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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破碎了,悲剧不应该再继续:一位杀人者父亲的尊严之战

杀人的案件和诽谤的案件是2码事,必须分割看待

1、起初大家关注药的残忍罪行时,张显抛出了官二代的帽子;
2、当药父状告张显的时候,张显不谈官二代了,反复谈药是如何残忍、罪行如何深重;
一个打着捍卫法律旗号的大学老师,面对质疑东躲西藏的,人品值得怀疑;

自古以来,杀父之仇和杀子之仇都是不共戴天的,既然张显阻挠了两家的和解(这导致药的死刑而不是死缓),药父坚持追究张显的诽谤罪就很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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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nkpoper 的帖子

杀人的可以和解,诽谤的就是不共戴天?
我得到的信息没有确认过真伪,因此上述结论的前提是假定我了解到的讯息是准确的。
1、现有的法律是如果双方能够达到民事和解的,即使是故意杀人的一般也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和古代的花钱买命有些类似。
2、死者一家属于农村的而且家庭条件并不好,如果死者家属坚持要求一命还一命的话,那在经济上是不会得到多少赔偿的,顶多是几万元的丧葬费用;
3、死者的父亲最初在陕西的电视台采访的时候也提到了和解的意思(我没去看那个节目);
4、在一审判决前,据说死者的父亲已经接受了热心网友几十万元的捐款,既然收了网友的钱,你们觉得他还好意思收药父的钱吗?(这个事实非常重要,可惜没有公开报道和验证的);听说一审后也收了20万,后来在张显的规劝下又邮寄回去了。
5、一个老农民没有张显在后面支招,他怎么能镇得住场子,所以药父把怨恨发泄到张显的身上就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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