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的经济学得似乎不好,金圆券失败是本身的先天不足。
第一就是金圆券是不可兑现的货币,中央银行根本就没有发行金圆券的准备金,只能依靠强制收缴民间的外币和金银货币,在金圆券发行的同时,国民政府同时颁布了《金圆券发行办法》、《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整顿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禁止外币和金银货币的民间流通。金圆券8月发行初始的汇率为1美元兑4金圆券,但是到了11月就变成了1美元兑换20金圆券。
第二是金圆券的滥发,金圆券最初发行总限额为二十亿元,限11月20日前以法币三百万元折合金圆券一元、东北流通券三十万元折合金圆券一元的比率,收兑已发行之法币及东北流通券。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可以收缴六千万亿法币。而国民政府在1948年的军费支出就远远超过这个限额,而补救的办法只有增发货币。至1948年12月底,金圆券发行量增至81亿元。至1949年4月时增至5万亿;至6月更增至130万亿;比十个月前初发行时增加二十四万倍。
土共收缴的法币莫说不能全部兑换成金圆券,就算全额兑换了,也没有印钞机印的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