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7# armstrong001 的帖子
意外总是难免的。美国警察误杀好人的事,也是有的。但是,美国警察开枪的条件,仍然是很低的。
考虑到“抢夺罪”也不是太重的罪。(抢夺,指的是一把夺过来就跑;抢劫,指的是用武力威胁受害者以获取财物)故意将其撞死,那肯定是不对的,也是违法的。但如果确实不是故意(这要具体分析),也不过尔尔。
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某人因为交通违规或被警方怀疑而勒令停车的情况下拒绝停车,美国警方就经常对其进行长时间的追逐,这对其本人和公众的安全,无疑是个明显的威胁。而事后经常出现根本没有重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