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首先应该搞清楚的是:他信是民选政府,军队没有权利将其解散。如果真有贿选行为那也应该是法院的事情。如果军队拥有权利随便解散政府那么民意何在?所谓的民主权力何在?当年军队解散政府完全是在践踏民意。泰国现在算是君主立宪制,实际上是给了每一个政党一个平等的参与政治的机会。在这个前提下每个政党都是平等的,只要你能够赢得大选那么你便可以组建政府。并且这样的政府应该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只要政府不违反宪法那么它就是合法的并且受到宪法的保护。而现在的情况是政府是合法的,反对党却是在违法闹事,“可爱”的军队不帮助政府维护秩序却帮助违法的人将政府解散,这天理到底何在,宪法何在?即使政府真的有问题,即使真的有贿选情况发生,那么也该有专门的法院进行审理。在结果出来之前政府仍然是合法的,军队绝对无权干涉。
[ 本帖最后由 taoliu 于 2008-12-3 08:14 P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