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鲜为人知大屠杀:1975年共军血洗云南沙甸 [打印本页]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1-5-30 13:19 标题: 鲜为人知大屠杀:1975年共军血洗云南沙甸
作者:马绍美
一九六七年轰轰烈烈的“革命风暴”席卷着满天的传单、大字报以及人们莫衷一是的心情来到沙甸。这是毛泽东同志发动的。耿直的沙甸回民当然热烈响应。丢了锄头、镰刀、扁担、谷箩,举起纸裱的小红旗,成立了毛泽东思想的“造反队”、“战斗队”、“兵团”。听上边说清真寺在被扫的“四旧”之列,于是,几个人带领鼓动,部分群众拿出了“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精神,疯狂地烧起宗教经典和“地富反坏右”家的书籍来。那气势,若秦始皇在世也是要自叹不如的。
“毛泽东思想大无畏造反兵团”、“毛泽东思想红色造反队”冲击关闭了清真寺。
沙甸最能显示力量的“民族政策捍卫兵团”站出来,“红旗野战兵团”也站了出来。
一场争夺清真寺的斗争展开了
拉锯争夺清真寺越演越烈,沙甸马上成了“造反”与“捍卫”,“革命”与“复辟”的勇士们的用武之地——开始武斗,刀枪相见。
大家都把自己的知识、谋略尽情地具体发挥,对自己的“敌人”要进行“革命的大扫除”了。
沙甸的“左派”人数不多,但靠山硬,去部队那里领了武器,带着其它地方的“左派”,来攻打“复辟”的沙甸。一九六八年七月,包围了沙甸,炮打烂了清真寺的屋顶和部分民房。双方都死了人,沙甸没被攻破。
一部分所谓站错队的其它民族的同志到沙甸避难。对沙甸就要“捅马蜂窝”。
六八年十一月,称为云南省革命委员会一、二号文件的宣传队(支左部队)包围了沙甸,并展开了舆论攻势。
“一小撮阶级敌人、牛鬼蛇神、野心家、阴谋家受国民党军统特务指使,煽阴风,点鬼火,欺骗群众,蒙蔽群众,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他们必将碰得头破血流!”
“谁反对毛泽东思想就没有好下场!”
“谁胆敢放一枪一弹就坚决镇压!”
“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
……
在强有力的宣传攻势下,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宣传队”会很好执行党的政策上,于是把准备对抗的武器全部交了出去。六八年十二月八日,沙甸回民夹道欢迎宣传队(共军)进村。
“宣传队”进住清真寺。吃猪肉,猪骨头丢在水井里。
清理阶级队伍,“反军乱军黑干将”、“宗教复辟急先锋”、“跳梁小丑”、“小爬虫”抓起了两百多。对这些人专政,反复开斗争、批判大会,捆、梆、吊、打,有人在吊打中死去。强迫这些人学猪叫、学猪爬、学猪滚,有一孕妇滚得小产。
极左路线的推行者,要用“行动”来证明他们是“最最革命的”。狠狠打击信教者,正是左的革命表现。沙甸搞以教划线,礼拜、把斋者是批斗对象。公开宣布:“信教就是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
“抓革命、促生产”,沙甸的几百“牛鬼蛇神”抓出来了,生产“上去了”,学大寨的标兵生产队每个劳动日值8角,其它生产队还在2角、3角、4角中徘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九个生产队都评政治工分,政治思想好的人工分就多,否则就少。
在艰苦漫长的岁月里生存发展起来的回回民族,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宗教感情,团结力最坚,斗争性最强,有优良的传统、有光辉的文化遗产,能够接受真理、激起正义,不能接受对自己的侮辱与糟蹋。
为了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为了维护回回民族的尊严,为了得到正当的生存权利,保持自己的风俗习惯、信仰自由,一九七三年十月,在马伯华等同志带领下,以开放清真寺为起点,沙甸等地回民拉开了与“四人帮”针锋相对斗争的序幕。
开放清真寺被说成是“宗教复辟”,州县工作队进村,调子更进一步:“民族斗争说到底就是阶级斗争……”。
“批林批孔”,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的工作队在坚定不移地进行斗争,群众始终没被压下去。
过开斋节被说成“反革命集会”,进行武装阻拦未奏效。
拉锯争夺清真寺越演越烈,群众始终占上风……
一九七四年五月底,蒙自县公安局抓马绍美,因此群众包围了工作队驻地,强烈要求放人。工作队却卷起行李溜了。
一九七四年八月,周兴到沙甸,承认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还存在,答复可以清查生产队的经济帐目。周兴离开沙甸,前言尽否,“黑帐”依旧……
一九七四年十月,沙甸等地回民上访(昆明)要求落实政策,要求解决在少数民族地方存在的经济、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
“这是闹事”。“这是反对党的领导”。“四人帮”、周兴等人是会做帽子的。
鸡街地区成立了“民兵联合指挥部”。民兵进行示威,用大字报“揭露”沙甸“一小撮反革命分子披着宗教外衣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
帽子太大了是戴不稳的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初,沙甸成立“回民民兵团”。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中旬,当时的云南省委常委一要员到沙甸,鸡街民兵联合指挥部的民兵借口保驾包围沙甸,荷枪实弹,进行威胁。沙甸回民不甘受辱,徒手夺枪两支,但也付出了死亡一人、重伤三人的巨大代价。对方民兵虽被回民俘虏七人,都得到回民的优待,教育后而放归。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二十三日,沙甸落实政策宣传队发动了建水县回龙、馆驿、麻栗树等地回民开放了他们的清真寺。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沙甸回民民兵前往建水解救回龙被对方民兵包围一事。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沙甸回民在要求蒙自县委落实政策、解决问题未砀情况下冲击了县委机关和县武装部,被对方民兵骗到蒙自二中,打死我十四人,重伤十六人,回民一怒之下,攻下对方,击毙其十二人。
一九七五年元月一日,中央通知马伯华、郑全书、马绍美等回民代表十人与云南省委一起赴京解决问题。做了两天的思想工作后,元月三日晚,回民代表与省委常委一起,乘坐国务院派来的专机抵达北京。
一九七五年元月上旬,贯彻中共中央一九七五二号文件,即关于浙江、云南停止武斗,收缴武器的通知。云南省委为贯彻此文件,专门成立了云南收缴枪支执行小组,由十四军当时的政治部主任冯治国任组长,蒙自军分区当时的司令员李凤刚和沙甸的马绍美任组长,开远、建水当时的县委书记邓子俊、黄昌岐以及回民代表马先庆、马恩俊任组员。这个组的分工是:马绍美、马先庆、马恩俊收缴回民方面的武器,冯治国行商和个收缴其他民族的武器。半个月时间,沙甸等地回民上缴了全部枪支弹药。据冯治国等几个说其他民族的也缴清了。执行小组回北京汇报。
一九七五年二月中旬,建水县馆驿等村回民集中到回族村子——双山做圣节。
香木桥大队肖家庄的民兵持枪前往威胁挑衅,做节的回民在惊怒之下欲夺其枪,未成,反被打死九人。引起了在二月下旬沙甸等地回民的第二次赴昆上访。
三月五日王洪文令驻玉溪的部队包围交开炮轰击玉溪西营清真寺。玉溪昆明等地开始抓捕“闹事”的回民头头。沙甸空气紧张,人心惶惶。
住北京的周兴等人得意忘形,向住北京的回民代表声称:“这次到北京是一次重新‘站队’难得的‘机会’,年轻人,前途无量,要好好考虑啊!”回民代表没买帐。
五月初,几个团的部队要进驻沙甸,群众怕重吃一九六八年部队进村后的亏,竭力阻拦进村,因此部队未进成。
五月二十三日,周兴等人以云南省委的名义发了“通告”,并用飞机到沙甸上空撒发。“通告”把回民群众要求落实政策说成是被“反动教长”和“反革命分子”煽动起来的“闹事”,几个回民头头是违法的,只有放下武器(其实没有武器),迎接共军进村,才是唯一出路。
回民群众义愤填膺,几千份“通告”一下就被集中成几大麻袋,小伙子们簇拥着扛到工作队驻地——鸡街糖厂的大门口,一把火烧了。
谣言漫天,污蔑、诬告回民的黑材料不断送上北京。
当时红河州的一个主要帮派人物说:“现在回民就象一头疯牛,我们要把她(他)引入火炕。”
七月中旬,“四人帮”及云南的周兴等人命令回民代表回沙甸做工作,交出武器,(特别强调交出新式武器)和欢迎部队进村。
没有什么新式武器,当然也就无法交出。关于自制的土武器,大家表示在接受群众的条件后就交。条件即:欢迎少而精的部队进村落实政策。沙甸这么一个村子,怎能容纳几个团的部队?解放沙甸时,对付国民党的一个团只需要一连的共军,今天到沙甸落实政策却要进驻几个团的部队,要搞什么呢?六八年部队进村的教训,大家记忆犹新……
群众坚持只欢迎少数部队进村落实政策的意见。
“四人帮”及其一伙欺骗的伎俩用完了,最后,无耻地给沙甸等地回民扣上“与苏修、敌特挂钩,要成立伊斯兰共和国、要叛乱、有地道、有新式武器”的政治罪名。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可惜回回太幼稚、耿直,知道得太晚了。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凌晨三点,“四人帮”开始对沙甸回民武装镇压。村边站岗的回民民兵,被把手脚捆起来丢到粪池中溺殁;沙甸父老被枪炮声惊醒;大清真寺的守卫者殉难;沙甸大清真寺被武装人员占领。
凌晨四点多,沙甸回民凭据地形熟,进行反攻。付出上百人殉教的巨大代价,夺回了。大清真寺,始得到一点现代武器的装备。此时,西营(注:老沙甸西部村名称谓)已被武装人员占领,后山、马家井、林家巷、金鸡寨、川方寨的部分生产队场院及民房也武装人员控制,于是,在这黎明前的黑暗里,街战、巷战、以住房为据点的攻守战在残酷地进行着,在火箭筒的爆炸声、火光里,在枪炮的呼啸声中回民一片片倒下。沙甸人没有屈服。到天亮时,又收复了部分民房据点,收回几间自己的房屋,又付出几百条宝贵生命的代价。更为凄惨者,没抵抗的回回们——
有的被打死在堂屋(回话会客室)中,有的被击毙于门旁,甚至有的被枪杀于床上;有的指望逃生,愿意当俘虏被押出村去,却在押送途中被枪击于路旁的光天化日之下……
群情震怒,凭据用无数生命换来的那几支步枪、机枪、手榴弹,以及那些自制的土武器奋起抵抗。有多少本不想抵抗的人,最后也含酸忍泪拿起那点土炸药去寻同归于尽的对象。然而真正找到同归于尽的对象的并不多,自己反而丧生的却不少。
炮火越来越猛烈。中午,三所清真寺开始被炮击,哪里的房屋坚固哪里被炮击。哪里出现炊烟哪里被炮击,哪里有水井哪里就被火力封锁。无须说明,大家都清楚了,这是沙甸穆斯林的灭顶之灾。于是,以安拉的考验、以乐园的恩典、以回回民族的气节相互安慰着、鼓励着、遗嘱着……此时,望生哪有生之路,望存哪有存之地?
二十九日入夜,炮火有所减弱。但只要哪里房屋透出光亮,随着炮弹就划破黑暗,呼啸着在哪里爆炸,于是惨痛的呻吟声、幼儿被惊吓的哭声……撕肝裂肺。黑夜,为何这般漫长!你要吞噬多少人的生命和鲜血啊!
三十日,进攻的武装人员放弃对老沙甸村内的部分控制点,缩小村外包围圈,占领制高点及有利地形,在无线电报话员的指挥下,对老沙甸村子进行更猛烈的轰击,火焰喷射器也用上,老沙甸成了一片火海。金鸡寨、川方寨炮火稍逊。逊下午,老沙甸部分群众陆续撤到金鸡寨。入夜,马伯华带领部分群众也撤到金鸡寨。通过商议,决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出村逃生,身体健康者可设法转移。
三十一日,通过反复劝说,二千余老弱妇幼、伤残病的回民群众在笔者的带领下集队出村,以求生存。出村的群众马上被分住几个小集中营办学习班,笔者等头头锒铛入狱。入夜,突围转移未成,在川方寨发生遭遇战,伤亡惨重,马伯华脚被手榴弹炸伤,只好撤回金鸡寨。
八月一、二这两昼两夜中,金鸡寨、川方寨两村的房屋据点争夺战从未间断。一方是拥有现代化武器装备,一方仅凭精神;一方是训练有素的武装人员,一方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怎样拚呀!在炮火硝烟迷漫中,在血洗之后,老沙甸与川方寨已没有抵抗力量了。
八月三日,金鸡寨已被进攻人员控制一半左右,争夺、拼搏仍在进行。炮火依然未断。在已被进攻人员控制的地段,残酷的“清剿”在继续,伤残的“回匪俘虏”被提着脚手,象丢死羊一样丢上汽车,运去“医治”,而有的干脆在现场补枪,来个“快性”。
八月四日,一百五十七名男女老幼回族群众举着双手,集队从金鸡寨南面出村,指望求生。当走到大田埂上的时候,几挺机枪一齐开火,一分钟之后,尸横遍地,血流成渠,随即验尸,未亡者进行补枪。现有五名幸存者以为铁证,其中三名是补枪也未补死的。下午六时许,炮火摧毁了金鸡寨南面几间仅存的小民房,马伯华等同志壮烈殉难。入夜,又进行了最后的“清剿”,战斗始告结束。
这七天八夜,不知耗费了多少弹药。被摧毁的民房四千四百多间,被夺去生命的沙甸回民九百人,伤残六百余人,进剿者死伤人数不得而知。以参加“沙甸叛乱”的罪名遭到同样武装镇压的还有开远县的新寨、砚山县的车白泥、田心茂龙、松毛坡、文山的茂克等。整个事件中回民共死亡一千六百余人。
作者: 劭风智雨 时间: 2011-5-31 16:20
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不公正是人所共知的,那就是对少数民族照顾太多,只要不是实实在在威胁到政权就放纵,绥靖,汉族人民对此早就不满了,云南事件是绥靖的必然结果,如同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宁夏同心事件一样,我有朋友参加过平叛,一百年前同治回乱得到左公照顾,没有杀光,在宁夏留下余种,他们就张狂得不得了,成天欺侮汉人,汉人在他们附近就没法生存,他们就闹着在宁夏成立纯回的回民国,在中国内地要实行伊斯兰法,头子是一宁夏政协副主席,政府起初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到了也不管,幸亏事件暴露,他们内部教派不合打起来,才没有闹大,事后武警挨家收缴武器,从各家收缴的武器相当的多,相当的先进,据同事说,许多人家相当的穷,但屋里还藏有走私的俄制先进武器,同当年同治年间如出一辙,我看云南回民能闹这么大,也有这么多武器,情况也许不一般,也有相当的不告人的政治目的,所以共产党许多事情不得民心,但镇压回民暴乱是会得到绝大多数人支持的,回民在中国不得人心,不受欢迎,你可以在各大论坛上看到,如果不能将回民真正融入中华民族,中国有可能永无宁日。
作者: 山登绝顶我为峰 时间: 2011-5-31 16:28
回民在中国不得人心,不受欢迎,你可以在各大论坛上看到,如果不能将回民真正融入中华民族,中国有可能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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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阁下观点,所谓中华民族就是偌大之中国只有一个汉族,其余各少数民族都必须被汉族同化或者消亡,否则就不是中华民族?
蒙元时期的中国是否除蒙古族以外,所有的民族包括汉族都被屠杀殆尽,中国才永有宁日?
满清时期除满族以外,所有的民族包括汉族都被屠杀殆尽,中国才永有宁日?
[ 本帖最后由 山登绝顶我为峰 于 2011-5-31 16:59 编辑 ]
作者: cedarhill 时间: 2011-5-31 17:11
真是回民赤手空拳?几千共军还需要攻打7天8夜?
楼主把回民描述得很无辜。这件事情我也知道一些。 情况不完全是这样的。
回民素来强悍好斗,换了其它政权,只要不是太懦弱的,都会如此镇压。
这件事情可怪不得四人帮集团!也根本无法向中共政权抹黑。
[ 本帖最后由 cedarhill 于 2011-6-16 01:00 编辑 ]
作者: 劭风智雨 时间: 2011-5-31 17:24 标题: 回复 3# 山登绝顶我为峰 的帖子
现在满族不是基本和汉族融和的了么,国家才得以安定,为什么回民始终不愿意融入中华民族,难道您本人就是回民么,如果是,请说为什么不愿意融入中华文化,非要做沙漠流民?各论坛对回民看法你可以看到。大多数人观点你可以看到,不融入,可以走,比如元末蒙族回归大本营蒙古,你们也可以回西亚大漠去,中国不欢迎你们这群外来者。
作者: atuyy 时间: 2011-5-31 17:26
回回的思维方式和当年的老共有一比,只有信仰,没有国家。
作者: 劭风智雨 时间: 2011-6-12 15:03
讨厌祸国殃民的法西斯中共,同样讨厌顽固不化、愚昧无知的回回。他们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害,人人得而诛之而后快。可以预料,回民的末日在石油耗尽后为争夺生存空间的战争发生后若干年,到那时随着伊斯兰石油经济的破灭,新的注重科学的非伊斯兰思想会萌生,阿位伯世界会有一个新生机会了,请大家试目以待。
作者: qiongao 时间: 2011-6-12 18:39 标题: 杀汉灭回
回族只不过是信教的汉人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6-12 19:26 标题: 回复 8# qiongao 的帖子
可以这么认为。
但是回族和共产党对此都不承认。
作者: xxxxsun 时间: 2011-6-13 19:00
回回做的菜很好吃。我在西北的时候一日三餐都是回回餐厅。其它地区是吃不到的口味。
作者: qiongao 时间: 2011-6-15 17:41
比维族餐厅还是差点
作者: 劭风智雨 时间: 2011-6-18 14:11 标题: 回民区可能成为中国民族动乱的热点
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哪个地只要有伊斯兰教,哪个地方就是不安的根源,比如宁夏九十年代初的那场动乱就是因为两派建国理念不一样发生内斗暴露了,试想一个那么贫困的地方有那么多武器不可疑么,当权者虽然后来宣传此事,但提醒广大汉族同胞要提高警惕,时刻做好可能动乱的准备,从网上查到以下资料请大家阅读:我有同事亲身参加平叛,证时此事可靠。http://lt.cjdby.net/thread-1163772-1-1.html
原来二年还有这档子事——两不严一定宽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机关在处理回族犯罪案件中准确贯彻执行“两少一宽”刑事政策,有力地维护全区社会的稳定,为民族区域法治建设积累了经验。最具代表性的判例是1994年固原地区中级法院对西吉县因宗教内部纠纷发生的回民械斗案件的审判,该案属典型的回民最具代表性的判例,以下是1994年2月3日、2月6日固原地区中级法院对西吉县因宗教内部纠纷发生的回民械斗案件的审判:
自1992年5月27日至1993年8月18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该案西吉县沙沟方与陈家沟方因宗教内部纠纷先后出动成百上千名回民,经四次大规模武装械斗,陈方杀死沙方36人,杀伤沙方9人(重伤5人);沙方杀死陈方14人,杀伤17人,绑架陈方2人生死不明;双方共被杀死50人,杀伤26人,2人被绑架生死不明。案发后收缴沙方枪支4986支,陈方枪支456支,共5442支;收缴沙方子弹3471发,陈方子弹3892发,共7363发;收缴沙方自制炮弹炸弹63枚,陈方炸弹55枚,共118枚;收缴沙方土炮6门,陈方土炮15门,共21门;收缴陈方炸药火药55公斤。 该案属典型的回民内部因宗教纠纷引发的武装械斗事件,造成了惨重的死伤恶果、特别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由于该案属典型的因回民内部因宗教纠纷引发的武装械斗事件,人民法院根据“两少一宽”刑事政策,妥善加以处理:一是坚持“少捕”,对主要犯罪成员进行了逮捕、审判,而对大部分被裹挟参与的群众不予追究,起到了教育挽救和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的有效作用。二是坚持“少杀”,兼于该案的复杂特性,对双方犯罪人员中的主犯均没有判处死刑。三是坚持“处理时一般从宽”的原则,兼于案发因宗教内部纠纷所致,因此与汉族群众中发生的此类案件相比,全案从整体上因主犯皆从宽判处,相应地,从犯比照主犯也都给予了适度从宽的判处。
法院对两方人员分案进行了审判,对沙沟方面一案审理认定,身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常任委的回族领导马烈孙(哲合忍耶教派领袖马烈孙),回族教职人员宁夏教育学院副教授马复礼,及马烈孙的长子西北二民院讲师马捷策划聚众武装械斗和报复杀人,指使他人制造、购买枪支、弹药,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与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均系主犯,均数罪并罚后,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对陈家沟方面一案审理认定,身为回族农民的夏寨乡夏寨村马如成、夏寨乡杨河村张继康、夏寨乡杨河村马同寿、马建乡白台村张志俭、城郊乡高同村何凤旗、硝河乡新庄村马进虎、火石寨乡罗庄村马福帮、夏寨乡夏寨村马金龙、夏寨乡夏寨村马金有、西滩乡西滩村撒明有、西滩乡五岔村袁正荣、夏寨乡水泉坪村马进财、夏寨乡杨坊村马如旗13名被告聚众武装械斗,均构成故意杀人罪;马如成、马如旗非法制造枪支、弹药,又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马如成、张继康一齐策划、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除对主犯马如成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张继康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外,对其余11名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为:袁世荣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马同寿9年,张志俭8年,何凤旗8年,马进虎7年,马福帮7年,马金龙6年,马金有6年,马进财6年,撒明有5年,马如旗4年。该案判处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取得了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作者: 敌夫 时间: 2011-6-24 16:55 标题: 回复 5# 劭风智雨 的帖子
在云南,汉人才是外来的殖民者。真正应该撤回中原的是汉人。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6-24 18:23 标题: 回复 13# 敌夫 的帖子
你这个话就彻底不对了。
如果是汉人和当地民族的关系,这么说...当然也没道理,干嘛不叫白人撤离美洲呢?
更何况还是跟穆斯林的关系,汉人比穆斯林到达云南早多了。要滚蛋也是穆斯林滚蛋啊!
作者: 520520lhy 时间: 2011-6-25 14:00
至于不,还在搞这些
作者: sjs508 时间: 2011-7-2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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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uranke 时间: 2011-7-22 15:26
是42军干的。
作者: 劭风智雨 时间: 2011-7-23 10:59
打的太差了,应当象多隆果断勇敢地从肉体上消灭他们,不要完全学左宗棠患得患失留下那么多后患,应将他们彻底消灭,省得祸害更多无辜,到处宣传、推广邪教,给中国制造动乱。
作者: janpy1 时间: 2011-8-2 00:38
兄弟,拿这事来搞中共纯属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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