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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杨佳事件,刘子龙律师给上海公检法公开信

其实真相非常简单,不就是扣押期间殴打了杨佳引起的血腥报复。警察暴力地球人都知道,查清杨犯罪动机捎带处理几个施暴警察也能令民众信服。毕竟杨佳报复和其遭受到的伤害不符合比例原则,自然要付出超额的那部份代价。 所以,警察施暴和杨佳报复绝对是因果关系,所以上海警方必须提供侵害杨佳的事实,惩处加害的警察; 如果不提供,那就要证明杨佳在遭受合法执法后有变态心理,延伸开来就是杨佳有精神疾病,那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 上海公检法两难的选择!


 


任何有职业道德的辩护律师都会朝着上述方向走,否则,如何能自圆其说?



[ 本帖最后由 PPTV 于 2008-7-22 04:5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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