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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后知识分子民主言说的特色

九一八事变后知识分子民主言说的特色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鉴于对国民党当局的失望,对民族前途与国家命运的担忧,知识分子不再延续白色恐怖下的缄默,而是采取各种方式对国家的出路发表意见,希冀能影响当局。报刊议政是当时知识界的一个主要动向。其中,《独立评论》《大公报》等是非党派知识分子论说的园地,《再生》《时代公论》则代表了党派知识分子的心声;前者是于1932年5月作为在野党面目出现的国社党的议政窗口,后者作者主要是南京中央大学的教授,可以视作国民党党内知识分子的言说阵地。几种报刊完整呈现了当时各派知识分子的政治主张、文化诉求与经济设计,反映了知识界的思想动向与思潮变迁。目前学界对《独立评论》《大公报》等非党派报刊已有较多的研究成果,但对具有党派背景的报刊却鲜有研究。以民主主义为鹄的的《再生》在坚持民主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卓有见地地提出了著名的“修正的民主政治”的主张。本文以1932—1937年的《再生》杂志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九一八事变后民族主义思潮高涨的时代背景下该杂志民主言说的文本性研究,尝试总结出其中的特点{1}。笔者发现这些特点既是再生派民主认知的特色,在一定程度上还代表了当时知识分子民主言说的倾向;在历史的纵坐标中,能表征近代知识分子民主论述的演进过程;从中还能窥见近代中国特殊语境下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互动纠结的复杂关系。
  
  一
  
  九一八事变是促成《再生》杂志的最重要动机。杂志创刊号的启事上就明确表明了努力的方向:“我中华民族国家经内忧外患已濒绝地,惟在此继续之际未尝不潜伏有复生之潮流与运动。本杂志志愿代表此精神,以具体方案,谋真正建设,指出新途径,与国人共商榷,因定名曰再生(The National Renaissance)。……兹拟一方面根据历史之教训,他方面博征世界之通例,提出另一新方案,以为惟循此途可致中华民族于复生。”②在此职志引导下,再生派提出了关于民族复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纲领。政治方面,他们高扬民主旗帜,偏重民主制度的言说,构成了民主言说制度至上的特色。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视政治、经济、文化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并坚持政治优先、制度重要的思路,认为民主政制的建立应先于经济、文化的变革,是改革的最高推动力③。再生派之所以重视民主制度,是因为他们认为自辛亥革命以来,从袁世凯的倒行逆施、张勋复辟、军阀割据,再到1927年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训政体制的建立,军阀割据、党争不断的原因在于未真正建立民主制度。因此对现行政治制度的批判是再生派民主言说的重点,这主要集中在对国民党训政体制、五五宪草及其他的批判上。
  批判是与建构相对待出现的。再生派对民主政制建构的言说也是不遗余力的:提出了当时颇富特色的“修正的民主政治”的主张,从国家机构、权力制约等结构性、操作性的层面探讨了中国民主制度的构建④;对选举制度和代表制度所遭遇的困境做出了辩白,并提出了充实和完善这些民主制度构件的意见⑤;对既有的宪草做出了自己的理解,并提出了修改思路⑥。
  制度至上的另一个表现是重视制度型民主而忽视观念型民主。自由、平等等民主的核心理念、民主对国民人格完善的意义,这些都是《再生》着墨较多的地方。但是,与五四时期陈独秀、胡适等人强调“主权在民”“民权平等”以及自由等理念并过渡到鼓吹伦理革命、文学革命等启蒙运动的进路不同,再生派强调民主的价值和理念是为了给自己制度构建寻求支持,这主要表现在1)批判国民党现行制度的需要。张君劢就曾引用德国思想家洪堡和英国思想家密尔的言说,从人性的角度指出,自由的追求是人类发展的目的。但综观他的论述,可以发现其立论在于指出**的危害,认为**钳制了自由,使人民道德上不能养成独立自尊之人格,欲求国性民俗之进步,不可得焉,并批判国民党“但许一党独尊,其他之反对者并言论结社之自由尔无之,则下一代之活力与生机,从何培植与滋长乎?”⑦故主张取消国民党专政及一党独裁的局面,实现他所主张的国家民主政治(即修正的民主政治——笔者注)。(2)建构新政制的参考标准之一:再生派认为自由不会妨碍政府的行政效率,如若一个国家是真正的民治政府,他必定是建立在“大多数公民的同情上,其政治的设施又适合大多数人民生活实际的需要。所以言论愈自由政府愈能得到舆论的赞助”,所以增加行政效率要以不侵犯社会中人民的自由为限,民主政制的构建要照顾人民的自由⑧。可见,在社会中保持一定的自由是他们政制设计应遵循的一标准,但他们止足于此,对国民民主、自由理念的培育表现淡漠。一个重要的例证便是再生派在创刊号上发表的相当于创刊辞的《我们要说的话》。文章明确他们教育主张的精神是以民族为矢的,认为教育是造成民族团结之唯一方法与再造国民经济之最好途径,努力把全国人都变成军事动员与生产动员之一,因此教育措施应提高国民生产技能、普及军事训练及培养民族意识,然而对培育国民的民主意识与习惯却只字未提。
  重视制度层面的民主而疏于观念层面的民主一定程度上是当时中国知识界民主认知的共识。九一八事变后,面对日本步步入侵,国民党政府坚持“安内攘外”的政策,知识分子也基本认可该国策,但同时还强调从两方面进行备战,即改革政制,实行民主政治,唤起民众;开放党禁,改组政府,这一呼声随着上海抗战的失利更加强硬,并化作民主宪政运动的实践。宪政运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要求结束训政还政于民,二是批判国民党的训政理论及其实践⑨。但是,国民党对此的回应并不积极,仍陷于党内各派、中央与地方政争的泥沼中。1933年福建事变后不久,蒋廷黼发表《革命与**》一文,提出了以“个人**”作为民族国家过渡的方法,并接连发表文章进行宣传,掀起了著名的“民主与独裁之争”。胡适、罗隆基等民主论者驳斥了独裁派关于民主制度不合于中国国情的论断,并为民主制度在中国的实行寻求理由。综观30年代,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前期的民主宪政言说还是后期论争中对民主的提倡,其关注焦点是民主的操作性层面,宪政体制是对国民党窳败政制的一种纠偏,民主制相较于**独裁制有着很大的优越性。虽然胡适等《独立评论》派人也有对自由与人权的倡导,但其目的在于为批判国民党的训政政制提供依据,不同于五四时期观念突进型的民主⑩。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语境是当时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近代中国一个显著现象是:民族危机抬头时,知识分子更加注重制度的言说,因为危机的出现说明了现行制度不能实现有效的政治动员,发挥抵御外侮的功效,所以秉持实用理性的知识者总愿从制度这一最直接的层面进行建议,以期能提升制度能力,整合力量,实现对外任务。九一八事变使救亡日亟,加之国民党训政体制的失败,知识分子将注意力集中于制度批判与构建,民主论者认为只有民主制度才能拯救积重难返的中国,而观念民主的推进则摆在了后头。救亡压倒了启蒙,李泽厚的洞见不可不谓深刻。
  吊诡的是,再生派虽然大张旗鼓地推崇民主制度,高扬“修正的民主政治”的政制主张,但他们又摆出“民主不限于制度”的论调:“须知我们的意思只是主张民主政治仅仅是一个原则”;民主政治“本不限于那一种制度”{11},“民主政治本来是一种‘精神’(Spirit)”{12}。是他们对自己论述重点的认识不清吗?其实不然。这种关照一方面表明了再生派对民主认知的全面性,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更有力地揭露声称服膺民主政治的国民党的真实面目,指责国民党一党专政与民主的精神相距甚远。更为重要的是,这样再生派就能不受固定化民主制度的限制,利用民主政制一些有利构件的同时,还可以在坚持民主原则的前提下对民主制度的缺陷做出弥补,为“修正的民主政治”的提出埋下伏笔。“修正的民主政治”就是在坚持民主精神和原则的前提下对传统的民主政制作出一定修正的结果。强调精神原则层面的民主意蕴,实则为自己的制度设计开方便之门,这背后隐藏的仍是深刻的制度至上意识。

 二
  
  既然在国难前建立民主制度日益急迫与重要,那么由谁来设计这一制度并推动它的实行?这是再生派在力扬民主制度后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不难看出,奉“修正的民主政治”为圭臬的再生派将自己视作是民主制度的缔造者。张朋园分析梁任公及其追随者的政治心理指出,他们自认为是时代的先驱者,学以致用,有引导社会之责{13}。这种心态在一定程度代表的是精英主义思想倾向,即认为学识修养、政治能力较高的精英应该掌握社会前行的舵盘。国社党大部分成员是梁任公的“追随者”,他们在《再生》中民主言说就呈现出精英主义的倾向。
  精英主义倾向最突出的表现是对专家政治的呼吁上。专家政治是20年代后期逐渐抬头的一种思潮,也是再生派致力构建的民主的重要内容。诚如邓丽兰所说,当时中国专家政治出现是受到了“域外观念”及国内政治变化的影响{14},但笔者认为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机对再生派的言说有着更大的导向作用。他们认为:“中国现在所处的地位是国难时期,是应全国一心一德的时期,应以全国专门家的脑力分配各种行政中的时期。”{15}国难时期需要摒弃党派之争所带来的行政效率的低下,而“使专门家占有地位,这个地位是不为党派作用所左右,或政潮所冲动”,就能减少党派操纵与捭阖之作用;同时专门家设计政务还能保障行政的专门化、稳定化、敏活化与统一,以应付国事{16}。救国始终是处于他们思考的重点。
  精英主义倾向还表现于再生派对民主的学理性探究中。邹文海关于选举与代表制度的论述与西方精英民主论者的理路尤为相似。邹文海根据世界范围内民主政治的事实,指出即便是“在民主国家中,治者依旧是出令的阶级,人民依旧是受命的阶级,并没有因人民主权论而有所改变”,这宣告了以直接民权为鹄的的古典民主理论的失效,并认为:“我们要认清民治的困难,不在人民的没有治,而在人民的不能治。”历来的政治实践表明,由于人民能力的制约,治权会逐渐从人民手中转移到几个少数的政客手中,精英主导民主运行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必须承认,“治者和被治者,永远是社会中两个不同的部分。我们最多只能使每个人都有进身为治者的机会,但决不能使全体人民都变成治者。无论何人,只要他有政治知识政治才干,他就可以做治者,这是民主政治给我们每个人的机会”。这不正是精英循环理论的雏形吗?邹文海并未对精英的话语优势表示乐观,他冷静地察觉到现代国家中人民利益被漠视的现实,对治者腐化的可能不无忧虑,认为要使治者能为民牟利,就必须强调人民对他们的监督,完善监督的机制,这也是民主政治与其他政治的不同点;独夫**的政体虽也可以声称自己为民牟利,但是不能发挥人民的监督权力,民主政治下的人民可以通过选举和代表制对治者实行监督,支持合格的治者,罢黜不合格的治者{17}。精英民主理论的代表人物波普就警惕精英统治的危险,强调民主与**的区别在于制度,人民可以通过完善的制度去实现对治者的监督。邹文海的洞见又一次与精英民主论者发生重合。
  然而,我们不能将邹文海的上述论说简约为精英民主理论,至多可以说他的言说带有精英主义的倾向。精英民主论强调的是一种程序的、制度的民主,对**竞争、治者权限、人民的民主控制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邹文海的述说在此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杂志登载邹文海文章的目的主要是发出要求国民党政权开放党禁、实行选举的呼声。精英民主的一个重要特色在于重视制度胜于重视人,强调制度来实现对统治者的制约。波普曾指出:“我们需要与其说是好的人,还不如说是好的制度……我们渴望得到好的统治者,但历史的经验向我们表明,我们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正因为这样,设计使甚至坏的统治者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害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18}邹文海为选举和代表制度张本是再生的个案,总体观之,再生派对精英的倚重大于对制度的强调,认为:“今后之出路问题,自有政治家负其责。国中而有此人乎,不愁政治上之无出路。国中而无此人乎,虽有至好之方案,犹非能之辈所能运用焉。”{19}方案即制度,更加强调人对制度的运用。同样是重视精英,西方学者的看法就显得悲观,这是因为他们具有比中国学者对人性堕落更深的担忧,张灏命之为“幽暗意识”,即:“发自对人性与宇宙中与始俱来的种种黑暗势力的正视和省悟:因为这些黑暗势力根深蒂固,这个世界才有缺陷,才不能圆满,而人的生命才有种种的丑恶,种种的遗憾
。”{20}中国历来缺乏这种幽暗意识,传统文化认为人可以通过修养达到自身完满,对人性败坏警惕不够。再生派认为:“所贵乎领袖者,在能默识民心之所向,而为之先驱。必有如炬之目光,如海之襟度,有坚定之意志而不挟私心,有真切之见解而博采众议。人民以其所行即为己所欲行,自然为之拥戴。”{21}西方人不会企盼这种领袖出现,但再生派对此充满信心,并在某种程度上将自己视为这般“秀异”分子{22}。
  其实这种倚重精英推进民主进程的心态为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共有,难逃传统士大夫内圣外王情结的他们将自己定位为提携下层、扶助上层的力量,抓住机会向权势中心建言,并积极向权位靠拢。20年代胡适等人就认为当时政治败坏的原因在于好人未出面,呼吁品行高尚学识优异的“好人”出面,并进行了“好人政府”的政治实践。虽然五四运动将民主推向了平民阶层,平民主义日渐抬头,但这种影响更多地及于中国CCP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秀异”意识仍未消减,甚至对平民主义可能导致的暴民政治严加防备,他们坚持的路径仍是向权势中心靠拢,忽略了底层民众的动员。《再生》也透露出这种讯息。再生派指陈中国内治上不能上去之罪不在阿斗,而在于诸葛亮{23},言下之意是拯救内治的希望应寄托在诸葛亮而不是阿斗的身上,所以便有了“一个制度的创立必须先有些伟大人格者在那里努力”的结论{24};还认为中国不必像梁漱溟主张的先行人性改造再图政治改造,而应由少数有良心有本领的人出来领导,不必等到人民都有组织力了才来从事民主建设{25}。论说彰显了他们进军权势急功近利的心态,其致命弱点在于:民主政治是一个全民参与和推进的过程,民众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而这恰恰被忽略。
  
  三
  
  思想家的认知总是在一定的语境中形成的,并带有那个时代主流思潮的色彩。九一八事变促进了民族复兴思潮的兴起,知识界围绕着中华民族能否实现复兴及怎样实现复兴展开了讨论,研究中国历史文化、“表彰”历史文化以增强民族自信力构成了学术界的一个热潮{26}。再生派在时代思潮面前,对传统思想合于民主的因素进行了细致的挖掘。向传统回归,这是思想家与时代思潮互动的结果。
  再生派民主诉求向传统的回归首先表现在用道德伦理的合理性来支持民主的论述上。朱亦松认为社会必须建立在巩固的伦理基础和经济基础之上,并且伦理基础比经济基础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回溯历史,他认为,在近代海通前,中国社会之所以稳定就是因为其建基于儒家的伦理基础上,中国辛亥革命后,一切都处于无序的状态,“中国立国的伦理基础和经济基础,都已崩坏无余了!我们的一切生活——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无所着落。漂浮在虚空上面”。民主政治因其能促进个人人格之发展、发挥人民的储能及“合乎中国历史的精神及其目前事实的需要”,所以当前中国选择民主政治既合理又合事实{27}。不同于西方社会建构在契约与事实基础之上,传统中国社会建立在道德合理性上,历代的统治者总从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中去找寻建国根据。朱亦松为政治制度寻求道德伦理基础的做法是向传统政治思维模式的回归,彰显了中国近代知识分子理智上面向西方、感情上难舍传统的矛盾心态{28}。

  寻找传统政治思想与民主的契合处是再生派民主言说回归传统的另一个表现。诸青来在答余环澄先生一书中提议道:“我国忠恕之道与大同之说,既有助于近世学理,应专章开发,以资启导。”{29}杂志后来真的做到了开发“专章”来论述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与民主政治的契合之处。《我对民治的意见》一文指出了儒家传统思想与民主政治的契合点:首先,民主政治以“国家公器”与“天下为公”的宗旨与儒家传统的政治理想的吻合;其次,民主政治平等博爱的思想与儒家传统的契合;第三,现代民治国家元首之进退官吏必不可违反舆论,又与我儒家主张若合符节。第四,民主政治中个人主义的主张与儒家重视个性之发展相符合。第五,儒家敬天、敬生、乐生、善群、爱群等观念是民主政制下之国民所应接受的信仰{30}。同期发表的《儒家的民主政治思想》围绕着对儒家政治思想中民主因子的探寻展开,从君臣关系、君主与天的关系、君民关系、官民关系、士人之风度气节、儒家之理想的政治及社会秩序挖掘出儒家思想中的民本因素{31}。
  再生派向传统回归的做法与他们的文化态度密切相关。再生派极其反对那种极端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做法,认为:“一个民族若是把他的历史上的偶像毁得干干净净,则这个民族便可算失去了魂魄。”同时,他们指出东西文化交锋后中国文化所面临的困境:“凡主张民族应有自尊心的,其结果必流于虚骄,流于守旧。凡主张把中国投入世界文化中的,其结果必致没却独立,而减除自尊。”还批评了以胡适为代表的整理国故“先生们”,认为“以前整理国故的先生们之所为不是整理乃是毁坏”,“国故已经被毁坏得差不多了,则无须他们进行整理,现在该做的不是就现在与外国比较上说好坏,而是从历史上估价”{32}。所以,应在西方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寻得一个平衡。再生派的批评可谓精准。批判性是五四时期《新青年》民主诉求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主要表现在对中国传统政治秩序与思想体无完肤的批评、相信破坏即是进步{33}。这种做法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却留下了极大的危险,使人唯西方是从,而对传统的价值理解不够,使民族信心大打折扣甚至消解,这种危险在国难时表现得更为显著。为纠正整理国故先生们的偏激,再加之对民族危机的关照,再生派身体力行,在肯定西方政治文明的同时,还努力挖掘中国传统思想中普适性因子,通过张扬传统来树立人们在政治认知层面的信心。
  联系近代中国民主思想演变的历程,我们会发现再生派民主诉说向传统的回归与近代民主先驱们的民主诉说发生了吻合。从冯桂芬、郑观应到康有为、梁启超的近代民主先驱们都习惯将西方的民主与中国的传统制度相比附,秉持“西学中源”的观念,或打着“托古改制”的旗号移植西方的民主制度。再生派民主言说似乎表示他们向第一辈民主论者言路的回归。其实,这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否定之否定”的回归。托古改制是将西方民主与中国传统思想相比附,用冯友兰先生的话说是用传统去“格义”西学,其坐标是中国的传统文明,认为民主制度在中国早已存在,这是一种碍于强大的保守势力不得已而为之的策略,更说明了当时的知识分子尚未摆脱中国中心观的束缚,背后是对中国传统深刻的留念与骄虚的心态,你有的我也有,并且古已有之,不能真正放下历史包袱虚心学习,从历史中寻求满足实质是对中国文化败下阵来的无奈与心虚;而30年代“格义”的主客体发生了调转,是以西学为坐标去传统中找出与民主相契合的因素,说明了当时的知识分子已经真正看到了民主政治的魅力与价值,他们不再面向三代遗意古圣亡灵,而是直面西方先进的政治文明。向传统的回归还表现了知识分子对待传统文化愈加理性与成熟的态度:他们开始摆脱历史虚无主义态度,开始客观地评估传统思想,既看到儒家思想的优点,对其遗毒也给予了相当的注意{34}。
  再生派民主言说向传统的回归使我们可以窥见九一八事变后民主思想的进路,也可以展现中国近代知识分子文化心态的变迁,其意义不言而喻。但是,再生派民主认知仍有较大的缺陷: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民本和民主政治;提出了要珍视传统政治资源,但在实现传统思想的创造性转换上并没有提出建树性的建议。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苛责他们,因为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仍然困扰着现在的我们。
  
  四
  
  再生派关于民主制度的设计有自己独到的认识,认为中国的政治制度建构既要以民主制度发达的西方为榜样;同时还要注意到本国的特殊性,要考虑历史、地理等民族性的因素{35}。于是再生派在充分参考世界民主发展趋势与中国现时语境后,建构起了自己的民主政制,即著名的“修正的民主政治”。
  近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英国。经历了光荣革命及其后的一系列变迁后,君主立宪制在英国确立。由此兴起的民主运动在西方范围内开始蔓延,并于1910年代达到了第一个民主化的高潮,欧洲的主要国家差不多完成了民主制度的建立。但是,一战后,民主运动逐渐式微,尤其是在1929年经济危机中,民主政制无法应对危机,许多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都发生了转向。德国、意大利相继建立了法西斯独裁**,苏联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即便是英美等老牌民主国家也不得不加强了政府的权力,修正以前的民主主张。据统计,1922年,全世界有32个民主国家。经历了20与30年代的权威主义与法西斯主义,20年后,只有12个民主国家保存下来了{36}。质疑民主的声音逐渐强大。在此国际形势与严重的民族危机影响下,实现国家统一、加强政府能力以实现民族复兴,成为当时知识界的共识。但就如何达成这一目标出现了分歧,一些原本民主论者以国际形势的变迁为根据转向提倡独裁**,胡适等则坚信民主在国难前并未失其价值。再生派对此做出了自己的回答。他们认为,民主政治确有“效率低下”“力量分散”的弊端,国难时期只有“举国一致”“权力集中”“注意力行”才能应付国难;但他们又承认民主之于救国有极大的意义,是结束政争、激发人民爱国意识、实现民族团结的有效手段,专政制度因为缺乏人民信任而不具合法性,故难以实现民族团结一致对外的目标,英美等国加强政府权力的做法与民主原则并不相悖,世界潮流并未趋向**。他们致力于建立“一个能够应于国家平时和非常时期的民主制度”{37},去民主政治之偏枯,救民主政治之过甚,既坚持民主政治尊重人民自由、权利的原则,又引用专政对政府权力重视的理念,在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形成一种平衡。这便是“修正的民主政治”。
  “修正的民主政治”以实现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平衡为鹄的,但其具体设计却偏向了权力的一方{38}。《国家民主政治与国家社会主义》提出了民主政治的十一点计划{39}:政府统一,举国一致;人民组成代表会议;不同党派组成政府;宪法规定五年内行政大纲;国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在于监督预算、议定法律,不投不信任票;国民代表大会授政府行政便宜之权(政府的权力实际上是很大的,很难制约的);保证行政院部长的稳定性;文官超然于党派外,与部长去留无关;国民代表大会成员的职业规定,保证专家的地位;国民会议拟定行政经济大纲,专家细化。其主张特点在于保证行政的稳定性以达到举国一致的目的,同时兼顾人民自由与权力,但这个以国家超然于党派之上、行政驾于立法议会之上、行政以事权集中与办理者之稳定为要旨的制度设计,其中大部分直接与抬高行政权力相关,而专家政治、保证文官的地位也是为制约立法机构权力以抬高行政稳定性而作,只有两条规定与人民的权力与自由相关,权力偏向鲜明可见。

 民主政制设计偏向权力是再生派既自觉又不自觉为之的结果。说它是自觉的,因为他们曾明确指出在民族危机发生时要坚持国家至上的立场,认为:“国家和个人为原始的因素同焉,然其所司之职掌大异,自心能之发展言之,不能不让个人居于第一位,自民族之保护言之,不能不让国家居于第一位,故二者之或轻或重,当视时代的要求而定,吾民族之在今日,正为存亡绝续之交,其不应以个人驾国家而上之,有断然也。”{40}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他们的制度设计有意识地偏向了权力的一极,这种自觉后面藏着一种不自觉的潜意识。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在考量自由时,习惯将之置于国群中,这是内忧外患的环境使然。再生派指陈:“国家命脉,寄托于个人之心思才力,个人本其所经历而思索之,而发表之,以形成一国之舆论,或思想界之论战,乃一国文化所以进步之大因也。”{41}国家的进步必赖于个人的发展,所以提倡民主、自由,个人自由权利成了发展国家的工具和手段。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紧张一直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必须处理的一个问题。在民族危机缓和时,宽松的环境会使感受西方民主魅力的他们强调个人自由与权利;但民族危机深重时,救国成了第一要务,对国家的强调会胜过甚至隐匿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关注。显然,这与西方先强调个人自由与权利再进到建立国家的路径是相悖的。再生派意识到了自己偏向权力的趋向,也深知抬高政府权力的危险,因此对之做出了限制和规约,但是潜在的国家主义意识会胜过自觉的设计,使这些规约的力度不够,对权力抬高的危险消解作用不大,结果仍偏向了权力一极。
  “修正的民主政治”取消了立法对行政的弹劾权力,认为监督行政的权力“宜由司法任之”,司法机关应该对人民生命财产自由等权实行保障并发挥对政府的监督权力{42}。以司法权来制约行政权的设想有着理论和事实的困难:首先是不能保证行政权的行使能表达民意{43};其次,在缺乏法治传统、司法体系不完善的中国,在专政横行的30年代,这种想法并不具备时空条件,只能归于流产。
  另外,再生派对政府权力的倚重还有滑向拥护国民党现存政权的可能。再生派构想的政府是党派联合的政府,但能否达成此愿,他们对此也不自信。他们一方面强调要组成不同**的联合政府来行“修正的民主政治”,一方面又指出,在紧急时期运用不改民主政治原则而运用专政长处的政府可以采取的党派形式包括:“一个大党,以其绝对多数来握政权。”“在朝的党虽非绝对多数,而在野的各种反对派自愿采取静观态度,而予在朝者以全权。”“各党派或大多数的党派在一个共同点上合作。”{44}既然有了联合政府的设想,缘何又多此一举地搬出其他两种方式呢?背后是对联合政府可行性的担忧。他们明白国民党不会自动让渡权力,因为“凡是拿到政权,居于统治地位的个人或团体,总是不愿意放手”{45},在训政问题上如此,在政府组成问题上更是如此。因此再生派举出另外两种方式;再进一步,如果国民党接受了“修正的民主政治”,肯定只会采取独握政府权力的方式来履践,顶多在不危及它的权位前提下承认其他党派的合法性或吸收极少数其他党派人士或专家进入政治中枢。对于大权在握的国民党政府,在缺乏人民监督而司法机构的监督又不能真正代表民意的情况下,即使它实行“修正的民主政治”,也只会是一党专政的继续,并且在“便宜行事”的便利条件下,专政会胜过从前,人民的自由和权利还是无法保障,再生派的良善愿望注定无法实现。
  
  五
  
  可见,在民族主义日渐强势的30年代,再生派的民主言说带有制度至上、精英主义倾向、回归传统及偏向权力等特征,这些特征出现缘于论述者本身的民主认知与民族危机的现实互动。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都是民族主义者,这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但是民族主义不是一种完整的意识形态,它“提出了人的社会归属或认同问题,却没有涉及人类社会的发展目标和具体内容;提出了民族国家的政治形式,却没有解决这种形式的阶级定位、具体结构和运作机制;提出了民族之间的关系原则,却没有涉及民族与其他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46}。所以民族主义必须借鉴其他的意识形态以完善自我。在再生派眼中,民主为民族主义提供了注脚:“九一八以后日本所演的暴行,惊醒了一般梦寐的国民。我们因为受外侮而知道了内争的腐败,我们因为要抗暴日而知道了治者的不能代表民意。我们觉悟此后再不能任人摆布。我们要重新提出清末民元的要求;我们要真自由,我们要真平等。民主政治,非是人民自己努力是不会成功的。军阀政客,根本不是能建设国家的人物。建国的责任,要放到我们各个人的肩膀上来。”{47}民族主义刺激了民主呼声的高涨。再生派又在民族主义引导下根据国情和世情对民主做出了修改,于是出现了上述特征,表现了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融合的一面。但是,民族主义又不可避免地会破坏知识者意念形态的独立性与完整性。彰显民族主义精神的再生派的民主言说多大程度上保留了民主原态呢?制度至上导致了对民主启蒙的忽略,精英倾向一定程度上排除了作为民主主体的民众的话语权,偏向权力的设想背离了民主理论中“有限政府”的主张。再生派试图在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找到一个结合点,但最终创设只是一个带有中庸色彩的幻想。在近代中国的语境中,民主论者不得不强调民主之于救亡的涵义,并据此进行修改,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导致了民主一些基本构件的失却,形成一种不东不西的形态,也注定了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失效。
吃不到葡萄可以吃葡萄干,但是一定要说葡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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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就是民族主义更适合用来鼓动青年了
原来台风君你这么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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