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劉曉波獲頒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挪威諾貝爾委員會(The 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表彰他以非暴力的方式為中國基本人權所作出的不懈奮鬥。二十年多來,劉曉波「依仁蹈義,舍生不渝」,多次因為文字獄而身陷政治黑牢,被國家機器的持續打壓仍不改其風骨氣節,拒絕出國,堅持在內地和平抗爭。劉曉波坐穿黑牢的道德勇氣是政治抗爭者的楷模。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10月8日發表的頌辭指出:「委員會一直相信,人權與和平有着密切關係,這些權利,是諾貝爾先生在遺囑中提到「國邦間友好友愛」的必要條件。」(The 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 has long believed that there is a close connection between human rights and peace. Such rights are a prerequisite for the "fraternity between nations" of which Alfred Nobel wrote in his will.) 今天中國社會正是道德淪喪,權錢勾結,法治不修,中共打壓人權惡名昭彰,即便他國作出最温和友善呼籲也顯得惱羞成怒,動輒上綱上線破壞各國友誼。劉曉波草就《零八憲章》促使中共尊重人權,要求兌現憲法承諾,諾貝爾獎這項桂冠當然戴得上,當然是實至名歸的。
奧西茨基(Carl von Ossietzky,1935年獲奬),德國記者,基進的和平主義者,反對軍國主義,不惜以違法手段抗爭。1930年代,奧西茨基曾因揭發德國違反凡爾賽條約,秘密建立空軍,被控以「叛國罪」和「間碟罪」。他亦曾大力反對希特勒上台執政,結果被拘留在集中營,長期遭受酷刑和虐待。納粹政府曾公開反對頒發諾貝爾和平獎予奧西茨基,並在1935年奧西茨基獲獎時,拒讓他前往挪威奧斯陸領獎,希特拉亦為此事大為惱火,下令德國國民從此不能接受諾貝爾獎(不只和平獎)。奧西茨基於1938年重病身亡,成為和平與自由的國際象徵人物。
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1991年獲獎)是1980年代末領導緬甸非暴力民主運動的政治家,致力於推行民選制度。軍政府因受國際壓力於1990年舉行了大選,昂山素姬的政黨「全國民主聯盟」贏得了絕對優勢,她理應成為緬甸的國家總理,但選舉結果被軍方作廢但軍政府拒絕承認結果。90年代至今,昂山素姬遭到軍政府多次軟禁,但她拒絕了驅逐出境而獲自由的條件,選在留在國內。
曼德拉(Nelson Mandela,1993年獲獎),曾是非洲國民大會的武裝組織民族之矛(Umkhonto we Sizwe)的領袖,對抗南非白人種族主義政府,因此被囚達27年。直至80年代末白人政府終於妥協,推動改革,而曼德拉亦轉而支持調解與協商,並在推動多元族群民主的過渡期挺身領導南非。曼德拉於1990年獲釋,並在1994年透過全面代議制民主選舉所選出的首任南非元首,成為南非首位黑人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