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人大代表:信访影响领导生活工作,应设扰乱信访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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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lim
时间:
2010-3-11 11:33
标题:
人大代表:信访影响领导生活工作,应设扰乱信访秩序罪
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0-03/11/content_9967753.htm
真淫不怕露相
“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广西副主委刘庆宁在议案的第一句就这么写道。不过,他认为到领导办公室
和生活地点闹访、不分场所找领导闹访等信访问题很严重,已经“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所以提交议案,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
罪”。
他列出了20种应受刑罚信访行为,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未经批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非法聚集、滞留等行为……这些
行为如果多次或有严重后果,那么将依其严重程度,处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到 15年有期徒刑。
作者:
jinxishan731
时间:
2010-3-11 11:44
太轻啦,没啥用处 秦朝法律比天朝严酷得多 尚没能拦住改朝换代 我建议五马分尸 最好是能建个奥斯维辛 天朝官员就是心善
作者:
wnzzpengyou
时间:
2010-3-11 12:03
一句话就是让你把嘴闭上。去死吧,狗官僚!
作者:
goldstein
时间:
2010-3-11 12:14
标题:
回复 3# wnzzpengyou 的帖子
说的好!建议人大代表们去朝鲜考察下,然后全国广设金太阳式集中营,凡胆敢上访的暴民一概铁丝穿手掌和锁骨。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0-3-11 15:48
气结无语··················
向他家里八百代问好!
祝愿他家前后八百代永世不得超生,姻亲家同等待遇~
另:这家伙会得癌症,咽喉癌,老婆是子宫癌!一定的!!!!
作者:
earthmover
时间:
2010-3-11 15:52
这丫居然和宪法对着干。
作者:
red_brean
时间:
2010-3-11 17:45
以后把上访的都拉朝鲜去学习主体思想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10-3-1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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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llo
时间:
2010-3-11 17:54
不错,期待这个罪名的降临,俺会帮你宣传的
,5毛钱都不收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0-3-11 18:17
引用: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广西副主委刘庆宁
这个刘庆宁是个什么鸡巴鸟淫?看样子比脑残还要脑残!向他家里祖宗八百代以及九族问好!
作者:
WWW008
时间:
2010-3-11 22:17
带我问候你妈~~~
作者:
huaidan911
时间:
2010-3-11 22:30
太有才了,我们伟大祖国就是出才子,我建议这样有才的人吸收到下次修订宪法的人去。
给一些理由,把什么“言论自由”什么的都去了算了,看着怪碍事的!!
作者:
@cmule
时间:
2010-3-1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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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新驴友
时间:
2010-3-11 22:53
简直是乱弹琴!
作者:
XIAOGIGI
时间:
2010-3-11 23:04
这样的SB啊 我真想日决他家仙人板板
作者:
zhuangzi615
时间:
2010-3-11 23:12
标题:
回复 6# earthmover 的帖子
和宪法对着干的多啦。
作者:
ttjz01
时间:
2010-3-11 23:29
他代表什么,还是人嘛
作者:
woshilai1
时间:
2010-3-12 09:02
标题:
信访影响领导貪黑的情緒
信访影响领导貪黑的情緒
作者:
ZZ583519196
时间:
2010-3-1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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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mbricus
时间:
2010-3-12 09:17
想告状? 先滚个钉板再说!
作者:
大音无声
时间:
2010-3-12 09:56
特色民生,唯少无产阶级的声音。
作者:
tyboy
时间:
2010-3-12 11:14
直接把信访的人都拉出去枪毙了,这样就好了,官员以后干什么都没有人管了,多好
作者:
守夜的狗
时间:
2010-3-12 11:25
刘庆宁他妈叫狗馋裆操死了,都不去上访,真是维护稳定和谐的良民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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