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靠,昨天碰上了一件可气的事,售票员终于把我惹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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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jkrl
时间:
2007-11-19 19:53
标题:
我靠,昨天碰上了一件可气的事,售票员终于把我惹毛了
为了大家看得清楚,我交代详细一点事情经过,真人真事:
小时候《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们天要下雨了田里的青蛙就会浮上来,或一群或一堆地聚集在田埂旁荷叶边。昨天下午的北京让我深切明白了这个道理:眼瞅着天阴了下去,身边的人就这一群那一堆地,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鼓噪着、推搡着,将三环主路边这个车站完全演变成一块巨大的荷叶。
我今天的心情本来就不好,NND,跑了这么远见客户就给我这么小的合作项目,早知道不出来了。在阴冷的北京街头做一只拉长脖子的青蛙,等着救命的627路快点到来。就像电影中演绎的那样,救世主总是姗姗来迟,我靠,天杀的627等了半天才吭哧吭哧地开来,好家伙,不来则矣,一来还来两辆。
我心中暗喜,真是天助我也,每天早上长跑不是白练的说,我大显身手身手的时候到了!于是,提气一肘子撞翻身旁跃跃欲试的提着一篮鸡蛋的老大妈,猿臂轻舒拨开了竟敢挡路的两个学生眼镜小MM,左脚发力踩蹲下了没事出来闲逛的老大爷,终于挤到了一虎背熊腰的壮汉背后,算啦,别挤啦,反正也没座位了……车门开了,我深吸一口气,全身放松,一脚踏上车门台阶,重心自然向后仰,于是我以自己不做功的形式,在提着一篮破鸡蛋的老奶奶、没有眼睛的俩学生妹和出门居然少穿一只鞋的老大爷的一起努力下,我终于上了其中一辆“人”稍微不那么“满为患”的627。没办法,下班的路太漫长,我们要节省每一分的体力。
一上车就看见她了,蓝黄相间的大衣是那么地亲切,NND,不要想歪了,不是什么公车邂逅,是我们敬爱的售票员大姐。在这抬手就没法放下来的公车上,我可不想手里一直抓着零钱不放,我可得早点买票。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到了大姐面前,一瞅,我可是气不打一处来啊。好家伙,这大姐正在旁若无人地和身边一姐们唠嗑呢,根本没有主动售票的服务意识。我可不想在她身旁听完昨晚的韩剧剧情,于是迅速地将手伸过去,怯怯地喊了声:“你好,大北窑,忘带IC卡买票”。她的聊伴愣了一下,可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停住了话头不好意思地看着我。可是这厮愣是没有听见,还在那滔滔不绝地聊韩剧。我心里这个气啊,使了吃奶的力气大吼一声:“买票!”
可能是我带着情绪的嗓门太大了,她被喊的有点晕,转过头木木地看着我,张嘴要说话。我赶紧报站名:“国贸!”她完全愣住了,我完全被激怒了。NND,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拥挤车厢内,递块钱我容易么我?作为一名售票员,业务怎么能这么不熟呢?大北窑就是国贸,国贸就是大大北窑,你应该是条件反射就能反映的啊。我终于忍不住了:“你是怎么回事啊,半天不理人,怎么服务的啊,我买一块钱的票!!”我知道我可能是态度过激了,张牙舞爪的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作为一名服务员工,她被激怒了以后更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啊。她没有,她最终将矛盾激化,将火山点燃:“我不卖了!”
仿佛一声讯号般地,刚才还在身旁拥挤不堪的人们,在一又二分之一秒的时间内散开,在我们周围形成了一个同时具有最佳观看视角与最佳拳脚范围安全性的欣赏型半圆。可怜的看客,鲁迅先生近一个世纪前的评论仍然入木三分地刻画了我身边的这些人。我脑海中快速闪过了高玉宝、刘胡兰、董存瑞、志刚。孙……等受压迫而起身反抗的人的光辉形象,以连珠炮般的语气开始了我的反击:“你这是什么态度?啊,你?国家给你们稳定的世袭制度的工资是让你来这里聊天的么?你是一名售票服务员,你明白么?你的工作职责是什么?车上这么挤你也不出来疏导人群,光顾着驴头不对马嘴的高丽爱情故事?连人民群众买张票都爱理不理的?李素丽是谁?你知道么?同样都是为人民服务,你和她的差距是多么的大啊?这就是为什么人家现在当形象大使、搞李素丽热线、拿高报酬而你还在这里老老实实卖票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我有外地口音,你爱搭不理的,啊?外地人怎么了?低人一等?告诉你我看了好几次你们欺负外地人了,回答问路不耐心,走错门下车不给开门,过站了不放人,就知道在那吼,人家人生地不熟的,至于么?你不觉得自己过分么?前一段还掐死人家小姑娘,是不是你干的?我告诉你,我今天就是要买一张票,我付钱了,遵守了制度,你不卖给我是你的事情,咱们投诉热线见,这事我和你没完了!”我越说越快,越说越煽情,她半天插不了话,也没法反驳我,红着腮帮子嘟着嘴在哪里吭哧喘气。人群中发出了阵阵笑声。围观那位大妈要不是鸡蛋烂了,早就拿出几个犒劳我了。最后,我还不解气,将手里的一块钱狠狠地砸到了她脸上。人群中爆出了欢呼声和幸灾乐祸的笑声。
就在这时候,一直没吭声的司机大哥发话了“嚷什么,嚷什么?说你呢!这是无人售票车,零钱放投币箱,这大姐是搭车的!”
我:“…………”
作者:
csq2468
时间:
2007-11-30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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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g12
时间:
2008-2-10 19:54
我:“…………”
作者:
thecorrs
时间:
2008-2-12 13:09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也太SB了吧
作者:
nirvana
时间:
2008-2-12 13:44
先搞清楚状况么。呵呵
作者:
terryl
时间:
2008-2-12 21:23
你强哈,服了,,
作者:
东北人九戒
时间:
2008-2-15 09:53
有没有搞错啊!呵呵!都这么多年了!
作者:
梦郎999
时间:
2008-2-16 11:47
好贴,,,顶你,,,加油。。。
作者:
crazy008
时间:
2008-2-17 17:12
初到北京人生地不熟
作者:
mulvmulv
时间:
2008-3-1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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