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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8宪章谁有?
jiushu3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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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民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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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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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8宪章谁有?
o8宪章谁有?内容是什么?是否宣传的那样颠覆国家,推翻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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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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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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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nol.google.com/k/-/08/3jhi1zdzvxj3f/9#
要翻的哦。不然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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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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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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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
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
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
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
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
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
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
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
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
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
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
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
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
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
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
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
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
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
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
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
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
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
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
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
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
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
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
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
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
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
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
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
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
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
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
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
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
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
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
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
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
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
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
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
(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
(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
选产生;
(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
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
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
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
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
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
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
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
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
法权基础。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
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
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
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
民主。
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
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
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
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
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
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
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
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
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
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
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
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
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
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
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
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
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
备案制。
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
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
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
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
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
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
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
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
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
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
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
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
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
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
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
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
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
国。
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
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
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
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
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
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
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
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
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
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
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
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
求与梦想。
英文版链接:
http://www.nybooks.com/articles/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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