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六十年的统治之下,我们遭受到无数的虐待,举其主要者如下:
(一)中共的行政措施,都是为了他们的私利,并不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
(二)他们阻碍我们在智力方面和物质方面的发展。
(三)他们把我们作为被征服了的种族来对待,不给我们平等的权利与权益。
(四)他们侵犯我们不可让与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五)他们自己从事于、或者纵容官场中的T·W与行贿。
(六)他们压制言论自由。
(七)他们禁止劫社自由。
(八)他们不经我们的同意而向我们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
(九)在审讯被指控为犯罪之人时,他们使用最野蛮的酷刑拷打,逼取口供。
(十)他们不依照适当的法律程序而剥夺我们的各种权利。
(十一)他们不能依责保护其管辖范围内所有居民的生命与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