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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推荐]你到底被黑了多少话费? [打印本页]

作者: sprc3699    时间: 2008-1-22 15:58     标题: [推荐]你到底被黑了多少话费?

大家认为,你每交100块钱的花费,你自己花的有多少?被运营商吃掉的有多少?咱以移动公司为例,大家认为移动公司从你的花费当中占了多少好处???84,你每交100块话费有16块钱确实是你自己用的,其他的~~~~~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移动公司的运营成本到底有多高?因为本人不了解联通,不多评论,只拿移动当例子.
人力成本:如果你对移动公司了解的话,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移动公司里干活的人,没几个是移动公司的员工.移动公司的员工有3种人:一是电信局改制时来的,这部分人与移动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而且几乎是终身的劳动合同,他们的工资超级高,但这部分人的数量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

每个县级市分公司里不会超过20个.第二层次的员工是各乡镇营业厅的主任,他们与移动公司签定了劳务合同,这部分人数量同样不多(主任吗,一个厅也就一个).第三层次的人就是最大多数的营业员和其他的工作人员了,也是最有趣的一种员工.他们与移动公司看起来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工作中出错移动公司不会付任何责任!奥秘何在?移动公司搞了很多的皮包公司,占员工绝大多数的第三种人就是与这些皮包公司签定了劳务合同.

比如在威海,英特利公司,有人听说过吗??但威海移动几乎所有的员工全是这个英特利的人.这第三种员工的工资有多少呢?基本工资600,但要扣包括三金,每个月实拿的工资就是480了.移动公司有一个名词:绩效.换句话说就是你每个月卖了多少张卡,开了多少个全时通~等等.前台的营业员平均每卖出去一张卡,可以的到2-5块钱不等的提成.而前台的小姑娘们平均每月卖70张卡不成问题,再加上乱七八糟的新业务,一年他们可以挣1万块钱.但他们创造了多少价值呢?

移动公司2007年9月份的统计数字是:21万!因此大家可以考虑一下移动的人工成本到底是个什么概念.而那些医保什么的,说来可笑,乡镇营业厅的一个小姑娘如果想买包感冒药,他得打请示,等地级市公司批~对于绝大多数员工来说,劳保只是一种64开的小纸片而已(连卡员工都无法自己掌握)
设备成本.说设备成本先得说移动公司的一个现象,所有带线的东西人家都不弄,不管是有线电话还是有线网络,为什么?你如果去问移动公司的人,他们的回答是:国家政策,对的很,移动员工上班前都要培训1-2个月,地级市会选拔专门的讲师给他们进行洗脑,当年讲师说的就是:这是国家的政策.但作为用户,你不觉得奇怪吗?一个如此才大气粗的公司,能争取到首先海外上市,却争取不到搞个有线网络?别忘记,移动公司的前身是什么?现在国内的有线运营商又是谁?

网通电信移动,原来不都一家子吗??电信我不知道,但网通跟移动的内部设备共享与利润分成协议正是国家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保证,因为移动与网通的内部协议保证了移动公司根本就没必要搞太多的设备,甚至包括国家对有线网络的补贴,移动公司通过网通从中捞了多少,除了他们两家,只有天知道.

漫游成本.许多坐飞机出差的朋友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下飞机,手机有了信号,会受到一个短信:某地移动欢迎您.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了,反正以前是有的.这说明什么?说明你已经在当地网络当中了.再看看移动对漫游费的产生是如何解释的.比如,一个北京的朋友到济南,给济南当地人打电话,移动公司的解释是:首先,信号到了济南,然后被济南转给主叫拥护的归属地(也就是北京),然后由北京再转给济南,济南方面再转给济南的被叫用户,于是,北京用户打这个电话是漫游加长途~真的如此吗?有没有人知道所谓的全球通同城特例?

为什么移动公司以上的解释对全球通用户不适用??原因很简单,首先上面的信号传输根本就不存在,移动是在拿大多数用户当打头.其次,全球通用户在移动公司内部属于大爷级人物(几乎所有的全球通用户都享受客户经理的服务,而神州行和动感~~~~~),移动怕把这些大爷惹了,所以才有了所谓的同城特例,说白了就是歧视待遇.而所谓的漫游费,是只存在于帐单上东西.

以上就是移动公司漂亮面目下的一点点真相~真相总是很残酷的,我说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移动公司员工每个月都有2,30块钱的保密费,保什么?自己想吧
作者: 粉刷匠    时间: 2008-1-22 17:16

强烈要求取消漫游费。。。。
作者: tengzhishu    时间: 2008-1-22 21:01

我一同事用的是全球通99套餐
上月看对帐单才发现有一个GPRS使用费每月20多!!扣了很久了!
那哥们都不知道什么是GPRS!
作者: papose    时间: 2008-1-27 00:12

你说的不属实。据我所知,济南移动某营业厅一个月创造出7000W的利润。
远不止你说的那么少。不过合同外包到是真事。想想现在还有哪些地方合同不外包?
连动车组上的服务员都是外包的。不属于铁路正式员工。很正常。。。个人没业绩公司哪来的效益?
哪个公司不是利益最大化?生活就象强奸,你无力反抗就躺下享受吧。
作者: jp999    时间: 2008-1-28 02:18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我在BT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江山无数的英武气概!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冰凉冰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作者: sprc3699    时间: 2008-1-28 11:35

楼上的强~~~~~~~~!
作者: mimimimi22    时间: 2008-1-28 12:10

黑也没办法,谁叫大家都要用呢
作者: 射天狼    时间: 2008-1-29 11:03

空即使色,色即使空
作者: JinXntH    时间: 2008-2-3 17:35

7楼的你也太能扯了……
作者: laurence    时间: 2008-2-10 21:46

可恶的移动连通
作者: thecorrs    时间: 2008-2-12 12:59

这又什么办法啊,总的来说还是国家保护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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