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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昨晚的新闻联播,真想大哭一场

楼上这个问题根本上是国家和民族的差别问题,是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的区别问题。

在我们判断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是不是自己人的时候,这个判断标准究竟应该是民族优先还是政权优先?

是不是只有生活在一个政权中的人才是自己的同胞?所谓抛弃究竟是谁抛弃谁?
当年荷兰人在印尼屠杀兰芳共和国的华人的时候,还一度很担心清朝政府会对荷兰进行军事干涉,至少也是贸易制裁,但是乾隆爷欣慰的告诉他们,那些抛弃祖坟的“天朝弃民”,你们愿意杀多少都行,要不是离的太远,老子还想亲自去杀呢。

国家这种东西本来就不应该是凌驾于一个民族之上的统治者,而是为了维护一个民族的利益需要才产生的管理工具。
所谓国家,或者更直观一点说----政权,根本就不应该是一个有资格和公民讨价还价的权力集团,因为国家的权力本来就是为了满足公民的需要才产生的,有什么理由去和公民讨价还价?
国家对公民负责是本分,公民对国家负责是仗义,如果公民不愿意对国家负责,他也一样是公民,但是如果国家不愿意对公民负责,这个国家根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中国人最离奇的习惯思维之一就是把国家政权天经地义的看成是所有公民的主宰者,甚至衍生出了把这个本来是因为人民才产生的政权看做是人民的父母这种极端肉麻和疯狂的观念。
国家从来都不是人民的父母,人民才是国家的父母!

如果用以色列人做例子,以色列这个国家虽然从建国第一天起就把自己定位为所有犹太人的祖国,但是从来没有要求全世界的犹太人必须加入以色列国籍,也从来没有因为一些犹太人不是以色列国籍而放弃对他们的保护,比如当年爱塞儿比呀曾经排犹,其实当时爱塞儿比呀的犹太人都已经是很黑的非洲犹太人了,但是以色列仍然组织了一次大规模军事救援行动,把当地的一万多黑犹太人全部运回以色列本土。

什么叫民族凝聚力?这就是民族凝聚力。
民族凝聚力不是来源于一个国家政权理直气壮的要求民族对政权的效忠,而是来源于对每一个民族成员无条件的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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