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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尚不发达 慎言幸福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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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1002
时间:
2008-8-22 05:21
标题:
人权尚不发达 慎言幸福二字
作者: 斯文汉
置身在接踵勃发了“南方大雪灾”、“5.12汶川大地震”、又遭逢“突发性事件”频发的国度,我会因“信息管制”造成的信息不灵通而苦恼,最近则又困惑于皮尤研究中心 (Pew Research Center)刚在美国华盛顿公布的一份关于中国的民意调查报告,乍就“中国人更了解自己——我们到底幸福么”这个题目,遂进行了相关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如题即是。
只要提及“幸福”二字,就离不开人权问题,也就令人想起了“谁叫你生在了中国”的那句名言,难免在心田涌起了复杂的涟漪,觉得此类话题还真是来得突兀又显得奢侈了一些,或许就与“国情”甚为关联。
中国是迄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长期以“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居,并将“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作为教育官员、教育人民的最大国情实际材料。的确,事实就赤裸裸地摆在了那里,我国拥有最多的“不发达”人口,仅仅解决人民“衣食用住行”方面的任务就呈相当艰巨与繁重,而当前和以后时期执政的主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显而易见,我们的人权事业需要相应对的,犹如夏夜睛空上的星儿那样多的诸种难题。
多年来的无穷事实不断地昭示我们,让各族群众过上好点儿的日子,还的确是一件并不容易亦很不轻松的大事情。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春季里的那一席粮食问题之谈,不就折射了他这位素有亲民口碑的最高行政首长的心态吗?人权状况的如此严竣局面,容不得我们有任何的盲目乐观与自负。
以往,国内主流的人权话语,主要是停滞在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层次上,而相关的争议延至今日仍不见告衰,当下就聚焦在“解决贫穷就是最大的人权问题”与否的顶目,更有退下了政坛的有关高级人物、体制内的一些学界名流分子,时常热心鼓吹什么“中国式的人权观”、“特色的普适价值”论调。但是,这一股股左倾的“人权思潮”在社会底层是最不吃香的,还特别不被良知未泯的广大知识分子所接受。
现实是最有说服力的。我国各族同胞的生计大事如今解决得究竟怎么样,是他们自己最为清楚又最有发言权的。虽说通过有关的改革开放,国家财税的收入有了极大的增长,社会物质财富有了空前的充实,但是“弱势群体”的赫然存在与分布面之广、绝对数之众,以及“畸富现象”的悄然发生与触目惊心的“腐败问题”的顽固现状及其蔓延化,肇致社会生活与官民关系充溢了不可掉以轻心的紧张气氛,而老百姓普遍为之受困的“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就居难”和养老、旅行、婚丧诸事的麻烦,不断由各种典型个事个例个案而掀开了在“人均水平提高了”面纱下的人间真态,仅每年发生恶性的各种生命案件数和自杀的绝对人数,就揭示了民生状况的初级水平。面对如此的人权局面,怎么可以把现实中国的群众与发达的各国、各地区的国民进行幸福指数的攀比而有所忘乎所以呢?
“幸福”固然是一个美丽的词汇,它往往对不幸福的人们尤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力,然而毕竟为主观色彩浓烈的东西,且容易受种族、地域、文化、制度之类的制约,难以进行相似于自然科学技术研究式的调研活动,而其幸福指数测试体系的设立、调查工作的方式与运行又可能被时势的左右、国情的局限,因而它的参考价值也需要讲究使用的目的、方法与效果。
重要的还在于,幸福问题既然从属于人的幸福观,也就自然属于人权领域的关键事物,更应该慎以对待,决不可以造次地作为。在极端“人权事故”多发的社会里,可能最为要紧的工作就是进行人权知识的普及活动,而不是“打肿了脸充胖子”地乱搞中西同类项目的非科学比较,以免生拉活扯地粉饰出一个幸福指数就可以与“西方七国俱乐部”成员比肩的大国形象了;不然,势必又将被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怨声载道式的反感和强烈批评。
如把“实事求是”原则运用于相关的评估,“人权事业是并不发达的,或者仍是相当落后的”,本来应为我们举国所通识而人人以共知,并据此学习、借鉴国际上人权事业发达地方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明智地加紧落实法定的各项公民权益,推动人权运动的健康发展,此为要务就算天经地义的了。难道“发展”不包括人权事业?又怎么可以说摒弃了人权主题的所谓发展是符合科学的发展呢?
又说到幸福与否由谁说了算,这也是忽悠不得而又最可能忽悠的要害。人之幸福与否及其程度,是不宜由他人代表了去说的,理应由当事者自身直接司其个体感受与行使不可被剥夺的表达权。当人的幸福观一旦进入国家概念的话语范畴,就更为政治的严肃性所要求而必须慎于从事。在自己的幸福指数的认可方面,哪有他人把别人的幸福感受以某种名义拿去了事并政治化宣传的道理存也!
总之,我这个公民不愿意说假话,而真话在幸福与否的表达问题上,以为:既然平生鲜少如发达国家子民那样丰富的人权待遇,那么还是莫鹦鹉学舌地就幸福问题参与满意与否的近似无聊把戏了!
因为,本人秉持的幸福观是含有“普世价值”的,就是决不可以用生命存在的本身来当了幸福的坐标轴,所以休要轻言妄语什么幸福问题的过敏词藻。否则呀,上帝会被咱得罪了的,难道在它的天堂里就没有了幸福二字吗?
作者:
21002
时间:
2008-8-22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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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欠帐,杨佳找死
人权欠帐,杨佳找死
[ 斯文汉 ]
我在震惊“7。1上海闸北警察喋血案”之余,尤对罪嫌杨佳的命运及其肇案致上海市闸北区警务人员6死3生的悲剧,进行了一些人权因素的关联思考,不妨照直道来:
一则,人权在当代中国社会应该是实实在在的个体生命权益,并非由玄乎的“集体人权”说法就可以抽象地取代了事。
杨佳,此一位年方28岁的北京市男青年,并不是天生的歹徒,也不是后天的宠儿。他虽经中等专业文化教育,还爱当“驴友”与好上网,但却因无职业收入而尚仰仗离婚的独身母亲那月入仅千余元的退休金度日,实为在我国首都符合重点解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政策的社会底层分子,不过其未逢见效的实际待遇。如环视举国的东南西北大地,相似于他境况的诸位同胞,岂可用“车船以载”就计量得完了的?
本来,一个人的经济弱势或位于底层,并不等于他人身权益的自然锐减,他人或公职人员也不得相应予以歧视,如能善待则更为仁义。可是当杨佳自费旅沪,以50元钱租得公开经营的一辆自行车在闹市区域骑用之后,却际逢了客观的人权偏紧局面:出行难――巡逻警察的拦路盘查。
法律设立的警方职司公民的被留置权力,明显付诸使用是不利于无权钱优势的社会成员的,仅此一项就开了合法为难老百姓的行业执法口子,才有该巡逻警察与所隶闸北区芷江西路派出所领导方面的执警过于方便:竟在明知杨佳出示了租车牌、居民身份证并得悉其陈情于租车自述之后,仍带往所部采取留置式执法的核查就达6小时之久,并因而造成他当夜的人身自由权被迫有所变形,突出反映了执警的畸严和过量施予于公民的欠缺人性化警风。
在强权作用之下,多少平民不是惯于使用逆来顺受的传统做法来化解自己的麻烦?而在“人民中国”开展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以及花费了不知多少纳税人血汗钱的经常性宣传说教,以及推行法律管理社会的趋向所致,势不可免地形成公民依法维权行动的有增无减,或者曾发生过诸如“孙志刚死亡”、“马加爵连杀”一类的极端恶性故事,当然对社会成员的心态是有不可或缺的影响。
长期以来,“草民”、“小民”、“贱民”的无奈、自嘲或幽默的第一人称流行,与纸上、官话所标榜的民权水平,反差是那样的强烈,折射了普通人物的利益所得在连年社会财富的高增长形势中的持续过低或呈负数值现象,而公民的政治权力又相应同构的缺乏,警示不了“政改”的启动,仅“打官司难”一项就迫使温驯的秋菊们非要讨个说法了。
另一方面,人权观念仍旧长期在低层次徘徊不已,更有无良之辈恶搞人权概念,又利用话语权大兴人权对话的“冷战”并时时耍弄“霸权”,非要使出吃奶的劲儿制造人权,普世价值观的中西方对立,搞得连理论方面的讨论气氛就不是和谐的而是很为紧张的,但是“以人为本”落实起来既极其艰难又复杂之至:权贵资本主义在红红火火,拜金主义是如风如雨如空气地无所不在侵淫,可是广大老百姓的生态如由弱势者群的个体视角以前瞻,则几无希望、甚无盼头,据有关组织机构披露,在死亡排前5位的自杀一类年人口数中,社会底层分子的所占比例最大。实际上,种种现实昭示了我们的人权事业还并不是发达的!
二则,人权理论的滞后与官民对立倾向的持续化,对社会的危害性就由杨佳袭警的恶果作了典型反映,提示全面落实和保障公民的各项权益是当务之急。
杨佳的生存环境并不佳,处世又愈发趋难,当经历了芷江西路派出所的“6小时执法活动” ,仍然首选了投诉方式以维权,如此要求公道与质疑警务行为的举措,既是宪法赋予的公民之天经地义权利,又是普通群众在现实的生存环境里难以普遍企及的。
如果上海警方在受理杨佳投诉的工作是得力的,那就不会存在“封闭体系与匮乏公信力的执法监督” ,“投诉强力部门作为难”,“警务工作分割与体制不适应社会需求” 的一连串在社会上引起的民意遗憾,何致以在客观上就铸成了在半年多时间里淤积的杨佳“以恶制恶”心理及其行动的准备?
杨佳的铤而走险与犯罪既遂,无情地暴露了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人权真态:生存度过低者,哪有什么发展权?而人的权益并非因经济的困窘就可以沦丧其政治的部分,以及弱民在与强势公权方面发生不得纾解纠纷之后,往往选择使用暴力成为国内人权博弈的价值取向。
面临严竣甚至增加危险因素的当前社会形势,我既痛惜阐北区警方遭受6死3伤的悲剧及其遗留的难掩损失与巨大哀伤,又仰天叹曰:人权问题是涉及公民命运和政权兴衰的重大要事,也是检验“以人为本”执政观的基本试金石!
作者:
glooooomy
时间:
2008-8-22 09:37
用幸福度=和谐度来看问题就好了。
作者:
j_bf
时间:
2008-8-22 12:36
国内民众的“幸福”早就让D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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