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大师向刀客亮剑:观司马南PK杨佳有感
袁启清
即使在这样一个多事之秋,也总有些不甘寂寞者,凭着勇气或智慧,为公众献上一出出精彩绝伦之行为艺术。但论地震前后,就有大师余之“含泪劝告”,诗人王之“做鬼也幸福”,司马南之“普世价值是神话”,及赵半狄之大战“功夫熊猫”。如今,另三位已渐沉寂,惟司马南“宜将剩勇追穷寇”,如今盯上刀客杨佳了。
事件起因仍是《南方周末》之通讯《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司马南谴责道:“《南方周末》评论员鄢烈山先生撰文,将杨佳杀人归结为社会制度”。 “最新一期《南方周末》用7000余字的巨额篇幅,绘声绘色地在头版头条位置,中性地、客观地、忍不住由衷赞叹”杀人犯。并称《南方周末》“有选择地、牵强地、依据自己报纸的需要重新结构故事,将一个意外事件的背景罗织得无比详密,把一切责任都推给社会”。这是“以主题先行之,有悖客观性、真实性基本新闻理念的反体制行为。”
鄢烈山之《公平正义才是警察安全的根本保障》,确实表达了对警民关系及相关的社会和谐问题的某种忧虑,但任何一个心理不太阴暗,思维不太偏执者,当时均会同样考虑到杨佳案隐藏之深层原因,而不至于得出该文就是“将杨佳杀人归结为社会制度”之简单结论。至于《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司马南称其“中性地、客观地”,也算恰如其分。这篇通讯文字洗练干净,语调与视角既不同于新闻发言人之义正辞严、“永远正确”;亦避免了民间言说之偏激戾气,具有一种知识分子写作的风格。在读惯了大言煌煌之党报社论的司马南看来,或许颇为刺眼。但上升至“教唆犯”高度,甚至要以“舆论导向”、“政治方向”之理由,投诉至“新任广东省委书记,政治局委员汪洋同志”处,我以为却是反应过头了。汪书记日理万机,很难作到“有访必回”,我建议司马南先去国家信访局试试,实在吃到闭门羹,也需考虑“国情特殊”,不可一味 “迷信普世价值”。
笔者认为:杨佳的确犯下一桩冷血之罪行。但我们仍需考虑,在司法作出最终判决前,杨佳仍是一位犯罪嫌疑人,拥有诉讼权利及人权。过度的道德谴责与论断,反而可能有损独立审判之法治形象。因此,我不赞成其指定律师向媒体披露“杨佳神志清醒,具有相当法律知识”等情况,甚至认为这有悖于律师之职业道德;我十分赞成刘子龙律师7月18日至上海司法机构之公开信,这才是真正为民请命的义举。
但重要的,所有邪恶都有其平庸的一面,是从日常生活中慢慢生长出的。可以说,任何犯罪均有犯罪者个人性格与意志选择的一面,因此犯罪者通常负有不可逃遁之个人责任;同时,任何犯罪更有其社会悲剧的一面,可能涉及社会结构、教育、就业、道德、制度、歧视与排斥等种种原因,需全社会共同反思。故意对犯罪作简单解读,甚或借口地震、严重暴力犯罪等公共话题反复进行“党同伐异”式炒作,“时刻不忘阶级斗争”,连熊猫人赵半狄都知道,这是一种“从死难同胞身上扒项链和手表”的“类人孩”行为。
司马南口口声声说《青春档案》“有悖客观性、真实性基本新闻理念”,却提不出该文何处不真实,不客观。更滑稽的是,那些口口声声反对“普世价值”的人,心中往往藏着一个更“普遍”、也更“强制”的“价值”。但或许是有自知之明,他们的标准或“价值”,如同他们口中的“真实性”、“客观性”,通常近乎秘不示人的隐疾。但一旦他们嗅出一丝“异端”的气息,则“多元性”、“特殊性”溜之大吉, “反体制行为”、“错误的舆论导向”、“贩卖私货”粉墨登场。遇有手段决绝者,轻则共同学习《北京晚报》社论,重则投诉至“新任广东省委书记,政治局委员汪洋同志”处了。
但他们常有敏锐的嗅觉。例如司马南曾描绘之“拍苍蝇把脑浆拍出来”之“暴行”,如今正一天天蔓延开来。只可惜 “刘项原来不读书”,于是怨不了《南方周末》及“普世价值”,这倒真让司马南“帮忙帮闲两无成”,境遇好不尴尬。加之邓亚萍又在《人民日报》上撰文指出“奥林匹克运动因为传播了和平、友谊、公平、进步等人类的普世价值和共同理想,才历经百年而愈加生机勃勃。”种种情形,笔者以为,是不是也请司马南先生“别忘了虚心请教一下”, “人祸否?天谴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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