵征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分。

  一审判决后,除赵征外13名被告均不服,提出上诉。
  1995年9月19日,新疆维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资料之二:对一部分当事人的党纪政纪处理

 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克市教委副主任唐健,
克市教委党委副 书记兼纪委书记况丽,
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孙 勇,教导员赵忠铮,
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尔,
克市教委 普教科科长朱明龙,副科长赵征
已被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党籍, 并被依法逮捕;

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峰、友谊馆值班人员陈 惠君已被刑事拘留;

友谊馆值班工作人员刘竹英、奴斯拉提已被 收容审查;

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已被撤销行政职务,开 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

克市总工会副主席兼新疆石 油管理局工会副主席岳霖也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并由 有关部门建议工会罢免其副主席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对犯有严重官僚 主义错误、对此次特大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分别作 出处理决定:

撤销谢宏的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兼安全委员会主 任、管理局党委常委、副书记和克拉玛依市委常委、副书记职 务,并建议自治区人大罢免其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给予克拉 玛依市委书记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唐健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

给予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尼牙孜·阿不都拉和自治区教委 副主任、“两基”评估验收团负责人刘东行政降级、撤销党内职 务的处分;

给予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堂留党察看一 年的处分,并建议克市人大罢免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撤 销克市总工会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主席阿不来海提·克尤 木的党内职务,并建议罢免其工会主席职务。






[ 本帖最后由 cst590 于 2010-5-5 15: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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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一样的事实,永远不应该忘记的历史!希望在天堂的孩子们能够快乐,不会再遭受凡世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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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克拉玛依大火】图文资料完整版 (六续完)







                                   克拉玛依大火:一个轮回后的真相
南方周末: 特约撰稿 张悦


编者按:
1994年12月8日的克拉玛依大火令人刻骨铭心。在那场惨痛的火灾中,323个生命随风而逝,其中包括284个中小学生。12年一个轮回。
  时光似乎具有抹平一切的能力,真相亦似乎在模糊中逐渐淡去。然而,还是有不少人永远记住了那近300个生命在瞬间凋零的孩子,记住了那132个被大火永远改变了命运的幸存者。
  为此,本报继上期推出2个版的摄影报道后,在寻访众多当事人的基础上,再次推出相关报道。以缅怀那些死难者,安慰那些幸存者。
  回望及寻找真相,是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亦是为了更好地前行。
  

  
  ■“让领导先走。”尽管当时的副市长赵兰秀对本报记者否认有人说过这句话,但是杨柳、金素敏等在场的幸存者都证实,确实有个女领导说过这句话。

  ■校长张莉和教师张艳的尸体被抬出来的时候,怀里都抱着孩子,分都分不开,孩子家长说:“别分了,既然他们生在一起,死也在一起吧。”

  ■“我是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对孩子们太有感情了,怎么可能扔下先走?”12月19日,赵兰秀说到激动处,用十指都没了前半截的双手向记者比划,“这12年,我梦里都是给孩子们颁奖的情形。”
  
  12月8日晚上,远在北京经商的刘婉莹给克拉玛依老家的朋友打了个电话,问今年有没有官方的纪念,回答照旧:“没有。”
  “我在网上给他们献了一束花。”刘婉莹说,好在这几年有了网络,让人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纪念他们的地方。虽然这个城市依然没有建起纪念馆。
  “他们”是12年前克拉玛依大火的死难者。这场大火夺去了323人的生命,其中有284个未满18岁的孩子。
  在克拉玛依市区以西8公里的成吉思汗山脚下,小西湖墓地的C区,每一方墓碑上都有一张照片,每一张照片上都有一张稚气未脱的脸,而同样的墓碑的下方镌刻着同样的时间———“一九九四年的十二月八号”。
  除了网络,这是惟一一个祭奠他们的地方。
  在克拉玛依,1994年12月8日,以及其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场内,火起及逃生
  1994年12月8日17点40分左右,时任克拉玛依副市长的赵兰秀从市政府来到友谊馆。此时,700多名师生已经等了1个多小时。
  “我也等了一会,验收团才来。”赵兰秀说。
  12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一行25人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12月8日16时,克拉玛依教委组织15所中、小学15个规范班和教师家长等769人在友谊馆为检查团进行文艺汇报演出。

  一切都是从第二个节目《春暖童心》开始。
  一小教师李萍看到这个节目的指导———八小的老师张艳和八小校长张莉正在舞台侧面等候她们的学生下场,她清楚地看到舞台纱幕上方一排光柱灯处有类似花炮般的火花向下飘落,但直到一块如同桌布大小的幕布卷着火团掉下来时,她才意识到,着火了。
  教委几个领导上去灭火,为了不致混乱,幕布被拉上。
  18时10分左右,毕建国匆匆跑出友谊馆报警,此时他的女儿毕艺娜和她的11个伙伴正在舞台上表演,一分钟前,毕建国用他的尼康相机记录下了女儿人生中的最后一次表演。
  舞台上的火引燃了挂在后幕作背景的多个呼拉圈,由于幕布的阻挡,迅速消耗的氧气使舞台区域内形成了一个高压区,幕布膨胀如气球。

  初二学生金素敏回忆说,我们那阵都站起来了,一个女的站在领导席前面,拿着话筒说让我们不要乱,坐下来,我们就坐下。而班上平时挺调皮的两个男孩子没听她的溜走了,这是金素敏班上惟一两个全身而退的孩子。
  “让领导先走。”尽管赵兰秀面对本报记者否认有人说过这句话,但是杨柳、金素敏等在场的幸存者都证实,确实有个女领导说过这句话。
  “等学生陆续坐下的时候,领导席已经空了。”金素敏说。
  当时坐在后排的苏浩(化名)视野开阔清晰,他这样描述千钧一发之际的所见,“当时领导坐在中间的前几排,在让我们坐下别动的时候,我看见他们慢慢地往两边散开,从过道慢慢往后走。”
  也就在这个光景,火势迅速蔓延,所有灯光瞬间熄灭。一切都失去控制,没有任何组织,人们在恐惧的驱赶下,凭着本能疯狂地冲向任何一个可能求生的通道。
  这场演出的报幕员、当时9岁的女孩周雅静事后回忆道,“在通道里,一个爷爷用力推开我们往前跑,我认识他,他就是演出前我给他献鲜花的那个爷爷。”
  克拉玛依的3名市局领导(石油管理局,与市政府同级)和17名教委成员,除赵兰秀外,都奇迹般地及时脱险。
  最初一批逃生的人成功地由友谊馆后排的卷帘门逃出,但不久,原本开着的卷帘门突然掉落下来,友谊馆顿时变成了一个完全封闭类似砖窑的火葬场,一个充满哀号和惨叫的死亡之馆。
  回忆到这一段,金素敏的声音开始颤抖。
  
  场外,混乱的救援
  与此同时,场外的混乱未必好过场内。
  后来公布的火警接警时间为18时20分,然而,多人证实在18时15分已有多人报警,否则毕建国就是不顾女儿的生死延误时间,张艳也决不会还有时间返回馆内救人。
  然而,直到第三辆消防车才终于带来了破门的消防斧,而此时的人们早已自发动用各种工具,绝望地劈向友谊馆周围10个紧闭的出口。
  一些市民用肩头撞铝合金门。友谊馆对面设计院的职工跑到友谊馆左侧,把木门拽掉,指望救学生出来,可木门后面还有防盗铁门。他们抬起门板撞击防盗门。防盗门的下部被撞弯了,他们把一根根钢条扳起,让在回廊和厕所的人钻出来。
  孩子们爬在窗上挥手,叫喊。窗户太高,救援人员心急如焚,一部分人抬着门板,另一部分人站在上面,用榔头砸,用钢条撬,砸开铁栅栏,将孩子拉出来。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过去。
  在卷帘门落下的时候,李萍正在救她的学生,她被冲击波冲到了卷帘门的门槛上,“我的身下腋下压着六七个孩子,我的头上身上有很多脚踩过去,我只能拼命用双肘撑着减轻孩子们的压力。”
  断电后的卷帘门像铡刀一样把他们卡在门下,幸好门外有很多手把他们一个个拉出来。她数了数她的学生,12个,“太好了,都在”。
  但等她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时,人们发现她又以百米冲刺速度冲了回来。“疼疼,我的疼疼。我的孩子还没出来!”
  她是发疯一样地踢门、砸门,但是没有用……
  
  认领,悲伤的记忆
  实际上,大火只持续了20分钟。之后,一切都结束了。
  认领尸体的场面凄惨而感伤,每个孩子的家人大都是有老有小,非常庞大。当他们按照编号相互搀扶着分批进入停尸房后,老字辈的人大都只哭了几声就晕厥过去,然后被人们七手八脚抬出来。而父亲、母亲则会抱住已经死去的孩子再也不撒手。
  事后有人记录下一个从窗口逃生的孩子的经历:我看到一个两米多高的窗口没有铁条,我就拼命往上爬却怎么也爬不上去,就在这时,一双大手卡在我的腋下,把我举起来,我吸进了第一口新鲜空气,我见过他,他是为我们拍照片的叔叔。他把我送出来之后也开始往上爬,但快到窗口时他爬不动了,我眼睁睁地看他僵持了好长时间,然而还是没有撑住。
  克市八小的损失最为惨重,这些年龄最小的小学生坐在离逃生出口最为遥远的前排———领导席的左右两侧,其任务之一是向领导行礼献花,结果100多个孩子大多殒命。校长张莉和教师张艳的尸体被抬出来的时候,怀里都抱着孩子,分都分不开,孩子家长说:“别分了,既然他们生在一起,死也在一起吧……”
  刘婉莹始终无法忘记张艳被烧伤的脸,她的声音在采访中第一次哽咽,“大家都为这样一位年轻老师感动,在解剖室,我们帮她整了容,我用自己的口红和粉饼给她化妆。”
  八小三年级二班的老师孟翠芬是十佳教师,当时白发苍苍的她已办了退休,是应学校和家长的要求才又登讲台的,“人们在扑灭大火后发现她时,孟老师的头和背已被烧焦。但是,她的两只臂肘下一边护着一名学生,其中一名学生的心脏还在微弱跳动。”
  死难学生的家长在为孟翠芬送葬时,对着她的遗像说:“老师,是您没有让孩子的面容和身子被火烧,我们感谢您,老师。孩子在学校交给你,我们放心;在地下,孩子跟你走,我还是放心。”
  这场大火中,共有40多位老师在场,其中18人以血肉投火,殒身不恤。
  
  “不是所有领导都逃走了”
  在大火之后,赵兰秀和方天录是被判刑的人中级别最高的领导。因玩忽职守罪,她被判刑4年半。
  但鲜为人知的是,赵兰秀是极少数当时“没有先走”的领导,最终审判时,法庭也认定她是在破门后被抬出火场的。在灾难面前,和其他人一样,她首先是一个受害者。只是,在那场大火中铸就的极端脸谱化的“领导”形象,让她一直无法洗白。
  “我是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做了20多年的教育工作,对孩子们太有感情了,怎么可能扔下先走?”今年12月19日,在上海的家中,赵兰秀说到激动处,用十指都没了前半截的双手给本报记者比划,“这12年,我梦里都是给孩子们颁奖的情形,很多死去和受伤的孩子,我都叫得出名字。”
  但少有人愿意去做“抚哭叛徒的吊客”。《对外大传播》的主编申宏磊回忆,2003年,女市长协会请她去采访赵兰秀,当时她顾虑重重———一方面,这是人人恨之的一个人,另一方面,赵兰秀的面部被严重烧伤,美学专业出身的申宏磊对此也有心理阴影。
  “初见那次,赵兰秀说了一句话,一下子感动了我,她说即便是这个下场,如果命运再给她100次选择的机会,那她100次都还会选择去救孩子。”申宏磊说,说这话的时候,赵兰秀的嘴唇都张不开。
  大火前一天,为参加此次活动的她急忙赶回克拉玛依。大火燃起时,赵兰秀就坐在第一排。
  赵兰秀站起来大声喊“切断电源”,回头看见毕建国,让他立即报警,然后转身扑向正在着火的舞台,连拉带拖将表演《春暖童心》的学生往下疏散,随即被一股火浪打倒。
  “当时只感到脸、手和脚火辣辣地疼,挣扎着爬起来走了两步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赵兰秀已经躺在医院楼道的水泥地上,此时的她像从地狱中走出来,双手如滴油的蜡烛一样在融化,脸部90%多的部分被烈火碳化,嘴与鼻子好像熔化到了一起。只有凭借缕缕头发和焦糊的藕荷色西装一角才能辨别出这是一个女人,遑论她的身份。医院中死伤相藉,无法及时救助每一个人,轮到她时别人问, “你是谁”,她艰难地用喉音回答,“我是赵兰秀。”
  医生赶紧将她送进急救病房,并叫来了院长。“割开了我的气管,给我吸痰,当时感觉就像在很深的冰窖里头,想爬却爬不上来。”
  
  那些被判刑的领导们
  不能说赵兰秀指挥有方,疏散得力。但在大火中,她的确闪现出人性的光辉。
  赵兰秀说,事情发生的时候,场面很乱,她只顾着救孩子,“不知道其他人都干嘛了。”关于火灾的原因和“领导”的种种,她是很久以后在法庭上才知道的,“我知道后真是气愤至极。”
  1994年底第一次公布的处理人员名单中并没有她。但1995年5月24日,在乌鲁木齐等着赶第二天的航班去上海做手术的赵兰秀,被连夜押回克拉玛依。
  当年5月30日,《新闻联播》第二次向全国播出了“12·8”事故的处理结果,逮捕人员由1994年12月15日的13人变为14人,“事过半年后,只增加了我这个残废罪犯。”
  “相比于身体的疼痛,精神上和政治上的压力更为折磨我。”她说,“诉状上两次提到我逃跑,这是诬蔑,对我这样把名誉看得很重要的人来说,怎么受得了。”
  8月18日,连日发烧的赵兰秀被用担架抬上车,用轮椅推进法庭听到了对自己的宣判。
  审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赵兰秀始终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她的朋友说她自杀过三次,现在她只承认“曾经绝过食”。
  虽然赵兰秀没有坐一天牢,马上就保外就医了,可她心里还是不服:如果逃离火场保全自身的人,和坚守火场救人落个残废之人都同样判罪的话,那给后人的启示是什么呢?
  “即便功不抵过,也应该功是功、过是过地评价,但12年来,媒体和舆论都被民意中感性的部分绑架了。”申宏磊说,至少要让人知道,并不是所有的领导都是贪生怕死之辈。
  两次到克拉玛依采访的申宏磊曾经试图和死难者家属开一个座谈会,但一提起赵兰秀,老百姓就疯狂了,好像她在替一个十恶不赦的人翻案。
  一位失去儿子的母亲说,一个在国徽下受到庄严审判的罪人,替她翻案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位母亲的激愤和赵兰秀的绝望都如此让人理解,一样的悲情入骨。
  多年之后,当年的罪人们都渐渐过上了正常的生活。为了赵兰秀长期在上海的治疗与生活,一家人都搬来了上海。石油管理局把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给她“借用”。有克拉玛依的领导曾经给中央上书为赵兰秀平反。但按她的说法,“不可能也不奢求了”。好在待遇恢复了,按照出事前的待遇发工资,现在有2000多元一个月,看病也能报销了。
  另一位判刑的同级别的“领导”方天录到西安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已回到克拉玛依,和同案其他一些到了年龄的罪犯一样都退休了。也有一些被安排到外地工作的人,选择不再回克拉玛依。
  也有人下海经商了。如市教委的况丽当上了一家保险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的总经理,“成了有钱人,我回克拉玛依还请我吃饭,她还重新入了党,高兴得给我打电话。”赵兰秀说。
  
  那些幸存者的人生
  除了323个死难者外,“12·8”大火还留下了132个伤残者。其中,烧伤最重的是杨柳。
  杨柳全身三度烧伤85%,能活下来已经是个奇迹。12年后,她是唯一还在医院治疗的伤者。
  赵兰秀一直记得她,“当时她唱歌是最优秀的,长得也漂亮。”13岁以前,她是一个天才,闻名克拉玛依的小歌星,10岁时就被中央音乐学院录取为特训班学生;13岁时,她是一个英雄,她留下来找到三个小伙伴,带他们离开,结果走在最后的杨柳被热浪扑到;13岁以后,她是一个被逐渐遗忘的人。
  不到半年做了25次手术的她,让赵兰秀感慨万千,“我们曾一起在上海九院治疗,当时她全身皮肤溃烂不能穿衣服,就赤身裸体地站起来练习走路。”
  重新学走路,重新学写字,重新学会用被烧坏的眼睛看书看报,只有原来的音乐天赋没有被大火夺去。
  她从大火中救出的一个女孩是当时准备表演二重唱的伙伴,而今伙伴已经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了,很多人说,无论是长相还是歌喉,杨柳都比她的伙伴强。
  然而,杨柳很平静地接受了现实,“我没有什么好怨的,我只希望下次去北京的手术能够成功。”
  金素敏则迎来了喜事。就在几个月前,她结婚了。结婚那天,化妆师忙乎了三四个小时,让她的容貌一点都看不出烧伤的痕迹。被截去的一只手,掩藏在另一只手捧着的鲜花中,在结婚照上一点都看不出来。
  她曾经考入大连的一所高校,但校方一看是这个情况,很坚决地退档了。之后,金素敏去了新疆大学。刚上大学时,她总是害怕走出宿舍,每次打饭,不是第一个去,就是躲在最后。
  办第二代身份证照相时,摄影师要求她把耳朵露出来。金素敏把头发一撩,说,“我耳朵烧掉了,你照啥。”
  杨柳和金素敏是幸存者中两个最坚强的孩子,更多的孩子生活在自闭中。“不会有人愿意和我玩。”苏浩说,他现在只是偶尔在网上才能跟人聊聊天。
  在如今的克拉玛依,穿过灯火辉煌的街道,猛然间有一座白色的建筑突兀地立在面前。1997年的时候,克拉玛依打算炸掉友谊馆,建“人民广场”。但很多市民提出抗议,后来这个计划稍做改动,把友谊馆的前门整修、刷白之后保留了下来,其他的建筑还是炸毁了。
  保留下来的友谊馆二楼,如今是个乒乓球训练基地。放学时间,这里又充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一切恍若隔世。
  “我一直觉得应该建一个纪念馆,以证明这个城市记住了这些亡灵和他们的伤痛。”刘婉莹说。
  “祖国的城市像天上的星河,明亮的星星一颗连着一颗,星河里闪烁着克拉玛依,我爱克拉玛依,克拉玛依爱我……”这首12年前在友谊馆没有机会献唱的歌,12年里杨柳经常唱起。唱歌的时候,那张布满疤痕的脸仍然能漾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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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征服一切:一个与克拉玛依有关的情感故事
作者: 陈耀文 

    没有想到今夜会是这样的感动。

    也没有想到今夜会以泪洗面。

     如果看过了我写的关于克拉玛依的相关文字,大家一定会对那个救出了自己带去的十二个孩子却没有救出自己的亲生儿子疼疼的克拉玛依第一小学的辅导员李萍老师还有记忆。我的文字和图片为我释放十二年来的心理压力起到了一些作用,这些时日,我也逐渐感到自己的轻松和畅快……

      有一条署名"王乐"的留言引起了我的注意。

        当年我才8岁,上二年级。。

      1994年11月中旬,被学校选上参加12月8号的汇报演出。。那时的我好高兴的。。从小学表演的我,我兴奋的。虽然这不是我第一次上台了,但能为学校去,是第一次。。。

      之后发生的事。。。让我这一生都很难以忘去。。

     "老天没收我"。。。

      12年了。虽然身上没怎么有疤。但心里的疤是挥之不去的。。。。

      哎。。。难受了

      虽然过了12年。。。但我始终无法忘记当年的场面。。。

      哎!。。。我的QQ67271***(未经许可,恕不发布)

    (留言格式及标点符号均保持原样)

      这条留言来自李萍老师当时救出的那十二个孩子里最小的一个,现在也有20岁了。当年,八岁的她,是那十二个孩子里最后一个爬出友谊馆的,至今鼻梁上还留有伤疤......我主动和这个孩子用先进的QQ联系上了。我知道她在乌鲁木齐,知道她还在上学,知道她有很多记忆。她对当天情景的讲述和李萍老师对我的讲述有一些出入。这个我理解,因为那样的混乱里,很多情节大家是不可能完全以一致的口径来叙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自己的文字里一定要清楚地说明每句话来自哪里的原因。真正研究历史的人不会责怪那个人以什么样的方式讲述历史,而是要把各方的讲述都展现出来,这样,就能基本还原全貌,这样,后人就能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样,未来就会判断是谁在说谎,是谁在粉饰......

     几次网上聊天,我觉得基本读懂了这个20岁孩子的心。我感觉到,她在1994年12月8日经历的一切,在她的心灵深处留下了深深的黑色印记,她现在的价值取向、职业选择、未来计划等等,都带着明显的伤痕模式......我鼓励她对我讲出心底的故事,要求她尽可能地描述自己的情感痕迹。以我不算专业的心理学知识,也以我自己的生活经验,我觉得这个孩子的心底一直积淀着深深的仇恨,深深地无奈,所以我鼓励她说出来,释放出来,发泄出来。我问过她:这些年跟别人聊过这些吗?跟我是不是第一次了这些?她回答:是的,因为没有人关心这个。

     于是我给她任务,希望她自己写出自己的故事,希望她帮助我联系其他的幸存者,希望她帮我核实照片上的某个人的姓名......我觉得,我要和她交流,一个经历了苦难的孩子,应该得到我的善待。

      这里,让我流泪的另外一个人出场了。

      一个在我的文字后面的留言里留错了联系方法的人,就是今天深夜引发我泪水的那个人。

      署名"爱征服一切"的朋友留言如下:

      12年前,我刚刚离开克拉玛依半年,我的妈妈还在那里做着老师,幸运的是唯独那次没有被安排带着她心爱的孩子们去汇报表演;6年前,在克拉玛依太湖疗养院,遇见一位因为失去孙女而精神失常多年的老阿姨,逢人便问:"你回去吗?带我回去?";现在,因为一直有个未了心愿,所以再度四处搜索克拉玛依的丝丝记忆,想为孩子们和那些爱着他们的老师们写一首完美的纪念曲--爱征服一切。

      12年了,我先是生病、然后忙碌不堪,竟然再也没有回到KLMY去。可是我的心一直在那里,尤其是看到老文贴在这里的珍贵照片,那座爱与恨并存的友谊馆,曾经也是我从小到大领奖和参加表演的地方,我也曾经坐在那些孩子们坐的位置上!

      在克拉玛依读中学的时候,我是文学社的社长,一次听一位南方记者的演讲,他说克拉玛依让他知道了"什么是天、什么是地、什么是人"。深深地谢谢他,这是对克拉玛依最美的赞誉;离开克拉玛依12年了,我始终未曾改变的心愿是:写写我的克拉玛依,以一颗深深爱着的心。

      谢谢那么多人对克拉玛依孩子们的关注,每个人珍藏的宝贵回忆都会让我读到落泪,很想对大家说:让我们记住那场大火里的爱吧,因为爱比恨更有力量,也更能慰籍所有活着的灵魂。

      愿我能实现我的心愿, 以爱的名义!

      谢谢老文,你的记录让我忍不住留言。欣赏你的正义和责任感!

      因为留下的地址错误,也因为留下的话很真诚,我后来只好在留言里请求这位看起来是女性的朋友到我的秘密空间留下自己的联系办法。后来,她告知了正确的邮箱地址,我在MSN上把她加为好友。大家都明白,这段时间由于台湾海峡的地震互联网问题多多,近几天来,我们俩一直都没办法成功地对话。昨夜,我看到了她在我脱机状态下的留言,随即发出了回复。今夜,终于,我俩的网络都没有毛病,我俩成功说上话了。

    幸运是什么?我现在的解释是:只要你认真地表达你的真心,表达你的真感情,这个世界上就会有人听到,听到的那个人还能理解你,自认为和你是同路人,愿意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以真诚面对你,那就是你的幸运。

     我们几乎没有闲话,我很快就知道她是一个在上海开设了自己的心理诊所的心理医生,我也很快告诉她那个经历了12年前火灾的女孩的情况,她表示会尽一切努力为这个孩子提供帮助......于是我立即登陆QQ,立即告诉她那个女孩在线,立即为她们传递联系方法......看到她们都告诉我已经成功联系上了以后,我坚硬的心突然就柔软了,我的眼睛突然就控制不住了,泪流满面......我同时告诉她们:此时,我泪流满面。我还对那位医生说:我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你,有我,有我们......

     在这位心理医生的网页上,我看到了她的照片:美丽的大眼睛,温暖的眼神。我对她说:你的眼睛说出了你的善良。

      由于知道我是记者,她要求我不要声张她的行为,因为,她不愿意因为她的故事而使她的"个案"曝光在世人面前,她说这是为了尊重。我答应了,所以在这里没有泄露她的关键信息。

      我流泪的原因很多,其中一点,就是为的这位朋友对自己职业操守的那份坚守。这个世界很浮躁,我们的国家尤为甚。我坚信,好人还在坚守,坚守着自己情感底线和操守底线的人,都是好人。我不期望这些好人有太大的成就,我唯祈祷,好人平安,好人夜夜安眠......


     以上文字是我1月18日深夜的心迹记录。

      目前,我和这位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和“王乐”,“王乐”和我之间,都在进行着以“爱”为目标,为主题的交流。关于我自己,我也大胆地请求了心理学上的辅导。1月20日,我以《关于我的心理问题》写下了下面的文字:

 


      这个题目不是耸人听闻。

      在这个非正常国家里,每天接触着很事情,如果自己还是个有善良心底的人,是个良心还没有被狗吃干净的人,我估计基本都有心理问题。在没有遇到好的心理医生之前我就知道我的问题有多重,但是我不愿意承认。在昨天,我坦然地向心理医生求助了,我对她说出了我自己的担忧,说出了我的心病,说出了我的猜测……

      医生在上海——就是我上一篇文字里说到的那个让我流泪的医生。昨天晚上,医生在MSN上为我进行了简单的咨询辅导,医生没有直接说我有问题,她的换位交谈方式给了我讲出自己的空间,给了我更宽地情感交流方向。近一个小时,老婆进来几次问我干嘛呢?知道我在干什么以后,老婆说,我说的话你就不听,非要别人说你才会听。就在那时,我好像忽然明白了一些。

     不要把一件事情拼命地往一个方向想,以各种角度都去想想,该坚持的要坚持,该拐弯的要拐弯。这个好像就是我这样的人解决心理问题的一个方法。

     话说回来了,这些道理我都懂,以往也对很多事情进行过翻来覆去的思考,可是为什么真正到了实施的时候还是会一根筋呢?勇敢面对自己的问题,这是对的。但是我们不能为了过得去,为了减少压力,为了自己轻松些,就去一味地忍让那些混蛋的事情吧?愤怒都没有了,我们活着干什么?善良都不要了,我们活着干什么?

      当然,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在寻求正义和善良,没有我还有别人。如果我们大家都不去寻求善良了,我们又能怎样呢?

      我昨晚在医生的指示下很难得地在12点以前就睡下了。睡得不错,尽管醒了几次,但今天很轻松。要声明一下,我最近的睡眠一直还不错,就是太早了睡不着。

     我估计我的心理问题还是存在的,一个晚上的辅导就怎样见效估计也不是医生的期望。那就接着来,那就让我在不断地思考里完成自己心灵疾患的医治。

     我希望我能够心理健康地面对世界,面对未来。

 


      1月21日,"爱征服一切"在我的这些文字后面留下了大段的文字:

      老文、乐、及大家:

      忍不住想再次留言,在老文的天地里跟大家谈心。

      很多话想说,从在这里认识老文及大家开始。尽管我的工作其实涉及一个三千日访问量的网站,但除了节假日的问候和祝福,我几乎很少有时间和精力直接与我的访问者们交谈。在老文的自由天地,开始有了例外--工作之余,我的心底总会有个声音留给大家,总是想对老文、乐、及大家说:

      12年来,不仅仅是我们,还有很多人都没有忘记;

      12年来,不仅仅是我们,还有很多人也都在坚守善良与正义;

      很多人会在心里纪念可爱的孩子和可亲的老师,很多人在期待着给予幸存者和所有家属更多的援助和支持,也有很多人,他们或许对12年前的这件事全然不知,但他们一样在世间各个角落、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地付出无私的爱,像李萍和天堂里其他36位老师;有很多孩子,他们虽然没有经受大火的摧残,但也和大火里那些陨落的小生命一样,正用单纯幼小的心灵和身躯与死亡做着对抗......

      我的工作是助人,每天会听到许多求助的声音,这些声音可能来自某个世人景仰的大人物,也可能来自备遭唾弃的妓女或赌徒;可能来自上亿资产的富豪巨贾,也可能来自偏僻山区的一位老农......每个声音的背后,无一例外都有一颗孩子一般渴望爱与被爱的心,不管掩藏得有多深、不管你信或不信;

      我的工作有一个特殊的要求,叫做"价值观中立原则"。我的很多学生认为我在这方面是他们的榜样,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在我这里感觉到尊重、爱与平等。可是,中立不等于没有,事实上我和老文以及大家一样,情感丰富、嫉恶如仇。12年来,每一次看到相关的资料,我都忍不住心痛落泪;每一次想要为幸存者和家属们提供心理援助,我都会反复问自己:你准备好了么?那些孩子和家属们准备好了么?再一次揭开伤痛,怎样才不会造成更大的创伤?怎样让所有人生活得更好、而不仅仅是满足我们这些善良者想要为他们付出的愿望?

      所以,请大家原谅,除非接受我帮助的孩子和家属们自愿并且能够承担公开咨询内容之后可能会有的各界影响,否则,我无权也无法让他们的任何信息公布于众,因为我相信,我们所有人的愿望都是让他们更好、而不是让他们再度受伤。

      老文是一个善良而勇敢的人,他和我会积极努力地找到一个最好地实现大家愿望的办法,让所有我们想要帮助的人都得到真正的支持和援助。--包括所有当年在现场救助和报道的人们,包括可爱的老文自己。我随后会在这里贴几篇相关的心理文章,帮助大家了解12年前的事件给我们的心灵可能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至于愤怒与惩罚,请允许我讲一个故事给大家听--

      一位犹太教的长老,酷爱打高尔夫球。 在一个安息日,他觉得手痒,很想去挥杆,但犹太教规定, 信徒在安息日必须休息,什么事都不能做。

  这位长老却终于忍不住,决定偷偷去高尔夫球场,想著打九个洞就好了。

  由于安息日犹太教徒都不会出门,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因此长老觉得不会有人知道他违反规定。

   然而,当长老在打第二洞时,却被天使发现了, 天使生气地到上帝面前告状,说某某长老不守教义,居然在安息日出门打高尔夫球。

  上帝听了,就跟天使说,会好好惩罚这个长老。

  第三个洞开始,长老打出超完美的成绩,几乎都是一杆进洞。

  长老兴奋莫名,到打第七个洞时,天使又跑去找上帝:上帝呀,你不是要惩罚长老吗?为何还不见有惩罚?

  上帝说:我已经在惩罚他了。

  直到打完第九个洞,长老都是一杆进洞。因为打得太神乎其技了,于是长老决定再打九个洞。

  天使又去找上帝了:到底惩罚在那里?

  上帝只是笑而不答。

  打完十八洞,成绩比任何一位世界级的高尔夫球手都优秀,把长老乐坏了。

  天使很生气地问上帝:这就是你对长老的惩罚吗?

  上帝说:正是,你想想,他有这么惊人的成绩,以及兴奋的心情,却不能跟任何人说,这不是最好的惩罚吗?

  

     ——请不要觉得我是想用这个故事来劝慰大家,其实,我想要做的只是:跟大家一起,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解读世上所发生的一切。

      写得太长了,占用了老文的空间,还请老文原谅哦。必须要走开了,先写到这里,下次再跟大家继续交流。

      祝福每一位

 


      我,心理医生,孩子,与那场惊天火灾有着相应的关联。因为善良,因为懂得善良的价值,借助网络,我们之间以爱为纽带,为方向,为准则,已经开始展开一个温暖的爱的故事。尊重心理医生的职业操守,“在我们都还没有准备好之前”,我不在这里透露太多的细节。但我相信,只要是一个以真爱、博爱为基调而展开的故事,只要是一个以付出为快乐的故事,无论怎样,我们都会尽心尽力。

      让爱征服一切,是我们的梦想呢。

                                                2007年2月8日3:11整理、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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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所有领导都逃了
未署名



“不是所有领导都逃走了”

在大火之后,赵兰秀和方天录是被判刑的人中级别最高的领导。因玩忽职守罪,她被判刑4年半。

但鲜为人知的是,赵兰秀是极少数当时“没有先走”的领导,最终审判时,法庭也认定她是在破门后被抬出火场的。在灾难面前,和其他人一样,她首先是一个受害者。只是,在那场大火中铸就的极端脸谱化的“领导”形象,让她一直无法洗白。

“我是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做了20多年的教育工作,对孩子们太有感情了,怎么可能扔下先走?”今年12月19日,在上海的家中,赵兰秀说到激动处,用十指都没了前半截的双手给本报记者比划,“这12年,我梦里都是给孩子们颁奖的情形,很多死去和受伤的孩子,我都叫得出名字。”

但少有人愿意去做“抚哭叛徒的吊客”。《对外大传播》的主编申宏磊回忆,2003年,女市长协会请她去采访赵兰秀,当时她顾虑重重——一方面,这是人人恨之的一个人,另一方面,赵兰秀的面部被严重烧伤,美学专业出身的申宏磊对此也有心理阴影。

“初见那次,赵兰秀说了一句话,一下子感动了我,她说即便是这个下场,如果命运再给她100次选择的机会,那她100次都还会选择去救孩子。”申宏磊说,说这话的时候,赵兰秀的嘴唇都张不开。

极少数当时“没有先走”

大火前一天,为参加此次活动的她急忙赶回克拉玛依。大火燃起时,赵兰秀就坐在第一排。

赵兰秀站起来大声喊“切断电源”,回头看见毕建国,让他立即报警,然后转身扑向正在着火的舞台,连拉带拖将表演《春暖童心》的学生往下疏散,随即被一股火浪打倒。

“当时只感到脸、手和脚火辣辣地疼,挣扎着爬起来走了两步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赵兰秀已经躺在医院楼道的水泥地上,此时的她像从地狱中走出来,双手如滴油的蜡烛一样在融化,脸部90%多的部分被烈火碳化,嘴与鼻子好像熔化到了一起。只有凭借缕缕头发和焦糊的藕荷色西装一角才能辨别出这是一个女人,遑论她的身份。医院中死伤相藉,无法及时救助每一个人,轮到她时别人问,“你是谁”,她艰难地用喉音回答,“我是赵兰秀。”

医生赶紧将她送进急救病房,并叫来了院长。“割开了我的气管,给我吸痰,当时感觉就像在很深的冰窖里头,想爬却爬不上来。”

那些被判刑的领导们

不能说赵兰秀指挥有方,疏散得力。但在大火中,她的确闪现出人性的光辉。

赵兰秀说,事情发生的时候,场面很乱,她只顾着救孩子,“不知道其他人都干嘛了。”关于火灾的原因和“领导”的种种,她是很久以后在法庭上才知道的,“我知道后真是气愤至极。”

1994年底第一次公布的处理人员名单中并没有她。但1995年5月24日,在乌鲁木齐等着赶第二天的航班去上海做手术的赵兰秀,被连夜押回克拉玛依。

当年5月30日,《新闻联播》第二次向全国播出了“12·8”事故的处理结果,逮捕人员由1994年12月15日的13人变为14人,“事过半年后,只增加了我这个残废罪犯。”

“相比于身体的疼痛,精神上和政治上的压力更为折磨我。”她说,“诉状上两次提到我逃跑,这是诬蔑,对我这样把名誉看得很重要的人来说,怎么受得了。”

8月18日,连日发烧的赵兰秀被用担架抬上车,用轮椅推进法庭听到了对自己的宣判。

审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赵兰秀始终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她的朋友说她自杀过三次,现在她只承认“曾经绝过食”。

虽然赵兰秀没有坐一天牢,马上就保外就医了,可她心里还是不服:如果逃离火场保全自身的人,和坚守火场救人落个残废之人都同样判罪的话,那给后人的启示是什么呢?

“即便功不抵过,也应该功是功、过是过地评价,但12年来,媒体和舆论都被民意中感性的部分绑架了。”申宏磊说,至少要让人知道,并不是所有的领导都是贪生怕死之辈。

两次到克拉玛依采访的申宏磊曾经试图和死难者家属开一个座谈会,但一提起赵兰秀,老百姓就疯狂了,好像她在替一个十恶不赦的人翻案。

一位失去儿子的母亲说,一个在国徽下受到庄严审判的罪人,替她翻案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位母亲的激愤和赵兰秀的绝望都如此让人理解,一样的悲情入骨。

多年之后,当年的罪人们都渐渐过上了正常的生活。为了赵兰秀长期在上海的治疗与生活,一家人都搬来了上海。石油管理局把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给她“借用”。有克拉玛依的领导曾经给中央上书为赵兰秀平反。但按她的说法,“不可能也不奢求了”。好在待遇恢复了,按照出事前的待遇发工资,现在有2000多元一个月,看病也能报销了。

另一位判刑的同级别的“领导”方天录到西安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已回到克拉玛依,和同案其他一些到了年龄的罪犯一样都退休了。也有一些被安排到外地工作的人,选择不再回克拉玛依。

也有人下海经商了。如市教委的况丽当上了一家保险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的总经理,“成了有钱人,我回克拉玛依还请我吃饭,她还重新入了党,高兴得给我打电话。”赵兰秀说。

那些幸存者的人生

除了323个死难者外,“12·8”大火还留下了132个伤残者。其中,烧伤最重的是杨柳。

杨柳全身三度烧伤85%,能活下来已经是个奇迹。12年后,她是唯一还在医院治疗的伤者。

赵兰秀一直记得她,“当时她唱歌是最优秀的,长得也漂亮。”13岁以前,她是一个天才,闻名克拉玛依的小歌星,10岁时就被中央音乐学院录取为特训班学生;13岁时,她是一个英雄,她留下来找到三个小伙伴,带他们离开,结果走在最后的杨柳被热浪扑到;13岁以后,她是一个被逐渐遗忘的人。

不到半年做了25次手术的她,让赵兰秀感慨万千,“我们曾一起在上海九院治疗,当时她全身皮肤溃烂不能穿衣服,就赤身裸体地站起来练习走路。”

重新学走路,重新学写字,重新学会用被烧坏的眼睛看书看报,只有原来的音乐天赋没有被大火夺去。

她从大火中救出的一个女孩是当时准备表演二重唱的伙伴,而今伙伴已经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了,很多人说,无论是长相还是歌喉,杨柳都比她的伙伴强。

然而,杨柳很平静地接受了现实,“我没有什么好怨的,我只希望下次去北京的手术能够成功。”

金素敏则迎来了喜事。就在几个月前,她结婚了。结婚那天,化妆师忙乎了三四个小时,让她的容貌一点都看不出烧伤的痕迹。被截去的一只手,掩藏在另一只手捧着的鲜花中,在结婚照上一点都看不出来。

她曾经考入大连的一所高校,但校方一看是这个情况,很坚决地退档了。之后,金素敏去了新疆大学。刚上大学时,她总是害怕走出宿舍,每次打饭,不是第一个去,就是躲在最后。

办第二代身份证照相时,摄影师要求她把耳朵露出来。金素敏把头发一撩,说,“我耳朵烧掉了,你照啥。”

杨柳和金素敏是幸存者中两个最坚强的孩子,更多的孩子生活在自闭中。“不会有人愿意和我玩。”苏浩说,他现在只是偶尔在网上才能跟人聊聊天。

在如今的克拉玛依,穿过灯火辉煌的街道,猛然间有一座白色的建筑突兀地立在面前。1997年的时候,克拉玛依打算炸掉友谊馆,建“人民广场”。但很多市民提出抗议,后来这个计划稍做改动,把友谊馆的前门整修、刷白之后保留了下来,其他的建筑还是炸毁了。

保留下来的友谊馆二楼,如今是个乒乓球训练基地。放学时间,这里又充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一切恍若隔世。

“我一直觉得应该建一个纪念馆,以证明这个城市记住了这些亡灵和他们的伤痛。”刘婉莹说。

“祖国的城市像天上的星河,明亮的星星一颗连着一颗,星河里闪烁着克拉玛依,我爱克拉玛依,克拉玛依爱我……”这首12年前在友谊馆没有机会献唱的歌,12年里杨柳经常唱起。唱歌的时候,那张布满疤痕的脸仍然能漾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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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能抵达“不折腾”的彼岸
作者: 陈耀文 

    这几天,“不折腾”这几个字很是火爆。

    也许是因为以往有太多的“重要讲话”或“重要指示”都是板着面孔居高临下地面对我们这些老百姓,平时一直严肃的胡哥在那么庄严的场合冷不丁冒出这个词汇我一下子还真有些受不了。后来想想,估计是胡哥手下的写作班子也“与时俱进”了,也懂得拿老百姓很习惯的大实话跟大家伙套近乎了,因为,执政地位毕竟不是自己完全说了就算的事情,人类社会的发展潮流毕竟是要往光明进发的嘛。

    同时也注意到“伟大”这个词汇也在悄然弥漫。一些急于表现姿态的人,很急切地就把“伟大”之类的评价给了胡哥和“第四代领导集体”,似乎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按照胡哥“重要讲话”里的目标准时到来,似乎胡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伟大”人物了。

    胡哥是否伟大我暂且不议论。一点,只要我这样散淡并戏虐的议论不至于被“和谐”掉,不至于被单位领导或者警察之类的人物请去谈话,并且能长期坚持下去,并且所有的自己愿意发表出来的意见和观点都能得到起码的尊重,可能,胡哥的伟大就算开始打造了,到了某个可以盖棺定论的时刻我们再说伟大也不迟。不信?往后看看,当年被我们大家那样奉为“伟大”的毛老人家,不是也被N多人骂得不成体统吗?呵呵,伟大与否,可真的不是靠自己和自己的粉丝们说出来的,也不是靠几篇文章几首诗几个观点就能享用的,更不是凭几杆秃笔描画出来的。只要他推动的是社会文明的倒退,毁灭的是多数人基本人性的尊严,扼杀的是科学和法治的力量,在地球上的人类社会里,他就配不上“伟大”这个称号。以此类推,所有今日站在职务制高点上的人也一样,说的多么好都是白扯,民怨不再沸腾且有话敢说,社会从骨子里稳定,各项机制向着逐渐完善的目标运作,那才是我们自己的社会,国家才是我们自己需要的国家。我已经是被这个国家的黄土埋掉大半截的人了,什么忽悠没见过,什么大话没听过,什么赞歌没唱过,可是我眼前的现实呢?不是一团漆黑,但也不是所谓的盛世吧?


博友郭大龙(郭盖)的摄影作品之一。


博友郭大龙(郭盖)设计的“新”国徽。

    前不久,一位可以信赖的大哥在酒桌上跟我说:这个社会已经是中国有国家历史以来最黑暗最肮脏的阶段,吏治的腐败和道德的沦丧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这句话可信吗?问问大家。

    我信什么?我该信什么?

    目前,在我疑惑遍地的时候,我信自己,信自己的眼睛和思考。

    所以,我睁大了眼睛,在漆黑的夜里阅读,思考。

    于是,把“班门弄斧”先生自美国寄来的这篇六千多字的东西又读了一遍,感觉可以拿出来给大家看看了。

    解释一点:班门弄斧先生的东西我以前已经在我的博客里发过几篇,看效果,比较正常。当然,一些克拉玛依火灾受害者家属也表达了不解和不满,甚至质疑我的目的,质疑我的人格。关于这些,我不想多解释什么,因为理智和科学在我们的情感面前有时真的很残酷。这份残酷我已经很长久地品尝过,也正因为如此,才真正感觉到科学精神的可贵。

    我们的社会为何会一步步走到如此不堪的地步?对科学精神的恣意践踏应该说是一个重要原因。一切都听现在领导的,都按最高领导的指示去办,所以才有了一个个难以弥补的漏洞和没人敢纠正的错误。这时候,科学精神和法规的力量都是扯淡,都是障碍,自然,我们也就一次次品尝恶果。

    我觉得,正在美国潜心研究火灾逃生的“班门弄斧”先生也属于我们这个混乱浮躁的社会里很多人不屑的人,因为他太有耐心,太执着,死心眼。我不是完全赞同他的很多观点,但是,就是他的死心眼让我深受教育,也就学着读他文字里的严谨和客观,更学着像他一样理性地思考问题。

      莫拿个人情感统领所有的客观现实,在很多客观现实面前,客观的态度是到达理想彼岸的最捷径。这是我最近的学习心得,可能,也是我们大家不被反复折腾的办法之一。


克拉玛依大火之时代特征

班门弄斧

 

克拉玛依大火是一次我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的火灾,虽然网上声讨领导的文字很多,总不能让人全面了解其前因后果。2006年底,笔者动手汇总材料,试图用自己的消防常识来分析火灾的经过和教训。随着资料的收集,笔者越来越对“领导先走”表示奇怪,正常人在大难将至时不会说这种话,而我们大家都相信有人在关键时候说了这话,这令笔者非常困惑。当时笔者写了两万字分析火灾经过和处理后果,不敢拿出来发表。2008年初,有人告诉我,陈耀文的博客非常有价值,于是找到了《迟到的报道》一文,仍然不令人满意。最大的不满在于,大部分资料是间接的,并没有正式的官方的明确的说法。通过联系陈耀文得到的友谊馆分布图,那些逃生结果迎刃而解。如果还能知道那些学生在火灾发生时的位置,大部分学生的死亡原因也可以估计出来。克火是一连串错误造成的(室闭、火起、(蔓)延速,烟毒、判误、恐慌、逃阻、救迟),是一次非常普通的群体性灾难事故,与当事人的火场表现无关。

克火之所以在中国造成很大的影响,是由其内在的特征所决定的。这些特征包括:

1.      克拉玛依大火是一次非常典型的室内火灾

对比19031230日的芝加哥伊洛魁人剧场大火可以发现,克拉玛依大火非常类似,包括室内封闭、失火意外、蔓延迅速、火势迅猛、决策失误、逃生困境、烟气中毒、群体踩踏、逃生不畅、救助不力等群体性灾难性现象。所以研究这场大火具有典型意义。国内最奇怪的大火是洛阳东都商厦大火,伤亡是消防队员到场两个多小时之后发生的,所以非常非常奇怪。这是克火中烟气中毒的教训没有认真吸取的结果。

如果大家都了解克拉玛依大火中死者都是烟气中毒,那么洛阳大火中的舞厅观众还会坐以待毙吗?我想不会,所以我们要研究克拉玛依大火,从中吸取教训。就此而论,克拉玛依大火还会被学者研究一百年,国外就是这样的。

 

2.      克火是一次大规模的化学材料火灾

1977年的伊犁大火的灾难程度更大,但燃料非常特殊,是花圈(纸张)和汽油(发电机用),所以是特例。辽宁阜新大火与克火性质相同,发生在11天前而没有及时吸取教训,这是造成克火的间接原因之一。然后就是克拉玛依大火,可以说没有教训,史无前例,国内没有这方面的准备和教训。易燃材料不能用于聚会场所,即使今天这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意识到的常识。我国化学产品的产品急剧增加,意味着燃料堆积火灾失控的危险大大增加。我国现在的火灾损失仍然不能和欧美相比,不是消防队员水平高,而是中国产的燃料都出口到外国去了。现在国内扩大内需,意味着火灾风险还要增加。社会越发达,燃料越堆积,火灾风险越高,火场损失越大,这是一般趋势。我们不能及时吸取教训,还要承受更大的火灾损失。美国消防教育搞得好,但火灾损失仍然世界第一,其单位家庭的燃料堆积是我们的几倍,几十倍,这是关键。从本质上说,克火是因为上一次改造使用了易燃材料造成的,火灾随时发生(有内在的必然性),但惨重的生命损失比较偶然(发火时有大量儿童在场)。

 

3.      克火是一次典型的群体恐慌事件

化学合成物大多是从石油产物提取出来的(也有从煤化工中提取),极度可燃易燃。在快速发展的火灾面前,人人恐慌,争相逃命,出口唯一,一定踩踏。事后的记录也证明这一点。某些领导的逃生行为,可以说是在没有前期教育下的自然反应,而我们旁观者都把临时应急反应当作自私行为,这是缺乏常识的表现。

恐慌是一种心理状态,因为恐所以慌,放弃了正常的思考。美国芝加哥伊洛魁人剧场大火是类似的恐慌事件,很多人在出口踩踏堆积,导致原有的逃生效率没有发挥。从友谊馆厕所门上没有烟气痕迹这一点可以看出,走廊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当时的人没有经验,慌慌张张地跑到最高(也是最危险的)大厅去了,这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间接造成大量的死亡。况丽关上厕所门,一方面这真是我们消防工作者所积极倡导的逃生常识(火场不能随便开门),另一方面,她的心理状态确实有恐慌的因素在里面,因为害怕而死守。上海商学院大火,关键的两点要素是开门导致火势失控,恐慌导致受害者跳楼。所以我们要研究恐慌,放过迫害当事人的想法。火场之中,只有受害者,没有害人者,这是原则。举国声讨范美忠,就是对恐慌现象的无知。我们在现场,未必比当事人做得更好,所以要宽容。

深圳舞王大火,逃生容量差不多,喷淋设备动作意味着火灾绝对不会失控,但切断电源导致群体恐慌,出口踩踏导致场内的人恐慌而没有想到自救。如果我在现场,就地趴下,就可以逃生,无论如何,烟气很难下降到地面(因为火灾没有失控)。这是克火教训没有认真吸取的结果。网上一直等不到结论,因为所有的当事人都被抓起来了,这也是克火的影响。

 

4.      克火失控的另一条原因是报警有延误

由于无线通信没有普及,学生的家长跑出去找电话报警,因为没有其他报警手段,就这一条造成后来的报警时间朦朦胧胧,责任谁也说不清楚。火场损失都是以分秒计算的。2002年美国罗德岛俱乐部大火,虽然有很多手机报警,仍然赶不上火灾的发展速度。我们需要把所有的责任人召集到一起,共同研究责任,尽可能不判刑,分清责任有助于经济赔偿的结果,导致服务质量的提高。

火场调查,在汇集相关的事件和物证之后,关键是建立火场发展的时间线索,通过计算机模拟的程序,反过来推导火场事件和当事人的行为反应,有助于对灾难本身的理解和吸取教训。

国内没有公布火场调查结果,固然有责任因素,也有可能是分析水平不足,担心意外结果的出现,这是消防水平不足造成的。重大灾难性事件,美国总统(或国会)都需要召集第三方科研力量(中国是国务院出面,空降体制内高层专家调查),仲裁各方的责任,为的是平息民愤,这是理性的做法。美国对罗德岛大火就通过立法让NIST(国家科技研究所)的院士和博士们调查火灾,其理论与科学性是没有人敢于挑战的,这是一种对科学的自信。国内没有人挑战克拉玛依大火的结论,说明国内对火灾的科学认识有偏差,消防研究仍有很大的不足。

 

5.      火场受害者是中国第一批独生子女

这一条是造成影响巨大的重要原因,未成年人向来是社会保护的重点对象,这一点也是芝加哥伊洛魁人剧场大火的主要损失因素,儿童容易恐慌。英国和美国都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儿童踩踏事件,而当时真正的危险是不存在的。所以儿童到聚会场所和有楼梯的场所都需要特别注意,因为他们容易恐慌。我国的发生的重大人为灾难,大都可以在国外100年前找到类似的事故,这是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我们没有认真吸取别人教训的结果。

 

6.      表演是公事,有领导官员参与

这一条是很不好向外国人解释的国有和私有概念。领导要验收,总得有形式。美国很多私营的芭蕾学校,年年精心组织一场志愿参与的义务表演,为的是从地方政府和公众多获得一些额外的捐款。所以表演总是有的,但发生在中国,有领导参与的表演就是公家的事了。这是一种文化特色,过度依赖政府的表现。国外通常是告剧院,从保险公司拿赔偿。国营企业的弊端就在于无限责任,所以补偿很低。上海商学院一条人命保险一万元,这是国外的保险制度适应中国国情加以改造的结果,政府和受害人都不满意。以后的趋势是责任赔偿、保险和捐款为主,不能搞政府出面的集体赔偿,后者一定是导致责任不清,赔偿低廉。依赖保险,这是以人为本。依赖国家,这是集体为本。国内群体性事件突然增加,部分原因是对以人为本和集体为本的认识模糊造成的,大家都希望从灾难中获得最大的好处,凭己意随意理解以人为本,目的是掩盖自己的责任,夸大对方的责任。以人为本的观念引入,造成社会上道德观念的双重标准,这是需要专家学者需要宣传科普的一件事。

 

7.      消防事业投入不足

消防是公益事业,是概率低,高风险、高投入,而产出不明显的产业,必须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积极性。只有民众自发保境安民,才有可能把消防事业搞好。消防体制的变革大多是事故推动的,如果没有前期的大型损失,谁会主动投资公益事业?在突发事件面前,当时的消防能力明显不足。我国消防经费来自国防,和地方政府无关,地方政府就没有推广消防科普的动力。因为好坏都是中央政府的责任,这是制度设计的缺陷。

 

8.      消防教育不够普及

现代警察制度是袁世凯创办的,消防组织制度主要学习日本,消防研究借鉴苏联(国内四大研究所),国内消防工程教育是21世纪才开始的(中科大),中科大的研究设备大多来自英国。所以,建筑设计中缺乏对火灾和逃生研究重要性的认识,或者说不能因为燃料和燃烧理论的发展而更新。国外的制度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而我国是学来的,这是本质性的差别。

今年我国消防法第一次修改(在初稿10年之后),可惜的是仍然没有确立职业消防制度的地位。职业消防制度比较重视知识的传承,职业队员更关心宣传教育民众,从源头防范火灾的发生。而我国的制度在“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之中,很难有真正的消防科普。消防队员都没有时间来学习消防常识,普通大众怎么可能了解火场的奥秘?所以很多人的观念都是错误的,因为我国缺乏职业的消防制度来保障消防常识的普及工作。你看过批评消防制度的文章没有?即使有也是极少的现象,民众缺乏足够的常识来评判消防工作的好坏,所以我国的消防制度改进很难很慢。

美国麻州小镇Holliston只有全职消防队员一人(其他都是业余或义勇消防队员),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消防教育都是他来抓。美国消防协会专门有一个消防教育分会,协调全国的消防教育工作。我国教育部(应该是公安部出面,消防隶属公安。)抓名人来消防科普,姚明也未必懂得逃生是什么。这是认识的差距。

 

9.      当时世界油价低迷,造成石油公司当时的经济赔偿能力不足

第一次海湾战争以后,苏东剧变,生产下跌,油价低谷。而国内石油需求刚刚从自给转向进口,油价控制得很厉害,所以石油公司没有充分的经济准备。人人指望国家,而国家也不是保险公司,不能有投资收入,所以全国募捐为克火。这是后来谣言满天飞的重要经济性因素。现在来分析克火发展经过,也是为了全国人民当年的付出作个交代。

虽然现在的政府很有钱,但还得按照预算进行工作,所以无法应对群体性灾难造成的大量索赔工作。国内最标准的灾难处理程序是衡阳大火,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找责任人经济赔偿。其次是强调个人的保险,以人为本是自己负责。最后是要用好捐款。

 

10.  消防法是在克拉玛依大火的影响下产生的

消防法规都是从事故中吸取教训的。美国法规很多,各个协会推出的标准,车载斗量。每一次事故都要对当时的相关法规进行更新和修改,所以越积累越多。社会发达的标志是专业化,任何标准都需要专业人员来解释,所以分工带来效率和安全。对此国内准备不足,人才的培养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观念的改变也需要几十年的科普工作。在克拉玛依大火的余波中,消防法诞生了。不过,国内法律更新周期慢(十年更新),仍然不能满足社会急剧发展的安全需求。这是潜在的问题,需要慢慢解决。

 

11.  以集体为本的英雄主义宣传很有影响

以集体为本,就是提倡英雄的牺牲行为。我国的英雄,大部分都是牺牲的,说明社会对于生命安全不够重视(不够以人为本),导致安全教育和常识教育不够普及。克火之中有不该死的人,再入火场者缺乏对火灾的常识(张艳老师)。英雄牺牲,一定有判断失误的因素在里面。宣传英雄牺牲,后果就是受害者没有自救意识,造成越来越多的牺牲英雄。现阶段英雄越来越多,所以伤亡率越来越高。因为伤亡率高,所以英雄越来越多。大家都当英雄,谁来关心受害者?

 

1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51日生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颁布,也是在多次的事故之后,政府部门需要对民众有所交代,这是顺应以人为本的需要,也是社会的管理方式问题,有可能对未来的消防制度改革带来一定的影响。好多人都提到,当年的捐款是如何使用的?

 

13.  互联网刚起步,公开的火场信息资料不全

伊犁大火、阜新大火、和克火都是被冷冻处理的,因为发生在互联网之前,民意无法反映到高层。在高调的谴责与声讨声中,责任目标转移了,调查过程草草结束,谁也不敢公开资料,导致过程不清不楚,这是事后谣言产生的土壤。现在群体性事件增加,都和那个“让领导先走”有那么一点关系(缺乏信任,相信误解)。现在知道,领导并没有占“领导先走”这句话的光,我们还有恨恶领导么?错误的民意导致无法澄清的真相和无法吸取的教训,这是笔者关注克拉玛依大火的重要原因。互联网可以集中民众的力量进行分析调研,‘星星之火’,可以推动某些观念的改变。观念的改变,导致制度改变的顺理成章。

 

在上述所有的特征中,最关键的是补偿不足。消防投入是需要计算代价的,如果生命价格过低,大家都不愿意投入,只好使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强制,所以消防部门的权力越来越大,社会发展只会越来越停滞。国内灾难有一项特色,一出灾难就非法。按照现在的法律,过去的建筑都非法;按照国外的法律,国内的建筑都非法。我国的法律本来就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所以全国建筑都有模糊的非法的成分在里面,不出事就合法,一出事就非法,这样做不利于改进制度和标准。国外保险公司对消防有很大的促进,不合法就提高保险费用,不保险出事就破产,毫不含糊。我国法律缺乏对赔偿的规定,也缺乏对某些事故的惩罚性补偿措施,还缺乏产品责任制度(Product Liability),不能通过索赔来转移损失。当石油公司必须承担全部的责任,而世界油价低迷时,赔偿当然是非常有限的。当时采取的对策基本是应付的(包括严惩责任人),因为没有前例或规范可以遵循。随后的冷冻和密封政策导致了受害者越来越不满,事实真相越来越不清楚,少数别有用心者兴风作浪,民众对政府的执政能力越来越怀疑,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国家形象大受损失。根源在于观念落后,误解来源于沟通不良。

 

笔者拥有针对克拉玛依大火的分析文字6万字(25个研究主题),可以从8个理论方面来论证克火是一次典型的室内火灾,具有群体性火场损失的典型特色,但我不能也不敢发表(怕当范美忠),原因是我可以指出别人的数据矛盾之处,但我并没有准确的数据。没有数据的结论是靠不住的,希望所有曾经议论过克拉玛依大火的人都能够认识到这一点。现在大概只有少数研究和教育机构拥有原始数据,没有数据大家都是乱弹琴。消防工程发展很快,一位消防工程专业的毕业生,如果有准确的数据,很容易通过NIST的计算模拟软件FDS重建克拉玛依友谊馆内火灾的发展经过,探讨火场损失的原因,总结灾难的教训。问题在于,我们不放过领导,领导会放手公开那些重要的数据吗?

 

克拉玛依大火对赔偿的后果有一个认识怪圈:因为赔偿少,所以怨恨领导;因为怨恨领导,所以领导入狱;因为领导入狱,所以没有人敢研究真相;因为没有真相,所以永远赔偿少。今天消防工程技术的发展水平,对付类似克拉玛依大火的火场模拟问题绰绰有余。问题在于,民众的态度是要坚守道德水平呢,还是追求真相教训?不幸的是,凤凰网的对范美忠事件的调查表明,95.6%的国内观众坚持道德第一,不要真相。谴责灾难的当事人,是科学素质低下,缺乏同情心的具体表现,也是在国内做科普很困难的原因之一。

最后,笔者对克火的研究目的,是为了忘却的纪念。我们不能永远背上仇恨的包袱生活,只有把经过都研究透彻了,经验总结了,教训吸取了, 我们还是需要轻装前进,迎接美好的生活的。让世界充满爱,明天一定会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弄斧者曰:

克火处理限时代,

克火认识低水平。

时代发展人为本,

加强投入重教训。

 

 【插图两幅彻底挂掉,爬墙出去都找不到----转贴者注】



[ 本帖最后由 cst590 于 2010-5-5 16: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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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大火16年祭
 陈耀文 
  
  
  在克拉玛依的“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近13年之后,我辗转看到了这些材料。我力图用平静的心态去读解相关的信息,但是好像很难做到。 

   人类社会,各种自然灾害和伤亡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一句古语经典,这个经典的本质就告诫我们每一个来到世间的人,生命无常,祸福难料,不必惊慌,也不必绝望。还有人愿意相信这句话:人的命,天注定。这样的箴言,无非是给了无奈还要活着的人解脱心头郁结的一个出口,这个出口,宿命的色彩和无奈感都很重,如果能起到作用,能唤起重新生活的那份坚强和希望,无疑,这是一个很有效的办法,也应该提倡。事实上,我在近五十年的生命历程里,也确实看到过很多这样的成功例子:尽最大努力忘却,向前看,是这些坚强心灵的支撑,是这些顽强生命的不竭努力。
  
   对于已经过去了十三年的新疆克拉玛依“12.8”火灾,从那座城市管理者操控局面的技术角度而言,可以说已经度过了最可怕的阶段,人心应该说早已进入了稳定期,即使不稳定,麻木的状态也应该算的上“理想”了。但是,在这里,我以2007年12月6日11:39我的博客后台收到的一条署名“聂世友”的留言来发问:“谢谢你12年之后让我们看到这些真实,过去的真实,12年哪,什么概念,你的良心和其他死去了12年吗??????” 
  
   对于这条有可能是来自死难者亲属或朋友的留言,我无言以对,尽管内心委屈,但我能责怪他什么呢?这个诘问,与我当时去克拉玛依看守所采访匡丽等犯罪嫌疑人时看门警察说的一句话意义不同,但对我精神的冲击很相似。那天,铁门打开以后,那位三十多岁的警察一下子就认出了我,他惊讶地喊道:“你是焦点访谈的陈耀文吧?你们怎么才来呀?”那时,是大火过去半个月之时。“我们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等着你们来呢。”这些话我该怎么应对?如果能早来,我会拖到现在吗?
  
  
  
   所以,在那期节目未被允许播出之后,我的心里便背上了重重的担子——2006年12月8日之前,我甚至没有颜面给克拉玛依曾经帮助过我们接受过我们采访的任何人打过一个电话。毕竟,我当时没有尽到一个记者的职责;毕竟,我知道让社会知道真相对于受害者和他们的亲属意味着什么……这都是事实,也都是无奈的现实。
  
   在这里,允许我来引用在1994年12月27日没有同意我制作的那期“焦点访谈”播出的杨伟光台长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过的一段话:
  
   记者:您当台长的时候有没有因为来自公关的压力,把某个节目毙了?
  
    杨伟光:我不是没有枪毙过节目,我枪毙过。一个时期,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不然为什么要审查?最典型的一次,克拉玛依大火死了一些小孩,我看完这个节目,节目做得很好,也很感人,但我说克拉玛依的群众情绪躁动得很厉害,我说这个节目播了以后,是会对当地群众情绪的一种平息,还是火上浇油?如果火上浇油的话,就不能播,如果能平息他们的情绪,不会闹事那就可以。问题是那边已经白热化了,你现在播了这个,会使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亲友愤怒起来以后,向领导施加压力。结果那记者哭着抬不起头。三天以后,中宣部发出正式通知,克拉玛依有关报道不要再报,局势很不稳定。大家说杨台把节目压了是对的。
  
   这段话最近在网上很广泛的传播。那个在审看间里“哭着抬不起头”的记者就是我。
  
   我必须承认,那个“哭着抬不起头”的时刻,是改变我人生观的一个重要节点。同时我也要承认,自此,我的心里积淀下一股沉重,以至于在火灾发生12年之后,我需要和心理医生不断地沟通,才能化解我心中的困惑和悲愤。
  
   关于1994年12月27日发生在央视审看间里的一切,目前我还不便说得太多。这个“不便说得太多”,也同时提醒在心里责怪着我的人们:我也很难,跟你们一样地难。
  
   目前,我能够做到的、能够独自承担责任的,就是尽量把我知道的信息在十多年之后准确地告知社会。我的盾牌是国家宪法赋予我的“言论自由”权,我的动力,是一个老记者的基本责任心。
  
   也许,目前沉浸在歌舞升平里的人会说“陈耀文的人格有问题”,因为我总是揪住“十年文革”、“克拉玛依火灾”、“邳州书记李连玉”这些不讨上层待见的话题“整事儿”,那么我在此再次阐述一下我的动机:
  
   对于历史,对于我亲身经历过的一些历史事件,因为有了自己的资讯系统,因为有了自己的独立思考,因为有了做一个正常人的起码追求,我不会再浑浑噩噩,也不会再相信漏洞百出的那些谎言。我明白的基本道理是,对于那些对大多数善良人们造成过根本伤害的行为,我们有权利要求听到一声发自内心的道歉;对于已经发生的很多社会公认的错误,我们有权利要求知道真相,知道这个错误究竟源自一个什么样的决策,源自怎样的决策体系。
  
   对于悲惨到极点的克拉玛依火灾事故,我有权利知道那些经过共产党那么多年苦心培养的各级干部,为什么连起码的“先抢救孩子”这样的道理都不能实践?我有权利知道“孩子们别动,让领导先走”这样的呼喊究竟出自怎样的精神世界?我有权利知道,踩着孩子们幼小躯体逃生的那些领导们这些年来究竟有过怎样的来自人性层面的忏悔?
  
   不仅仅是我有权利知道,那些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政府官员们指挥、操纵的遇难孩子的家长们也有权利知道,那些至今面对着伤残子女的父亲母亲们也有权利知道。法律上明确了的罪行看起来那些责任者已经承担了相应的处罚,但是,针对精神层面的赎罪,关于灵魂深处的责罚,我们没有看到,没有听到,那次特大火灾造成那么大损失的真正罪恶——一些官员们心底里长期形成的视民众为草芥的无耻观念,视权力为至尊的下流思维方式,视爱心勇敢善良等等理念为虚幻的伪崇高境界,在克拉玛依火灾过去了十三年的今天,在各类恶性责任事故频发的今天,究竟在我们的社会受到了怎样的鞭笞?究竟引起了统治我们意志和精神的当权者们怎样的思考?
  
   我今天发出的这些东西涉及到的内容,在当年的城市管理者眼里,都是一些有形的、可以用钱用人力去操作和安排的事情。十三年过去了,我们有权利知道,这些当年约定的东西都一一兑现了吗?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在这次灾难里死亡的人们,好像至今连一张“死亡证明书”都还没有拿到,在法律上,政策上,这些事情说得过去吗?
  
   同时,我还想知道,那些遭受过深重打击的死难者家属,如今生活得怎么样?他们的身体和心理问题,是否有人在长期地关注?当年的经济赔偿,在今天“一日千里”的物价面前,他们是否有正常人的生活?他们是否无须看某些人某些衙门的脸色就能得到起码的尊严?那些残疾的孩子是否得到了细心地呵护?他们的精神世界是否像正常孩子一样健全?
  
   这些问题,谁能回答我?谁能回答社会?谁又愿意站出来给我们一个明白?





[ 本帖最后由 cst590 于 2010-5-5 16: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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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预告:纪录片《克拉玛依 》



[ 本帖最后由 cst590 于 2010-5-5 17: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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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国家、在我们昏暗的空中增加了288名快乐天使,为他们上香!


      本次连载以原央视焦点访谈记者--陈耀文斯基--的博客文章为骨干,中间穿插

部分其他回忆文章。由于【克拉玛依大火】至今仍是敏感话题,坊间就一定还有“

钢鞭证据”类的东西潜在,我们等待着,我们期盼着。

      本次连载也许遗漏了不少精品文章,欢迎长老们和童鞋们续贴补充。



      本坛真正是文明之地,我的连载续贴从没有老革命或小同学“插队”。而我在

内地某大坛子发“512地震连载”那队插的别说楼主找不到,链斑竹都找不到上贴

。看来“户口”是转对了,“高级职称”也混到手了,有点成就感。

      本次连载算是旧闻巧遇,为咱们坛子添个景,前辈老大们给发个"纪念章"玩玩

?反正草民打算赖在这里生儿育女了。



[ 本帖最后由 cst590 于 2010-5-5 17: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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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终于等到你的帖子了

2009圆润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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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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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他们也二十好几了,有的三十岁了,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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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领导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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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 cst590 的帖子

勋章你可以PM论坛Webmaster老大,老大会酌情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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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樓主!我終于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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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主转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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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名慢慢看~~
没有资源基础的自由是自由的梦呓,剥夺资源的自由给付是关于自由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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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果果的真相啊!
很长很长
顶了再看
孤灯一口交杯饮,风流独自慰平生,莫谈天性爱淡泊,天阴道远多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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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遇难的小朋友招魂!枪毙况丽等人渣!!!判的太轻了,太轻了!!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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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D统统都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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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张图片都看不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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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 荆楚 的帖子

IE浏览器需要设置,请参考:https://cmule6.info/viewthread.php?tid=148163 

IE8的设置:https://cmule6.info/viewthread.php?tid=209849


 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或者Firefox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10-5-19 18: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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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克拉玛依哀歌

克拉玛依哀歌

    那场大火已熄灭了很长时间
    那些无辜灵魂也已渐行渐远
    然而就在我的耳畔为什么啊
    总是不断响起那声声的呼喊?
     
    曾经那么多清纯美丽的笑脸
    至今仍激起我们心灵的震撼
    宛如尚未绽放的一朵朵花儿
    烈焰过后只留下一缕缕青烟
     
    烈火中进进出出的许多身影
    历史决永远铭记你们的容颜
    可亲可敬普普通通的老师们
    伟大的壮举啊将会世代流传
     
    在那片余热未消的砂土地上
    一群罪恶的丑类在心惊胆战
    他们自称是人民群众的“公仆”
    却丝毫没有人的一丁点心肝
     
    “让领导先走!”——这句话
    震动了大地,刺破了苍天
    天地难道只能无言的注视?
    为什么不把他们雷击电斩!
     
    那场熊熊大火好象去了很远
    克拉玛依的舞台上还在表演
    演出的剧目莫非就是“遗忘”?
    人间的假与真、丑与美、恶与善……

    折射着一些人无比的丑陋
    衬托着一些人圣洁的尊严
    愿这样的惨剧永不发生
    愿祥和的阳光永远灿烂

    过去了,克拉玛依的大火
    留下了,克拉玛依的哀叹
    飘来了,如泣如诉的回声
    带不走,如梦如幻的行板………
     
     思童写于2004年12月8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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