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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问大家两件事情!!!爱党的进来! [打印本页]

作者: Cindys    时间: 2009-5-1 14:01     标题: 想问大家两件事情!!!爱党的进来!

二十年前或20年前被百度帖吧禁了....难道他们就那样怕?

如果二十年前的那些大学生真像他们宣布的是“暴民”,为什么还怕百姓提起?如果是暴民,他们应该占理的,既然有理还担心啥呢?真是郁闷!

还有那个FLG.....我是最痛恨轮子的,可有件事想不明白,既然他们是邪教、害人的教,为何香港、台湾以及国外的政府不会驱逐他们 ?不管他们?
作者: saltfish    时间: 2009-5-1 14:16

再往茶馆多看点帖子吧
作者: 驯马驴    时间: 2009-5-1 14:40

共惨裆什么都不怕,就怕见光..懂我的意思了吧??
作者: bbmoz    时间: 2009-5-1 17:44     标题: 回复 4# 驯马驴 的帖子

我突然想起“见光死”这个词……
作者: dadaguo    时间: 2009-5-1 18:07

20年前那些“暴民”是怎么给扣上的?据我所知,是从监狱里找了20多个死刑犯,冒充学生市民到木樨地那里去烧军车,还在车里放了十几条破步枪(制造抢夺武器的假象),回报的条件是干完可以走掉(活没活成就不知道啦)。

去年3.14西藏“暴乱”又是如法炮制,让警察武警穿上藏人喇嘛的服装(不幸有被认出),去街上打砸抢,制造事端,激起民愤。看看电视,那个宣传呀。然后军队就可以动手了...

对了,还有法轮功,2001年1月23日,大年除夕(注意:天安门广场是戒严的),几个人到天安门广场点了把火(跟古罗马迫害基督教的“国会纵火案”类似),然后说那是法轮功自焚,连自焚的人员年龄结构配比都做了安排。新闻那个宣传呀,百姓那个愤怒呀... 所以共产党就喜欢用这招——反正你当时弄不清,过后又会说那是过去的事就算了...




[ 本帖最后由 dadaguo 于 2009-5-1 02:22 PM 编辑 ]
作者: ~驴马驯~    时间: 2009-5-1 18:29

"..连自焚的人员年龄结构配比都做了安排.."
作者: forice    时间: 2009-5-2 09:44

Use your head, then you will find the way ~
作者: 非人哉    时间: 2009-5-2 11:26

一党专政的弊病显漏无遗~可以这么理解~我国底层人民为啥这么苦~其原因大多是因为你爱的党~我国为啥那么多贪官土豪~其原因完全是因为你爱的党~我国近来为啥动荡不安~其根本原因也是你爱的党~
作者: glooooomy    时间: 2009-5-2 14:06

国会纵火案不是纳粹干的么?
作者: ning_1973    时间: 2009-5-2 17:10

大学生的事如果你是执政党会怎么办?
FLG的事想想塔利班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3 01:24

引用:
原帖由 glooooomy 于 2009-5-2 10:06 AM 发表 国会纵火案不是纳粹干的么?


当时德国宪法的第48条规定,大意是在非常时期,总统可以用非常手段,对待非常事件,希特勒用了这条宪法,从国会纵火案中打击共产党开始,实现了打倒政敌,实行独栽的个人英雄主义的目的,结果是大家都知道的。


----以上资料来自www.wikipedia.org,维基百科全书,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after.sun 于 2009-5-2 09:2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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