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罡
连年扩招,使中国大学生的保有量比中国股市膨胀得还快,大学生的“行市”自然也水落船低。最近一段时间政府多次提出要关心农民工和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或许大学生在政府心中已经成了应与农民工划等号的弱势群体,比城里摆地摊的下岗职工还“弱势”。
但有一般就有例外,普遍时运不济的大学生中也不乏“幸运儿”,比如湖南小伙谭卓和云南小伙孙丹勇。这两人今年都是25岁,一个毕业于浙江大学通信工程专业,一个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都是名牌大学热门专业的毕业生。而他们的职场生涯也比许多同龄人顺畅,谭卓2006年一毕业就进入了以色列在华IT企业依赛通信有限公司,而2008年毕业的孙丹勇,
也幸运地加盟了知名台资企业富士康。
但这两个青年才俊却又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他们今年双双在25岁的黄金年华,分别被飞来横祸和职场打击夺去了生命。给这二人英年早逝增加了更多悲剧色彩的是,他们的死本来都是可以避免的事情。孙丹勇由于丢失了一部自己负责保管的
苹果iPhone原型机,被富士康公司怀疑有监守自盗的可能。有报导说,在自杀之前数天,孙丹勇遭到了富士康安保部门一位高管的拘留和殴打,此人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不管富士康公司在这起事件中最终会被认定应负多大责任,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如果它能更人性化地对待自己的员工,孙丹勇不会选择走上绝路。
谭卓死于交通事故似乎纯粹是场意外,但问题是,肇事者胡斌撞死他的那辆三菱跑车被非法改装过,改装的目的是要达到更高时速,据估计,这辆车撞击谭卓时的车速超过限速30公里以上。另据知情者说,在谭卓出事的那一路段晚上经常有人飙车,但未见警方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不少事发地点附近的居民说,就是谭卓不被撞死,很可能不久也会有“李卓”、“王卓”出事。但谭卓的悲剧还不仅于此。事发地杭州的地方法院不久前判处肇事者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许多人认为对胡斌的处罚过轻。由于谭卓的父亲针对胡斌的民事诉讼案在5月末以人民币113万元和解,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规定,如果被告已经对受害者进行了赔偿,法庭在量刑上可以更宽大。要是法庭在给胡斌量刑时真的考虑了这笔“数额特别巨大”的和解费(几乎是民工因公死亡赔偿额的四倍),
那么法庭判决将更加难平众怒,因为在许多人眼里,仅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胡斌所造成的社会不公正,将因这笔百万补偿金而“合理化”。
孙丹勇和谭卓都曾是大学生这一当今“弱势群体”里的幸运儿,但他们在生前和死后还是没能摆脱弱势群体的命运。难道大学生在踏入社会前,真的要做好被逼死或是被撞死的最坏心理准备?
(本文作者刘罡是《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编辑兼专栏撰稿人。文中所述仅代表他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