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裁决有什么事实依据呢?如果是独立司法就应该有调查报告和公开的听证会,什么法律程序都没有就凭空跳出来一个所谓“裁决”?
如果再选一次军方还是不满意呢?难道被军队把持的暴徒和法院再推翻一次?直到选出来军方喜欢的代理人为止?
而且即使真有证据表明是舞弊,也只能改选政府,而不能解散政党,强行解散政党是对人民民主权利的野蛮剥夺!
楼上一些朋友大概对泰国缺乏了解所以过于天真了,泰国虽然不是政府控制军队,却是军队控制政府,至少从06年军变以来这种倾向是越来越明显了。
无论是政府控制的军队,还是军队控制的政府都同样糟糕!
都是对民主和法制的践踏。
只有军队和政府互不依赖,平等服务于保障和尊重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之下,才是真正公平有效的民主社会。
人民立法,以法治国。
所谓民主,其实不过就这么简单。
但是要实现和捍卫这个简单的目标,人民需要对付和警惕的各种为了私利而窃取人民权力的利益集团实在太多了。
泰国军方强行推翻民选政府,解散合法政党,是泰国民主进程中的一个大倒退。
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利益代言人,要想翻身大概只能上山打游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