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们说中国的科举制具有公平性;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说中国的高考制最公平。哪里曾想到:这“最公平”制度也腐败了。对于参与冒名顶替的官员,不仅仅是撤职的问题,而应该让他们进监狱,以便为中国打扫出一块净土。
一,2020年5月26日,山东理工大学曾派人到山东聊城冠县调查“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的农家女陈春秀一直梦想着考上大学,2004年夏天,20岁的陈春秀参加高考,成绩过了专科线,报了三个志愿,但这一年直到天气转凉,她都没有接到录取通知书。15年后,她已成家,家境好转,又重拾梦想参加了成人高考,考入曲阜师范大学。直到今年办理学籍,她才发现,学籍系统里有她当年的录取信息。系统信息显示,“陈春秀”当年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了,在这所大学读了三年专科。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陈春秀见到,系统里的那位“陈春秀”跟自己身份信息一致,只有照片不是自己的。
今年5月21日,陈春秀经老师提醒,第一次在学信网上查看学籍信息。当她输入身份证号后,学信网显示,她于2004年9月1日,曾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科)入学,离校日期则为2007年7月1日。5月22日,陈春秀的丈夫李俊伟联系了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4天后,山东理工大学的调查小组来到陈春秀家中。他们告诉陈春秀,她被人冒名顶替了。6月3日,山东理工大学注销了陈春秀学信网学历信息。
教育部门一直存在对新生进行复查的规定:新生入校后,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但是,山东理工大学显然没有查出“陈春秀”的资格问题。陈春秀曾对媒体介绍,山东理工大学给她的回复为:“当年都是靠肉眼看材料,这个顶替者材料比较全,做得最真,所以当年没有发现。”
6月10日,媒体报道了陈春秀的遭遇。冠县当天的一份官方通报称,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责成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联合调查组。次日,调查组通报,顶替者系该县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报里称这位比陈春秀小两岁的冒名顶替者为“陈某某”。
联合调查组称,冒名顶替者原名“陈某某”,生于1986年,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无照片”于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机关注销;另一套身份信息显示,陈某某曾将姓名改为与陈春秀同名,之后进入了山东理工大学。2007年毕业后,她进入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审计所工作。
据《新京报》报道,顶替者原名陈艳平,其父陈巨鹏曾在县商业局工作,离职后经营当地一家商贸公司,还与他人合伙开市政工程公司,在当地中标过多个政府工程项目,多为农村基建项目。陈艳平的舅舅张峰曾任烟庄乡(现烟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后调至冠县审计局任局长,2017年调任县住房和建设局局长。中间人曾称,陈艳平的父亲通过中介花了2000元为女儿“买了个学籍”入学。冒名顶替者陈艳平已被烟庄街道办事处解除了聘用合同。根据通报,冠县纪委监委对她立案审查,并将她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在陈春秀给山东理工大学沟通这个事情的时候,山东理工大学说当年还有3起冒名顶替事件发生。说明这不是个例!一个学校一年加上陈春秀,就有4起冒名顶替事件,这个是很恐怖的一件事,放眼整个山东省,会有多少呢?
二,山东被曝出有242起冒名顶替的案件
之后果不其然,媒体深挖到了爆炸性的新闻,山东被曝出有242起冒名顶替的案件!
王丽丽是1996年考上的中专,但是,她也被人顶替了,当时她考的中专,国家是分配工作的。只要中专毕业,就可以进事业单位。还有就是1997年参加高考的苟晶,她竟然被冒名顶替了两次。
6月22日,网友苟晶发贴称: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东高考中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其中1997年顶替者为此前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儿,该班主任曾给苟晶写过忏悔书;而1998年则最终在未填报相应志愿下被录取至湖北黄冈一中专院校。苟晶讲,97年我的高考档案已被顶替,那98年参加的到底是不是正式的高考?录取的渠道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没填黄冈那所学校的志愿却被录取?据当地调查组透露,调查组方面已经于6月25日与苟晶会面,对该事件的调查才刚刚展开。
三,齐玉苓案
1990年,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学生齐玉苓和陈晓琪参加了中等专科学校的预选考试。陈晓琪考试不合格,失去了升学考试资格;齐玉苓通过了预选考试,并在中专统考中获得441分,超过委培录取的分数线。之后,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向齐玉苓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委托滕州八中交。同村党支书陈克政利用其和滕州八中、济宁市商业学校和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的关系,让其女陈晓琪顶替齐玉苓进入济宁市商业学校学习。1993年,陈晓琪又以齐玉苓的名义进入中国银行工作。而误以为自己落榜的齐玉苓去了金属加工厂打工,不久后下岗,以卖早点维生。
1998年,齐玉苓偶然发现了陈晓琪的冒名顶替之事。1999年1月,齐玉苓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为陈晓琪、陈克政(陈晓琪的父亲)、济宁商校、滕州八中和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元,精神损失40万元。
1999年5月, 枣庄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5000元。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批复, “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月24日,山东省高院做出判决:认定齐玉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并获得经济赔偿48045元和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2008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决定废止 《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 即“齐玉苓案批复 ”) , 废止的原因是 “已停止适用”。从此,“宪法第一案”后,再无“宪法第二案”。
四,王红等案
2005年,王红以480分左右的成绩考上了山东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后来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最终放弃了上学。可是12年过去了,2017年王红告诉记者,她最近在准备成人高考的时候,居然在网上发现了自己当年的毕业证,可是事实却是她当时根本没有去上学。
王红是山东临沂人,家庭条件不好。为了上学,王红吃安眠药自杀,家里才给凑了点学费。“一共6900元的学费,家里卖了10亩田先凑了4000元,没有生活费了。”报到3天后,王红忍痛选择了退学。2017年10月,已在江苏工作的王红咨询报名成人高考一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上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意外出现了。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显示,王红的身份信息对应的是一份编号为104441200806002085的毕业证,毕业院校、专业即为当年录取她的菏泽医专护理系。但系统显示,她已经于2008年7月1日正常毕业。更让王红无法接受的是,这份档案上的照片并非她本人。王红怀疑,有人冒名顶替自己上了大学。
10月23日,王红告知了菏泽医专教务处。10月31日,菏泽医专教务处在官网上公告:“我校2008届毕业生王红,毕业证书编号104441200806002085,学历注销。”“王红退学后,王欣通过知情人买到了王红的录取通知书,随后顶替王红上学直至毕业。”据调查,假王红于2008年毕业后考取了护士资格证,辗转几家医院工作。
1997年陕西渭南的田娟身份证号、学籍、档案被人冒用,而且一用就是20年。
王娜娜被顶替事件发生在2003年,直到12年后,2015年她才发现自己当年不是落榜了,而是学籍被人冒用。
而曾经轰动一时的罗彩霞事件,被顶替的时间是2004年,因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造成2009年本该毕业的她,一度无法毕业。