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文mark
看到第一章。。。咸鱼能把这么枯燥的生活写得这么有趣真是不容易啊
家里有人在加拿大做外科医生所以说一下:理论上心脏停搏以后给心脏打强行针有机会挽回,不过从现实出发,除非准备不干医生这一行了,否则打针这种做法实在是太没有谋略了
并不仅仅是中国的急救系统,西方很多国家的急救系统也不允许急救医生按照程序外的步骤施救,不然医生个人必须负起对应的责任,不仅仅吊销执照,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b]下面就是法律问题:如果家属同意心脏打针这种程序外行为呢?[/b]
答案(以美国为例):医生还是要负起相关责任。所有涉及医疗事故的案子,并不仅仅根据所谓的病人意志来决定责任归属,根本决定权在于对生命权(见《独立宣言》) 的考量。在大部分州,家属的意志和病患本人的意志不在法律考量的范围之内,个别州也仅作为参考。
法国是怪例中的怪例,家属的意见是进入法律参考范围的,所以国人看病啥的去法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