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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起“国歌(匪)”, 想起美国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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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apriri 于 2009-7-31 04:47 PM 发表 苏联承认伪满洲国,帮助日本消灭抗联,把抗联引入苏联说是武装实际上是消灭,一部分做苦力死在西伯利亚,一部分死在欧洲战场,苏联没有给我们一枪一弹,没有航空队,是蒋介石政府用有色金属换得,而且是高价,甚至德 ...


1937年4月,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通知中国政府,如果中国愿意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可以向中国出售飞机和坦克,并提供1亿中国元(有资料称5000万美元,但据我掌握的资料是1亿中国元)的贷款。但中国方面却没有回音。 直到“七七事变”后,蒋介石才感到形势严峻。1937年8月14日,蒋要张冲(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以其名义向鲍格莫洛夫递交军火供应协议的草案:向中国提供350架飞机、200辆坦克和236门大炮,并且上述军火应在协定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同时还要向中国派遣苏联飞行员、航空技师、炮兵和坦克手,以训练中国军事人员。1937年8月21日,中苏两国正式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此后,苏联决定开始向中国提供经济贷款和军事援助,并派遣军事专家和志愿航空队参加中国的抗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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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就是顶帽子,想扣到谁的头上,都可以。哈哈。

    我只是想说弱国无外交,当时的国家都是要在中国分一杯羹的。美国人虽然出人出枪,但是未必不是抱着和苏俄一样的心思。

    抗日战争初期的美国援助,包括2500万美元的利用桐油作抵押的桐油贷款和2000万美元的利用锡作抵押的锡贷款、两千五百万美元钨贷款、一九四一年四月的五千万美元金属矿物贷款。直到珍珠港事变发生以后的两个月,才有美国给我们的五亿贷款,称为“美国国库信用放款”,其后美国对国民政府的援助的法律依据是《租借法案》。该法案于1941年3月11日,参、众两院通过,经罗斯福签署后正式生效。法案授权总统可以以出售、交换、转让和租借的形式向被认为其防御对美国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家提供武器、军用物资、粮食等任何军需品。所以整个《租借法案》中对中国的8亿多美元援助,也并不全是免费的。
    同时中国为了供应在华美军薪水及其它开销所花费的法币,与应了美国之请替美国空军建造的若干空军基地(大飞机场)。总数是一千零三十八亿法币。美国也曾经以或多或少的美元,存入中国政府在美国的银行户头,一共存入了三亿九千二百万美元。中美双方均想算清这笔账,但是从来不能在汇率的计算上取得互相一致的结论。中国坚持以政府所公布的官价汇率为主,酌量弥补官价与物价指数之间的差异。美国官员却主张完全按照黑市的汇率。
    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日中美双方终于签立了一项协定,写明中国不再追索一千零八十三亿法币与三亿九千二百万美元之间的尚未清偿之数;美国也承认中国已经偿还了全部对华租借法案物资与一九四二年二月的五亿美元信用放款。美国同时也把存放在太平洋若干岛屿之上的战事剩余物资,送给中国,由中国自己派船去拿,作为抵充所欠中国款项的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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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 中蚣中殃总属妓 的帖子

帽子扣得不错。大家还是实事求是比较好。不管是美国人还是苏联人都是为自己国家的利益着想,就算是那个毫无利己的白大夫,也不一定是出于什么心思才来的中国。我们自己的路还是要自己去走,学苏俄、学美国闹得乱七八糟,还不如从自己的国情出发,走一条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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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矛头从美国的“无私”援助转成了,斯大林拉拢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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