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苹果公司承认iPod之父为一英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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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ybobo
时间:
2008-9-9 13:36
标题:
苹果公司承认iPod之父为一英国青年
美国苹果公司承认其全球热卖的多媒体播放器iPod,发明者是一位15岁便辍学的英国男企业家克雷默,他现在已经52岁,早在30年前就设计了数码音乐播放器的造型,但至今没有赚得任何报酬。不可思议的是,他身为3名子女的父亲,现在财政拮据,去年甚至要卖掉自置房屋物业,举家搬到出租公寓。
非苹果员工穷困潦倒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苹果公司之所以公开这个消息,是因为被另一间名为Burst.com的公司控告侵犯iPod专利权,并要求赔偿890亿英镑,因此苹果公司才要求iPod之父克雷默出庭作供,最后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克雷默声称他在1979年,23岁时就发明了数码音乐播放器。当时他称这项发明为IXI,能够将3分半钟的音乐储存在芯片内,但在1988年时,他因资金短缺无力缴付专利费用,因而令这项设计成为公有财产。
iPod之父克雷默
作者:
joybobo
时间:
2008-9-9 13:37
据报道:iPod不是苹果发明的,发明iPod的是英国一名家具销售员.迄今为止,他还没有因为这一发明而得到过一分钱报酬.
据国外媒体报道称,英国伦敦的《每日邮报》报道称,法庭文档表明,苹果终于承认52岁的发明家凯雷·克雷默才是真正的iPod之父.苹果邀请克雷默飞赴美国,在法庭上为自己作证.Burst.com起诉了苹果,称苹果iPod侵犯了自己的专利.尽管只能播放3.5分钟的音乐,克雷默1979年发明的“一款小塑料盒子”才是iPod的鼻祖.
克雷默为自己发明的“IXI”在全球申请了专利.由于与商业合作伙伴存在分歧,克雷默无法筹措到继续维持其专利所需要的12万美元资金.因此,任何厂商都可以使用克雷默的技术专利,而且苹果将可能因此节省下一大笔钱.
克雷默在接受《每日邮报》采访时说,“苹果一名法律事务负责人给我打来了电话,称愿意承认我的发明,并希望我能够飞赴美国详谈.”
克雷默目前正在与苹果进行谈判,以就苹果应当向他支付多少报酬达成协议.
作者:
joybobo
时间:
2008-9-9 13:38
如果没人告苹果,克雷默会出现嘛?
作者:
langduan
时间:
2008-9-9 15:02
iPod之父?
iPod之母呢?
作者:
joybobo
时间:
2008-9-9 16:00
引用:
原帖由
langduan
于 2008-9-9 11:02 AM 发表
iPod之父?
iPod之母呢?
之母跟着之父在租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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