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网上发帖何以成为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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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tfish
时间:
2009-8-1 14:59
标题:
网上发帖何以成为定时炸弹?
最近常常在网上看跟帖,发现昔日大露锋芒的跟帖有“内敛和变形”的趋势。其中一个极端例证,应该是“福建严晓玲案”5名发帖者以“诽谤罪”被警方刑拘后,网上忽然流行给看守所的五人写明信片,内容一致:郭宝峰,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落款为网友。
不知道明信片内容出处的可以上网搜索,但是知道出处的,怕也难以解释它所代表的意义。但从最浅表的角度看,它至少规避了一种风险——因发帖而获罪。
2006年的彭水诗案,用的工具是短信,但从灵宝王帅案开始,网上发帖开始成为有风险的行为。其后的河南临颍县农民帖案,内蒙古吴保全诽谤案,山东曹县帖案,再到最近福建的“严晓玲帖案”,发帖之高风险,似乎在层层累加。
最新可供剖解的案例是曹县帖案。山东曹县青年段磊因发帖揭发当地某镇委书记的经济和作风问题,以“诽谤罪”行拘130多天后,24日凌晨恢复自由,而当事的7名办案人员被追责。但是,这并不让我乐观,认为网上发帖从此属于安全操作。
因为一个网帖而被刑拘,所依何法?没有正确的交待。一个行拘了130多天的人员被释放,所依何据?没有大概也不会有说法。假如有国家赔偿,所依何在?据说河南临颖县农民帖案当事人被释放后,警方请他吃饭,并给出比“北京标准”更高的国家赔偿——国家赔偿难道不是统一标准?
彭水诗案,至少给大众普及了一个法律常识:诽谤是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是不能成立的,但以上案件都没有满足这一条,其共性只是一个平民个体说了某个官员的坏话。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这些“因帖获罪”者,何以忽忽被拘,又忽忽得脱,以致国家赔偿也就随口一划。
言论自由当然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理当是合理的法规。假如法规不完善,可以改进,比如对网络言论的规范性约束。但是,假如发言的风险在于是否得罪了某个有权的官员,或惹某个可以“说动警方”的人不高兴,那么这种风险实在太不可估量,这样的定时炸弹何时会演变成一场个人灾难,谁也难曾预料。
那么是不是,有一天,网帖上到处都是“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式的无厘头,近似黑话的语言,网帖才会有安全感呢?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8-1 20:24
标题:
只有大家都不说话,或者只转发新华网的文章
到那个时候,网贴才是最最安全的,其他都不保险!
作者:
66989
时间:
2009-8-1 22:12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体制问题...沉墨中总要爆发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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