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义之五: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基督教教义之平等,指的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当然,如果你硬把“人人平等”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来进行解释,自然也无所谓不对,但超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人人平等”既非基督教教义,也非社会传统,而且还极可能危害社会。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由基督教的基本教义解释,指的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信仰基督教而获得救赎,无论贫富贵贱,机会平等。
而从泛泛而论的社会传统意义上,这个指的是无论贫富贵贱,人类的人格是平等的。
抛开宗教意义,仅从社会意义上讲,人格平等的意义何在?
与保守主义其它大多数议题一样,这个也得从反面考虑。
儒家规避了人格平等的问题,只在权力-义务关系方面,考虑到了平等问题。例如,对于“礼”的苛求,就主要针对中上层,而不是下层。(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
以最后一位大儒曾国藩论,他谴责的矛头也主要指向了“衣冠禽兽”(知识分子中的通匪人士),而不是在天灾人祸之下“从贼偷生”的庶民。
至于自由派,那就不是规避问题了。以中国共产党上台这个问题论,农民是他们的谴责对象,而知识分子即便左倾通匪,仍然有机会被誉为“民族的脊梁”。
注:那些后来被共产党整死的知识分子,此前很少有不通匪的。
对于左翼知识分子而言,即便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如果你是知识分子,那就可以从轻。道理也简单,知识分子有知识会诡辩,犯错误的时候,难免能找出点冠冕堂皇的理由来。
这实际上就等于说:知识分子和平民的人格是不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