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讨论见死不救的法律问题。
这个事件是三个代表伪装下的、全世界最先进的体制下的必然结果。我坚信,当时旁观的人有人会即时打电话报警或求助的。但我们那些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员们一定是听错了或有特殊原因或有难言之隐而没有及时到场救助。我亲身经历了一次民工被车碾(京都某区中心主干道自行车道),当时可能死了,怀疑。我和另一个LAWYER打了电话报警。等待,10钟。20分钟;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等不下去了,回家了。后来问及其他警员此事。回答,120不会马上来的,警察更不会。一定在确认人死后,一定会来的。这里就出现谁为这个将死的人埋单的严重问题。如果警察先到,那么120就会找警察算账。所以,婴儿的问题不是人民道德的缺失,而是制度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