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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系列:老地主们是如何被打死的

土改系列:老地主们是如何被打死的

土改系列之一:我是如何了解并进而关注土改运动的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土改系列之一

我是如何了解并进而关注土改运动的

上世纪40年代末期,共产党在所管辖控制的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时,我还没有出生。有关当时当地土改的一些故事,只是在小时候听大人们说过,也没有太多的注意。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山西省静乐县的县志办公室,从事县志编写工作。静乐县是一个位于晋西北黄土高原上的山区县,隶属于晋绥边区,不仅参加了当时开展的解放区土改运动,而且一度时期还是中央的土改工作试点,中央土改工作团副团长陈伯达带领田家英等人就住在静乐县的潘家庄。

我参加工作当时,编写县志的工作刚开始,分配给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去县档案馆查资料。由于静乐县的历史资料保存很差,在抗日战争之前的档案资料(最重要的是国民党旧政府全县有关人口、地亩、税收、司法的资料),据说在1939年3月(农历正月15日)日本人突然侵占县城以后,当时的县政府根本没有来得及转移,就地埋在了县城的某个地方。后来由于有知情者当了汉奸告密,这些档案全部被日本人起获。在当地的共产党县委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也少之又少,因为县委县政府经常东躲西藏,没有一个固定的地方,所以档案资料根本无法保存下来。所以,县档案管理所收藏的也就局限于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县委所形成的档案。由于是老解放区,日本人投降以后,国民党的统治机构就再也没有返回县城,于是才有解放区土改运动的发生,才有大量的有关土改运动的档案资料的形成。

我每天从档案馆一开门进入,到下班关门出来,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把县委的档案卷宗几乎全部翻了一遍,收集到了大量的资料。后来又去省档案馆、图书馆收集到一部分资料,如晋绥边区主办的《抗战日报》我就全部翻阅了一遍。这样我写成了《静乐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一文,发表在我们自己办的内部刊物《县志资料》上。过了几年以后,我对文章又进行了加工修改,想把它发表在一个正式的刊物上,但在当时,有关土改的话题仍然是一个禁区。当时正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大规模平反历史冤假错案、特别是文革冤假错案时期,但不仅有关土改时期形成的大量的冤假错案根本不允许涉及,就连土改的话题也基本上是禁区,历史学界、理论界根本没有人介入。所以文章发表不出来也是必然的。

近年来,尽管有关解放区土改中所形成的大量的冤假错案的平反还不可能涉及,估计在今后只要是共产党执政这一问题永远也不会涉及,但谈论土改的话题显然是多起来了。于是我又想到了我的那篇在近三十年前写的文章,把它从旧资料堆里翻检出来。现在看起来,文章不论是内容还是观点还显得十分稚嫩,但他所列举引用的资料却是真实可靠的,它还有它的价值。

我觉得在目前,我们不仅需要大量的有关土改历史事实的挖掘、收集和整理,而且更需要对土改运动做进一步的反思,以便让后人记住那段残酷的历史,让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这才是我们今天应该做的。

我今天推出的土改系列文章,首先从一些我所听说过的土改故事开始。希望对此话题感兴趣的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讨论,提供资料。

土改系列之二

乱打乱杀的故事(1)

该死的活不了

有一个因在当地攻打日本人的炮台有功、曾出席过晋绥边区的群英会并获得了一头大犍牛的奖励的民兵英雄,平时在村里为人处事比较霸道,没有人敢惹他。据说,谁家的女人要是被他看上了,总逃不脱他的手心。土改时被定为恶霸,准备往死打。在往死打的前一天,他就同其他准备往死打的人一起关在一个羊圈里。这个羊圈的墙上正好开着一个窟窿,半夜里他乘看守民兵不备,悄悄地从那个窟窿里爬出去。不巧,那天晚上正好下了不太厚的一层雪,他就跑到离村子不远的一个山洞里藏起来。结果被人们发现后,跟着他留下的脚印,很快就被重新抓了回来并被打死。

在另外一个村有一个被关起来的地主,因害怕被群众打死,他就悄悄地让家属给他送饭时在饭桶里藏了一颗7寸长的钉子,自己用钉子顶在心脏部位,然后用力向前扑倒,把钉子刺入心脏而自杀。但由于土改政策的及时改变,哪个村子里和他一起关起来的其他人一个也没有被打死。

文章提交者:血火大地

我的外婆回忆,当年用一种钉满钉子的棒子打地主,几下子就皮开肉绽,老实巴交的农民都不忍心看。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原创]土改系列之二:乱打乱杀故事(2)该活的死不了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土改系列之二

乱打乱杀故事(2)

该活的死不了

有一个被定为“二流子”的人已经被农会关起来,并计划在当天就往死打。由于这个人在另外一个村里也干了坏事、得罪了群众,就在准备往死打他的那一天,另外那个村也派人来要把他带走(两村相距30里),准备回去第二天往死打。当时,农会里有的人不同意让那个村来的人带走,要亲自打死这个人解恨出气,而有的人则主张让带走,说走到那里他也是个死,都活不了。争论的最后还是后一种意见占了上风,这人当天就被带到了另外一个村。结果土改政策一夜变化,县里马上快马送信,不再让往死打人。这个人的命就因这一天的时间差而被留下了。

另一人情况也类似。在第一天没有被打死,但已经列入了第二天处死对象,并且在死法上要和第一天的不一样。农会经过讨论,定下来用刀杀。由谁来掌刀,谁在屠宰案上按人,谁来用盆接血,都已经安排妥当了,就剩杀的方法还没有决定。有的提出来要“大抹”,就是像杀牛一样,用切菜刀从脖子的前部直接割到后部,把脑袋割下来;另一种杀法当地方言叫“咯利”,就是像杀羊一样,用尖刀从人的耳朵下面颈动脉经过的地方(杀羊的杀口)扎下去,然后刀刃向前先割断气管,然后再把刀刃掉过头,向后把剩余的颈椎部分割断,杀人的过程就结束。正在讨论的中间,政策改变的通知下来了,也就就此罢休。

以上二人都活到了改革开放以后才去世

还有一个村干部,因得罪了土改工作团的团长(曾经把来他们村指导土改的工作团团长关在放山药的土窖里,准备处理,后来那位团长再次掌权,他就在劫难逃、必死无疑了),也成了被处死的对象。因他是村干部,消息灵通、脑瓜活络,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走了之。后来,这个人不仅改名换姓活了下来,据说还当了一个不小的领导,但他至死也没有承认他的真实身份,至死也没有回过他的老家。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加帖

土改系列之二

乱打乱杀故事(3)

那致命的一巴掌

据老人们讲,就在我所在的乡的一个行政村,土改时一天的时间就打死6个人。具体的打法是:把定下来要往死打的人先带到会场,让交代自己的罪恶,有的人还不知道要往死打,还继续给大家交代(其实往死打谁在头一天晚上农会开会就已经定下来了,不管怎么交代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但还没有等他说了几句话,会议指定的主打手,穿着长袖的上衣,在袖筒里藏有一把铁匠打铁用的火剪,把火剪头握在手心。上去照着太阳穴就是一巴掌。这一巴掌下去,人马上就被打倒并打昏,然后其他群众一拥而上,用棍棒石头乱砸,如果砸在要命的部位,人一下就断气了,如果砸不在要命的部位,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被砸死。有的人砸了很长时间还没有死,砸的人不想继续砸了,就活着磨出去,扔在灰沙坡里交给早已等待在那里的狗去处理。有一个准备打死的人是主打手的远房舅舅,当把他带进会场时,他外甥说:“舅舅,你交代吧!”舅舅说:“不要绕弯子了,动手吧,痛快点”。据说,这是那天打死的6个人里最有骨气的一个。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加

土改系列之二

乱打乱杀故事(4)

活体解剖与人肉包子

在我们当地土改时,有两个地方在处死人的时候,使用了活体解剖。听人说,有一次进行活体解剖,是由部队医院的医生进行的,跟前还有不少实习人员。因为被解剖的人还处于清醒状态,可能没有给上蒙汗药,当主刀的解剖者从被解剖的人的身上的某个部位割下一块肉时,还要专门拿给被解剖人的让他看,并问他说这块肉是谁的肉,是从哪里割下来的。这与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凌迟几乎没有什么两样。解剖完以后,还将被解剖的人大腿上的肉割下来,当天就做成人肉包子,让其家属吃。当家属吃了以后,有人还问家属好吃不好吃,家属说好吃,这人然后再告诉他说这是用今天刚解剖了的你的某某亲属的大腿肉包的。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土改系列之二

乱打乱杀故事(5)

老百姓传说:

一个高官的死让土改政策紧急刹车

还又一个人,据当地人传说,他早年就跟着共产党参加了革命,有的人说他是毛主席的秘书(有的说是新华社的一位高级记者,叫郭克清?)。他家是当地的地主。就在当地的土改运动正进行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他回到了家乡。据说他回来时还带了一个班的警卫战士。出于传统观念,他可能是不愿意在自己的父老乡亲面前摆威风,他在走到离自己村几里路的一个村庄,就把警卫战士留了下来,独自一个人回到村里。他这次回来的本意是,自己是参加革命的人,如果村里还没有对他家清理清算的话,他想劝说他的父母,要主动接受党的土改政策,把该分给群众的土地财产全部拿出来分给群众,不要与政府的政策进行对抗。一来对抗与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甚至会带来更大的害处,直至生命不保;二来就是对抗也对抗不过去,还不如争取主动,落个开明地主人士的好名声。但当他进村以后,他家的所有财产不仅全部被清理了,他父亲也早就被群众打死了。这对他来说,虽然是没有想到的事,但也丝毫没有办法。而对那些打死他父亲的人来说,却就不那么认为了。这些人一合计,觉得这小子已经是共产党里的大官,而咱们不仅清理了他家的财产,还把他父亲也给打死了,人家怎能饶了咱们?一旦将来有机会秋后算账,咱们往哪里跑?还不如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他也给除灭了,这样斩草除根,永无后患。这些人合计后马上付诸实施,就把这位共产党的大官也给用石头砸死了。据说,该同志在临死前用笔在口袋里的笔记本上把打他的人的名字全部记了下来(当地老百姓听说人家会在口袋里写字,觉得很神奇,很了不起)。他被打死以后,他带的警卫战士等不惠他去,就来到他的村里,一问才知道他早已被群众打死了。战士们一看捅下了大漏子,回去没有办法向上级交代,根据他的记录,把直接参与砸死他的6个人就像串糖葫芦和拉骆驼一样,全部用8号铁丝从锁骨下串起来带走。这带走的6个人以后再没有回到村里,是死是活也再无音信。据当地人传说,这件事在当时直接惊动了中央高层,中央高层因此才得知了基层土改运动中乱打乱杀情况的严重性,于是才有了土改政策的紧急刹车。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土改系列之三

有关钱财的故事(1)

被长工诈走的金银财宝

听村里人讲,某村有一家并不是地主,也不是富农,但在土改时土地一直比较多,也比较好,解放后,邻村上下左右的人们还一直谣传这家有大洋。

人们的怀疑,自有它的道理。该村有一个光棍汉一直给邻村的一家地主当长工。在土改刚开始时,这家地主就被吓的跑到了太原敌占区,把全部家当留给了长工们代为管理。由于敌占区与解放区之间的信息不通,有关老家土改运动的情况,这些逃出来的人几乎是毫无所知。他们每天听到的只是敌占区国民党对解放区土改运动的恐怖情况的消息,是真是假,也无法判断。他们获得消息的另外一个渠道,就是从还能偶尔往来于解放区和敌占区之间的卖粮做生意的长工嘴里获取消息。一次,他们向来太原的长工打听老家的土改运动情况,那位长工就向他的主人做了极其夸大的宣传。他说,老家早已经是入地三尺,扫地出门,被清理得一干二净了。那位地主听了,马上急着就问,去茅坑的路上刨了没有,驴圈里放草料的槽下面刨了没有,磨坊里的走道里刨了没有,把他埋藏东西的地方几乎全问了一遍。那位长工说,都刨了,而且是入地三尺。其实当时大规模的土改运动还没有开始,那位地主所问的被群众刨了的地方一处也没有被刨过。这样那位地主正好等于是把他埋藏东西的地方全部告诉了那个长工,于是被全部诈了去。由于那位长工没有老婆,在村里一直养着前面说到的那家的女人,所有的钱财基本上全给了那家的女人,于是便有了那家人在土改以后还继续买进土地的事,也有了人们现在还一直说那家藏有大洋的事。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土改系列之三

有关钱财的故事(2)

在金钱与人性的天平上,人的贪心是最关键的砝码

有一位地主,在大规模的土改运动开始之前就逃出了当地。临走时,因为不相信自己的婆姨,怕女人撑不住气、嘴不牢,经不住拷打,交代出来,带着自己最亲近的、并常年养在在自己家里帮着干些活儿的小舅子和外甥,把金银财宝埋到野外,然后自己逃走。

他本人自从逃走以后,就再无音信。有的说是被阎锡山搞的“三自传训”运动(主要是针对从解放区逃出来的人的,因为这些人里有的并不是因共产党搞土改或其他迫害而逃出来的地主富农,而是共产党专门派出来的间谍特务)给打死了,有的说是参加了阎锡山的部队,解放太原时在晋祠附近被打死了,还有的说是逃到了台湾,但后来一直也没有任何音信和联系,这一说根本不可信。因为一个当兵才几天的人怎么能有资格往台湾跑呢?更何况阎锡山从太原逃走时,就连他最亲信的五妹子和高干都被他甩下不管了,还能带走一个普通士兵?

在他从家里逃走时,他老婆已经生下了一个女儿,肚子里又怀上了胎。还是老天爷有眼,命不该他家断子绝孙,之后还生下个儿子。过了几年,女儿聘出去了,剩下母子二人无依无靠,一直没有活路,今天拖儿带女嫁到这个地方,明天活不下去,又改嫁到别的地方,颠沛流离,吃尽人间苦,受尽人间罪,悲惨至极。

土改结束后,在别的过去曾经有过大财主的村里,每隔几年总不时地传出,某某人在财主家的院子里的某个角落、或在某块曾经是财主家的土地里,发现了金银财宝的故事,是真是假,是多是少,人们虽不得而知,但这类型的传闻总是不断,人们也宁肯信其有,不肯信其无。但在他家这个村,从来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传闻。人们普遍相信的事实,是参与掩埋的那两个亲属把当年掩埋的东西全部掏走了。那两个亲属在后来的家庭开支中也有明显超出其合理收入的部分,也不断传出有兑换或倒卖银圆的事儿,其中有一位在临死前据说还给儿子们分白洋,另一位在半道上娶了一个带儿子的老婆,他还给人家娶了媳妇。但这两人却连一分钱也没有给过他们死无音信的亲人留下的孤儿寡母,人的贪心有多深、有多狠、有多黑,真是无法测量。不过,老天爷是长眼睛的,无缘无故使了昧心钱得人总是要遭报应的。这一点也已经得到了证实。



文章提交者:巴山武陵


中共在初创阶段的财政状况一直是一个谜团,这份中国工农红军四方面军政治部主编的《筹款须知》的小册子中,可窥见冰山之一角。宣传手册中《筹款》部分长达两万多字,现节录其中“筹款技术”部分


筹款须知

有关筹款的技术问题

筹款技术是能否筹得更多,筹得更快的实际问题及有效的技术。若徒有正确的策略而没有好的技术,是不能得到好的结果的。十二军的筹款成功,技术好也是个很大原因。故筹款技术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主持筹款工作必须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形与政治常识,还要把交际手腕和筹款的实际经验相结合。筹款技术很多,总的说起来可分为:

1.一网散开,精密调查

筹款部队的布置,与筹款的成败有直接关系。在决定筹款的时候,就要计划到经济的中心地在哪里,筹款的指挥中心就设在那里(师有师的中心地,团有团的中心地)。在敌情许可下,所属部队应尽量以连或排为单位,散布在周围地区。(如果有敌情,便要以主力位置于近敌接近的那一面设立。)这样如网打开,越收越拢,易散易收,既便于指挥督促,土豪一个也跑不脱身,而且敌人赶来也可以应付自如。部队已经布置,便立即精密调查一切情况。进行的办法要靠自己调查,绝勿依赖商会或土豪代表。调查人员要具备耐烦(即热心)、精密(即细心)两个条件,能耐烦,才能在豪绅、地主压迫欺骗之下,话语不通的白色地区群众中有所获得;能精密细心,方能查得准确,百筹百中,不要听“有”“大”“多”而高兴马虎,或听“无”“小”“少”而丧气算了。要能在群众的无意闲谈中、言语矛盾中和行动中有所查得。

调查内容:A、地主、商家姓名;B、所有田地、财产、资本、做什么生意及此地现有情形;C、所在地点,本人家属现在地方,以及房屋的大小、方向、前后形式,门头远近;D、平日在群众中有无恶感、好感、剥削手段等。

进行调查的时候要找到贫苦勇敢的工农份子或流氓份子;A、先由普通的说话闲谈入门去宣传(能用宣传的方法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为最上策),不要问:这里有土豪没有,姓甚名谁……(这最呆笨),只要从侧面:表面是普通的说话,在群众无意中去侦察判断。如问:“你忙得很,禾插完了么?作了几亩田?每年吃谷够不够?不够到哪里买谷?某家有几多谷卖出?”或装着买米的样子去问,或帮着他做事,在说家常话中组织些特别痛苦的去处)去探讨;B、找些土豪的财物或鸦片烟、酒肉等,秘密分给那些贫苦工农、小孩或流氓份子,甚至许诺事成后赏他们金钱以引诱他们说实话;C、在红区的街上、巷头、部队驻地附近设意见箱,宣传广泛的征求秘密揭发豪绅地主财产、罪恶、丑行、及对红军的批评、要求与一切工作意见。(这次总政治部在黎川城设意见箱取得了很多成绩。除达到调查目的外,还将有些群众意见书照原文公布,一方面能扩大意见箱的影响,更藉此扩充革命宣传,一方面可得到群众意见为工作借鉴。)D、一方面的调查若不准确,要有几方面的调查,尤其是要发动部队官兵全体动员,深入群众,有组织的(分出区域、部门)进行调查,直至准确为止。

2.迅速捉人,适当待遇

人是活宝,只有捉到人,筹款就容易。在周密调查结束后就要迅速捉人。捉人的方法要注意运用便衣队,而部队中要注意找本地人参加组织。队员出发时要化装成各色土民(每次化装要不同),暗藏手枪,分途出发。特别注意趁黑夜、半夜、雨夜、雪夜,以及拂晓、黄昏这两个时候。要不怕路远,不怕困难,要非常迅速以免被捉之人逃避,有些虽逃,但走不太远。(如果是地主、富农,最舍不得出远门多用钱,而且部队网散开了,那些人必走不远。)要做个里应外合,就是说要埋伏二个以上的人拿手枪在土豪屋内,其余的都出来,做个没找到人失望的样子,再埋伏几个人在屋外面,等土豪回时(要注意土豪常先派走狗打探然后才回家,这个情况便不要行动),外面围着,并派人进去协同里面的人捉人,如果这样已为土豪知道,便可以完全撤回来,暗中侦探,以便回头再捉。捉了本人当然好,就是当家的独生子甚至家属以及走狗也都可以。(在行动了,必须迅速的捉其余的人,以免惊动而逃跑。)如果许多土豪潜伏城乡附近,经细密调查后,必须尽可能的先准备相当的群众条件。(有工农会、纠察队、游击队等组织更好,如没有,也要组织少数工农份子或利用流氓组织密缉队),实行有计划、规定日期时间,由所驻各地部队骤然戒严(要以肃反为名出布告),城内城外,街前街后……到处把守。除群众有革命团体的符号外,一律禁止活动。然后挨户检查,不单“活宝”可捉到,即一切反动首领都可一网打尽。对于已捉到的人要有相适应的待遇,同时要利用他们报告土豪的情况。特别对其走狗(雇的工人、邻人等)、小孩、老人、妇女,按当地人情风俗及其家庭情形,分别被捉人的轻重,普通以当家的、父母、独生子以及上有父母,下有儿女的为最重要,同时未嫁的女子,且只有一个,或媳妇怀孕,娘家又厉害的,也为重要对象。轻的可以放回办款,重的必须收押分别筹款(即来了好多款才放某人,最重要的要最后放)。收押的人必须常用宣传与恐吓的手段分轻重对付。并让其与代表及其家属见面,使他们能共商筹款及使悲伤情绪影响家属以便紧急筹措(但在特别情况下,没开始交涉,未缴分文时,也不许见面。)

3.多贴条子,少写数目

地主、商人本人虽逃走了,但他走不远,并有走狗随时在打听消息。这时必须用贴条子的办法,指出捉人的理由、要款的数目,限期接头缴款。条子要贴得多,不管地主、大商人、富农,凡在政策允许下可以筹得的,都要贴,以免漏网。但出款的人,一来出款痛心,二来也难办到,故在写条子时要充分估计到出款人的整个财产,以及此地现有财产所值,特别是动产,按照他的能力,只要靠得住,聚少成多,比较实际而容易筹到。故每张条子要少开数目,即留有交涉余地。在自己判断的实际要求上略加一点是可以而需要的,如果数目太大,把他吓翻,或他此地所有动产还不过如此数目,他则索性不理,只要有一个不缴,就会形成困难,即或再减,也失去了威信,这是立三路线的筹款办法,表面要得很多,实得其反。去年一军团在醴陵开价十万,实得四万,三军团在萍乡开价三十万,实得不过二万,这次黎川也是一样犯了同种错误,写四十万,将来八万恐也难收到,这是主要原因之一,以后筹款同志望注意。

4.有软有硬,加紧催款

条子既贴,绝对不要听任土豪延抗不交,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图延期不缴,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派人分头加紧催款。催的手段贵乎厉辣,催了一次又一次,要不使其态度冷淡,而且在必要时,没收一家的财物,烧一家的房子,或杀一个土豪(都是出于筹款无望而又有政治意义且能为大多数群众所认同的,而不宜以杀人烧屋为催款的唯一办法),以及用要烧要杀的形式恐吓(烧房经过宣传,拆开大门,倒洋油)等的阶段,每阶段中都可利用恐吓催缴。杀人也要经宣传,拟罪状,捆绑,写罪状,盖官印的几个阶段。有时为使代表不困难,有余地筹措,催款手段也要有软有硬,特别是对缴款快的要有相当减少,以鼓励其余,而讨好代表(但在软化对方时要能巩固自己原拟实数,或相差不远,特别严防劣绅的代表用酒肉――不吃为好――花言来包围你)。此外,为了更加紧催款,也可以当着代表面用主持筹款人的上级名义下命令严密督促,以便主持筹款人与土豪代表更好地运用软硬手段来周旋,只有这样有软有硬,有声有色,催起来才有效果。

5.做好做歹,雷厉风行

当贴了条子派人催款的时候,还须布置一些人(当地人更好,部队中的也可以)向富豪代表宣传,帮做转弯(实心在要钱)子工作,以探听代表与出款人的意见,并向土豪家属以及群众(群众中有土豪走狗在打听)报凶报吉(时而说这个缴纳到几成就可以了事,时而又说那个一定要缴到某数才了事,不然,到某时要烧屋、杀人;时而说已开始磨刀了,要杀土豪某某),做好做歹(即张言某人不出钱就不帮其转弯疏通,其人是可以并实际上也如此进行,打土豪,拿洋油,磨马刀等等),以包围土豪及其家属(特别是妇女)和代表,搅乱他原来心里的把握程度。总之,到了筹款时候,必须动员群众,调查的调查,贴布告条子的贴布告条子,以及向群众宣传的,向代表交涉的和催款的,散布凶吉消息的,做转弯工作的,提洋油的,磨马刀的,打土豪的,没收财物的,散发东西的,督促的,各种工作人员都要雷厉风行,积极去做,只有这样才能动摇土豪及其代表与家属讲价的主要反抗心理,服从我们的罚捐,才能使财宝滚滚而来。

6.优待土豪代表

无论我们筹款如何有理由,无论宣传以及纪律如何好,但是站在其阶级利益上的地主、商人、富农,总把我们当做他们的阶级敌人,不敢当面就同意缴款,而是要旁人,工农份子、亲属或走狗来交涉缴送。又或地主商人不愿缴款,我们单凭硬要,不利用第三者――土豪家属、朋友等去劝说,则筹款更是难有希望。故此,中间人――土豪代表,在筹款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当代表的都是些会交际,惯投机的人;一部是工农份子,敢来接近,优待土豪代表更不宜忽视了。如何优待呢?不外乎:A、与土豪代表来往要有专人,而且要有所谓“官”(筹款主任、政治部主任等)接洽宣传,招待膳宿,言语要吹牛皮,饮食招待都要相当客气,对代表要有尊重的表现,即对不缴款的土豪发脾气,严厉催款,也要注意勿妨害代表。对缴款快的多的,减了款子,要当代表及其家属面前说到:有碍某某代表面子等(如果代表是工农份子还要特别说到),以提高代表的地位,而促其更努力奔走;B、对代表,特别是真能努力缴款工作的,我们要相当的许以金钱酬谢,并可用累进的方法,凡缴款越多的酬谢也越多,所筹得实数百分之几为酬谢费(当然在酬谢时要计算总数于我们有益无损的),而且要注意到由我们直接分发酬谢,每个代表均要分到,另外担负缴款较大的数目的代表中的主要代表,还要相当加谢;C、有些小的问题,在政治筹款上我们要无损失的能相当满足代表的请求(如保人等,如已有群众革命团体,革命团体才能保人);D、不单对代表如此,即对送款的一切人(挑款的等)都要有相当的优待与宣传准备工作,以引起他们乐于接头交款的兴趣。这样使当代表的既有钱得,又显得有本事,且能与威风凛凛的红军来往而受优待尊敬,自己以为地位提高,很有味道,他便热心而且想多做几回代表。我们同时更可利用他调查土豪,再当代表,扩大筹款工作。

7.挖地窖

封建地主是守财奴,有了钱,放债怕对方没有能力还,营商怕亏本,故无论城乡土豪都喜欢埋窖,只要有好的技术热心挖窖,对于筹款当有绝大帮助。窖常埋伏在人不注意处的厕所、粪缸下、猪池下、隔楼板、瓦罐里、烟囱中,总之凡可以埋藏处都会埋藏,而这些地方都须详详细细地寻找,要检审首先要有精密的调查,特别要找土豪守家的说话,找普通人暗中观察他的行动;在那里睡觉,在那里吃饭,常到那里去,他的眼睛注意到那里,特别当你或别人进去东找西看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在那里。如果你有了相当把握时,便一面继续宣传侦察,一面便可以正式挖地找窖。(这时可以酌情拘押守家者,恐吓,或不拘捕,暗中监视之,看他着急不着急,看他会守在那里不动。)但主要靠自己用各种方法,如泼水于埋款地上,看水透快慢(快的土松的就有货),挖土看色气,看松紧(新色土松的有),用心量房内外的宽窄,墙壁的厚薄,是否有夹墙,量了楼下要量楼上(有的在楼板以下起隔墙),看了屋檐要开天花板,拆出看是一层还是两层,总之不妨翻天覆地大找一场。万一没找到也不要放弃,还必须按屋大小,派便衣侦探潜伏周围,看白日里有什么人进去,都在那里看了某处有好久时间?神色如何?看了出来之后又怎样了,这时绝勿露形,只报告负责人,到晚上再派侦探,看他准备何时动手挖窖。因为他已挖动了,必定要趁夜里取的,你便在他挖掘时暗中派人监视,只把人围好(防他的外面侦探知道)捉人,再强迫他完全挖出就是了。而且这种取挖人必是土豪亲信走狗甚至是儿子或本人,绝对勿轻易放掉,必要时趁夜迅速找到那些藏起来的肥土豪。

8.拍卖

在政策允许下没收的财物,有时为筹款子,可以廉价拍卖,但要注意:A、能卖到相当钱数的,钱太少不要卖,宁可不取分文散发,以争取更有价值的群众;B、谷子特别是义仓等谷,因谷子是群众迫切需要而不可得的(虽名义仓,实豪绅霸占),绝勿拍卖,要尽数散发给当地工农贫苦群众(最好能有计划的由群众革命团体去散发,以扩大革命团体影响,以便他们对我们的革命动机有认识,因为工农贫民得到了利益)。C、拍卖快时,须按货物分开来,要不零卖,须告诉群众几家一联;D、货物太多,时间不够,要计算到后几天再减价发卖,以及零卖与散发,绝不要等走了还有留给豪绅的。

9.最后一着

有时各家所罚捐款都缴齐了,而我们还嫌不够,土豪商人还出得起,而时间还来得及,便要来个最后一着,加捐,或加以“重利剥削,高抬时价”的罪名,或以曾控告过革命份子、摧残过工农运动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强迫,在必要时,虽以前已罚或捐过款,也可以再杀一个。要杀的必须更加重罚款,但这不是简单的为着筹款来个最后一着,还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土改系列之四

静乐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上)

写在前面的话

《静乐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一文,完稿于1983年初。文中资料基本上来自于静乐县档案馆所藏的县委档案,有少部分来源于山西省档案馆、图书馆等处。文章曾在《静乐县志资料》(内部刊物)刊载。后来笔者曾进行过简单加工,准备投给一个正式刊物发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未能发表出来。直到前些时候,从网上偶然看到了一些有关土改的文章,才又使我想起了这篇近30年前写的文章。

这次录入,对原文所记载的基本事实、观点、结论未作任何修改,也就是说,文章所引用的资料是“陈旧”的,文章的观点也是陈旧的,只是在文字表述方面做了简单的技术处理,因为文章毕竟是在近30年前笔者大学刚毕业不久写成的,文字表述上还有不少不成熟之处。文中的不少观点,现在看起来还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土改运动研究的深入和认识的深化,新的认识、观点还会层出不穷。所以,在现在就急于修订过去的观点也没有太大的必要。于是,就这样原文录入并发表出来了。

笔者认为,有关土改运动这个十分重要而敏感的话题,现在需要我们做的工作主要应包括:

一、抢救挖掘整理历史资料(包括当事人的口述历史),尽量真实地再现土改场景,特别是暴力流血土改的场景,让后人了解土改、记住土改。

二、认真研究土改运动后期的纠偏工作,纠什么?怎么纠?给谁纠了?没有给谁纠?等等,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是后人如何评价土改运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笔者记得当年在县档案馆收集土改资料时,曾收集到一份当时的纠偏补偿名单(县委给补了小米的人员花名表,可能不是全部,但一些主要的人都有了),但碍于那个名单涉及到当时还在世的一些具体人和事,当时也有人找县委要求对土改时的案件进行平反,领导上担心发表出来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没有写到文章里面。现在笔者已经离开静乐县志办很多年,不知那份资料还在否?从那份名单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纠偏工作的情况(在我的印象中,所谓纠偏是在有限范围内、有限对象中的纠偏,并不是彻底的、全面的、真正意义上的纠偏)。

三、对土改运动进行大背景、全视角的深入反思,这是比收集整理历史资料更深入、更有价值且更有难度的工作,需要更多的有识之士参与。

(笔者书于2009年8月27日)

静乐县位于晋西北黄土高原,在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隶属于晋绥边区管辖,是在我党的发展壮大历史上、特别是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的重要的革命老区之一。

从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到1948年冬,在静乐县74个行政村、671个自然村、约12万人民中掀起了一场声势浩荡、波澜壮阔的土地改革运动。运动的发展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短时间内即实现了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地主阶级被彻底打倒,威风扫地;广大农民获得翻身,趾高气扬。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和指导思想上的失误,运动中也发生了各种背离运动宗旨的过火行为,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党中央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了制止,并在运动的后期开展了纠偏工作,纠正了部分错误。

下面分4个问题,将静乐县的土改运动情况作一简要叙述。

一、土改运动的组织领导请况

静乐县的土改运动是在晋绥边区派来的土改工作团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工作团于1947年1月份开始到静乐工作,到1948年5月份陆续撤走,先后共一年零五个月的时间。1947年1至5月份,工作团干部较少,6月份扩增人员,到9、10月份曾达到170人左右。

工作团的干部绝大部分是从边区派来的,从静乐县区村抽调的只占少数。从边区来的干部大部分是3纵队、边区党校、边区实验学校的干部,此外尚有晋绥分局、行署、军区、晋绥日报社的少数同志。

工作团团部起初驻在娄烦,1947年10月底移驻县城。团部以下按区分组,每个区内又分为若干小组,大致每个行政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工作团干部。

从工作团来静乐工作到最后撤走,期间人员变动很大,有调进调出,也有被群众运动清洗了的、病退的,等等。现仅就1947年10、11两个月的人员情况来谈一下工作团人员的具体编制和分布情况。

团部有孙志远、李洁、丁立、赵磊、李容、顾众康、孟丰平、武玉、苏志定。孙志远自始自终为团长,李洁、丁立、赵磊为秘书,李容负责经济,其余人在医务所。团部以下按区分为6个工作队:

一区工作队驻区公所所在地砚湾,负责人李春芳,11月份共有干部11名,分为5个小组。

二区工作队驻区公所所在地娄烦,负责人王文达,10月份共有干部33名,11月份42名,分3个小组。其中娄烦、三元村、大夫庄、蓆岭村、石家庄组组长梁绪龙,副组长王路;盐市崖、史家曲、庙湾、常家坡组组长风力,副组长郁世仁;罗家曲、策马、小白石组组长戈润生,副组长李永红。

三区工作队驻五家庄,负责人王敖,10月份共有干部19名,11月份20名,分为3个组。其中五家庄、双路、赵家沟组组长段志全;中庄、盆子水组组长李峰;杜家村、磨管峪、刁儿沟、石寨子、堂儿上组组长白阳。

四区工作队驻段家寨,负责人李芝清、贾一民,10月份共有干部15名,11月份17名,分3组。其中西河沟、段家寨、宋家村、岔上、辛村组组长贾一民;西贺、西马坊、腰庄组组长安联星,副组长张新;西坡崖、羊儿岭、扶头会组组长闫树德,副组长弓守信。

五区工作队驻区公所所在地丰润,负责人张育英(有的写为张玉英),10月份共有干部19名,11月份为18名,分为3个组。其中丰润、西大树、泊水组组长张育英,副组长王善清;下静游、峰岭蒂、秦家岩、马家岩组组长梅端,副组长吴奇;择善、任家贺、大山头组组长闫秉忠,副组长刘全基。

六区工作队驻区公所所在地米峪镇,负责人褚培仁,10月份共有工作干部24名,11月份16名,分为3组。其中米峪镇、郭家庄、国练、岔儿上、潘家庄组组长褚培仁,副组长崔树藩;王家岩、韩家沟、顺道、窑儿上组副组长冯静卿;蔡家庄、马家庄、柳林、南峪、榆树掌组组长徐又新,副组长牛福海。

除了工作团以外,直接参加静乐县土改运动领导工作的还有在土改中新成立的区村两级农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自然村的新农会、贫农团和贫雇农小组。原行政村一级的旧干部凡是地富成分的在土改中一律停职,其他成分的由群众审查决定去留。

二、静乐县土改运动概况

(一)运动的简单经过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5年冬和1946年春,静乐人民遵照党中央的指示,继续进行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减租减息、回赎土地、清理旧债运动。1946年5月4日,党中央为适应战争形势和解放区农民对土地的迫切需求,及时改变土地政策,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五四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坚决地站在农民方面,实行土地改革,支持农民的一切正当的主张和正义的行为,批准农民已经获得的和正在获得的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五四指示”发布不久,一场轰轰烈烈地土地改革运动即在全县迅速展开。截止当年12月底为止,全县600多个自然村发动群众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有113个,群众已经发动、但还未彻底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有293个,没有发动群众的空白村有231个(原始统计数据如此)。因此,这一时期的土改运动全县发展还很不平衡,收获也不是很大。由于这一时期中央还未提出彻底平分土地的原则,各地只是按照“五四指示”的精神“实现耕者有其田”,所以,在静乐县把这一时期的土改运动叫做“搬大树”运动。

1947年1月份,工作团开始来静乐县进行实验,直到当年的5月底,搞实验的有五家庄、潘家庄两个行政村的11个自然村(其中潘家庄的试点是由陈伯达带队亲自搞的)。6月份,晋绥边区召开地委书记会议(即在临县郝家坡召开的土改工作汇报会,主要由康生介绍试点经验),会议决定了认真地发动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方针。会后不久,在静乐的土改工作团增加干部,并扩大实验范围,除了原来的五家庄、潘家庄两个行政村以外,又在2、4、6等3个区的25个河川自然村进行实验,实验一直进行到10月份。

在这一时期内,经过抢耕抢种、解决口粮困难、征收烟税、处理干部、斗争地主等工作,发动了群众,建立起贫雇农组织、创造了不少经验。这一时期,领导上抓得紧、联系好,研究问题多,有较严格的审批制度,因之问题也发生得少。但各种离开党的政策的左的偏向即已开始露出苗头,比如片面的贫雇农路线和划分成分上的错误等,但还没有出现混乱现象。

8月份,由于受实验村的影响,娄烦组已经开始了自发运动,到10月份南北都有了自发斗争,运动实际已经扩展到100个自然村以上,约占到全县村庄总数的六分之一。

9月份,县里召开了县区干部以及一部分村干部会议,在会上检讨了过去一段时间工作中右的错误,之后即执行了中央彻底消灭封建、评分土地的政策。10月下旬,工作团在娄烦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总结了实验时期的工作,布置了平分土地及其领导自发运动的工作,土改实验时期宣告结束。

就在这一阶段,《中国土地法大纲》和《晋绥边区农会临时委员会告农民书》都已下发,全县已普遍自发扣起地主,要求工作团干部去。11月初,工作团全体干部就已经分散在全县各个行政村,我县得土改运动进入了高潮阶段。直到1948年1月,经过斗争地主,建立区村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配果实,运粮支前、平分土地等工作,土改运动告一段落。这一时期收获多,成绩大,但各种左的错误和偏差也主要出现在这一阶段有时竟发展到无法控制的程度。

1947年12月,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同志在会议上作了《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报告对土改运动总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作了详细的阐述,会议提出了纠正左的偏向的任务。晋绥边区在中央会议之后,于1948年1月召开会议,采取了纠正左的偏向的适当步骤。1月13日,分局发出《关于改正错订成份与团结中农的指示》,同时还发出了《关于保护工商业的指示》。2月份,中央发出《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即“二月指示”,着重纠正土改和整党工作中的左的偏向。从2月份起,静乐县即开始进行纠正左的偏向,改成份,退东西,纠正恢复工商业,训练停职干部,恢复可以争取教育的干部,解决死人善后问题等。4月1日,毛泽东同志作了《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评价总结了晋绥分局领导的土改工作。当月,静乐县部分村庄又进行了个别修正土地,解决生产困难,组织生产等工作。从5月份起,工作团干部陆续调走,只留下10余人集中进行整党实验。9月初,召开了县区村扩大干部会议,检查总结了一年来的土改工作。这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及填发土地证的讨论与决定》,10月份开始填发土地证,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将土改成果固定下来。同时继续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土改运动宣告结束。

从以上过程来看,静乐县的土改运动大致可分为3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从1946年5月“五四指示”发布到1947年5月,为“搬大树”时期;第二阶段从1947年6月晋绥边区召开地委书记会议开始到1948年1月,为平分土地阶段;第三阶段从1948年中央发出“二月指示”到同年10月份,为纠偏、巩固土改成果和处理善后事宜阶段。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从1947年5月份到9月份之前,县里虽未正式提出彻底平分土地的原则,但自从6月份晋绥分局地委书记会议以后,工作团扩大了实验范围,群众自发斗争已经普遍兴起,因此这一时期的土改工作实际上早已超出了“五四指示”精神的范围,所以,也归入了平分土地阶段。其次,土改运动总结会虽然在1948年的9月份召开,但解决土改遗留问题以及填发土地证的工作以后还进行了一段时间,故这一阶段的截止时间尚可推后。

(二)全县平分土地情况

1948年2月静乐县的平分土地工作基本结束。但由于各地群众的要求不同,对上级的土改政策执行情况不一,平分土地的情况存在不少差别。一本说来,可分为5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绝对平分地区。全县共有163个自然村,占全县671个自然村的24。4%。绝对平分的结果是抽动中农土地过多,中农每人占有的土地平均数与贫雇农相等或略低于贫雇农的平均数。

第二种类型是抽补搭配地区。这种类型的村庄共有352个,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半数以上。抽动中农土地时照顾到了中农的利益,有些村庄还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才进行抽动,且抽动的数量也比较少,中农依然保持了高于贫雇农的土地量。

第三种类型为比较接近中央“二月指示”精神地区,以及接到“二月指示”后进行过修正的地区。属于这类型的自然村共有120个。这些存的土地分配基本上不存在什么问题,有的村庄在进行个别修正后即可填发土地证。

第四种类型是抽动中农土地过多,形成极不合理的“倒宝塔”形的地区。全县共12个这种类型的自然村,尤其以二区的前黑山及四区的西贺村最严重。

第五种类型是未分配地区。主要是一些只有几户人家的小山庄窝铺。全县共有24个,问题不大,按照“二月指示”略作调整即可。

(三)与土改运动配合进行的“三查”审干运动情况

“三查”审干运动是共产党在人民解放战争时期,鉴于当时共产党所面临的坚决地、彻底地领导土地改革运动的艰巨任务和当时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中严重的成份不纯和作风不纯的状况,结合土地改革所进行的整党整军的一个重要政治运动。“三查”在地方上是指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在军队中是指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所以,在静乐当地也把“三查”运动成为“搬石头”、“揭盖子”运动。毛泽东同志在1947年12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做的报告中就严肃地指出了党组织的这种状况。这种状况在静乐县的党组织中也不同程度地有所存在和表现,诸如包庇地主、强迫命令、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地富掌权等,甚至在有的地方发生过个别干部操纵斗争,打死农民群众的现象。

有关静乐县“三查”审干运动的历史资料所见甚少,只能根据一些零星的记载排比综合,简单介绍。首先有必要纠正一下静乐民间关于土改、“三查”分期的说法。

“三查”运动以1947年5月中央发出《开展“三查”运动的指示》为起点,在晋绥边区,正与同年6月晋绥分局地委书记会议后大规模的群众自发土改运动的普遍兴起以及最激烈的土改阶段相重叠,各地斗争地主、挖底财、分配果实、审查处理旧干部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因此,在静乐民间,一般人就把从1946年5月开始到1948年底基本结束的土改运动分为三个阶段,即“搬大树”(即减租减息、清理旧债、回赎土地时期)阶段、“三查”阶段(包括了大规模斗争地主、挖底财、平分土地和其他果实)、土改阶段(确定地权财权、颁发土地证阶段),民间所说的“三查”实际上就包括了同时进行的最激烈的土改运动,把“三查”与土改这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运动混淆了,并且以“三查”运动代替了土改运动。

静乐县的“三查”审干运动,在1947年10月娄烦召开的全体工作团干部会议以后达到了高潮。机关“三查”采取了排三代、唯成份论、算老账、上刑罚等做法,审干是一律交群众处理。对行政村一级的干部凡是地富成份的一律停职,交原村群众处理,其他成份的,由群众审查决定去留。群众要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是党员的,只要群众说一声开出就开除了。有的地方,甚至采取捕风捉影的方法,不经证实就对干部做出处理决定。当时,全县共有党员2294人,土改中开除32人;县级干部106名、区级干部63名,在机关“三查”及群众审干中,被清洗掉43名(撤职的36名,停职的7名),其中县级干部22名,区级干部21名。村级干部有80名被停职。这样就形成了干部宁左勿右,只敢说过火话,不敢说公道话,人人自危的极不正常的局面。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静乐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下)

三、静乐县土改运动的成绩与收获

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一)在消灭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的原则下,实现了按人口彻底平分土地。经过土改运动,政治上推翻了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广大贫苦农民获得翻身,当了主人;经济上夺回了被地主阶级长期占有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分得了房屋、粮食以及其他各种财物。广大农民的自尊心、自信心和主人翁精神有了很大的提高。如三区杜家村自然村共有地富26户、113人,1943年占有土地835。5垧,人均7。4垧。经过1943年冬到1945年8月这段时间的减租回赎、负担转移、清理旧债,输出土地34垧,又经过1945年9月到1946年5月这段时期的减租,又输出土地95垧。从1946年6月到1947年4月,又清算出479。5垧,剩下227垧,人均2垧。该村有中农贫农129户、577人,1943年占有土地1016垧,人均1。76垧,经过以上三个时期的斗争,共输入土地608。5垧,加上原有土地共有1624。5垧,人均2。8垧。又如二、三、四三个区,在土改中共获得的果实有:白洋30983。5元,元宝1506。85两。银器3272。83两,本币1624705元,铜圆1670斤,大烟7445。25两,衣服8058件,皮衣284件,毡被1689条,粗布5408。8丈(?),牛725条,马6匹,骡子42。5条,驴803。5条,猪25口,羊9780只,什粮5268。18石,细米2803。8斤,山药89733斤(档案资料中未发现有关土改获得的房屋的统计)。

(二)重新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和政权机构,教育了党员干部。经过土改运动及“三查”审干运动,整顿了党的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成立了区村两级农民代表大会,建立了农民自己的政权,改进了党员干部中的脱离群众、强迫命令、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教育、考验、锻炼了党员、干部和群众,提高了他们的觉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土改运动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过去贫苦农民有劲没处使,经过土改运动,他们获得了土地、畜力、粮食等生产生活资料,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起来。另外,过去地主阶级过去依靠剥削为生,土改后也变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48年为静乐县历史上罕见的丰收之年。

(四)土改中涌现出了大批的积极分子,培养提拨了一大批新干部,发展壮大了党的队伍、干部队伍。土改中全县各行政村共培养积极分子代表3250名,土改后,全县共有区级干部85名,其中土改中新提拨干部就有60名,占总数的70%。

(五)迅速、坚决地纠正了土改中在处理工商业方面左的偏差。如娄烦城内,在1948年1月下旬开始纠正整奸商营业税方面的偏差,只用很短的时间就有45家恢复营业,又新开了46家,到3月份,娄烦工商业即恢复了原来的面貌。

(六)经过土改,巩固了后方,支援了前线,保证了巨大的军勤任务的完成。1947年秋冬,完成了巨大的运输支前任务。在运粮紧张的时候,翻身农民一边运粮、一边分地,40天的时间就完成乐1万多石细粮、折粗粮19900石的运输任务,共用人工315549个,畜力30余万个。1948年夏季支援晋中战役,运粮600多石以及弹药若干,随军担架280副,牲畜320头,民兵参战队96个(?)一个多月的时间共出人工21575个,畜工12955个。如果没有土改运动,完成这样大的支前任务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时,在土改中还动员翻身游击队210多名,进行了参军参战支前的教育,翻身游击队自愿报名的总动员数的30%。

四、土改运动中的左的偏差、产生偏差的原因及其纠偏情况

(一)左的偏差

静乐县土改运动中发生左的偏差,主要是在1947年6月份以后,到11、12两月发展到顶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对待中农问题上的偏差。

党在土地改革时期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在1947年2月1日对党内的指示中也明确规定:“在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全部过程中,必须坚决地联合中农、绝对不允许侵犯中农利益(包括富裕中农在内),如有中农利益的事,必须赔偿道歉”(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一文)。在晋绥边区《告农民书》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在土地问题上,中央还明确指出:“必须容许一部分中农保有比较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然而,上述指示精神在静乐县的土改运动中却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而只是片面地认为“贫雇农路线就是群众路线”,“贫雇农立场就是群众立场”。在自发运动开始以后又强调提出:“只准走贫雇农路线,不准走别的路线”、“中农路线即地富路线”。基于这样的认识,产生了在对待中农问题上的偏差,具体表现现在:

(1)在划分阶级成分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领导上也不做解释,由群众自己“吵”,实验的结果,提出发对主观主义,打破旧圈套、旧条文、旧观念,提倡学习群众等综合性划定法,从政治上、经济上、历史上定成份,盘三代,看铺摊大小,看作风等等,结果造成一家就有定下几种成份上网。另外,有的人和地方,还抱着多得果实的目的,有意提高成份,把许多本来够不上地富得农民也划到地富得圈子里去,人为地扩大了打击面。在1948年4月学习毛主席《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时,县里就当时掌握的10954户的阶级成份状况进行统计,地富原有2028户,占总数的18。5%,改定后地富793户,占7。2%。同时,还选择了米峪镇、蔡家庄、罗家曲、榆树掌、城关、岔上、张气等7个行政村为典型进行调查,这7个村总户数为2949户,地富原为537户,占18。2%;人口11311人,其中第富户人口2491人,占21。1%;改定后,地富户141户,占4。76%,人口710人,占6%。

(2)在建立区村代表会中排挤中农。先期村代表会中只有少数中农,以后也基本不到会了;到建立区代表会时,三区102名代表中没有一个中农,四区代表会到了一名中农,还被审查掉,完全取消了中农再代表会中的席位。

(3)在土地问题上照顾中农不够,抽动中农土地过多。平分土地时,多数地区是机械平分了,尤其是河川地区,动中农土地更多,搞绝对平均主义。而且,在抽动中农土地时很少做说服工作,不争取自愿。如三区的堂儿上村有位中农用房子换下4垧平地,硬要被抽走,他只好伤心地哭了。五区丰润有户中农全家两口人,有12亩平地,被抽了9。3亩,9垧坡地被抽了6垧。全丰润村共有中农50户,在抽地时即动了47户。这样做的结果是严重地挫伤了中农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贫雇农的积极性。中农不谋闹生产,过日月,浪费严重,有的贫雇农也只顾眼前,不敢闹翻身,人人都怕说“富裕”二字。

2、乱打乱杀问题

在打人杀人问题上,我党的一贯政策是:“坚持少杀,严禁乱杀”。但是在静乐县的土改运动中则严重地违反了党的这一根本方针。在实验时期,杀人还比较慎重,都要经过县委、工作团团部的批准,但乱打现象已经开始。自从1947年10月娄烦工作团会议批评了不按照群众意见处理问题的不放手思想,领导上提出要大胆放手,打破老一套,不怕犯错误等口号以后,从11月份起,乱打乱杀现象即严重形成。整个土改运动中,全县共计非正常死亡447人,在实验时期处死不到50人,大部分是在娄烦会议以后处死的。其中一区亡死48人(一说46人),二区死亡74人(一说72人),三区死亡61人,四区死亡104人(一说103人),五区死亡90人(一说95人),六区死亡67人,城关亡死3人。内有干部、党员26人,其中一区3人,二区3人,三区6人,四区4人,五区5人,六区5人。这26人中,区级干部4人,行政村干部15人,自然村干部6人,其他1人。从成份比例来看,447人中有地主236人,富农11人,中农40人,贫农52人,其他3人(按:城关3人未知成份)。这447人中有的是政府处死的,有的是群众大会打死的,有因恐惧而自杀的,有受重刑后病死的,也有个别因地富奸霸操纵斗争打死的,等等,其中群众处死的200人,占近二分之一。在地富死亡人数当中,大部分是因搞底财打死的,也有因怕报复、斩草除根而处死的,等等。当时,凡是地富成份者,就很少考虑,认为死不可惜。被处死的人中,除了极少数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偿血债者外,绝大部分是不应当被处死的。至于在土改、“三查”中被打、被磨、被吊者那就更不计其数了。

3、在对待工商业者问题上的偏差。

土改的主要任务是消灭封建、半封建的剥削制度,不侵犯工商业者,地富所经营的工商业也应当受到保护。但静乐县在土改、整奸商、征营业税三方面却错误地搞垮了工商业。娄烦、城关的工商业者就主要是这样搞垮的。这两地原有商户300家,被征税的有275家,经过征税、土改、整奸商共搞垮了59家。全县土改前地富及一部分中农经营的油坊、粉坊等小作坊有200家,在土改斗地主及证营业税中也大部被搞垮了。全县从工商业者手中共计征出黄金1。06两,白洋5228元,本币3。8亿多元,还有其他零碎物品,共计折合本币4。46亿多元。这样做的结果,严重地打击了工商业者的积极性,使一些小商小贩也恐慌起来,大吃二喝,市面一时萧条。

4、撇开支部和干部问题

在静乐县的土改运动中,对旧的支部和干部才去的是坚决踢开的方针。实验时期,有的村还选择了一些好党员一起进行土改,到自发运动遍地兴起时期,下龙泉支书操纵斗争打死5个农民的事件发生以后,人们就普遍认为支部和党员大多数是不能用的,于是就采取了坚决踢开的方针。

(二)产生偏差的原因

导致上述左的错误和偏差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上级指示有偏差。如“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口号就是在晋绥分局1947年6月的地委书记会议上提出的。又如,《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为了保障土地改革的实施,对于一切违抗或破坏本法的罪犯,应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及处分”。同时,为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还规定一切侵犯人民民主权力的人,应受人民法庭的审判及处分。而《告农民书》则规定,地富当中罪大恶极的反动地主、恶霸富农,农民中的少数恶霸,敌伪爪牙和地主狗腿子,大家要拿去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对党政军民和其他一切机关中的少数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新恶霸、奸伪人员,大家要拿去怎样斗就可以怎样斗,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再如,在减租减息时期,党提出鼓励富农转入工商业的政策,是正确的,但在《告农民书》中则把这些经营工商业的地主当成“化装成商人”的地主加以反对和没收分配。诸如此类的政策,在基层干部群众中所带来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2、县委、土改工作团对运动的领导存在不足。在土改运动前期,曾发生右的偏差,表现在不敢放手发动群众,限制群众起来斗争以及包庇照顾地富等问题上。在1947年9月的县区干部及一部分村干部会议上提出反右,是必要的,否则不可能有土改运动的彻底胜利。但是,在反对一种倾向的时候却掩盖了另一种倾向,矫枉过正。当时正值土改实验时期,运动已经开始转入高潮阶段,各种左的错误和偏差已经露头,对此,这次会议没有给予充分的注意,而只是片面地强调了反右倾。到10月的娄烦全体工作团会议上更提出“大胆放手,打破老一套,不怕犯错误”以及“要善于发现群众的创造性,敢于同意批准群众的要求”等口号,同时照搬了在晋绥分局地委书记会议上提出的“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口号,这样就助长了群众中的极端民主化思潮,把在实验时期已经产生的各种左的偏差和错误推向了极端,越演越烈,以至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发展到无法控制的混乱地步。这次会议之后,工作团干部虽然高度分散到各村去领导自发运动,但在这一时期中,工作团已经失去了领导运动的主动权,只是充当了群众的尾巴。因此,这一时期,静乐史称群众自发斗争的“普遍时期”。

广大的贫苦农民有革命的一面、进步的一面,但也有落后的一面。党的各级干部一方面应当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但同时还负有教育群众和引导群众的责任,决不能对群众意见采取不加分析的态度。其次,广大的贫苦农民长期收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在土改运动中他们起来革地主阶级和封建剥削制度的命,夺回被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和被他们剥削取得一切财产,以至把一些罪大恶极分子送交人民法庭惩处,这完全是正当的革命行动,应当坚决予以支持。但是。在土改运动中乱打乱杀,从肉体上消灭地主阶级,斩草除根,甚至连一些出身地主家庭的革命干部也加以杀害,如娄烦郭家庄村杀害革命干部郭克清事件,则是完全错误的。还有在“三查”审干运动中将许多的党员干部处死,也是完全错误的。然而这种错误却没有得到领导上的及时制止,而是任其自流,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3、群众中普遍存在的落后意识。在几千年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小农意识,诸如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斗争地主中的复仇心理以及从肉体上消灭地主阶级、斩草除根思想,无疑在上述左的偏差的形成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六区有一个贫农曾经这样坦率地表述过他在土改运动中的思想过程,他说:“开始斗争地主,我积极参加,是为了他圪洞里的东西。当时打烫地主,非常高兴,后来又看到许多的果实,心理满以为这下子可以翻身了,开会的时候不用干部找咱,是咱找干部开会。当听到退东西的政策出来之后,心理很不高兴,觉得闹了一场什么,靠什么都是不行的,还是靠自己受苦吧。我虽然没有公开骂政策,但实际上是不满的。现在也想通了,这样做也好,大家都好好地闹生产,咱的命苦,还是自己好好刨闹吧”。这位农民的话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想法。

4、“三查”审干给各级干部带来了巨大恐惧和压力,基层党员干部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使运动脱离了领导。“三查”审干中把干部交给群众处理,人人过关,各个挨整,干部怕群众,在运动中只敢说过火话,不敢说公道话,宁左勿右,无可否认,这也是形成群众运动自流发展的原因之一。

(三)纠偏工作情况

左的错误和偏差虽然在静乐县土改运动中延续时间较长,后果严重,但是,县委、工作团对纠正左的偏差的态度是坚决的,行动时迅速的。当上级发出关于纠偏的指示后,县委工作团雷厉风行,立即进行纠正。1948年1月,工作团团部发出关于禁止乱打乱杀的通知,快马送信,乱杀现象在全县立即在全县停止。1月下半月,开始纠正整奸商、征营业税方面的偏差,娄烦、城关纠正得很快,短时间内恢复了工商业。全县退给款的商户(包括农村地富及中农经营的工商业)有378户,共退款5。497亿元。在改成份、退东西、调整土地方面也进行得很好,如二区共改订中农136户,补偿54户,应补米13260斤。在1948年9月的县区扩干会议上,县委做出了《关于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及填发土地证的讨论与决定》,根据中央“二月指示”精神,对解决土地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1949年1月,县委又发出《关于填发土地证及解决土改遗留问题的指示》,对改订成份、补偿中农土地、财物以及解决死人善后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

经过纠偏,落实了党的政策,,团结了中农,调动到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在纠偏的基础上,办法了土地证,确定了地权、财权,进一步肯定和巩固了土改成果。

(原稿写于1983年初,2009年8月原文录入)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土改系列之四

静乐县土改时期大事记

1946年

3月6日,静乐县政府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几点指示》,县长曾鉴修、民政科长李魁签发。

4月,静乐县、静宁县两县合并为静乐县,原隶属于周围邻近县的各区分别回到原所在县。

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号召发动群众,实现“耕者有其田”。

12月5日,晋绥边区第六专员公署做出《关于合作社整理办法的决定》。

1947年

1月,上级派来的土改工作团开始在五家庄、潘家庄两个行政村的11个自然村进行土改实验。其中潘家庄的工作团是中央派来的,由陈伯达副团长带队。团长是康生,在临县的郝家坡村进行试点。

1月5日,晋绥边区行政公署发布《拥军优抗运动月工作指示》。

1月13日,晋绥边区第六专员公署发出《关于拥军优抗爱民的指示信》。

1月28日,静乐县土改工作团召开总结会。

6月,晋绥分局在临县郝家坡村召开地委书记会议。会议主要有康生主导,内容是批判过去土改工作中存在的右的偏向,彻底地揭发了各种离开党的路线的严重现象,决定了认真发动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的方针。

同月,静乐县土改工作团扩增干部,并开始在2、4、6区范围内的25个河川自然村的土改实验。大规模的土改运动由此开始。

8月,娄烦组开始有了自发运动。

9月,县里召开县区干部以及一部分村干部会议,检讨了过去一段时间工作中右的错误,之后即执行了中央彻底消灭封建、评分土地的政策。

9月13日,中共全国土地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

9月24日,晋绥边区农会临时委员会发出《告农民书》。

10月10日,《中国土地法大纲》公布。

10月下旬,工作团在娄烦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总结了实验时期的工作,布置了平分土地及其领导自发运动的工作。

同月,静乐县土改实验时期宣告结束。同时,在静乐南北都出现了自发斗争,运动实际已经扩展到100个自然村以上,约占到全县村庄总数的六分之一。

10月30日,工作团团部从娄烦转移到县城。

11月初,工作团干部分散到各村。

同月,群众自发斗争进入“普遍时期”。

11月,开会讨论农会成立(原文如此,未知是哪一级的会议)。

11月17日,开会讨论成立城关工作组,领导城关群众运动(原文如此,未知是哪一级的会议)。

12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毛泽东同志做的《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

12月7日,县委召开会议,研究代表会,贫雇农路线,自发分配等问题。

12月10日,召开农会临时委员会,讨论贫雇农路线和贫雇农领导。

12月24日,城关开大会,处理干部。

1948年

1月,中共晋绥分局在参加中央1947年12月会议回来后,采取了纠正左的偏向的适当步骤。

1月13日,中共晋绥分局发出《关于改正错订成份与团结中农的指示》。同时,还发出了《关于保护工商业的指示》,纠正土改中侵犯工商业的偏向。

1月初,要求杀人须经过团部批准,乱杀人即停止。

1月下旬,开始纠正整奸商营业税方面的偏差。娄烦、城关纠正得很快,短时间内即恢复45家,新开46家。

2月,全县平分土地结束。

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即“二月指示”,着重纠正土改和整党工作中的左的偏向。全县开始纠偏工作,改成份,退东西,纠正恢复工商业,训练停职干部。

3月,娄烦工商业恢复到原来面貌。

4月,部分村庄又进行了个别修正土地,解决生产困难,组织生产等工作。

4月1日,毛泽东同志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5月,土改工作团干部大部分开始撤走,仅留10余人进行整党实验。

5月8日,中央发出《中央对晋绥整党问题的指示》。

6月24日,静了县委、县土改工作团做出处死郝锦堂的决定。

6月28日,中央发出《中央关于晋绥整党工作的指示》。

6月24日至30日,召开县委扩大会议。

7月1日,城关各界群众举行大会,纪念党的生日。

7月20日至23日,县委召开现有妇女干部及群众中的妇女积极分子会议。

7月25日,县委召开各区委书记会议,检查生产、整党实验和烟税等工作,找你呗土改总结会。

7月28日,召开全县工人代表大会,选出县工人委员会。

8月7日,静乐县第一批参战民兵(四区、五区、城关出去的)完成任务返回。

8月8日,第二批参战民兵(二、六区的)出发。

9月2日,召开县区村三级扩干会议,布置参军工作,检查总结一年来的土改工作。

9月17日,静乐县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后勤机构,加强支前工作的指示》,决定成立县支前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李容,副总指挥闫树德,政委王敖。

9月18日,静乐县政府就各地发生砍伐树木问题发出布告。

同日,静乐县区村扩干会议作出《关于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及填发土地证的讨论与决定》。

10月,进行填发土地证的实验。

10月4日,静乐县支前总指挥部、县政府发布命令,号召各区木匠去砍伐木材,支前。

11月,全县填发土地证工作普遍展开。

12月30日,静乐县委作出《县委对土改三查中处理李如松等通知决定的修正》。

(原稿写于1983年初,2009年8月原文录入)


文章提交者:天晴好个秋

时间:1968年12月某日。地点:广西某市郊区一小村庄(时称生产队)。

背景:广西文革中的两大派组织其中一派被“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怒斥为:你们的行为是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反革命行为,你们的一小撮坏头头是反革命分子。于是据说广西历史上仅次于太平天国起义死亡人数的暴烈行动开始了!

生产队的领导班子队长,副队长,贫农组长,基干民兵班长,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队员(具体身份不详)应“上面”要求清理阶级队伍,组成贫下中农最高法庭,圈定清理对象。最后圈定一邱姓社员。罪名是同情(怀疑私通)造反大军(反动组织),平时为人奸猾讨厌,成分高(中农),其舅舅曾经参加过土匪。当晚开批斗会,通知每户至少一人参加,男的一定要来。在通知时暗示今夜要敲死他。民兵即时把他监视起来,对他家人和他严格保密。

晚9时把邱押到会场,开会批斗不到10分钟即开始武斗,各人拿出早准备好的竹烟斗(一般半米长,手膀粗),木棒子,或者胯下的木凳子对邱某殴打。因为贫农组长有过约定——不得一下打死,慢慢敲,先不打头;所以一直到晚12时,方才气绝。拖到屋后荒岭抛弃。

后其家人半夜偷偷收尸,发现有微弱气息。背到邻村亲戚家治疗。逾半年风势过去才敢回家。邱某不到50就死了。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转帖:为地主正名

文章提交者:jishuifang1

我的富农家庭靠勤俭起家,我的父亲让扛活的吃鸡蛋、咸鱼片,我的母亲慈祥、慷慨、仁爱、怜惜穷人、施米施饭。

——《毛泽东自传》


我是地主,是富农兄弟的老大哥。我们是一对难兄难弟。

感谢毛先生对我们的理解。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确实和他老父亲一样,是靠勤俭起家的。我们也曾面朝黄土背朝天,也曾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因为那时侯有个游戏规则,叫做不劳动者不得食。别人的东西不能要拿,拿了就叫偷;公开拿就叫抢,那就是犯罪,要坐牢杀头遗臭万年的。

我们也崇奉仁义道德,也曾让扛活的吃鸡蛋、咸鱼片的。我们也很慈祥、慷慨、仁爱、怜惜穷人、施米施饭——于是有人把我们叫做地主。真无上荣光啊:地主,土地的主人。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是做奴隶甚至想做奴隶而不得,好不容易才当了一回主人啦!而我的弟弟也当上了富裕的农民,就是富农呵,同喜同喜!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呵,我们不知道得罪了哪尊神,不知道是谁给重新编了一部词典,对地主重新作了定义,上面赫然写道:

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于是,游戏规则变了。于是,灾难接二连三地降临到我们头上。先是土改时瓜分了我的土地财产,我的弟兄们被杀的杀,关的关,还祸及子孙哪!我的儿孙不能读书娶不上媳妇都要断香火了!比死还更难受的是没完没了的批斗,永远交代不完的剥削罪行。三反五反反右大跃进社教四清文革,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拿我们开涮,斗得天昏地暗的。唉,就是耍猴,那猴还得吃点东西休息一下不是?听说这种游戏叫做造反有理,可这造反咋就没完没了呢?

其实说我们是地主,早就名不副实了。地都没有了,还算地主吗?财产都没有了,还是富农吗?为什么还揪住我们不放呢?就算我剥削,土改时瓜分了我的土地财产,也就罢了;为什么一次次运动又一次次抄我的家,一次次瓜分我的财产呢?我衣不中身食不中口连住的地儿都没有,难道还不够贫农吗?

真的,我实在不想当这土地的主人,我还是做回奴隶吧。求求你,我这顶地主的帽子还给你好不好?不然就给张三李四吧,要不要?

古人云:富不传三代,穷可是万世。此言得之。早知今日,我还不如懒做好吃,落个好阶级呢!何苦要勤拔苦做,揪上台去斗呢?即便是象有的人一样抽大烟败尽家财,而被划为贫农也好哇!不过我实在不知道,穷有什么好!

也许有人会说:你们地主中确实有人不劳动的呀!是的,是有这样的人。但啥叫劳动?难道只有到田间人拉肩扛就叫劳动?按照这种逻辑,那科学家艺术家商人还有所谓的政治家都没劳动,岂不是都该打倒了?

是的,地主中确实有坏人的。可总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吧?我说穷人中有没有坏人?当然有。如果按这种逻辑,地球上的人岂不是都该死?

再说,把富人都打倒了,谁还愿意勤劳致富呢?如果大家都好吃懒做,那些等着分财产的人岂不是要白等了?总得有人创造了财富穷人才有得分吧?

读了毛先生的>,我心里很是感动,还是老人家理解我们啦。有人说词典是毛老人家编的,打死我也不信。他老父亲不是跟我们一样的人吗?他不也是生在农村吃饭长大的吗?

。。。。。。

现在好了,再没有人举着镰刀斧头冲进我家里杀人分财物了,因为现在的游戏规则变了。这种行为不再叫造反有理了,这叫做入室抢劫,是犯罪,是恐怖主义的暴行,该判刑坐牢下地狱的!

地主,土地的主人。如果真有什么可以万岁的话,那就是地主万岁!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转贴]高玉宝和“半夜鸡叫”的历史本来面目

文章提交者:云间碧玉箫

  作者:顾玉如  

早年在大连的新闻单位供职,对《高玉宝》和他的“半夜鸡叫”故事知道的比常人多一些。最近看了网上关于批驳“半夜鸡叫”的文章,不禁会心一笑。这里讲一下我所知道的真实情况。  

高玉宝是大连原复县(现瓦房店市)阎店乡人,早年入伍当兵。在部队开始练习写作,但因为文化水平比较低,只是做军报的通讯员,发表过一些小豆腐块的小消息,短讯之类的稿件。  

当时部队里经常搞忆苦思甜,每个人都要轮流讲的,有一次轮到他讲,他的口才好,又比一般战士有文化,讲起来绘声绘色,当时讲的也就是旧社会吃不饱饭,后来逃荒进城学手艺的事。没有什么“半夜鸡叫”的故事。正好赶上军区宣传部的一干事在连队里蹲点,就把高玉宝讲的这些事添油加醋一番,写了一篇稿子,发到军区报纸。因高玉宝也是通讯员,也着了他的名子。  

稿子见报后,不知怎么地就被军区宣传部的头头看中了,让那个宣传干事再找高玉宝,按当时的政治形势定调,深刻挖掘一下,看看能不能整理出更有份量的东西。那个干事就找到高玉宝,又捣鼓了几个月,写了一篇长一些的忆苦思甜文章。这回报上去后,上边觉得有那么点意思,但还不够份量,就安排当时正在部队体验生活的中国作协正牌作家荒草到大连,帮助一块整理。  

荒草在大连一住就是几个月,按着上边的精神,同高玉宝一起聊,先后三次成稿,都被打回来重写,把个荒草搞的快要崩溃了。后来终于通过了。但不能着荒草的名子,而要着高玉宝的名子,因为这样更能体现人民军队这个大熔炉的威力。  就

这样,高玉宝一个字也没有写,就一夜之间成了部队作家。他也从一名普通战士,不断升职,后来做了大连军分区俱乐部主任。相当于团职干部。 

记得文革后期,我所在的新闻单位经常请一些所谓的“工农兵”代表给记者们讲传统,其中就请过高玉宝来给我们做了一场报告。讲他如何写《高玉宝》的经历。当时就有人提条子现场问了几个问题,请高玉宝解答。我记得几个问题是这样的:  

一是书中写的周扒皮是否确有其人?  

二是如果真有其人,周扒皮是否真的那么坏?  

三是为什么作者在写了《高玉宝》之后,二三十年的时间,再没有任何作品问世。  

当时高玉宝的答覆是:  

《高玉宝》出版的时候,写明了是小说,而小说是允许虚构的。作品中的周扒皮是按他家乡的一位X姓地主来刻画的。有他家乡那个地主的原形,但很多事是经过加工,创作出来的。至于那一些是创作出来的,他没有讲。另外,他也很坦白地讲:“其实我的荣誉都是党和部队给我的。《高玉宝》这篇小说,讲起来是集体创作的结果,因为需要,只着了我个人的名子,在这一点上,我要非常感谢作家荒草同志。” 

后来,我担任农村部记者,有机会到高玉宝所在的家乡采访,当时高玉宝所写的那个周扒皮原型的地主已经死去多年了。但他的后代在农村境遇非常凄惨,整天被人叫做“地主崽子”。  

当时陪同我一起采访的乡干事部还帮我找到了村里几位年纪大的老人,以满足我了解《高玉宝》这部小说创作过程中的一些愿望。结果当时交谈的结果大出我的预料,《高玉宝》中的周扒皮根本就是杜撰的,“半夜鸡叫”根本就是连影都没有的事。  

一位姓阎的老人对我说:“半夜鸡叫”?我这一辈都没离开过阎店,我怎么就没听说过?从古到今,谁听说过农民深更半夜去种庄稼的?人有长猫眼睛的吗?那不是去祸害庄稼去了吗?”一位老大娘则说:“高家那小子,真是造孽,本来X姓人家(周扒皮原型)在村里还呆得住,他那个书一出,X姓人家算是出了名,每次搞运动,上面都安排人斗他一回。人硬是窝囊死的。现在他家的儿子孙子还动不动给人打,给人骂。”  

我当时了解到这些真象,心里很难过。真的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后来做新闻记者时间长了,整天也必须应合形势说些假话,对这些事也就麻木了。现在旧事重提,深感那年代的荒唐。把我知道的一些事披露出来,也让人们了解过去,吸取教训。



文章提交者:狗不理鸟人

[转贴]李井泉1962年“过关”之谜

文章提交者:claybuddha

李井泉1962年“过关”之谜[原创2008。03。2815:15:34]


  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后期的“大跃进”狂潮所引发的1959至1961年的三年大灾难中,一些人口较多、以农业为主的省成为“重灾省”,其中名列前茅的是四川、安徽、河南、山东和甘肃,据目前许多非官方研究资料显示,这几个省的“非正常死亡”(即因饥饿而死亡)人数都在百万人以上。灾难的发生当然首先归因于那种狂妄、盲目的“乌托邦”式“跃进”政策,毛泽东、刘少奇等高层领导人责不可逭,不过,在这几个省大权独揽的“封疆大吏”(即各省的“省委一把手”)的责任更加直接。从现在公开的有关史料可以看到,这几个省的“封疆大吏”,即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甘肃省委第一书记张仲良,他们在“大跃进”中都非常积极,其所在省份“人民公社化”、“大炼钢铁”、放农业“高产卫星”和办“公共食堂”的“热情”都很高;而在1959年夏天“庐山会议”这个避免灾难的关键时刻,他们又是紧跟毛泽东攻击彭德怀、张闻天的主要“战将”,对毛泽东实行走向灾难的“第二次跃进”政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庐山会议”后,他们又在各自的省份大搞“反右倾”、大抓“小彭德怀”,使得各级干部人人自危、噤若寒蝉,以至许多人明知饿殍盈野却不敢说真话。因此,他们所在的省份灾难最重有他们个人因素的影响,他们作为大权独揽的“省委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到灾难无法掩盖、最终暴露时,他们大多数都受到了“党内处分”——被“撤销省委第一书记职务”:张仲良1960年12月被“改任”甘肃省委第三书记,1965年被“调任”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吴芝圃1961年7月被“改任”河南省委第二书记,1962年被“调任”中南局书记处书记;舒同1961年被“保留”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职务并“下放”到章丘县任县委第一书记,1963年“调任”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曾希圣在1962年1月的“七千人大会”后被“调上海专任”华东局第二书记,1965年被“调成都任”西南局书记处书记。(见网上有关这几个人的生平履历。)虽然他们受到的这种“处分”与那动辄上百万的死亡人数相比算不上什么,虽然曾希圣的被“处分”实际上主要是因为他搞“包产到户”招致毛泽东的不满(见《南方周末》2003年5月和7月刊载的徐恒足的《曾希圣和“包产到户”》和茆家升的《“曾希圣和‘包产到户’”读后》),但不管怎么说他们还算是为灾难承担了一点儿责任。然而,其中唯独李井泉未受任何“处分”,他不但保住了中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的职务,还于1961年兼任西南局第一书记,1965年1月又被任命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直到“文革”爆发后才受到“冲击”被“罢”了“官”。(见网上有关李井泉的生平履历。)

  要说起来,当年四川其实是灾难最严重的一个省。据当时担任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兼共青团重庆市委书记的廖伯康后来撰文分析,1958年到1961年四川净减少人口一千两百多万,除去自然死亡的之外,“非正常死亡”人数应该在一千万左右。(见廖伯康著《历史长河里的一个漩涡——四川“萧李廖事件”回眸》,载《当代四川要事实录(第一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出版。)这在当时的全国拔了“头筹”,也把其它几个“重灾省”远远抛在了后面,要追究责任,作为“省委一把手”的李井泉是推卸不了的。李井泉在“大跃进”中不光在四川积极执行高层的“极左”政策,还独出心裁、“因地制宜”地“创造”了许多更“左”的政策,而且其为人“独断专行”、“专横跋扈”、“搞‘一言堂’家长统治”,因而使得老百姓“怨声载道”,各级干部对他也“很有意见”。(同上)事实上,李井泉在1962年也为此遇到了两次政治“难关”:一次是1月的“七千人大会”,李井泉在“四川小组”会上“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检讨,说到动情处还流了眼泪”,但“当时的气氛是一片声讨声,人们不肯放过他”;(见张素华著《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中国青年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另一次是6月,共青团重庆市委书记廖伯康和副书记于克书到北京参加共青团中央三届七中全会时,向时任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的胡耀邦和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兼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反映了四川和李井泉的问题,一个月后中央书记处就派出十几个人“到四川分头进行调查”,并最终写出了对李井泉不利的调查报告。(见廖伯康著《历史长河里的一个漩涡——四川“萧李廖事件”回眸》)然而,任凭四川干部“一片声讨”,“调查报告”也有理有据,李井泉还是有惊无险地渡过了“难关”。

  李井泉之能够“过关”是由于高层领导保了他,而高层领导之所以要保他,是因为“李井泉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方面十分顾全大局,在中央天天为粮食心急如焚、无粮救急的日子里,他对于中央派给四川的征购任务虽然也有不情愿的时候,但基本都能完成,做到了雪中送炭”。(见张素华著《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据当时四川省委主管农业的省委书记廖志高后来回忆:“四川从1959年开始连续三年粮食大减产,但粮食外调任务却连年递增。1959年外调四十九亿斤,比1958年的三十九亿六千万斤增长百分之二十三点三;1960年外调六十八亿四千万斤,比1959年又增长百分之二十八点三”。当时李井泉等四川省委领导也“对过头调粮有意见”,但“从中央和全国的大局出发”,仍然决定“挤出粮食继续外调”。(见廖志高口述的《关于四川调粮的回顾反思》,载《当代四川要事实录(第一辑)》。)关于此事还有个故事,说是当时四川省委收到的“必须按期按量完成并突击运粮”的“电话通知”,“主要内容是强调这是国务院的命令,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还讲到京、津、沪当时的紧急情况,并且说,中央领导认为问题发生在四川总比发生在京、津、沪造成的政治、经济和各方面的影响要小一些(后来被传为“宁肯四川死人也不能让京、津、沪死人”)”。(同上)这个故事很有点儿耸人听闻,不过倒是给“大跃进”带来的灾难做了个注脚。总之李井泉当时“不折不扣地”完成了调粮任务,因而“颇受中央赞赏”,所以在“七千人大会”上李井泉遭到四川干部“一片声讨”时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邓小平就“出来帮助李井泉解了围”,说“李井泉也不要再做检讨了,省委有责任,中央也有责任,账不能都算到某一级头上”,而周恩来也在会上表扬四川“是上调粮食表现得最积极的,这几年把四川这样一个出商品粮最多的省调亏了”,后来毛泽东在谈到四川调粮的事时也曾似贬实褒地说李井泉“只懂得大公无私,不懂得大公有私”。(见张素华著《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实际上,一方面“调过头粮”也是李井泉掌管下的四川虚报浮夸造成的,比如1959年全国其他省份大都调低了原来上报的粮食产量,而四川却“打肿脸充胖子”,把实际只有三百多亿斤的粮食总产吹嘘为七百亿斤——既然粮食总产达七百亿斤,调出个六、七十亿斤当然没问题;(见廖伯康著《历史长河里的一个漩涡——四川“萧李廖事件”回眸》)另一方面,李井泉等人明明知道“四川的浮肿病和死人情况日益严重”,多调出粮食会造成“死人大大增加的严重后果”,却仍然千方百计“挖空库存”完成外调粮食的任务,(见廖志高口述的《关于四川调粮的回顾反思》),在和平时期这完全不足为训。所以后来四川民间说“李井泉的政治局委员是靠外调粮食和牺牲群众生命买来的”(同上),这说法自然不正确,因为李井泉1958年就当上了政治局委员,不过从实际效果看,“外调粮食和牺牲群众生命”的确使之保住了官位。

  按理说,1962年年底李井泉面对的第二个“难关”更危险,因为中央书记处派出的人“到四川分头进行调查”后写出的调查报告有事实有依据,可谓铁证如山,即便李井泉有外调粮食的“功”,也无法抵消“和平建设时期死这么多人”的“过”。但是调查报告送了上去,多数主要高层领导人也看了,却最终不了了之。对此,廖伯康先生认为主要是由于1962年9月的八届十中全会后毛泽东又开始大谈“阶级斗争”,批判所谓“翻案风”、“单干风”等等,“风向变了”。(见廖伯康著《历史长河里的一个漩涡——四川“萧李廖事件”回眸》)我以为这说法自然有道理,但还不完全,应该还与四川死人的问题太过严重、暴露出来会引起极大震动且对党的形象不利的考虑有关。据说当时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彭真曾说“死人的事已经过去了,整个情况已经好转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同上)这隐约透露出高层的上述心态。

  刘少奇在1962年1月的“七千人大会”上针对安徽省饿死人的问题曾说:“这是个历史事实,过了十年、八年还可以总结的,五十年以后还要讲的。死了这样多人,生产力有这样大的破坏,受了这样一个挫折,历史上不写,省志上不写,不可能的。”(见张素华著《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但当时对饿死人更多的四川却没有追究,问题更大的李井泉轻易地“过”了“关”,这是四川人的悲哀,也是国人的悲哀。不过,我以为不管当年李井泉“过关”的内在原因是什么,也不管现在有人如何试图掩盖或否认当年的“人祸”,最终“历史”和“省志”上还是要“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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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土改部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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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phoenixsun 的帖子

珍贵资料,藏了!!!
梅花一弄,断人肠;
梅花二弄,费思量;
梅花三弄,风波起;
云烟深处,水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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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的是好东西,极其珍贵的历史资料。可惜太长了点,收了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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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掌权 也就这么回事了
不过无耻到详加记叙并总结成文
人类历史上也甚罕见
期待中共那些被禁密文档公诸于众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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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的文章,先顶一下,慢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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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层地狱,顶起来慢慢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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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知道的 应该不多
很庆幸能看到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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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来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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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坦然.....因为内容太多,没有看.
我只想表达一下我的感受

在我们国家越来越注重发展经济的时候,特别是近几年,经济就像是上了快车道,发展迅速
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发展更是被国家,地方政府看得重中之重.因为都能捞大钱的
就是这样,开始到处收农民的地,通常能给农民一个很可观的数字都能简单搞掂的,但也有人不为动摇,不妥协的.
这样就产生了 '' 钉子户''  这个大家都听熟悉的词
对于钉子户的处理,政府开始还是用比较温柔的手段,  先由街委上访,去商谈
没效果的话,就断你水,断你电,还要把你周围的建筑全拆了,留下你自己一个独自在那,媒体还天天报道你
还是处理不了,就找人把你半个房子拆了,只拆你一半,把你的房子变危楼,看你出不出来.还要在媒体前说,房子危险,先搬出去,搬出去什么都可以谈.........(靠,出去了,不就中你的计谋了!)

以上这些都是我从电视新闻上看到的一点点.我知道中国大陆上还有很多很多这些
有人说,钉子户没搬出去前是大爷,搬走之后就地产商是大爷了,想找他谈,难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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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西S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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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帖子内容编辑一下比较好。
吃不到葡萄可以吃葡萄干,但是一定要说葡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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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革命的结果是会带来几许血腥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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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长  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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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得不错,土改是一个悲剧
原来台风君你这么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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