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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际特赦:自由使用新媒体管道应被视为人权 这个管道一直被中国等国家严格限制 [打印本页]

作者: 红灯记    时间: 2011-3-31 17:56     标题: 国际特赦:自由使用新媒体管道应被视为人权 这个管道一直被中国等国家严格限制

 更新日期:2011/03/31 08:45 吴宁康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AI)秘书长谢蒂(Salil Shetty)30日表示,自由接触新媒体的管道,应该被视为是一种人权,这个管道一直被包括中国大陆和伊朗在内的部份国家严格限制。

谢蒂在加拿大蒙特娄的记者会上表示,现在已经到了要把新媒体管道、以及对它们的使用,考虑成是一种人权的时候了。

谢蒂在强调新媒体科技对促使埃及总统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下台所扮演的角色之际,也警告中国大陆和伊朗藉由对新媒体的使用来巩固国家权力,投入相当可观的资源到亲政府的博客

谢蒂并且谴责国家审查系统,他表示,已有许多政府采取中国大陆掌控网路的模式,允许经济成长却没有表达的自由。

谢蒂表示,在中东、亚塞拜然古巴、中国大陆、马来西亚越南,都有博客主因不实的指控被关到监狱中。他也对美国在调查爆料网站维基解密(Wikileaks)及其创办人亚桑杰(Julian Assange)时,对自由的威胁表达强烈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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