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又见下跪——— 公民在新华社上海分社下跪抗议集资诈骗 [ 大图 ] [打印本页]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0-5-22 18:19 标题: 又见下跪——— 公民在新华社上海分社下跪抗议集资诈骗 [ 大图 ]
【转自】 1984BBS
上海的惊天大案媒体为何只字不提?(转载)(转载)
http://www.baixingweiquan.com/thread-9174-1-1.html
作者:讲讲清楚 提交日期:2010-4-12 23:08:01 楼主
上海发生24k连锁经济型旅馆特大集资诈骗案,牵涉到3 个多亿,600多位受害者,案发前上海多家主流媒体为该企业大张旗鼓的进行有偿宣传、连续大幅刊登广告(广告花费一千多万元),并举办所谓的论坛、媒体见面会等,邀请上海有各种社会影响的人物、权威专家、名人、官员参与造势活动等。案发二年来,上海主流媒体却无声无息,此案从不见报,24k案件的背后好像有一个无形的保护伞罩着,处理此案的相关部门避重求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们广大受害者在本案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信息及其不对称,无法知道更多的情况。同时我们广大受害者两年来采取了各种各样符合国家法律程序的措施,但收效甚微,且24K的其他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并更加肆无忌惮地采用各种手法继续坑害广大受害者,目前已影响到600多个家庭的生存和稳定。我们广大受害者在近两年的合法维权过程中发现以下一些问题及线索,并强烈要求政府监管机构对此进行彻查。
一、2005年3月前上海金冠酒店服务有限公司8000万人民币是否存在虚假注册资本问题?《刑法》第158条的规定、数额、后果和其他情节中,只要有一项达到犯罪的程度,就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朱福弟收购福州路“懿文大楼”中介费就用去了 6000万人民币是否有行贿受贿问题?
三、金冠公司法人朱福弟等推销时提供的假产证、假购房合同、一房多卖、无房也卖、朱福弟的假身份证、假担保、假合同、假及后续的假上市等等是否属于诈骗问题?
四、投资者2.32亿、银行0.6亿和明大广场入0.4亿共3.32亿资金及几年来的营业收入(24k自报每年盈利0.2亿多)检察院仅查到2亿多,还有1亿多及近二年来营业及其他收入去向不明的问题?
五、朱福弟在台州制药厂投资了2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在外省市买地买楼(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属于非法挪用资金问题?
六、朱福弟在推销24k投资时,经常使用蛊惑人心的语言就是“你们小业主放心投资,xx、xxx等头面人物也投资了”,而在法庭上朱福弟说:“在案发前后,已还小业主2000多万人民币……”,请问这2000多万还给谁了,我们广大小业主都没收到,是否还给xx、xxx等头面人物了?这是一个应该引起纪委等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的问题。
七、24k案件的关联利益集团合伙诈骗是否要负连担责任和追加被告的问题?(上海亿佰年房地产公司——唐东升、上海明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福人、华泰民丰担保公司——潘一海、24k连锁酒店——朱崇磊、朱杰、上海大顺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朱加炜及香港戴得梁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
八、上海各大平面媒体非法收取的广告费及推介服务费(一千多万元)是否应退还问题?
九、目前24k管理层还在继续侵吞我们受害人的财产,一年多来不仅没有创造利润反而亏损几佰万。据2008.12.28《新闻晨报》报道金融危机意外带火经济型酒店,上海所有经济型酒店都赢利,且利润可观。那么 24k的亏损是否有“转移资金”问题?朱福弟名下八家空壳公司互开费用支出,具体内容以住宿费为主就是一个典型的佐证,维权小组在查账过程中还发现营业款项中有相当部分不入财务帐册、使用假增加费用开支、变相发放补贴工资、一年付费第二年再付费、每月提取折旧款、开办费等各种违法手段,人为造成连月持续亏损的局面,对国家存在偷逃税款现象,且直接侵害我们广大投资者的经济利益;是否还存在其他“转移资金”的问题?
十、关于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单位犯罪必须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实施。负责人决定是指经过法律或者单位规定有权代表单位思想和行为的个人决定。朱福弟是上海金冠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是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单位思想和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
十一、24k案件没有这么简单,朱福弟四年前在上海突然发迹,本身就是一个迷,有这么多的主流媒体帮他大势渲染,他用骗来的钱,出手大方借助专业协会名义,以24k赞助出资的办法,举办所谓的论坛、媒体见面会等。邀请上海有各种社会影响的人物、各大媒体大张旗鼓的有偿宣传(借官方媒体公信力)和邀请权威专家、名人、官员参与的造势活动等。其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之嫌疑问题?
十二、24k案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出庭做证的证人均与被告有共同利益人员或与被告存在亲属关系人员,其证词是否合法问题?
24k案件的特例典型就是朱福弟用“金钱”打开一切关节,其内幕至今还未揭开,以上问题仍然没有一个说法。广大受害者认为朱福弟及其利益集团犯下多项罪行(诈骗罪、行贿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资金挪用罪、贪污罪、偷漏税罪等,均有据为证)。可24k目前仍在继续经营,这种局面是否合法?难道朱福弟等利益集团有豁免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由于以上种种问题制造的假象,造成广大小业主上当受骗是事出有因,请法院充分考虑这一点,为我们600多个受害人主持公道,制订严密追赃计划,加强追缴赃款的力度,将广大受害者的血汗钱(动迁款、下岗职工工龄买断钱、老人一生的养老钱、抵押房产的贷款钱、家中身患绝症病人的救命钱等等………)损失降到最低。
[ 本帖最后由 老西 于 2010-5-22 22:31 编辑 ]
作者: cccp1999 时间: 2010-5-22 18:26
哎,下跪的民众,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还要下跪?!是我们这个民族就爱下跪哪?还是只有这样才能感动哪个青天大老爷为我们伸张正义哪?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0-5-22 18:26
看来有必要出台一个下跪犯罪法
作者: 驴子超 时间: 2010-5-22 18:27
跪得党国遗臭万年
作者: haijun110 时间: 2010-5-22 20:13
天涯回帖:
法治太贵了,下跪市民不敢要
法治太贵了,下跪市民不敢要
再一次,公民的下跪被直接无视了。上海的24K诈骗案受害者,在辽宁庄河市村民之后,“前仆后跪”。尽管无视“跪民”的庄河市长被责令辞职,但在我们国土的另一端,中国的大都市上海,连一个区区的法院院长仍然拒绝接见辖区中满腹冤情的下跪市民。
现代政治理论告诉我们,公民和政府之间,是权利和权力的一种平等的博弈。可是市民的下跪告诉权贵,我们不敢和您博弈了,我们要求的,仅仅是怜悯和关怀,我们的下跪,是对青天大老爷的追寻,是对德政的乞求,法治太贵了,我们不敢要。
但老爷还是没出来。这,就是尴尬。就像有些垄断企业喜欢援引国际惯例来收费、用中国特色来服务一样,当你要跟有些官员在法治轨道上博弈的时候,你碰到的是人治;当你向他们乞求德政的时候,他们只把自己当成一个“平等”的博弈者,而不是父母官。
契约论的药方开给中国已经上百年了。先贤们相信法律是一种平等的公民契约,而不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手段。梁启超先生曾经痛心地指责中国的“德治”,说在古代,官员如父母,百姓如婴儿,那么官员高兴时以百姓为子女,不高兴时随时可以把百姓当鱼肉。所以他提出,我们要民权,要平等,也就是要在契约的基础上博弈。
可悲的是,我们博弈的环境没有养成,倒是让一些官员卸下了良心的负担。需要他的良知时,你发现,他也“只是一个打工的”;真的要跟他博弈吗?想想上访者吧,那是“神经病”!
于是,回到了溥仪退位前的下跪。乞求已死的“德治”,乞求已死的青天。在一再出现的下跪前,我们应该估量一下,到底能不能、肯不肯给百姓一个可以和权力博弈的环境。如果实在不能或者不肯,那就早点承认,并且倒退回去当父母官吧,不要再用契约论的画饼,继续忽悠双膝不支的群众!
作者: aiyinsiboyuan 时间: 2010-5-22 21:01 标题: 支那是一个比日本人还喜欢下跪的民族
日本人是生活习惯。
大陆人是因为什么呢?
作者: 一大 时间: 2010-5-22 21:07 标题: 回复 6# aiyinsiboyuan 的帖子
因为奴性深重!!
作者: 座钟里的布谷鸟 时间: 2010-5-22 21:26
下跪是没有选择生活权利的唯一抗议形式。
作者: 驴民小学生 时间: 2010-5-22 21:40
不要用谎言继续忽悠双膝不支的人民!
作者: TmZcs 时间: 2010-5-23 00:48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10-5-23 00:54
当选择用这种愚昧的方式来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你失去的远比你得到的多得多。因为你失去的是尊严,得到的东西中还包括永远的蔑视。
作者: ruishengtingli 时间: 2010-5-23 01:12
看到他们下跪的情景,再看看他们的表情;我知道人在走头无路的时候,放下尊严是多么难的事,难道政府就不出面吗?难道政府就不管老百姓吗?
作者: 山脉fyx 时间: 2010-5-23 06:45
能夠下跪這是需要勇氣的,尤其是上海,他們丟棄的是歷史上延續下來的尊嚴(面子),應該說做這種事情是感覺很羞恥的,有句話說:知恥而后勇;上海人,你連勇氣都喪失了嗎.......
作者: killyou21 时间: 2010-5-23 07:21
这就是我们现在的D和ZF,民众的权利没有人会当回事的。
作者: copydjy 时间: 2010-5-23 08:53
下跪犯罪法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10-5-23 09:02 标题: 找新华社干嘛?
新华社里面有很多有特工背景的人。
共匪的第二老巢,北京搜集情报的一大来源。
作者: rollway 时间: 2010-5-23 09:07
可怜的中国老百姓!
苍天啊,你就开开眼,灭了那个没有人性的GCD吧!
作者: rxlgg 时间: 2010-5-23 12:06
一个没脊梁的民族
作者: cctv55555 时间: 2010-5-23 12:20
这就是所谓的和谐社会?
作者: 蒋光头 时间: 2010-5-23 12: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enderlee 时间: 2010-5-23 13:53
都说了,跪个Jb跪,对这帮流氓还抱有什么期望?
作者: mygoodcmule 时间: 2010-5-23 13:59
山东有个济正大案,至今没有说法。
作者: Gyp 时间: 2010-5-23 17:54
可怜!可悲!可叹!
作者: tang1984 时间: 2010-5-23 18:58
是在是无语了!
作者: daniao10 时间: 2010-5-23 19:39 标题: :lol 非法下跪
非法鲜花,非法聚餐,非法下跪。。。
作者: h89123 时间: 2010-5-23 23:45
还是自己太贪婪,让坏人钻了空子
作者: weizuo 时间: 2010-5-24 05:32
他们不应该去报社去抗议下跪,没有用,中国报社都是三姓家奴!
作者: lollo 时间: 2010-5-24 08:30
下跪?他们还对中国政府抱有希望么,真是太天真了
作者: 96439643 时间: 2010-5-24 09:24
柔弱的P民在受到此类遭遇之后,除了下跪,还能有别的方法引起注视吗?即使放下尊严而下跪,政府也会视你如空气,因为在他们严重,P民就是要下跪的,而且只能下跪不能说话。
作者: 尚能饭否 时间: 2010-5-24 09:41
如果下跪有用的话,我早就去做了……
作者: kilo618 时间: 2010-5-24 12:53
奴性不改 何谓自由? 何谓民主?
作者: xljwww 时间: 2010-5-24 15:29
这才建国多少年啊?共产党的江山看来做不了多久了。
作者: ne5532 时间: 2010-5-24 17:07
此膝上拜天地,下跪父母,其它一律没空
作者: LOVEONLY 时间: 2010-5-24 19:23
毛让中国人从此站起来,HU让中国人又跪下去了!
作者: wreckage5106 时间: 2010-5-24 20:00
老西 你真牛 什么新闻 你都知道
作者: cdtst 时间: 2010-5-24 20:51
走过,路过,无语中。。。
作者: sculiuchang 时间: 2010-5-24 21:03
没得意思,干嘛呀,换种方式就诉求利益,不是更好呢。
作者: htyb 时间: 2010-5-24 21:51
下跪也没有用!!! 怪不得最近有那么多过激的事件
作者: huitu12 时间: 2010-5-24 22:43
提交日期是2010.4.12;照片日期是2010.5.20,????
作者: 新人报到 时间: 2010-5-24 23:08
这是中国呀,可以发生任何事了
作者: yuedu 时间: 2010-5-24 23:19
笨,一家出1万雇几个专业的把几个主脑灭门不就有人关注了?
作者: ppxxiom 时间: 2010-5-25 00:57
在这样的国际性都市里政府还犯这种低级错误那真是悲剧啊。
作者: 迈克 时间: 2010-5-25 02:55
屁民嘛,理所当然应该牙碎了咽下去,胳膊折了袖子里藏着,跪着干嘛,这不是给堂堂天朝丢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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