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權議題 重上議程
中共色厲內荏,先是為防範劉曉波獲獎,多次向挪威方面施壓,包括出動外交部副部長傅瑩,借本年夏天到訪奧斯陸與挪威磋商雙邊貿易協定(FTA)的機會,警告協助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評定和平獎工作的挪威諾貝爾研究院院長龍德斯塔德(Geir Lundestad),勿頒發和平獎給中國異見人士劉曉波,否則將會「給挪中兩國關係帶來不和諧因素,可能會被視為不友好的舉動」。外交部又於本年九月底,透過發言人強調「這個人(劉曉波)是因為觸犯中國的法律而被判刑的人,他的所作所為與諾貝爾獎的宗旨背道而馳。」
劉曉波獲獎後,中共更是蠻不講理,外交部傳召挪威駐華大使抗議,並發表聲明指劉曉波是個「罪犯」,獎項頒予劉曉波,是對諾貝爾和平獎的「褻瀆」,違背了該獎的原意。外交部隨後取消了漁業部的部長級會議的會面,一週內共取消或押後了至少四項與挪威的官方互訪安排。在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批評挪威政府支持諾貝爾委員會的決定,又指「一些國家的政客藉機對中國說三道四(按:即多國政府發聲支持劉曉波獲獎),不僅是對中國司法制度的不尊重,而且很難不讓人懷疑他們的真正用心。」
外交部的言行,已令中國政府在國際社會上蒙羞。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10月8日發表的頌辭指出:「委員會一直相信,人權與和平有着密切關係,這些權利,是諾貝爾先生在遺囑中提到「國邦間友好友愛」的必要條件。」(The 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 has long believed that there is a close connection between human rights and peace. Such rights are a prerequisite for the "fraternity between nations" of which Alfred Nobel wrote in his will.) 今天中國社會正是道德淪喪,權錢勾結,法治不修,中共打壓人權惡名昭彰,即便他國作出最温和友善呼籲也顯得惱羞成怒,動輒上綱上線破壞各國友誼。劉曉波草就《零八憲章》促使中共尊重人權,要求兌現憲法承諾,諾貝爾獎這項桂冠當然戴得上,當然是實至名歸的。
百年來曾經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人士,當中不乏從事政治抗爭,以及非暴力公民抗命的偉大人物,僅列舉數位如下:
奧西茨基(Carl von Ossietzky,1935年獲奬),德國記者,基進的和平主義者,反對軍國主義,不惜以違法手段抗爭。1930年代,奧西茨基曾因揭發德國違反凡爾賽條約,秘密建立空軍,被控以「叛國罪」和「間碟罪」。他亦曾大力反對希特勒上台執政,結果被拘留在集中營,長期遭受酷刑和虐待。納粹政府曾公開反對頒發諾貝爾和平獎予奧西茨基,並在1935年奧西茨基獲獎時,拒讓他前往挪威奧斯陸領獎,希特拉亦為此事大為惱火,下令德國國民從此不能接受諾貝爾獎(不只和平獎)。奧西茨基於1938年重病身亡,成為和平與自由的國際象徵人物。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向在獄中的奧西茨基頒發和平獎,在當時掀起了不少爭論,委員會內亦有兩位評審委員因為不認同這個決定而請辭。即使當時在德國和意大利以外的地方沒有多少人認同法西斯主義,但將和平獎頒予一個違反法律的人,不少人認為不應如此冒犯德國,用現在的術語說就是「不應干涉別國內政」。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在網頁表示,委員會對前委員在當時介入德國的事務感到驕傲,並認為諾貝爾和平獎是國際社會重要聲音,在1960年代有更多和平獎項與人權問題有關。
艾伯特•約翰•盧圖利(Albert John Lutuli,1960年獲獎),南非教師兼政治家,曾任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對抗白人政府對當地黑人的壓迫,在1960年獲諾貝爾和平獎,以表揚他對種族分離政策採取非暴力抗爭,是首位獲諾貝爾和平獎的非洲人。
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1964年獲獎),美國牧師,社會運動家,著名的民權運動領袖,以非暴力抗爭而聞名於世,常被視為現代美國自由主義的英雄人物。金牧師於 1964年獲諾貝爾和平獎,以表揚他以公民抗命及其他非暴力抗爭結束種族歧視和種族隔離的工作。
沙哈洛夫(Andrei Dmitrievich Sakharov,1975年獲獎)是前蘇聯科學家,反對核戰,積極參與促進公民自由及改革蘇聯的活動,被視為前蘇聯良心。1975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但被蘇聯禁止離境領獎,由妻子葉連娜在頒獎典禮上代他宣讀演講辭。1980年因抗議蘇聯入侵阿富汗而被捕及流放,受到秘密警察的嚴密監視、搜查和搶掠。1986年,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展開重建和開放的政策,薩哈羅夫才被釋放。
華里沙(Lech Walesa,1983年獲獎),波蘭政治活動家、團結工會領導人,波蘭共和國總統(1990 - 1995)。曾率領波蘭團結工會,對抗波蘭共黨的專權統治。經多年努力及和平談判,波蘭在1989年終於實現多黨制選舉,以團結工會為首的聯合政府上台,華里沙更出任總統。
德斯蒙德•杜圖(Desmond Mpilo Tutu,1984年獲獎)是南非社會運動家,開普敦的聖公會前任大主教,也是南非聖公會首位非裔大主教。他自1980年代開始致力於廢除種族隔離政策,除此以外,亦致力改善有關愛滋病、肺結核病、恐同、貧窮等問題。
達賴喇嘛•丹增嘉措(第十四世達賴喇嘛,1989年獲獎),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在1989年10月10日宣布將1989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給達賴喇嘛,以表彰他「為西藏自由和對非暴力和平解決西藏問題作出的努力和鬥爭」。在領獎感言中,達賴喇嘛批評了中國政府對天安門事件的學生示威採取的武力鎮壓行為,他強調學生及受難者的努力並不非徒然。此外,他表達了堅持非暴力抗爭的重要性,以及與中國政府保持對話以解決問題的願望。
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1991年獲獎)是1980年代末領導緬甸非暴力民主運動的政治家,致力於推行民選制度。軍政府因受國際壓力於1990年舉行了大選,昂山素姬的政黨「全國民主聯盟」贏得了絕對優勢,她理應成為緬甸的國家總理,但選舉結果被軍方作廢但軍政府拒絕承認結果。90年代至今,昂山素姬遭到軍政府多次軟禁,但她拒絕了驅逐出境而獲自由的條件,選在留在國內。
曼德拉(Nelson Mandela,1993年獲獎),曾是非洲國民大會的武裝組織民族之矛(Umkhonto we Sizwe)的領袖,對抗南非白人種族主義政府,因此被囚達27年。直至80年代末白人政府終於妥協,推動改革,而曼德拉亦轉而支持調解與協商,並在推動多元族群民主的過渡期挺身領導南非。曼德拉於1990年獲釋,並在1994年透過全面代議制民主選舉所選出的首任南非元首,成為南非首位黑人總統。
金大中(2000年獲獎),大韓民國政治家、社會活動家,年輕時曾任職記者,1950年代踏入政壇,1971年當選國會議員,同年4月當選為新民黨總統候選人,提出韓國社會民主化、南北交流以及和平統一的政治綱領,可惜競選總統失敗。由於金大中長期從事反對李承晚、朴正熙、全斗煥等人的獨裁統治的活動,因此而遭到流亡、入獄、乃至綁架等迫害。1990年代中期,在各方人士的努力下,南韓終於結束了長達四十年威權獨裁政體,轉型為民主憲政體制國家,並以和平、穩定、漸進的方式完成民主轉型。南韓的成功經驗成為第三波民主化理論與模式所引用的典範〞髐j中於1997年在總統選舉中獲勝,任內積極推動其「陽光政策」,並於2000年成功進行南北雙邊會談。同年10月,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為表揚他對南韓以至東亞地區的民主貢獻,以及與北韓的和平和解,決定將諾貝爾和平獎頒予金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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