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1987年1.17洛阳黄河大桥劫持客车匪警战斗过程

难以想象六四这种小型手枪能取得这么大杀伤。由于尺寸限制了威力,这种枪在国外一般作为玩具来看待,武装人员如果拿了这种枪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 本帖最后由 斯莱普尼尔 于 2010-8-28 22:57 编辑 ]

TOP

回复 8# cu4xe 的帖子

恩,你说的应该是54式手枪。那个是军用手枪,算是大个的了。是仿苏制品,威力很是不俗。
据说匪军的军头们就是嫌54式大而笨,就依据某个袖珍型手枪仿制了64式。结果这东西军不军警不警,威力太小,曾发生过直接击中头部而不死的案例。配给那个部门都不合适,64放在国外就是娘们拿来防身的,不知道匪军的军头们为何偏好这种娘娘腔,估计仗打完了后的理想就是死在女人身上。
那段时间对配枪最憋屈的是警察部门,54太大,64太小。有经验的警察宁可带54出门,54虽然不易操作,但可以通过不断训练来提高命中,关键时刻可能只有开一枪救命的机会,64那个娘娘枪怎么靠得住。

TOP

发新话题
最近访问的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