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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渣打理财亏损 与客户签署秘密封口协议欲私了

渣打理财亏损 与客户签署秘密封口协议欲私了

唐先生说“一旦谈妥,渣打有一些条件,比如对媒体、监管机构封口。 
 
 
”法律界人士称“要求签这种协议不道德”


  10月24日下午,本报上期最后截稿时间,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回复称,不仅成女士,所有前往该行的投诉人均已与其签署标准协议,规定不对外透露协商结果。该封口协议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渣打以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赔偿?带着这些问题,理财周报再度展开调查。


  “我们对媒体的询问一律不回应。”10月29日晚,渣打深圳分行公关部人士表示,“即使我将采访提纲向上呈报,也不会给任何结果。”理财周报记者回访渣打投诉者发现,目前只有深圳的游先生与渣打签订了标准协议,其他的仍在协商之中。


  “我真的不方便透露任何情况”


  截至10月29日,已经与渣打签署标准协议的投诉者是深圳的游先生(详见10月20日第63期E4版)。16日,几乎在本报采访游先生的第二天,渣打深圳分行通知游先生去开会,商量如何解决产品亏损事宜。17日将近18点,游先生给记者发短信,表示已与渣打取得一致看法,并继续与渣打保持理财关系。


  “上次给你提供的有关情况,请您不要作为报导素材予以采用,以免继续不必要的影响。”直到25日,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游先生还多次短信和电话联系本报,希望不要报道。而本报记者多次询问游先生协议的具体内容时,他都说“我真的不方便透露任何情况”。截至29日晚,游先生仍保持沉默。


  10月29日,本报回访投诉者深圳成女士(详见10月27日第64期E5版)时,她表示,目前渣打还在与她协商解决办法,还没有达成最后的解决方案。


  “我没有签署什么标准协议。”成女士表示,因为还涉及基金赎回的事情,渣打的高层领导亲自与她会面,“让我感受到渣打会想出面与我商谈,以澄清误会。”这与渣打10月24日对本报的回复有很大出入。


  10月28日,曾向本报投诉的天津任先生(详见10月20日第63期E4版),对所谓的“标准协议”很是吃惊,表示并没有签署过什么。


  “在给你们写信之前,我告诉他们已向媒体投诉。渣打南开支行派了一个分析师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他让我再看看,说2010年可能会有好转。”任先生说,截至28日,最新亏损额度是30%。对于是否继续持有,任先生表示,“没有办法啊,只能听他们的,再看一看。”


  与成女士相比,任先生明显要“和气”一些。他并没追着渣打要赔偿,虽然他明确表示,渣打在卖聚通天下新兴亚洲(欧元)理财产品给他之前,并没有给他做风险测试。对于这种违规销售造成的潜在影响,任先生在渣打没有与他做任何协商和调解的情况下说,“他们做合同很严谨,抓他们的把柄很困难。”


  “我不知道如果提出赔偿等条件,渣打会不会接受,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规定的。每次投诉,渣打总是让我打电话给自己的理财顾问。”任先生有点认赔的心态,无奈地表示,做完这个产品,以后再也不在渣打理财了。


  “渣打要求对媒体、监管机构封口”


  而投诉渣打珠海分行涉嫌违规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10月27日第64期E3版)的珠海唐先生10月28日告诉本报记者,已经于23日前往渣打进行协商。“当时并没有签署什么标准协议。但渣打表示,如果一旦与我谈妥,渣打也有一些条件,比如对媒体、监管机构封口,不再继续对外透露情况。”


  唐先生说,得知本报将报道他的投诉后,10月23日下午,渣打约他前往珠海分行协商。“当时渣打的4位人士与我谈话,包括个人银行华南与西南区高级副总裁徐志伟、珠三角区分行运营支持经理张卫东、珠海分行黄副行长和我的理财经理徐梅兰。他们并不说明解决办法,而是不停追问我希望怎么处理。我说暂时没怎么考虑如何处理。渣打称如果我不提,他们就按他们的设想,与上头领导沟通之后,给我一个答复。”


  唐先生说,渣打表示这个答复一星期后,也就是10月30日左右给出。28日他曾致电给珠海分行黄副行长,其回复说“一个星期时间还没到呢”。


  “其实就是一个赔偿问题,都不说破。”而唐表示,之所以他不表态,是因为渣打珠海分行有录音,“我怕一旦录下来,自己说了什么话对自己不利。”


  10月27日,唐先生阅读了本报的报道后,因不满意渣打的解释,写下将近6000字的文章《与陆锦流先生的商榷》。文中再次就“转账业务凭证无盖章”、“何为见证业务”、“认购申请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异议。


  对于唐先生投诉的“渣打珠海分行涉嫌违规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渣打银行深圳分行10月22日给予了反驳,称“我们有电话录音,当初向唐说明了珠海分行没有人民币业务牌照,所以需要在深圳分行开户”。而当记者再三要求渣打提供电话录音以确认时,渣打深圳分行表示需再向业务部门核实有关录音的事。23日,渣打深圳分行公关部回复本报说,“并没有相关录音”。


  而渣打方面曾明确向本报记者表示,“我们也很困惑,因为唐先生一直拒绝与我们沟通。”唐先生一直坚持要向广东银监局投诉,并称行政渠道不通的话,则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即使达成协议,也一定要让银监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渣打违规方面做出处理。”


  “要求签署这种协议其实不道德”


  渣打与部分投诉客户签署的标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这种协议相当于保密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但如果协议规定在保密的情况下,银行与投诉者约定的解决方案银行没有履行的话,这个协议是可以失效的,投诉者可以追究银行的责任。”国内某著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告诉记者,“银行处于强势地位,要求签署这种协议其实不道德。”


  但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如果银行做得不合规范,并已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不管有没有签署对外保密协议,都应向投资者作出赔偿。”


  而记者获悉,银监会10月15日下发了商业银行结构性产品自查通知,还下发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风险提示。


  “银监会要求本月底之前上报自查结果。对结构性产品,要自查风险是否可控、收益是否可算,要排查主要风险点在哪里,并要求银行做好预案措施。因为现在情况与几个月之前不同了,很多产品的投资策略都需要调整。”国内某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告诉记者。


  该人士还透露,银监会要求银行要第一时间对投诉做出反应,做好处理机制;对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设计、产品销售等环节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把关,并严密监测程序产品的市场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托管行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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