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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能政府 就是万恶政府 [打印本页]

作者: 5MAO    时间: 2008-9-10 20:40     标题: 万能政府 就是万恶政府

万能政府 就是万恶政府
赵牧


    政府不是万能的。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这地球上确有这样一类政府,它拥有无所不管的而且不受限制的行政权力,因此也堪称“万能政府”。但事实的另一面是政府并不“万能”,而它拥有不受限制的"万能"权力,必然导致的一个结果只能是“万恶”集于身,所以最终注定要成为“万恶政府”。

附一实例:南京出红头文件,限制中学生骑自行车

   9月1日,江苏南京市交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的意见》,正式实施。按照该文件,南京市全体初、高中学生将实行“骑车许可”制度,学生必须持学校发的“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才能骑车上路,无卡不得骑车。

——管得真宽,真他妈的太有才了!

附: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7896461.html
"红头文件"评点:南京中学生骑自行车也要考“驾照”?
记者 申琳 2008年09月10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背景

  9月1日,江苏南京市交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的意见》,正式实施。按照该文件,南京市全体初、高中学生将实行“骑车许可”制度,学生必须持学校发的“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才能骑车上路,无卡不得骑车。

  “骑车许可”引争议(焦点)

  “没听说骑自行车上路还要经过批准的”,家住鼓楼区龙凤花园的学生家长陈女士对这个规定很诧异。

  按照该规定,南京的中学生要想骑自行车上路,必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再把申请集中报送交管部门,然后由交管部门对学生进行书面和实地的评估考核,学生经考核合格后才由学校发给“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学生只有持这张卡才能骑自行车上路。

  考试不合格怎么办?没有持卡上路又能怎么样?针对学生家长的疑问,南京交管部门表示:考核不合格的,由交管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家长反馈具体信息,督促学生更换出行方式;教育部门和学校将配合交管部门加强路面检查,发现学生无卡骑车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学校。

  南京市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的意见》对中学生骑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凡当事人出示联系卡的,一律进行口头教育,并开具《中学生交通违法通知书》,予以放行。当事人不能出示联系卡的,民警可与学校联系,核实身份,经证实已申领联系卡的,开具《通知书》后放行。若证实未申领联系卡的,开具《通知书》后,通知所在学校派人将其领回进行教育。

  交管部门之所以开具《通知书》,是因为教育部门有相关的“挂钩考核”。按照南京市的文件规定,各中学要建立学生交通违法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将学生在路面遵章守纪情况与操行评定考核进行挂钩的措施。凡一个学期内学生有3起交通违法记录的,取消当年评选“三好学生”资格。班级有20%以上学生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有20%以上学生有不携带联系卡行为的,取消班级评优资格。


  多数教师持肯定态度(调查)

  “南京的‘骑车许可’制度是交管、教育两部门为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措施,它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与拿机动车‘驾照’也不是一回事”,南京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南京的“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已经试行多年,主要便于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进行监督,也有利于加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年我们只不过由局部向全市推开,没想到社会关注度突然提高了很多”,该负责人笑言这个效果没想到。

  记者在走访金陵中学、南京29中、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学校教师时了解到,多数教师对学生“持证骑车”持肯定态度,认为这项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而且使得中学的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有了一个有形的抓手。“这种许可针对的是未成年人,它有利于学生的生命安全,有利于学生品德的培养,所以我们不应该对它求全责备”,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初中部的杨老师这样表示。

  一些中学生家长对这项制度也持肯定态度,认为这样对孩子的出行安全有积极作用。与本文开头陈女士持相似观点的家长也有一些,他们认为学生和家长对能否骑车上路最清楚,没有必要再去考试拿个“证件”,“谁能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负责,不还是要靠我们自己吗?这个制度形式可能大于内容”,一位高中学生家长说。

  须于法有据(评点)

  王太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行为自由是人身自由的一部分,如果要对其进行限制,必须有法律依据。2004年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早已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部门,一律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其不能从事有关活动,这就属于行政许可。比如,开车需要驾照,这就是一种于法有据的许可。现在中学生上路骑自行车,需要通过绕桩等测试,由交管部门出具意见,不合格就不发证、不许可,是一种变相的许可。法律没有规定交管部门有这个权限。实际上,交管部门这样的规定操作起来也很麻烦,既然是行政许可就需要进行监管,可怎么能确认这个孩子就是中学生呢?

  至于学校对此挂钩考核,作为评“三好学生”的一项内容,这无可厚非,因为学校有权制订教育管理的措施。

  
  栏目主持:黄庆畅 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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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angxx    时间: 2008-9-10 21:03

政府管的越來越細了.......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8-9-10 21:18

据说开个私企,如果做大了必须设立党支部
作者: 5MAO    时间: 2008-9-10 21:23

引用:
原帖由 fantasist 于 2008-9-10 05:18 PM 发表

据说开个私企,如果做大了必须设立党支部



这是事实,是伟大的党的龟腚!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08-9-10 23:29

这有什么好责难的,政府做这个规定肯定是从学生的安全考虑。没看到大多数教师还是迟肯定的态度的么,说明实行这个规定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国内,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是挺高的而且事故的责任在自行车的还占比较高的比例。这么做没什么可非议的。

楼主的责难倒是给人感觉比较无知。
作者: cheermule    时间: 2008-9-11 08: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iaoyi5192    时间: 2008-9-11 08:48

对于社会的诸多应管理的问题不加强管理,却对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加大力度,浪费无谓的人力财力。这就是正事没有、闲事有余!
作者: momo516    时间: 2008-9-11 09:11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8-9-10 07:29 PM 发表
这有什么好责难的,政府做这个规定肯定是从学生的安全考虑。没看到大多数教师还是迟肯定的态度的么,说明实行这个规定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国内,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是挺高的而且事 ...

不管出于何种方面的考虑,问题是他是否有这种全力。打个比方,你早上出门上班,正好碰上我,我说看你还没睡醒的样子,走在大街上相当不安全,你马上回家去,睡醒之前不准出行。你觉得如何?你大概要说,你算老几啊,来管我的事情。跟这件事是不是很相似呢?你算老几啊,我骑个自行车也要你管?
作者: blank001    时间: 2008-9-11 09:18

应该首先限制公车的数量
作者: lida1lida    时间: 2008-9-11 11:12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8-9-10 07:29 PM 发表
这有什么好责难的,政府做这个规定肯定是从学生的安全考虑。没看到大多数教师还是迟肯定的态度的么,说明实行这个规定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国内,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是挺高的而且事 ...


 


7楼的貌似很支持这政策,哪天政府出个政策,弄个“走路交通上路许可证”,不知道7楼的还支持不支持了


作者: wingkp    时间: 2008-9-11 13:47

多着呢,走路完还有喝水、吃饭、放屁.........
作者: Mrzhao    时间: 2008-9-11 14:24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8-9-10 07:29 PM 发表
楼主的责难倒是给人感觉比较无知。
你很有知,很会为政府考虑
照这个逻辑,政府的权利之手几乎可以扩展到无极限
和一个大监狱有什么区别
今天可以为自行车发证
明天就可以为男性的生殖器发许可证
以当权者的立场来思考
社会大众就是潜在的麻烦制造机
都不省心 都不能让他们舒服地在办公室喝茶泡妞
必须设计一整套的枷锁和麻烦
管理起来才顺手惬意省力吧?
作者: shiyan8851    时间: 2008-9-11 14:34

事情确实是这样的
作者: ashoftime    时间: 2008-9-11 16:03

是的,因为他们不让搞民间组织,不希望发展民间组织,导致国内公民社会构建明显缺失。
作者: huenduen    时间: 2008-9-11 17:29

引用:
原帖由 lida1lida 于 2008-9-11 07:12 AM 发表

 
7楼的貌似很支持这政策,哪天政府出个政策,弄个“走路交通上路许可证”,不知道7楼的还支持不支持了

不用说,7楼肯定是相当支持的,,,没证上马路是相当危险地,还不赶紧回家,再出来罚款呀,,^_^
作者: lglgllgg    时间: 2008-9-11 19:30

搞钱新动向,现在的学生富。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08-9-11 23:00

文章很清楚地说明了这只是在校学生的规定,并没牵涉其他人。就像学生在学校不能抽烟,必须穿校服,不能染发等等。难道你还能说这违反了学生的自由!? 不光在中国,其他国家在对中小学生的管理都大同小异,无非是中小学生的自控力还未达到成年人的水平,学校和政府出一些行政规定或校规加一控制,没什么好奇怪的。

楼主的问题是把对学生的一些规定联想到是对老百姓自由的干涉,两者根本是两回事情。在我看来,要不是楼主智商有问题,要么就是心态有问题。

引用:
原帖由 lida1lida 于 2008-9-11 07:12 AM 发表






7楼的貌似很支持这政策,哪天政府出个政策,弄个“走路交通上路许可证”,不知道7楼的还支持不支持了


作者: pm2summer    时间: 2008-9-12 00:03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8-9-10 07:29 PM 发表

这有什么好责难的,政府做这个规定肯定是从学生的安全考虑。没看到大多数教师还是迟肯定的态度的么,说明实行这个规定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国内,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是挺高的而且事 ...

这......................
这也太油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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