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 198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要求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地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针对少数党员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同一切违背党章的错误言行进行斗争,这是各级党的组织和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职责。根据通知的精神,王若望、方励之、刘宾雁先后被开除党籍。
1987年1月17日 方励之、王若望、刘宾雁先后被开除党籍
1987年1月17日,中共安徽省委作出开除中国科技大学副校长方励之党籍的决定,原因是其煽动学生闹事,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公开提出要改变共产党,鼓吹资产阶级“民主”与“自由”等。此前,1月13日,上海著名作家王若望也被开除出党,其罪行是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丑化和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和歪曲党的现行政策等。随后,著名报告文学作家、中国作协副主席刘宾雁也被宣布清除出党。刘的问题与方、王两人相似。 对上述3人的情况,邓小平早就洞若观火.上月30日,邓小平约胡耀邦等人谈话,邓小平说:“我看了方励之的讲话,根本不像一个共产党员讲的,这样的人留在党内干什么,不是劝退的问题,要开除。”刘宾雁、王若望等人的言论行为也受到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