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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刊发于2003年4月25日(附后续报道)

南方周末: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刊发于2003年4月25日(附后续报道)


3月17日: 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 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 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 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 尸检结果表明, 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孙志刚, 男, 今年27岁, 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 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 在其后的3天中, 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 广州黄村街派出所, 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这3天, 在这3个地方, 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 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 3月20日, 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 

  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 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 

孙志刚死了. 

  先被带至派出所, 后被送往收容站, 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 之后不治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 2001年, 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 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 20多天前, 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 

  因为刚来广州, 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 当晚他出门时, 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当晚11点左右, 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 孙志刚在电话中说, 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 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 "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 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 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

  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 于是, 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 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 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 在那里, 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 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 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 都说"这个人不行", 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先生说, 其中一个警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 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 

  成先生很纳闷, 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 他的朋友告诉他, 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释, 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孙志刚"犯了事", 二是"顶了嘴". 

  成先生回忆说, 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 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 有没有不合作", 孙回答说"没干什么, 才出来就被抓了". 成先生说, "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 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 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第二天, 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 据他回忆, 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 说话速度很快, 感觉他非常恐惧". 于是, 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 

  之后, 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 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 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 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 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 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 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 在护理记录上, 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 成先生说, 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 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 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20日中午, 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 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 孙志刚死了, 死因是心脏病. 

  护理记录表明, 入院时, 孙志刚"失眠, 心慌, 尿频, 恶心呕吐, 意识清醒, 表现安静", 之后住院的时间, 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 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 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 面色苍白, 不语不动, 呼吸微弱, 血压已经测不到". 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 10分钟后, 宣布停止一切治疗. 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医院让孙志刚的朋友去殡仪馆等着. 孙的朋友赶到殡仪馆后又过了两个小时, 尸体运到. 护理记录上, 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尸检结果表明: 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 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 孙是猝死, 死因是脑血管意外, 心脏病突发. 

  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 院方的说法仍是"猝死, 脑血管意外". 据3月18日的值班医生介绍, 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 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 但是, 这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家属和同学的反驳, 孙志刚父亲表示, 从来不知道儿子有心脏病. 

  同样, 法医尸检的结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诊断. 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 明确指出: "综合分析, 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 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 法医发现, 孙志刚的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 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 孙志刚生前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四, 肩宽背阔的小伙子, 这么大的出血范围, 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了. 

  "翻开肌肉, 到处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块"4月3日,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解剖孙志刚尸体, 孙志刚的两个叔叔孙兵武和孙海松在现场目睹了解剖过程. "惨不忍睹! "孙兵武说, "尸体上没穿衣服, 所以伤很明显. "

  孙兵武说, 他看到孙志刚双肩各有两个直径约1·5厘米的圆形黑印, 每个膝盖上, 也有五六个这样的黑印, 这些黑印就像是"滴到白墙上的黑油漆那样明显". 孙兵武说, 他当时听到一名参加尸体解剖的人说"这肯定是火烫的". 

  孙兵武说, 他看到在孙志刚的左肋部, 有一团拳头大小的红肿, 背部的伤甚至把负责尸检的医生"吓了一跳", "从肩到臀部, 全是暗红色, 还有很多条长条状伤痕. "医生从背部切下第一刀, 随着手术刀划动, 一条黑线显现出来, 切下第二刀的时候, 显现出一砣砣的黑血块. 

  法医的检查还证明, 死者的其他内脏器官没有出现问题, "未见致死性病理改变". 法医的尸检结果表明: 孙志刚死亡的原因, 就是背部大面积的内伤. 

  鉴定书上的"分析说明"还指出, 孙的身体表面有多处挫擦伤, 背部可以明显看到条形皮下出血, 除了腰背部的大面积出血以外, 肋间肌肉也可以看到大面积出血. 

  "从软组织大面积损伤到死亡, 这个过程一般发生在72小时内.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名外科医生介绍: "软组织损伤导致细胞坏死出血, 由于出血发生在体内, 所以眼睛看不见, 情况严重会导致广泛性血管内融血, 这一症状也被称作DIC. DIC是治疗的转折点, 一旦发生, 患者一般会迅速死亡, 极难救治. 所以类似的治疗, 早期都以止血, 抗休克为主, 目的是阻止病情进入DIC阶段, 没有发生DIC, 患者生还希望极大. "

  3月18日晚上11点30分, 孙志刚被收容站工作人员送到医院(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 当天值班医生在体检病历"外科情况"一栏里的记录只有一个字: "无", "精神检查"一栏里的记录是"未见明显异常, 情感适切", 初步印象判断孙志刚患有焦虑症或心脏病. 

  对于孙志刚背部大面积暗红色肿胀, 双肩和双膝上可疑的黑点以及肋部明显的红肿, 病历上没有任何记录. 在采访中, 当晚的值班医生承认, 由于当晚天黑, 没有发现孙志刚的外伤, 第二天, "由于患者穿着衣服, 也没有主动说有外伤", 还是没有发现孙志刚严重的外伤. 

  "(护理记录中)所谓的睡眠很可能其实是休克",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外科医生: "由于内脏出血, 血压下降, 患者会出现创伤性休克, 这是发生DIC症状的前兆之一, 应该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

  但是护理记录上, 还只是注明"(患者)本班睡眠". 

  按法医的说法, 孙志刚体内的大出血, 是被钝物打击的结果, 而且不止一次. "一次打击解释不了这么大面积的出血",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医在看完尸检结果以后说. 

  从尸检结果看, 孙志刚死前几天内被人殴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已是不争的事实. 

  更值得注意的是, 孙身体表面的伤痕并不多, 而皮下组织却有大面积软组织创伤, 法医告诉记者, 一般情况, 在冬季穿着很厚的衣服的情况下, 如果被打, 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而3月17日至3月20日的有关气象资料表明, 广州市温度在16℃—28℃之间, 这样的天气, 孙当然不可能"穿得像冬天一样". 

  那3天, 孙志刚在黄村街派出所, 收容站和医院度过的最后生涯, 看来远不像各种表格和记录中写得那么平静. 

孙志刚该被收容吗? 

  有工作单位, 有正常居所, 有身份证, 只缺一张暂住证. 接到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以后, 记者走访了孙志刚临死前3天呆过的那3个地方. 

  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 称必须要有分局秘书科的批准. 记者赶到天河分局, 在分局门外与秘书科的同志通了电话, 秘书科表示, 必须要有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科的批准. 记者随后与新闻科的同志取得了联系, 被告知必须先传真采访提纲. 记者随后传了采访提纲给对方, 但截至发稿时为止, 尚没有得到答复. 

  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一位副站长同样表示, 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准, 他无法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来到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 该处处长谢志棠接待了记者. 

  谢志棠说, 他知道孙志刚死亡一事. "收容站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人员, 打人是会被开除的, 而且收容站有监控录像", 谢志棠说, 孙为什么被打他不清楚, 但绝对不会是在收容站里被打的. 在发现孙志刚不适以后, 他们就立刻把孙送进了医院. 

  "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把握可以保证, 收容站里是不会打人的", 谢志棠说. 谢志棠还说, 孙被送到收容站的时间并不长. 

  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一样, 收治孙志刚的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教科负责人也表示, 孙的外伤绝对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 这名负责人介绍, 医院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装置, 有专人负责监控, 一旦发现打架斗殴, 会立即制止. 记者要求查看录像记录, 该负责人表示, 将等待公安部门调查, 在调查结果没出来前, 他们不会提供录像资料给记者. 

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 

  民政局认为收容站不可能打人, 救治站否认孙的外伤发生在住院期间, 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 

  在离开收容站前往医院时, 孙志刚曾填写了一张<离站征询意见表>, 他写的是: 满意! 感谢! 感谢! 

  现在已经无从知晓孙志刚当时的心情, 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连写两个"感谢", 是在感谢自己被收容吗? 

  记者在翻阅有关管理条例并征询专业人员以后, 才发现, 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收容的对象. 

  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2月23日通过并已于同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中, 明确规定, "在本省城市中流浪乞讨, 生活无着人员的收容遣送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黄村街派出所的一位侦查员在填写审查人意见时写道: "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第九条第6款的规定, 建议收容遣送. "

  这一款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应当予以收容: "……(六)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 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 "

  <规定>中还明确规定: "有合法证件, 正常居所, 正当生活来源, 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的, 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 收容部门不得收容". 

  孙志刚有工作单位, 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 住在朋友家中, 不能说是"无正常居所"; 有身份证, 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 

  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 很清楚记录着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但是在黄村街派出所填写的表格中, 就变成了"无固定住所, 无生活来源, 无有效证件". 

  孙志刚本人缺的, 仅仅是一个暂住证. 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 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 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 得到了明确的答复: 仅缺暂住证, 是不能收容的. 

  能够按广州市关于"三无"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的, 仅仅是不按规定申领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 或者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过期后"未就业仍在本市暂住的"人员. 

  但不知为什么, 在黄村街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 在"你现在有无固定住所在何处"和"你现在广州的生活来源靠什么, 有何证明"这两个问题下面, 也都注明是"无". 

  成先生已经向记者证实孙志刚确实是住在他处的, 此外, 记者也看到了服装公司开出的书面证明, 证明孙是在"2003年2月24日到我公司上班, 任平面设计师一职, 任职期间表现良好, 为人正直, 确是我……服装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为何在有孙志刚签名的笔录中, 他却变成了无"生活来源"呢? 这现在也是个未解之谜, 民政局的谢处长对此也感到很困惑, "他一个大学生, 智商不会低, 怎么会说自己没有工作呢? "

  于是, 按照询问笔录上的情况, 孙志刚变成了"三无"人员, 派出所负责人签名"同意收容遣送", 市(区)公安机关也同意收容审查, 于是, 孙志刚被收容了, 最后, 他死了. 

  孙志刚的意外死亡令他的家人好友, 同学老师都不胜悲伤, 在他们眼中: 孙志刚是一个很好的人, 很有才华, 有些偏激, 有些固执. 孙的弟弟说, "他社会经验不多, 就是学习和干工作, 比较喜欢讲大道理. "

  孙志刚的同班同学李小玲说, 搞艺术的人都有自己的个性, 孙志刚很有自己的想法, 不过遇事爱争, 曾经与她因为一点小事辩论过很久. 

  孙志刚死亡后, 他的父亲和弟弟从湖北黄冈穷困的家乡赶来, 翻出了孙生前遗物让记者看, 里面有很多获奖证书. "他是我们家乡出的第一个大学生. "不过, 现在孙的家人有点后悔供孙志刚读大学了, "如果没有读过书, 不认死理, 也许他也就不会死……"



本文刊发于2003年4月25日的<南方周末>



撰稿人: 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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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探案:从"收容"到"救助"的转折——孙志刚收容案!


"如果一个社会的真实情况, 尤其是负面的真实情况被掩埋, 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很危险, 整个国家就仿佛被放在火山口上"

2020年开局, 整个地球被"新冠肺炎"所围绕, 而在17年前的2003年, 也恰巧也是春夏之交的季节, 有两件事异常引人注目, 牵动人心, 其一非典肆虐, 其二孙志刚收容致死事件. 

前者对中华民族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灾难, 而后者则是用一个人的生命代价换来了一部法律的废除, 而这两件事的"发源地"恰巧都是在广东. 最终, SARS消散了, 孙志刚死了, 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一直在延续着. 今天, 夫子就带大家一起走进那个"因非典"而死亡的孙志刚! 

在03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一个公民因zf的责任而死亡, 最高可获得24.8万元的国家赔偿. 而孙志刚家属在事件结束后所获得的赔偿却几倍于此, 而这笔赔偿被要求必须在开庭前到位. 

然而, 巨款并不能够完全补偿一位公民的非正常死亡, 及其家人的丧子之痛. 孙志刚的母亲至今仍相信着别人担心她悲伤过度而告诉她的另一种"事实", 她的儿子是死于"非典", 是死于天灾而非人祸. 

而赔偿, 处分和判决, 也不能完全解答最重要的答案: 时年27岁的孙志刚为何而死?谁又该为他的死亡而买单?孙志刚之死, 到底是因人性之恶, 还是因制度之缺?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 广州, 孙志刚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 在其后的3天中, 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 广州黄村街派出所, 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先被带至派出所, 后被送往收容站, 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 最后被宣告因"猝死, 脑血管意外"不治身亡. 

真的只是意外? 

孙志刚死后, 他的父亲和弟弟孙志国闻讯从湖北黄冈老家赶到广州, 在殡仪馆看到遗体后, 据孙志国说, 哥哥的一只眼睛都没有闭上, 从那天开始也因为看到了异样, 想找到真正答案的父子两人开始了一个月的奔走申诉, 结果却处处碰壁. 

"我们初来乍到, 整天往外跑, 经常跑错了路不说, 找谁都不理. 我们找民政局, 他们让我们找卫生局, 卫生局再支到别处. 去区公安分局, 他们把资料一扔, 让我们回去, 第二次去的时候说找不到资料. "孙志刚的父亲说到. 

在那段时间, 孙家人在广州先后联系过5位律师, 对方一听这种事情, 都不敢接. 此前孙家人也一直托人联络媒体, 但无结果. 最后在湖北黄冈老家找了位律师, 律师要求先做尸检再说. 亲戚朋友又凑了4000元, 作为尸检费用. 亲属们没有让伤心的父子俩去看尸体解剖. 据说, 当法医打开白布罩着的孙志刚时, 身上的伤痕让法医呆得半天没有说话. 

4月18日, 尸检结果表明: 孙志刚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后来广州市公安局[2003]穗公刑法字4号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鉴定书, 证实被害人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 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至此, 孙志刚生命最后3天的时间脉络开始一点点被解开! 

"一张暂住证改变的生命轨迹"

被收容

2003年春节后, 孙志刚来到广州, 就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 担任平面设计师. 

时间: 3月17日晚10点

地点: 广州黄村街派出所

喜欢上网的孙志刚离开与朋友合租的住房, 准备到附近一家网吧去玩. 因为刚来广州, 还没办理暂住证, 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走到天河区黄村大街上时, 孙志刚突然被广州市天河公A分局黄村街派出所的J察拦住了去路. 

孙志刚并不知道, 此时的广州市公A机关正在开展"严打"的统一清查行动, 三无人员是重点清查对象. 由于身上既没有带暂住证也没有带身份证, 孙志刚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当晚, 将近110人先后被带进这个派出所, 其中30多人被收容. 孙到派出所后, 由两名"辅警"做了笔录. 这是一份有点奇怪的笔录, 上面孙志刚被问及有无固定住所, 稳定生活来源和合法证件时, 所答已无可考, 填写的竟均为"无". 当晚负责甄别"三无"人员的, 是34岁的黄村街派出所专区中队长李耀辉. 李有十余年的警龄, 曾经立过二等功, 多次受过嘉奖. 

3月17日晚11点左右

与他同住的成(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 孙志刚在电话中说自己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 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 "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 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 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 于是, 成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 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 成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 在那里, 成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 但他先后找了两名J察希望保人, 但那两名J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 都说"这个人不行", 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说, 其中一个J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 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 

成很纳闷, 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 他的朋友告诉他, 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释, 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孙志刚"犯了事", 二是"顶了嘴". 成回忆说, 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 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 有没有不合作", 孙回答说"没干什么, 才出来就被抓了". 成说: "他承认跟J察顶过嘴, 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J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 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据广东省有关部门事后调查, 当天晚上, 孙志刚的两位朋友舒某某, 杨某某曾来到派出所, 说明孙有身份证和工作单位, 提出为其补办暂住证, 并予以保领, 但均被李耀辉以"没有进行核实必要"的理由予以拒绝. 

时间: 3月18日凌晨2时左右

地点: 广州天河收容待遣所, 中转站

孙志刚被送到天河公A分局收容待遣所. 该所值班民警罗侨安对其进行了询问. 治安协管员罗东升参照黄村街派出所移送的询问笔录, "制作"了询问孙的笔录, 并在笔录上填写了孙志刚的身份证号码及"无暂住证", "无正当职业", "无正常居所"等内容, 然后让孙签字. 民警罗侨安则代替待遣所所长签下了"同意收容遣送"的意见, 随后, 孙被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后来的调查报告说, 正是由于待遣所民警极不负责任, 才导致孙志刚"被错误地作为被收容遣送人员送至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但当时, 根据之前公A机关填写的内容, 中转站工作人员判定孙的情况符合<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 审批手续齐备, 便将孙志刚收入站内. 

3月18日11时左右

孙志刚向中转站护师殷孝玲报告自己有心脏病, 因为紧张而心慌, 失眠, 要求放他出去或住院治疗. 中转站遂以"心动过速待查"为由, 将孙送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 

后来法庭出示的证据显示, 孙进入救治站时身体正常, 脱衣检查未发现有外伤. 医生对他的诊断是"焦虑症". 广州市一份调查报告针对外界的怀疑特别说明, "经询问派出所, 分局收容待遣所和收容遣送中转站的有关民警和工作人员, 均称孙志刚没有与民警, 工作人员发生过顶撞, 争吵或被民警, 工作人员殴打". 但据孙的父母说, 孙志刚虽然身材较瘦, 身体却一向很好, 从没听说有心脏病. 孙何以声称自己有心脏病无从得知. 他的一位朋友猜测说, 或许是他以为医院的待遇会更好一些. 

当天, 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 据他回忆, 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 说话速度很快, 感觉他非常恐惧". 于是, 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 之后, 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 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 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 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 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时间: 3月18日晚11时30分

地点: 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 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 在护理记录上, 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 成说, 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 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 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位于远郊, 距市中心一个多小时车程. 这里本来属于广州市精神病院, 后来改称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 

2002年8月1日, 这个巨大院子的一个角落被划为特殊病区, 由广州市民政局和广州市公A局批准, 指定为收容人员救治站, 专门为收容人员中的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疗. 

救治站占用了三幢小楼, 与普通医院不同的是, 每一个病房的门窗都有铁栅栏. 救治站由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分管, 31岁的彭红军是病区区长, 他手下有3名医生, 护士若干和10名护工. 

护工是救治站内的特殊角色: 

乔志军, 在武警上海总队服役五年后, 回到家乡山西. 2002年中, 通过保安公司推荐来到广州, 经培训后, 被推荐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当保安. 

乔燕琴, 同为山西人, 02年年底通过熟人介绍来到救治站. 

胡金艳, 河南姑娘, 与乔志军是一对恋人. 

这几位保安到救治站没多久, 都被改称为护工, 因为要雇用保安必须向当地派出所交一笔钱, 救治站为了省这笔钱, 就给他们改了名. 但事实上, 这些护工从未接受过任何护理培训, 病人仍然称他们为保安. 

在由医生, 护士和护工构成的层级中, 护工位次最低. 但在这里的病人眼中, 他们却操着"生杀"大权. 一份护工的笔录证实, 因为208房女病人汤凤珍一直在哭, 护工何某某去制止时被汤咬伤, 何立即提了根棍子对其殴打, 对这些, 彭红军都是熟视无睹. 

出名的206仓

救治区的很多病房都关有精神不太正常的人, 而在这众多病房中, 最为出名的当属206房. 之所以出名, 是因为那里关的都是基本正常的人, 精神病人一般不打人, 206房就不同了. 

发生孙志刚惨案的这间206房, 中间是一道铁门, 两旁有窗, 南北向过道的两侧是水泥砌成的铺位, 大约有十一二个. 房间尽头是用水泥板隔开的厕所. 靠窗的两个铺位是"大哥"专用, 靠厕所的则属于新来者. 在这里, 病房被叫做"仓". 这种叫法甚至在广州市公A局白云区公A分局的逮捕申请书上都能得到证实, 206房被称为"206仓", 调房被称为"调仓". 

3月19日晚, 206仓关了8名病人, 李海婴和钟辽国当时是206仓的两名"仓头". "仓头"是由护工指定的. 而进仓的8个人都挨过打, 这叫"过仓规", 8人之一的韦延良说, 他3月11号进来, 到18号的一周内已经挨了5次打, 这种情况似乎在某些影视剧中还是可以见到的. 李海婴之所以能当上"仓头", 那是因为在朋友花了70多块钱请两名护工吃了顿饭并塞了150块钱后, 所以没再挨过打, 并被安排为"仓头". 李海婴说, "206就是专门打人的地方, 打完了, 就把被打的调出去. "

201仓转至206仓

3月18日晚9时50分, 孙志刚进入救治站的第一个落脚点, 二区201仓, 里面关着10个精神病人. 为什么把"心脏病人"孙志刚与精神病人关在一起, 这是一个疑问, 或许只有某些人心里最为清除. 

3月18日晚10时, 201仓, 首次被围殴: 

在201仓, 孙被"贵州人"和"大胡子"两人殴打过至少两次. 

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服装设计师孙志刚, 显然并不甘心自己的命运. 19日晚12时左右, 病人罗小海要出院, 他的7名亲属来接他. 孙志刚摇动着铁窗大叫: "我叫孙志刚, 达奇服装公司职工, 武汉科技学院毕业的大学生. 在里面挨打!"由于记不清老板的电话号码, 他的呼救并未奏效, 反而招来了杀身之祸. 

山西籍护工乔燕琴, 首先被惹恼了. 此人身体高大精壮, 一份调查报告形容他"一贯霸道, 脾气暴躁, 其余护工因惧怕而畏服". "仓头"李海婴也在庭上作证说, 乔曾告诉他, 孙志刚向上面下来检查的人打小报告, 说这里经常打死打伤人, 要修理他一下. 当晚, 乔燕琴来到206门外, 对李海婴等人说, "孙志刚太闹, 呆会儿把他弄过来让你们玩玩. "

3月20日凌晨0时30分, 转入206仓

3月20日凌晨0时30分, 护工交班时间. 乔燕琴和乔志军该下班了, 由另外两名护工胡金艳和吕二鹏接班. 乔燕琴提出要把孙志刚调房, 胡金艳后来在法庭上辩解说, 她当时在办交接班记录, 没有听清乔说什么, 也没有表示过同意或不同意. 乔志军则辩解说, 当时他并没有告诉吕二鹏调房就是为了要教训孙. 但后来法院认定, 这三人均属于"认同"乔燕琴的用意和行为. 

值班护士办理手续后, 乔燕琴和乔志军上楼了. 胡金艳说, 她听到要将孙调到206, 就担心他们会干坏事. 她不希望男朋友乔志军参与, 便跟了上去. 乔燕琴来到206后, 就对里面的人说, "那小子过来后, 过半个小时, 给我狠狠地打. 不要打头, 不要打出血. 反正打死也没事. ""这里死一个人像死个蚂蚁一样!"(据乔燕琴在公A机关的笔录记载)

然后, 乔燕琴来到201, 叫孙志刚出来, 见孙没动, "我进去用右脚往孙志刚的小腹部踹了好几脚, 再上去用右脚往他的肩膀和背部踹了好几脚, 这时孙志刚便跪在地上, 求我不要打他, 我不理他, 再往他的肩部及背部踹多几脚(据乔燕琴在公A机关的笔录记载), 然后将孙拉了出来. 

孙被换到206仓后, 走到厕所旁的床位倒头睡下. 而此时, 乔燕琴等人下楼去煮玉米当宵夜. 

被群殴的1小时

3月20日凌晨1时, 206仓, 第二次被围殴: 

3月20日凌晨1时, 李海婴说: "时间到了, 开始!"刚被收至206的张明君说了句话: "为什么要打人家?"当即遭到李海婴的喝斥: "你不打就收拾你!"而张明君也正是因为在广州找工作没有"暂住证"而被收容, 时间早于孙志刚几小时. 

张明君后来在法庭上说: "我不愿意打人啊. 因为我们也是受害者, 与孙志刚无冤无仇, 为什么要打?"206仓8个人事后都说: 我们是被逼的. 如果我们不打, 护工就要打我们. "我们就可能成为第二个孙志刚!"他们作证说, 护工曾经告诉他们, 这里随时可以让不听话的人"站着进来抬着出去". 结果, 8个人围住孙志刚, 拳打, 肘击, 脚踩, 跳起来在背上跺, 又把孙抬起来往地上摔. 

"孙只能抱着头蹲在地上, 就像我以前被打一样. "张明君在法庭上回忆说. 他跳到孙志刚背上跺, 后来被指控为故意伤害孙的主犯. 张说, 他打了几下后, 假装摔伤了, 回到床上躺下. 另一名病人回忆说: "孙跪在地上求我们别打了, 他受不了了. "其实讲到这里, 夫子的内心特别镇痛, 明明自己就是受害者, 却要将同样的痛苦加害到别人身上, 难道这就是世人嘴中的规矩. 

此时, 值班护士曾伟林在楼下的监控录像上发现了这里发生的一切, 胡金艳立即上去, 对李海婴说: "你再闹, 还想不想出去了!"但跟上来的乔燕琴阻止说: "别管她(指胡金艳), 继续打, 打得还不够狠. "乔燕琴(另一份供词里说是吕二鹏)还向里面挥了两下拳头, 按房内人理解, 意思是打得更狠一点. 护工走后, 仓头李海婴吩咐说: "打得保安不满意, 保安交待的事不办好, 大家都有麻烦, 再打半个小时. "

3月20日凌晨1时30分, 205仓, 第三次被殴

几分钟后, 胡金艳在监控室发现206仓内有人再度殴打孙志刚, 便跟着曾伟林又来到206. 孙跪在地上, 直请求换一个房间. 孙抱着被子, 跟着吕二鹏来到对门的205房, 一头钻进了厕所. 这里面有大约15个精神病人. 但胡金艳说, 他们一般是不打人的. 

然而很快, 206房的病人们又听到了孙志刚的叫声, "非常凄惨". 他们从窗口可以看到, 吕二鹏提着警棍隔着门在捅孙志刚. 也有人称, 他们看见吕进入了205, 打从厕所里露出头来的孙志刚. 

大约20日凌晨1点半左右, 乔燕琴吃完了玉米, 上楼回宿舍去了. 此后未再听到孙志刚的动静. 当天晚上, 另一名值班护士邹丽萍在值班护理记录上, 为孙志刚做的记录是"本班睡眠六小时". 

脑血管破裂? 心脏病猝死? 

3月20日10时左右死亡

20日上午9时50分, 护士查房, 发现孙趴在水泥床上一动不动, 且呼吸微弱, 脸色发紫, 赶忙把他送到救治室. 值班医生任浩强做了常规抢救. 十分钟后宣布孙死亡. 他在向区长彭红军知会后, 在死亡证明上填写了"脑血管破裂?心脏病猝死?" 并且声称孙志刚除趾部有异样外没有明显伤痕. 

20日中午, 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 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 孙志刚死了, 死因是心脏病. 护理记录表明, 入院时, 孙志刚"失眠, 心慌, 尿频, 恶心呕吐, 意识清醒, 表现安静", 之后住院的时间, 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 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 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 面色苍白, 不语不动, 呼吸微弱, 血压已经测不到". 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 10分钟后, 宣布停止一切治疗. 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医院让孙志刚的朋友去殡仪馆等着, 孙的朋友赶到殡仪馆后又过了两个小时, 尸体运到. 护理记录上, 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尸检: 孙志刚遭毒打致死

尸检表明: 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 

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 孙是猝死, 死因是脑血管意外, 心脏病突发. 

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 院方的说法仍是"猝死, 脑血管意外". 据3月18日的值班医生介绍, 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 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 但是, 这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家属和同学的反驳, 孙志刚父亲表示, 从来不知道儿子有心脏病. 

法医的检查证明, 死者的其他内脏器官没有出现问题, "未见致死性病理改变". 孙志刚死亡的原因, 就是背部大面积的内伤,除了腰背部的大面积出血以外, 肋间肌肉也可以看到大面积出血. 

按法医的说法, 孙志刚体内的大出血, 是被钝物打击的结果, 而且不止一次. 

该被收容吗? 

有工作单位, 有正常居所, 有身份证, 只是没有暂住证的孙志刚该被收容吗? 

在离开收容站前往医院时, 孙志刚曾填写了一张<离站征询意见表>, 他写的是: 满意! 感谢! 感谢! 现在已经无从知晓孙志刚当时的心情, 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连写两个"感谢". 

翻阅当时有关管理条例会发现, 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收容的对象. "有合法证件, 正常居所, 正当生活来源, 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的, 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 不得收容". 

孙志刚有工作单位, 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 住在朋友家中, 不能说是"无正常居所"; 有身份证, 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 

社会声音

4月25日, <南方都市报>在克服种种困难后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 首次披露事件发生的前前后后. 

4月26日, 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南方都市报>关于该案的报道, 并开始追踪报道. 

5月13日, 新华社以<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13名疑犯被缉捕>为题报道该案疑犯已被缉捕的消息. 

5月16日, 许志永, 俞江, 滕彪3位青年法学博士, 以中国公民的名义就孙志刚案提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审查建议. 

6月5日上午, 案件在广州市, 区两级人民法院的三个法庭同时公开审理. 

6月9日一审判决结果出来. 

查证审判

案情查明: 被CUOWU收容殴打致死. 

广州市中院审理查明: 

认定: 乔燕琴, 李海婴, 吕二鹏三人为主犯

被告人乔燕琴策划, 纠集, 组织同案人将孙志刚调换房间, 指使李海婴等人殴打孙志刚, 是起最主要作用的主犯; 

被告人李海婴积极组织实施, 指挥, 伙同被告人钟辽国, 周利伟, 张明君殴打被害人, 手段凶残; 

被告人吕二鹏参与密谋, 调室并授意同案人殴打孙志刚, 在孙向其反映情况时还用塑胶棒加害, 均系主犯. 

被告人李龙生, 韦延良, 何家红, 李文星, 乔志军, 胡金艳为从犯, 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判决: 两死十监

被告人乔燕琴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海婴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被告人周利伟, 张明君, 吕二鹏有期徒刑十五年,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判处被告人李龙生有期徒刑十二年,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从轻, 减轻判处被告人韦延良, 何家红, 李文星, 乔志军, 胡金艳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 

判决: 六涉案渎职人员坐监

原黄村街派出所MINjing李耀辉, 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 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 医生任浩强, 护士邹丽萍, 曾伟林等6人构成玩忽职守罪, 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此案涉及的其他违反dangji zhengji的有关责任人员, 给予严肃处分. 

从"收容"到"救助"

2003年6月20日, 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该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1982年5月12日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6月22日, 新华社受权播发<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全文. 

7月21日, Minzheng部门发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部令2003年第24号) , 本实施细则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即日起正式实施……

孙志刚墓志铭

2003年12月18日, 孙志刚的葬礼在家乡湖北省黄冈市陶店乡幸福村举行. 



逝者已逝, 众恶徒已正法, 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 当以此为鉴, 牢记生命之重, 民生之重, 法治之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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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能有这样的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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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postone 于 2021-11-14 09:0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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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我们心中只有感恩
哦,是 咸因,岂敢有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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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了也会遭到这种待遇吗?不如我先给这个专制的社会点个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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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太年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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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年前的旧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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