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台湾人对大陆配偶爱当“小三”者将被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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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ib
时间:
2010-5-29 12:14
标题:
台湾人对大陆配偶爱当“小三”者将被驱逐
台湾内政部最近解释法令,规定台湾人的中国配偶如果有伤风化、破坏他人家庭的邪气行为,不准来台依亲或居留,已许可居留者,可撤销或废除,遣返回中国。
也就是说,这些大陆配偶们当第三者,破坏了他人家庭,就会被遣返回中国。
此解释令一出立刻引起争议。
虽然政府部门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大陆配偶假结婚真卖淫,但还是遭到各方质疑。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解释说,内政部希望保障真正的两岸婚姻,防止假结婚或有其它目的的婚姻:"内政部会从实际的个案来做判断。
陆委会将持续观察法令的执行状况,也会把疑虑提出来让移民署等单位了解,将来在执行时,在人权的基础上处理两岸婚姻。 "
据统计,自1987年海峡两岸恢复民间交往以来,两岸通婚已超过30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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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iib 于 2010-5-29 12: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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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10-5-2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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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斯莱普尼尔
时间:
2010-5-29 15:37
台湾建国后,一定要把青天白日旗交出来。我们还要用这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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